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4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4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学院职工差旅费用支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信费等与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
第三条:差旅费用申请和报销应符合省财政部门和学院相关规定,务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和发票。
第四条:差旅费用的申请应提前向学院行政部门提交,经审批后方可出差。
第五条: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及时完成,每笔费用报销需提交相关费用明细和报销凭证。
第六条:差旅费用的报销应按照学院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金额超过一定标准需经过额外审批。
第七条:差旅费用应合理控制,遵循节俭原则,避免浪费和奢华行为。
第八条:对于差旅费用管理中涉及的违规行为,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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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精品)
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ltXX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gt的通知》(苏教财[20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离开XX市城区(即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城区,不含所属县(市),下同)开展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校内单位)要切实贯彻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原则,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院士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公务)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二)正、副校级领导,正高职称及相当职务人员(以下简称厅级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三)其他人员乘坐火车硬席和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第五条院士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公务)舱,凭据报销。
第六条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除厅级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确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第七条乘坐飞机所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等,凭据报销。
第八条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员可以乘坐直达特快全列软卧列车,其中,厅级人员及其随行一人可乘坐高级软卧席,其余人员则乘坐软卧席,凭据报销。
第十条严格控制出差人员使用专车科级(含科级)以下人员出差不得使用专车。
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申请表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学校各类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学校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其调整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8学生社团申请表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8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8学生社团申请表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院士、资深教授、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住宿限额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确保差旅费报销的合规性、适时性和精准性,提高差旅费使用的透亮度和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及相关考核。
二、定义和缩写•差旅费:指教职员工因公务差旅所发生的交通、留宿、餐饮、通讯、杂费等费用。
•申请人:指教职员工提出差旅费报销申请的个人。
•审批人:指学校规定的负责审批差旅费报销申请的人员。
•财务部门:指学校负责财务管理的相关部门。
三、管理标准1. 差旅费报销申请流程1.教职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单位申请差旅费报销。
2.申请人应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供给相关票据、发票、行程单等文件作为凭证。
3.申请人应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凭证交给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批。
4.所在单位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5.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凭证由申请人提交给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2. 差旅费报销审批标准1.差旅费报销申请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
2.差旅费应合理、真实、有效,且与公务差旅任务相匹配。
3.差旅费报销申请应供给清楚、完整、规范的票据、发票、行程单等凭证。
3. 差旅费报销考核标准1.差旅费报销申请的适时性:申请人应在差旅费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2.差旅费报销申请的精准性:申请人应精准填写申请表,并供给真实、有效的凭证。
3.差旅费报销申请的合规性: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要求。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图graph LRA(申请人) -->|填写申请表及凭证| B(所在单位负责人)B -->|审批通过| C(申请人)C -->|提交申请表及凭证| D(财务部门)D --> E[差旅费报销完成]五、责任追究对于有意违规、虚报差旅费报销或滥用差旅费的行为,学校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相关员工对本制度应进行知晓、理解并遵守。
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用心整理可以编辑的word文档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学校各类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学校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其调整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用心整理可以编辑的word文档第十一条院士、资深教授、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住宿限额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学校差旅费核报规定
学校差旅费核报规定一、概述差旅费是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而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
为规范差旅费的核报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差旅费的范围差旅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 交通费:包括交通工具的费用,如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和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确定;3. 餐饮费: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用;4. 通讯费: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电话费、网络费、传真费等;5. 其他合理费用:如出差期间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
三、差旅费的核报标准和流程1. 差旅费的核报标准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以合理、经济、公正为原则。
具体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制定和调整,并向全校教职工明确通知。
