值长运行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PQG/981208-15-00 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管理标准
生产管理标准值长运行规程
2002年12月1日颁发2002年12月1日执行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颁发
说明
1、本制度根据部颁“电业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苏州调度规程和现场具体情况制订。
2、下列人员必须掌握本制度的主要精神和有关内容:
生产厂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发电部经理、值长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检修部人员,以及其它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3、下列人员必须通晓本制度全部内容:值长、全体运行人员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编制:孙昊明
初审:脱培德
审核:张培华
批准:王永生
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值长运行规程》目录TPQG/981208-15-01
1、总则 (1)
2、值长的职权与职责 (1)
3、值长与调度的关系 (3)
4、值长交接班制度 (3)
5、值长值班时的职责 (4)
6、值长组组长的职权与职责 (8)
7、值长的任免和后备人员的培训 (8)
1、总则
1.1电力工业根据其生产特点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要求必须稳定运行,从事电力工业生产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建全严密的生产指挥系统。值长是电厂电力生产现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因此特制定本规程,要求值长及有关生产人员必须熟知并执行本规程。
1.2值长在行政和业务关系上隶属发电部领导。值长只接受生产厂长、总工和其直接上级的指令,负责统一安排运行方式和负荷调配,其它任何人无权对值长发出指令。夜间、节假日值长代表生产厂长全面负责全厂生产工作,如生产需要则有权调动任何部门和个人。
2、值长的职权和职责
2.1值长当值期间是全厂安全和经济运行、生产操作、故障处理的全面领导人。
2.2值长应掌握全厂生产工艺流程和各主要设备运行参数及性能,熟知全厂各系统、各种规程和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的指示、命令等。
2.3按上级生产作业命令值长应按最佳方案安排运行方式,不合理的及时进行调整,注意热力设备负荷的经济分析,完成电网调度员下达的有功和无功负荷,完成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4值长在当值时间内至少应巡回检查主要设备运行情况一次。
2.5值长在当值期间,应根据当值的运行方式、设备运行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天气的异常变化等,做好相应的事故预想,以便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正确处理。
2.6在发生重大事故或遇到意外的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值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和抢救,同时向上级调度部门和厂领导报告。
2.7值长应大力支持配合各专业的革新、改造、技改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经济生产水平。
2.8值长与调度在设备管辖的划分上,按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对属
于值长所管辖的设备,可根据安全、经济的原则自行调度。
2.9属调度或值长管辖的设备,未经调度或值长许可,不得停止运行和备用(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但停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或值长)。凡未经许可而停止设备运行或备用影响系统安全和全厂综合出力者,应由发令人和操作人负责,并立即汇报发电部和厂主管生产领导。
2.10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当进行切断、投入、试验和改变整定值时,必须经调度和继电保护部门的共同批准。在改变系统结线方式时,应根据继电保护部门的规定,对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作出必要和相应的改变后方可运行。
2.11将设备由运行或备用转入试验,如果需要进行复杂的操作或变更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在试验前应向调度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即通知有关单位,并汇报发电部。如在值长管辖主要设备上进行试验,应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2.12 值长应熟知本值各班长及各岗值班人员,班长离开生产现场应向值长请假。其它人员不得将正在值班的班长及主要生产人员调离生产岗位。必须调离时,应通过值长批准,并安排其他人代理该岗位的工作。
2.13全厂运行值班人员在操作关系上隶属于值长指挥。值长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向班长发布命令;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值班员发布命令,但应迅速将自己的命令通知班长。
2.14值长应对自己所发命令负全部责任,要求受令人严格而正确的执行,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若对值长的正确命令有意违抗和拖延时间而造成后果者,受令人要负全部责任,班长应及时将执行命令情况详细汇报;如有意违抗和拖延但未造成后果者,则以违抗生产命令予以处罚。
2.15受令人认为值长的命令不当时,可以提出意见,如值长坚持自己的命令,受令人仍须按命令进行,但对明显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的
错误命令应拒绝执行,申述理由并汇报值长的上级。各专业生产管理人员对值长的命令有异议时,可以向值长提出建议,或向发电部反映意见,但不得直接向运行人员发布关于运行操作上的命令。
2.16当值长离开主控室时,应向电气运行班长说明自己的去处,并由电气班长暂代值长职责。当值长不在主控室而又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电气运行班长应按值长预先交待的运行方式代替值长处理。
2.17 值长应协助有关专业及部门召开本值一类障碍以下的事故分析会,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对策。
2.18公司下达的以值为单位的各项活动,值长应积极组织、领导全值人员完成。
2.19值长当值期间应全面负责本值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负责生产现场的文明生产;负责督促、检查本值的各种台帐记录情况;负责督促、检查本值人员的值班纪律情况。
2.20值长使用调度电话与运行人员通话时,受话人应不待对方询问立即报名,随即值长报出自己的姓名,然后正式进行通话。
3、值长与调度的关系
3.1在电力生产指挥上值长隶属于电力系统调度员的领导。
3.2调度员向值长下达的一切命令,值长应迅速而正确的执行。如值长认为调度员的命令有错误,应申述理由,提出意见,若调度员坚持他的命令则需坚决执行,同时报告发电部或厂主管生产领导。3.3当值长认为调度的命令有明显错误,并直接危害人身或设备的安全时,值长应拒绝执行,同时报告发电部或厂主管生产领导。3.4当生产厂长、总工、发电部经理的命令涉及调度员的权限时,一般需经当班调度的同意后值长才能执行,但如果是关于挽救事故和避免设备损坏的命令,值长可先执行,以防事态扩大,同时报告调度员。
3.5值长应迅速的将一切危及电厂正常运行与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情况报告值班调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