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管理文件( 含结题指南)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创新人才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划内容第二条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一至三年级学生,鼓励高年级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
第四条创新训练项目申请面向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于团队申请(3-5人)。
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第五条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
第六条各项目均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关学术背景或专业知识。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第七条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八条学校教务处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校级立项评审和结题评审,检查各学院项目中期完成情况,开展校级项目成果的总结与推广。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增强本科学生创新科研能力和创意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造就学科卓越领军人才的重要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要求,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
参与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意创业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实践全过程,包括自主设计实践方案、自主管理实践过程、自主完成实践计划,特别要真实记录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及在科研、创造方面的收获。
各院系应鼓励、引导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第三条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将贯彻自愿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每类项目均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五条教务部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整体组织管理、实施开展和质量检查工作;各学院(系)负责本院系学生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项目动员、院系初(评)审或推荐、日常管理、财务报销,以及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初审等。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X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印发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 号),XXXXX省教育厅印发的《XXXX 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X教高函〔201X〕X号)要求,深入推进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工作,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大创项目的实施管理,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大创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大创项目坚持以本科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条实施原则:以人为本,兴趣驱动,缜密遴选,自主实验,重在过程,严格管理,旨在育人。
第四条大创项目围绕XXXXX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大创项目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级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项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根据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管理工作,鼓励师生积极投身“大创计划”,激发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实践和动手能力、团队组织协调和攻关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内容第一条“大创计划”项目按内容分以下三种:1.创新训练项目以项目为载体,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进行实验方法设计,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开展研究工作,独立组织实施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条“大创计划”项目根据水平分为级、省级和校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大创计划”于每年秋季学期立项,下一年春季学期开展中期检查,秋季学期组织结题验收和优秀项目评选。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限一般为1年,不超过2年,完成时间不迟于学生毕业时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限不超过3年。
为避免项目因团队成员离校终止,应在立项时考虑成员的结构,保证可持续性。
第四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大创计划”项目,并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关制度,监督检查各院系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
第五条院系专人负责“大创计划”的组织和管理,成立院系“大创计划”专家组,负责本院系项目的立项组织、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优秀项目评选的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促进大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践、团队合作、重在过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计划的开展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各系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项目的申报、评定、实施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分类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分国家级、省级、校级。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提倡学生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中取得的成果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第四章项目立项第七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立项和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推荐;系部负责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各级别项目。
第八条项目申报主要面向2、3年级在校学生。
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系部之间组队申报。
原则上一名学生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组成员一般为5-10人。
参与学生应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敢于探索与实践,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管理办法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管理办法【2016年4月修订版】第一条为了顺利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加强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管理,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特制订本结题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于每年4月份、10月份组织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集中结题,省级、国家级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院级项目由各系自行组织。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级项目专家组中,至少有2人为系外专家。
国家级、省级项目验收专家组由5~7人构成,其中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2~3人。
第四条项目结题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经指导教师同意,项目组向指导教师所属单位提供结题验收材料(行政教师指导的项目组,由项目主持人所属系组织结题),包括项目《结题申请书》、项目训练总报告、项目训练成果等材料,提出结题验收申请;(二)系内组织专人对项目组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结题材料的齐全程度和质量等,明确项目组是否能申请结题。
汇总申请结题项目目录交教学科;(三)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集中验收评审。
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检验、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并在《项目结题申请书》中的“评审专家意见”栏提出详细的评审意见,明确是否同意结题;(四)根据成果质量,专家组评定项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具体评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1)优秀:按时结题,项目研究过程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80%以上,取得丰富成果,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2)合格: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60%以上,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一定提升;(3)不合格: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不足60%的。