2. 差旅费核报流程:a. 出差人员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出差,并提交出差审批单;b. 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应出具出差通知,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抄送财务部门;c. 出差人员按照出差通知的要求进行出差,出差期间的费用应按照规定记录和保存相关凭证;d.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详细列明出差期间的费用,并附上相关凭证和出差报告等;e. 财务部门收到差旅费报销申请后,进行审核核实,并及时支付相应费用;f.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核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差旅费的管理要求1. 差旅费核报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擅自决定费用;2. 出差人员应根据安排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3. 出差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作为差旅费核报的必要依据;4.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差旅费核报和管理制度,保证核报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准确性;5. 学校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差旅费的合理和规范使用。
五、差旅费的违规处理措施对于故意违反差旅费核报规定的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违规费用的核减:对于已报销的费用中存在不合规的部分,财务部门有权核减相应费用;2. 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对于故意违规的出差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学校将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3.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贪污、挪用差旅费、虚报费用等违法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回相关费用并报批相关部门处理。
学校公务用车和差旅费管理办法
学校公务用车和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务用车和差旅费是学校日常运转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于高效管理公务用车和差旅费,既能提高学校运作的效率,又能防止资源浪费,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因此,学校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用车和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1. 公车使用范围公务用车应遵循公务需要的原则,明确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具体范围。
例如,只限于校领导、用车数量、使用时间等进行严格控制,以防止滥用和浪费。
2. 用车流程管理建立明确的用车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用车合理、透明、规范运行。
例如,用车申请应提交详细的出行事由、时间、目的地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同时,建立用车计划,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公车的使用,避免资源闲置。
3. 车辆维护和保养为保证公车的正常运行,学校应制定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定期对公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同时,建立车辆维修记录,确保公车维修费用合理、明确。
4. 用车行为规范制定用车行为规范,对公车的使用进行限制和约束。
例如,规定禁止超速行驶、私人使用车辆、违规加油等行为,对违规使用进行严肃处理。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1. 出差范围和政策明确出差范围和政策,规定出差的具体条件和限制,避免滥用和浪费。
例如,明确出差人员的资格和权限,规定出差时间和预算。
2. 出差费用申报与审批流程建立出差费用申报与审批流程,确保费用合理、审批透明。
例如,出差申请应提交详细的出行计划和费用预算,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同时建立费用报销流程,及时报销符合规定的费用。
3. 差旅费用限制与控制对差旅费用进行限制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例如,建立差旅费用标准,按照公务需要和事由进行限制,并建立费用报销审核机制,对超出标准的费用进行审核。
4. 差旅费用监督与追责建立差旅费用监督与追责机制,对超支、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例如,加强差旅费用的审计和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差旅费用的合规性。
四、公务用车和差旅费管理的挑战1. 滥用问题公务用车和差旅费管理中存在滥用的情况。
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申请表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学校各类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学校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其调整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8学生社团申请表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8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院士、资深教授、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8学生社团申请表住宿限额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学校差旅费规章制度
学校差旅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学校差旅费支出,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原则1. 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确保差旅费支出符合规定标准;2. 节约开支、提高管理效率,合理控制差旅费用支出;3. 审慎决策,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4. 加强差旅费监督和审核,确保差旅费使用合规。
第三章差旅费用支出标准1. 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2. 差旅费用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在国家和学校规定范围内支出;3. 差旅费用支出必须提交报销单据,凭有效票据报销;4. 差旅费用支出经过审核,由学校相关部门发放。
第四章差旅费用申请和报销1. 差旅费用申请应提前提交,报销时应提交相关支出明细;2. 差旅费用报销必须凭有效票据,有关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3. 差旅费用超出预算需提前申请审批;4. 差旅费用报销时必须填写真实、准确的支出明细,不得虚报或冒领。
第五章差旅费用审核和监督1. 差旅费用支出需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发放;2. 学校设专门部门负责差旅费用支出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差旅费用的监督;3. 对违规报销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4. 学校鼓励节约支出,防止奢侈浪费。
第六章差旅费用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差旅费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2. 对差旅费用支出进行分类管理,加强预算控制;3. 加强对差旅费用报销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支出合规;4. 定期对差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章差旅费用问题处理1. 对违规报销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2. 对不符合规定的差旅费支出,学校将要求责任人退还超支部分;3. 学校将加强对差旅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保障差旅费用使用合规。
第八章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学校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相关部门所有。
高校差旅管理制度
