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2016增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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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一六年六月
**县惠农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增资市场分析
第三章公司增资方案
第四章业务运作方案
第五章增资效益分析
第六章综合结论
前言
融资担保行业在中国曲曲折折发展20多年,因具备打破“小微”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瓶颈作用,现在终于得以被正名,并将迎来规范发展机遇,有望成为普惠金融的主力军。
2015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确定融资担保行业以服务“小微”和“三农”、大众创业等普惠领域为导向,既规划了行业发展“顶层设计”,也提出五年发展目标,被业内认为是中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从风雨中走来
回顾融资担保行业1993年以来在中国的“逆生长”过程,由于长期快速发展、缺乏监管,早些年暴发出一系列风险事件,经历全国范围内的清理整顿,此前,行业正处于“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艰难调整期。
不过,融资担保行业在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体融资难题中发挥关键作用日益凸显,在国家层面上,鼓励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利好政策相继出台,融资担保行业的基础价值大幅提升。
2014年12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示“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
关键环节”;12月1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2015年7月3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
本次《意见》出台,全面系统地规划了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方向与路径,从促进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到各项具体工作举措,从融资担保机构组织体系到银担合作模式,从政府的角色到市场的作用,从政策支持到监管规范,都做出了清晰明确的规划部署。
具“准公共产品属性”获政府支持
《意见》将融资担保作为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强调其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作用导向,将“小微”和“三农”作为划分融资担保机构是否具备“公共产品属性”的唯一标准,以这些普惠领域为业务核心的机构,即会受到大力扶持。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李力表示,《意见》明确了融资担保的政策性定位,以及政府应承担的责任,为理顺机制,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服务中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
《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设立国家担保基金,以及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
织体系,有效分散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这是《意见》的最大亮点,他认为“在过去22年的担保发展历史中,这种模式是前所未有的。这一举措能整合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银行等各方力量支持融资担保做强做大。”
在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能力建设方面,《意见》重新强调了融资担保机构的“信用中介”性质,并要求融资担保机构发挥“接地气”优势和“放大器”作用,形成独特核心竞争力。随着融资担保主业的定位进一步精准,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行业,将进入全面快速发展的快车道,有效地发挥普惠金融主力军作用。
努力转型进入“减量增质”时代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74万亿元,其中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34万亿元,中小微融资担保贷款余额1.28万亿,服务中小微客户25.14万户。距离《意见》提出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较快增长、融资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五年内达到不低于60%的目标,融资担保机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融资担保公司7898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255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机构有75家,平均注册资本仅为1.17亿元,融资担保机构资本实力、信用能力严重不足。《意见》提出政银担三方参与的合作,对
银担商业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做了风险分担及补偿等方面具体安排。《意见》还透露《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也将尽快出台。
《意见》提出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这一创新性举措,被业内外寄予厚望。李力建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投向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建立地方各省再担保机构,二是通过股权投资支持骨干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三是为基金成员和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服务。
从行业长远发展角度看,本次《意见》所提出的举措,将起到“稳定器”作用,一是保证整个融资担保体系的健康稳定,二是保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环境的稳定,三是保证国家支持的担保机构持续发展的稳定。
随着新型融资担保机构体系的逐步建立,政策扶持体系、监管制度体系的相互配套,通过深化改革,中国融资担保机构将向“减量增质”、“做精做强”的方向进发。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建设的依据
①《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③2010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④2010年10月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布的《贵州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⑤《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试行)》
⑥《贵州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工作指引(试行)》
⑦《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申报指引》
⑧2011年10月,国务院批复的《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
⑨2012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⑩2014年7月15日《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⑾2015年08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明确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银担合作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散机制;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及配套细则,基本形成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体系。
⑿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79号关于印发我省地方金融机构“五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之四加快推进政策性担保公司县域全覆盖。贵州省财政厅黔财金(2016)15号文件关于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文件要求,县域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必须达1亿元以上。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