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项目,在当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中获得“科研创新”分奖励,(国家级10分、省级6分、校级4分),同时获得“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奖励;评定为“优秀”等级的项目,可申请校级或处级嘉奖。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创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体系,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规范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一)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分级立项、规范管理的方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四条大创计划主要面向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院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兴趣,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按照“统一组织、鼓励创新、强化过程、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以项目形式立项实施,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项目所在分院为每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配备1—2名教师组成的指导组,指导教师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者。
指导教师职责为:围绕项目技术理论、实验方案设计、工作路线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
指导教师应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工作,并且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组织协调能力。
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和完成实验。
第三章申报立项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范围包括理论与技术研究、发明创造、制作与创作设计,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申报的项目应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目标明确、思想新颖、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方法合理。
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子课题)不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
每个实验项目实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切实保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其尽早接触工程与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研究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严格遵循“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注重学生自主实验和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得到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第四条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省、校三个级别和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种类型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成立校、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团委、学生部、就业指导中心、科技处、财务处、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1)制订训练计划的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研究、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年度经费分配方案、资助计划、经费使用办法;(2)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的立项审批、结题验收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规范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管理办法。
一、实施目的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通过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动大学生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努力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立项原则(一)注重过程参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创新研究过程。
项目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独立实施、分析处理数据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从而提高大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二)注重实践创新。
鼓励大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三)注重切实可行。
训练计划重点资助选题适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三、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检查和验收,专家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
四、项目类型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一)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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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补充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深入开展,规范项目过程及结题验收管理,提高项目实施实际效果,校团委研究制定了《XX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补充规定》,请各项目按规定认真执行。
一、项目运行1.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书,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内容执行。
不签订合同者视为放弃。
2.项目组须每周填写项目实施情况记录,导师每月检查项目进展。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运行时间过半开展中期检查。
项目组须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项目运行原始记录。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检查结果报校团委,校团委对检查结果予以抽查。
4.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内容不得变动。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有变动项目成员、提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指导教师因故短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应安排其他教师完成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因故长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由学院提出变更意见,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变更。
二、项目结题验收1.所有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题。
根据项目结题日期,项目负责人提前提出结题申请。
必需材料为《XX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结题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论文、设计、专利证书、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补充材料为项目成果证明材料、成果实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学生提交的文字材料应有指导教师签署的审阅意见。
2.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集中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专家组组长由正高职称专家担任,成员应不少于 3 人,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须回避。
具体工作内容与程序为:(1)验收材料审阅。
专家组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重点是审查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及综合训练的情况,考察学生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培养情况,及完成课题过程中的工作量及工作成果等。
在此基础上,确定集中结题答辩时间。
(2)答辩。
答辩具体方式由专家组决定,但应包括以下环节:学生团队汇报本人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取得的成果,参加项目工作后在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与创业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
创业训练项目须团队汇报创业计划并接受质询。
专家提问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研究论文或创业报告以及现场汇报中存在的疑点、错误及应改进的方面,考察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等。
3.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提交专利证书或发表论文(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或在XX省十所重点大学学报及相应级别刊物发表论文 2 篇)方可结题。
项目组人员须为所有成果第一作者。
项目成果在“挑战杯”或“创青春” 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可作为结题条件。
4.项目结题后,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 30%。