高校差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高校差旅管理行为,保障师生出行的安全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行政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师生因公外出办理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工作所需差旅活动,适用于学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
第三条差旅活动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出行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条差旅活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要求办理,不得私自组织或变更差旅计划。
第五条差旅活动中的费用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销,不得违规开支。
第六条差旅活动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出行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学校差旅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差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八条出差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备案等环节。
第九条出差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出差申请,说明出差地点、出差目的、行程安排、出发及返回时间、与出差相关的费用预算等。
第十条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出差申请,核实出差必要性、合理性、安全性,根据出差内容和目的进行评估审批。
第十一条审批通过的出差申请应提交学校差旅管理部门备案,并向出差人员下发出差通知,注明出差事宜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未经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进行出差活动的,一律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第三章出差费用第十三条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饮费用、工作相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一般包括往返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车票、船票、机票等费用。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一般包括差旅期间的住宿费用、Wifi费用等。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的餐饮费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一般包括差旅期间的餐费、伙食费等。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在差旅活动中的其他费用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报销,如差旅期间的通讯费用、材料费用、邮寄费用等。
第十八条出差费用报销应提交相关凭证和报销单据,如原始发票、收据、报销单等。
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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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由学校内部相关部门 进行监督,确保差旅费使用的合 理性和透明度
信息公开:公开差旅费使用情况, 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 价
差旅费使用公示及透明度要求
差旅费使用情况需定期公示, 确保公开透明
公示内容包括差旅费使用人、 时间、地点、费用明细等
公示方式包括学校公告栏、网 站、邮件等
公示时间需及时,确保师生员 工能够及时了解差旅费使用情 况
差旅费使用违规处理费
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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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追回违规使用的差旅 费,并给予相应处罚
预防措施:加强差旅费使用监督, 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
出差申请变更及取消记录:相关部门应记录变更或取消申请,并保存相关记录,以便日后查询。
出差审批监督及责任追究
审批流程:提交申请、审 核、批准、执行
监督方式:定期检查、随 机抽查、举报处理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造 成损失、追究责任
处罚措施:警告、罚款、 停职、开除等
差旅费报销流程
04
报销时限及票据要求
出差审批流程
03
出差申请及审批权限
出差申请:员工需 填写出差申请表, 包括出差目的、时 间、地点等信息
审批权限:部门经 理审批本部门员工 出差申请,校长审 批全校员工出差申 请
审批流程:员工提 交申请表→部门经 理审批→校长审批 →财务部门审核→ 出差人员领取差旅 费
特殊情况:如遇紧 急情况,可先出差 后补办审批手续, 但需在规定时间内 补办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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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学校各类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学校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其调整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8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8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院士、资深教授、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8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住宿限额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高校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高校差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高校差旅费用的管理,规范差旅费用的报销和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报销管理工作。
第三条出差原则1. 出差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力求节约差旅费用。
2. 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出差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3. 出差人员应在出差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形象,严格遵守出差纪律。
第四条交通费用1.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按照相应的标准报销。
2. 出差人员凭有效票据报销交通费用,机票、火车票等原始票据应完好无损。
3. 出差人员因公出行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和距离计算。
第五条住宿费用1. 出差人员住宿按照协议价格和标准报销,住宿费用的报销上限按照目的地城市等级分别制定。
2. 出差人员应在入住前向财务部门报备住宿酒店信息,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住宿酒店,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报告。
3. 出差人员住宿费用报销时,应提供住宿发票和行程单等相关凭证。
第六条餐饮费用1. 出差人员餐饮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凭有效票据报销。
2. 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地公务活动中就餐,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非公务活动中就餐,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报告。
3. 出差人员就餐费用报销时,应提供餐饮发票等相关凭证。
第七条出差补助1. 出差人员按照实际出差天数和标准领取出差补助。
2. 出差补助的报销应与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一并报销。
第八条审批程序1. 出差人员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出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2. 出差人员凭批准的出差申请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单应详细列明出差人员、出差地点、时间、费用等内容。
3. 出差人员回校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销差旅费用,并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第九条监督管理1. 财务部门负责对全校差旅费用的报销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
