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单位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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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境保护局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支部、各科室、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市环保局实际,特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落实主体责任。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市环保局“两个责任”清单相关任务。
2、落实工作任务。按照局党组201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
3、落实工作报告。年中(半年)和年底(全年),各支部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平时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要记录在案,有迹可查。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各党支部书记全年要为全局干部职工讲一次以上的
廉政党课。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并保证一定的参与率。
2、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24条意见”作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3、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苗头性问题要约谈诫勉提醒,防治小问题酿成大错。
4、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5、严格规范用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不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全局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
3、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
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中午严禁饮酒。
6、认真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市局《环保工作人员廉政纪律规定》等廉政制度。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单位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不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单位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局党组组织,机关党办、监察室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底考核、评先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严肃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出现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单位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
向局党组及局纪检组作出说明。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局党组与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局党组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责任。
宜昌市环保局党组责任单位(科室):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2015年3月31日2015年3月31日
2015年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要协助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要听取和研究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对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准确掌握并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指导和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组要求,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全程监督,适时反馈,促进提高。
(三)带头廉洁自律。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持之以恒的反对“四风”,带头参加各项廉政教育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科室及单位内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