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法学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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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培养方案学科代码:0301一、学科概况法学学科创建于1986年,同时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
2000年获批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授权点获得批准。
目前可以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的研究生。
2003年建院以来,法学学科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学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
本学科的研究重点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研究和东北亚各国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本学科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年轻化、博士化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21名。
其中,80%以上有国外留学或学术交流的经历。
学科建有多功能模拟法庭和中、外文专业图书达3万余册的资料室及15个教学实习基地。
毕业的研究生在司法机关、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法律实务、教学科研工作。
二、培养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品学兼优,掌握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和东北亚各国法律,综合素质较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培养团结合作的集体观念,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法治建设服务。
2、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熟悉所在学科和研究方向的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本专业的研究前沿和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和司法实际工作的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民商法学3、刑法学4、经济法学5、诉讼法学四、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制,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延期毕业,但累计在学年限不超过4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1、课程设置要求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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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基础理论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为此,培养方案应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经济学、法
律社会学、法律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基
础理论课程。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将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学理论
体系。
2.专业核心课程: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
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比较
法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社会发展等。
这些课程将帮助研究生深入理解
和掌握各类法律领域的核心问题。
3.专业选修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还应该根据个人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一些专业选修课程,如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海商法学、
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等。
这些选修课程将有助于研究生进
一步深化在特定领域的学术研究。
4.学术研究:研究生培养方案应该重视学术研究的训练,包括培养良
好的研究方法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研究生应参与法学研究项目,在指导教
师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
研究生还应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
论坛,与其他学者交流研究成果。
5.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该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如实习、实
地调研、司法实践等。
通过实践教学,研究生将实际接触到法律实践中的
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
6.学科综合素质:除了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注
重培养学科综合素质。
这包括良好的学术道德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能力等。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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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司法实践、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方式1.导师制:学生每人配备一名主要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协助学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
2.学术研究与实践结合:通过学术研究、实践课程、实习等方式,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
三、学制和学位授予1.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两年,若未完成学业,可延期一年。
2.学位授予:在校期间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1.法学理论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
2.专业基础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专门知识的能力,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
3.研究方法课程:培养学生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包括法学论文写作、调研方法、统计分析等。
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提供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
五、培养环节1.学术研究:学生通过阅读文献、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
2.实践课程:学生参与实践课程,如法学实务、法律科技应用等,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3.实习实训:学生有机会参与实习实训,如法院实习、律师实习等,增强实际工作经验。
4.学术讨论与研讨会:定期组织学术讨论和研讨会,学生参与其中,加深交流和合作。
5.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六、学术要求1.课程学习:学生必须按时出勤、完成课程作业,学习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得毕业和答辩。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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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一早起来,我就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这是一个宏大而细致的工程,需要深入挖掘每一个细节。
我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脑,让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流淌出来。
1.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
2.课程设置我们要优化课程设置。
课程是培养方案的核心,我们要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必修课程: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总论、民法总论等;选修课程:包括商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证据法学等;实践课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习等;特色课程:结合学校特色和地方实际,开设一些具有针对性的课程,如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
3.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培养方案的关键。
我们要摒弃单一的讲授式教学,采用多元化、互动式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小组讨论:鼓励学生发表见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模拟法庭:让学生身临其境,体验法律实务操作;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法律实务部门,了解法律实务运作。
4.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研究生素质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生的视野。
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来校讲学;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鼓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5.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培养方案的基础。
我们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鼓励教师从事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
6.质量保障质量保障是培养方案的生命线。
我们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
完善培养方案修订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写着写着,天色已晚。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法学院硕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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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硕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实务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的高级法学人才。
培养方案旨在通过系统的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培养学生具备法学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能够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领域进行独立研究、创新和应用。
二、培养内容1.法学理论基础本阶段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包括法律原理、法律思维、法学方法等。
学生需要掌握法学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深入了解法学研究方法和学术动态。
2.法律专业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相关的法律专业课程,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等。
课程内容涵盖法律制度、法律适用、法律解释等方面,以加深对实际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实践教学学生需要进行一定的实践教学,包括实习、实验、实地调研等。