5.学校将项目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
学校通过结题材料验收结题工作,材料符合要求的发放结题证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通过。
6.学校对项目成果进行汇总。
定期组织验收优秀的项目进行答辩、展示和表彰。
三、成果管理1.项目资助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项目研究形成的专利、软件、专著等成果,第一作者或专利权人的单位署为“XX农业大学”,同时应标注“XX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属XX农业大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料应归档,归档内容包括: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经费使用记录、结题总结报告、研究论文、专利授权证书、样品、计算机程序、设计文件等。
以上归档材料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原件一套,学院领导小组保存副本(或复印件)一套。
实物性成果由项目所在学院保存。
归档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学校适时将研究成果汇编,并在校内组织成果展示与交流。
3.对在项目申报、实施、结项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项目逾期不能结题或验收不合格,取消指导教师和项目组今后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学院累积逾期不能结题或验收不合格项目超过 3 个,取消学院所有项目申报资格三年,三年内无改善的永久取消学院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共青团XX农业大学委员会20XX 年 6 月 15 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支出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校团委研究制订了《XX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支出管理规定(试行)》,请各项目按规定认真执行。
一、项目支出范围项目经费指我校确认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财政拨款。
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差旅、实验材料、书籍、论文出版、市内交通、打印等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比例(一)自然学科项目1.差旅费用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关于差旅费支出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差旅费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1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该比例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校团委沟通,批准后方能调整差旅费支出比例。
2.实验材料费用实验材料费原则上支出比例不应低于项目总预算的 60%。
校团委负责对所报销项目进行严格进行审批、审核,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该创新项目无关的材料支出。
3.书籍购置费用主要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必须购置的书籍等文献资料及论文查新、检索等费用。
支出比例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5%。
4.出版费用出版费支出比例不应低于项目总预算的 20%,同时在出版费不足以支付该成果版面费时可占用打印费支出指标,但是打印费支出不得占用出版费指标。
5.市内交通费用市内出租车费的支出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5%。
6.打印费用打印费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5%。
(二)社会科学学科项目1.差旅费用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关于差旅费支出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差旅费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2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该比例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校团委沟通,批准后方能调整差旅费支出比例。
2.书籍购置费用主要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必须购置的书籍等文献资料及论文查新、检索等费用。
支出比例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5%。
3.出版费用出版费支出比例不应低于项目总预算的 20%,同时在出版费不足以支付该成果版面费时可占用打印费支出指标,但是打印费支出不得占用出版费指标。
4.市内交通费用市内出租车费的支出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10%。
5.打印费用打印费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20%。
(三)创业实践、创业训练项目1.差旅费用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关于差旅费支出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差旅费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2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该比例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校团委沟通,批准后方能调整差旅费支出比例。
2.书籍购置费用主要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必须购置的书籍等文献资料及论文查新、检索等费用。
支出比例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5%。
3.出版费用出版费支出比例不应低于项目总预算的 20%,同时在出版费不足以支付该成果版面费时可占用打印费支出指标,但是打印费支出不得占用出版费指标。
4.市内交通费用市内出租车费的支出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10%。
5.打印费用打印费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20%。
三、项目经费报销要求按财务处要求,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负责。
指导教师有义务协助负责人完成项目经费使用等各种手续。
(一)单据填写要求单据上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和负责人不用填,由校团委填写。
单据上经手人由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验收人需项目所在学院团委书记签字。
须在单据贴存单空白处详细填写项目名称,编号,用途和联系电话。
(二)各种费用报销要求1. 差旅费报销要求差旅费使用公务卡结算。
严格按照《XX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字〔20XX〕1 号)的规定执行。
当日往返不需要提供住宿费发票,如出差多日,须提供住宿费发票。
参加会议、比赛须提供会议通知或比赛通知(加盖主办方公章)。
指导老师带学生出差,可以按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报销补助,指导老师单独出差的不得使用项目经费。
学生出差补助每人每天最多 25 元(需校团委申批)。
学生不允许乘坐飞机或卧铺。
2.打印费用报销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打印费报销支出时应提供打印、复印的名称、时间、张数、单价、总价等明细,并在明细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打印、复印资料应与创新项目密切相关。
3.市内交通费用报销要求报销市内车费时应提供具体乘车明细,包括日期、乘车人姓名、往返详细地址等信息(所在学院盖章)。
4.购置物品要求购置物品必须刷指导教师公务卡,凭发票报销。
发票需写明物品明细、单价、数量,或另附详单。
四、项目经费使用时间项目经费当年必须支出报账完毕。
项目未在规定时间报账的,收回该期资金。
五、项目经费使用流程刷指导教师公务卡→拿到正式发票→按学校规定,指导教师、负责人填写报账单据→学院团委书记验收→校团委负责老师审核通过后签字登帐→校团委书记审核后签字→财务处会计审核→财务处出纳。
共青团XX农业大学委员会20XX 年 6 月 13 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指南一、结题操作流程1.根据项目合同书中的结题日期,学生向学院团委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等材料。
2.学院团委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审核。
3.学院集中组织结题答辩。
项目组全体学生都必须到场,并参加答辩。
由项目负责人作为主答辩人。
4.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不少于 3 名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骨干教师,组成结题验收专家组,按照“适当集中、扩大影响、严格过程、重在训练”的原则,结合学生答辩和材料对申请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
5.验收专家组给出验收结果,并在结题验收申请书上签字。
6.学院整理结题材料报校团委审核验收。
7.校团委发放项目结题证书。
二、结题答辩形式1.项目组全体学生都必须到场,并参加答辩。
由项目负责人作为主答辩人。
2.学生用 10 分钟左右时间,以 PPT 形式,向结题答辩专家组专家汇报:①项目内容②项目创新点③学生在项目过程中获得的创新体验④学生的最大收获⑤项目成果3.专家用 5 分钟左右时间,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所有学生,提出相关问题,由学生答辩,或指出存在的问题、期望及建议。
4.专家组成员对答辩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验收结果。
三、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一)纸质材料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总结报告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记录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支出清单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简表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9.其他应提交的各类成果(包括应提交的实物、发表论文的期刊、专利证书、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等)照片和复印件10.档案袋封面1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二)电子材料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等没有电子版的资料只交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