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一、背景大学生差旅活动可以开阔视野,增强团队协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然而,在差旅活动中出现的形式主义、浪费与贪污现象却屡见不鲜。
因此,为有效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保障大学生差旅活动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制定一套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1.经费申报经费申报应在课程负责人、学院领导和校方教学管理部门共同的监督下进行。
申报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预算,申请经费数目必须与项目需要的费用一致。
对于每项项目,不得存在高估或低估经费的现象,并严格限定每位学生出行的最高经费额度。
经费申报需要提前至少2周提交,并确保在项目开始前得到批准。
2.经费使用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允许超支或者未经批准的支出。
课程负责人必须保证项目经费使用的详细记录和相关凭证齐全,确保预算和实际支出的一致性。
3.差旅报销学生及其家长应知晓有关报销流程及标准,并定期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差旅费用清单,如有未发生的费用,必须退还学校。
当发现违规报销行为时,应及时向学校纪律处置机构汇报。
4. 实地考察差旅活动中的实地考察必须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进行。
针对需要去往危险较大的地区的差旅项目,需对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施,教育其如何应对突发情况。
5.责任追究如果在差旅活动中出现腐败、浪费现象,必须进行严肃查处;如果出现重大意外,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反规定者,应受到相关部门严格追究和处理。
三、结论为了避免差旅活动中的形式主义、浪费与贪污现象,必须对差旅费用进行细致管理。
通过严格的经费预算和使用制度、清晰的差旅费用清单、安全可控的实地考察以及责任追究,可以保障大学生差旅活动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差旅效益,促进学生成长。
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学校各类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学校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其调整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原则上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院士、资深教授、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住宿限额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吉林大学报销事宜
吉林大学报销事宜(拟)1,建议大家采用投递报账:网址/tdbz/main.aspx投递报销单可以替代实际报销单,只要你把金额写全,各种签字盖章弄好。
(比如负责人的章)。
如下图所示:注意:(1)同类发票可以放在一个投递单里,如所有办公用品,所有固定资产,所有交通费(2)尽量选择就近原则投递(除必要南校的),这样报销、退回都方便。
(3)当天办不完,第二天可以继续投递。
2,报销固定资产包括各种电脑、打印机、超过千元的设备和办公用品。
(1)重装资产,几千元的设备,一般先借款(填写老土借款单或投递单?),后签购买合同,再运过来货和发票,然后办理固定资产,最后报销还借款。
注意:a, 借款需要对方公司的所有账号、开户行、全称等信息,一般先让对方出具一个下货单。
b, 固定资产需要先找本系相关秘书网上填报固定资产书什么的,各种仪器型号等等信息,一堆签字后,南区的去老逸夫图书馆1楼办理固定资产(仅周二、四上午)c, 如果不想多走借款这么麻烦的一道工序,可以当地购买电脑,如红旗街的土公司,让他们先送货和发票,使用几天,直接报固定资产,做转账。
d, 打印机之类的可参考c要点,先送货和发票,办资产,最后转账(注意信息准确)。
转账不放心可以去财务留备份。
(2)轻资产,超过千元办公用品、主板、显示器之类的发票报销,同(1)d,(单张超过五百的貌似也要办理签字,谁来补充)注意:一个人的借款额度是有限的,不够了就要改个人的名下借。
3,报销交通费等(1)市内交通,打的票什么的都可以直接报销,不能连号,不能假的票。
(2)往来差旅费,需要另填写差旅费单据,貌似研究生之类的只能软卧一下等级,教师可以给别人报销,但是给自己报销时需要院长之类签字。
4,报销办公用品:所有办公用品都需要明细单子,比如京东购买,可以直接要明细发票。
除此,还需要填写类似下面的办公用品去处单子(不同人签字,项目人盖章):注意:办公用品单张发票不能超过1000元,超过了参考要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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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学校各类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 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 学校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其调整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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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原则上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院士、资深教授、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住宿限额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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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页脚内容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 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 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元包干使用。
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若选择报销出租车费用,则应写明用途,且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包干补贴。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或项目承担,不得转嫁。
第二十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原则上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外出参加会议,住宿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可按会议规定开支,凭会议通知和发票据实报销。
住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再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差旅费报销单、机票(附登机牌)、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原始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结算。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原则上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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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
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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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规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或项目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校生因公出差,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表、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中“其余人员”标准执行;本专科生实习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发布的《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校发 号 同时废止。
附件:吉林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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