实践教学能够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学术研究学生需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包括参加研讨会、撰写论文、开展独立研究等。
学术研究能够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为他们未来的学术发展奠定基础。
5.学位论文学生需要通过撰写学位论文来总结和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学位论文要求学生选择一个研究方向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述,并能够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和观点。
三、培养过程1.学科素质培养学生在入学后需参加一系列的学科基础课程培养,包括法律哲学、法律制度、法律适用等。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和理论基础。
2.专业方向培养在学科素质培养基础上,学生需要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参加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
在专业方向培养中,学生将深入研究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科研能力培养学生需要参与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培养自己的科研能力。
通过参与研究项目,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实际问题,从而提高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入学前的考核和择优培养学校将对待入学的学生进行面试和笔试,以了解学生的基本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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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专门的法律知识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具备在法律实务、法学教学以及相关领域从事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培养具备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人才。
培养要求1. 学科基础课程•法学导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 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法律史学•法学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法律逻辑学•法学思维与创新•比较法学•网络法学3. 选修课程•草根公益法律援助•城市规划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科技法学•法医学•心理学与法律•法国法学•金融法学4. 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实践•案例分析•科研项目实践•模拟法庭实践•法律文书写作实践5. 学位论文•在法学领域选取一个研究课题,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培养模式•学分制培养模式,总学分要求大致为40-45学分;•课程实行小班授课,注重互动和讨论;•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结合,提供实际操作机会。
培养时间•2年全日制培养;•3年兼职培养。
培养效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会议、获奖等;•实践能力评估:实习考核和实践成果;•学位论文评估: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
毕业与学位授予•完成培养计划和规定学分要求;•成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以上为“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旨在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专门法律知识的高级法律人才,并提供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续)培养模式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导师指导;•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实践导向•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提供实践教学环节,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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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二、培养要求1.知识与能力培养(1)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国家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及其演化过程,研究各类法律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2)具备较强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能够批判性思维,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了解国际法和国际人权法等国际学科的基本知识,掌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各类国际条约的基本内容。
2.素质与能力培养(1)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具备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
(2)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3)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独立思考和探索性研究。
(4)具备较好的表达和辩证能力,在公共场合能够娴熟地展示个人观点和见解。
(5)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
三、课程设置1.法学基础课程: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2.法学专业课程: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3.实践课程: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操作、法律案例分析等;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相应领域的选修课程。
四、实践环节1.实习:研究生期间设置实习环节,让学生能够亲身参与法律实践工作,提升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2.科研:研究生期间要求参与科研项目,完成毕业论文,培养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
3.社会服务: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五、评估与毕业要求1.课程成绩评估:根据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表现,包括考试成绩、论文报告、小组讨论等方面进行评估。
2.实习评估: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实习单位的评估意见进行评估。
3.学位论文评估:学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和评审过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4.毕业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完成实习环节,并通过实习评估;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评审;同时具备相应的素质与能力。
中山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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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030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介绍法学是在实践中产生,并通过实践加以运用和检验,用于治国理政经世济民的学问。
法学专业培养研究生,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法学理论基础,并且熟悉各学科的法学前沿问题;系统深入地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史、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熟知国内外关于本专业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学术前沿发展动态及各部门法。
同时,要对交叉学科及边缘学科的理论知识有所涉猎,还能够综合运用法学方法论的知识、社会实践调研的知识等多种工具性知识。
二、培养目标应坚持法学专业知识学习与法律实务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原则,以培养具有一定法律事务技能之学术型人才与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之应用型人才为基本目标,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法学研究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已按教学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须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经批准,方可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1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四、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是以正义价值为主题、研究适用于各部门法的理论框架、一般原理和原则、基本概念等的基础学科,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理论上的探索和总结。
法律史是研究与介绍人类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从而总结历史经验,传承法律文明的学科,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以宪法、行政法及其现象、发展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可以为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提供理论指导。
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规定的学科,为国家的刑事法治建设提供服务。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学科,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理论指导。
大连海事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大连海事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doc](https://img.taocdn.com/s3/m/d0547e9aa300a6c30c229fc6.png)
大连海事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法学)(2012年5月16日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修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转发2009《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以下《培养方案》),参照有培养法律硕士院校制定的“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结合本校法学教育的实际与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者法学硕士统一入学考试并经我校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其中必修课27学分,选修课从中选满10学分。
注:(1)第三学期课程在第5周前结课,第6周开始实务实习;(2)每一门选修课程选修学生人数不足20人者不开课。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e6e6aaf0168884868662d68c.png)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05月20日 13:33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27学分)(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2)外语(3学分)(3)法理学专题(2学分)(4)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5)宪法专题(2学分)(6)民法学专题(3学分)(7)刑法学专题(3学分)(8)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9)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10)行政法专题(2学分)(11)经济法专题(2学分)(12)国际法专题(2学分)2、选修课(选满10学分) 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
中大法硕培养方案
![中大法硕培养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00a050ca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f7.png)
中大法硕培养方案中大法硕培养方案是指中大(中山大学)法学院为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教学计划和学习指导。
该方案旨在为学生提供系统、全面的法学知识和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其成为具有高水平法学专业知识和扎实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中大法硕培养方案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具体培养目标如下:1. 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学原理、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等;2.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3. 培养学生具备较高的法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法学研究并产生创新成果;4. 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学科研究能力,能够在国际法学领域中开展合作与交流;5.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能够胜任法律职业工作。
二、课程设置中大法硕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学素养和研究能力。
课程设置包括法学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三个部分。
1. 法学基础课程:包括法学原理、法律制度、法律哲学、法律逻辑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
2. 专业课程:包括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学专业知识的深入理解和运用能力。
3. 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求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以拓宽知识面和提高专业能力。
三、研究生论文中大法硕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培养期间完成一篇研究生论文。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独立研究。
论文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方法,深入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学问题,并提出创新性研究成果。
四、实践环节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中大法硕培养方案设置了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实习、调研和实地考察等形式,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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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学科代码:030100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学科依托学校优势学科群和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优秀法律人才。
法学为一级学科,下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研究方向。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行政行为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救济法律制度和保密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
2.刑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刑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刑法总则中规定的犯罪与刑罚制度、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具体犯罪罪名为主要研究内容。
3.民商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民法学和商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物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
制度、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等
为主要研究内容。
4.经济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经济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产业法律制度(以铁路运输法律为主)、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和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
5.国际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国际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组织法律制度、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冲突规则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则为主要研究内容。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总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思想道德层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信守并勇于实践公平正义;
2.学术水平层面: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的学科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法律现状与研究动态,了解相关学科的学术前沿;
3.能力水平层面: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能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研究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于专业研究与学术交流;
4.成果水平层面:毕业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参加一次调研或实践,至少参与一个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
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为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金融系统、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等。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组织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等,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可以交叉进行。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生应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修满规定的35学分或37学分或39学分(具体见各个研究方向的最低学分要求)。
2.学习年限
本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为2.5年,在此基础上实行2至3年的学习年限,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硕士点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论文环节。
本硕士点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最少修完35学分或37学分或39学分。
其中公共课不低于5学分,基础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课不低于6学分(具体见各个研究方向的学分要求),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论文环节不低于6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附表。
五、科学研究与实践
科学研究与实践环节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升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途径。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的科研水平和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以下任务。
1.在论文答辩前应公开发表和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及时了解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一定数量的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
3.答辩前参加不少于八次的和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
4.至少参加一个本学科领域的科研项目;
5. 在论文答辩前应连续进行不少于六周的专业实习,完成学院要求的社会实践和法律服务任务。
六、学位论文
论文的写作与答辩是研究生学习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对研究生学习成绩的综合检验。
研究生应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论文写作与答辩。
1.论文的选题。
在导师指定或指导下确定选题。
选题应能充分展现学生的能力和学习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
2.开题报告。
选题确定后,学生应进一步收集资料并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意义、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论文的基本内容、研究思路与方法、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和重点难点、完成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等。
开题报告应经导师组审定,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个学期末进行。
3.定期检查。
导师负责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定期检查工作,开题后每个月导师要检查研究生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4.论文中期检查。
论文开题后半年,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论文中期检查。
要求研究生在中期检查时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并参加中期答辩,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四个学期末进行。
5.学位论文要求。
论文的写作应严格按照开题报告和任务书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在导师指导下,拟订详细的论文写作提纲,完成初稿、修改、定稿等工作。
论文应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独立观点和见解;论文的幅度应不少于3万字。
6.答辩。
有关硕士学位论文和答辩的具体要求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辩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六个学期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位委员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附表与其他要求
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
备注:对学术讲座选听的要求:至少参加8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
对文献综述的要求:中外文阅读,由导师考核,并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
院(系)审核意见: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意见: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