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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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色光开阳中学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试行)

为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中学生守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考勤点名制度

一、考勤范围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自习、实验、出操、大课间、晚寝、午睡、集会、运动会、各种活动等都应实行考勤。

二、考勤办法

(一)朝读、晚自习、上课考勤:

1、科任老师负责在预备铃响后点名考勤,对于缺勤情况督促值日班干记入班务日志,对非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

2、值日班干实行常规考勤。

(二)早、中、晚饭后自习时间考勤:

1、班主任常规到岗时,清点学生人数,及时查清缺勤学生去向,没有处理落实绝不离开。

2、班主任到岗离去后,由值日班干负责自习期间的考勤,记录早退、外出的相关情况,对非正常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三)午寝、晚寝学生的考勤:

1、班主任要及时到岗,进入室内逐个床铺清点学生就寝到位情况,对于未到学生要迅速查清去向,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班主任要当即采取行动,到校园内外以及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去查找,并且及时通知家长。

2、班主任查寝离开后,由寝室室长负责就寝纪律,关注寝室成员动静去向,发现有人不在寝室要及时到值班室跟成长辅导老师或者教官汇报,成长辅导老师或者教官要及时查找并通知班主任。

3、值日班干做好记录。

(四)升旗、开会等集体活动的考勤:

1、各班整队入场,由体育委负责考勤,对未到人员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查清去向并作出处理。

2、值日班干做好记载。

(五)星期天下午到校的考勤:

1、班主任读报前清点本周到校情况,对未到学生要及时联系通报家长,对非正常缺勤的学生要求家长寻找,班主任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相关信息并予以协助。

2、值日班干作好记载。

三、缺勤处理

1.学生迟到、早退一学期超过5次即取消本人评优资格。

2、对于非正常缺勤半学期达5次,学生本人评优予以否决;达10次,按严重违纪予以处理。

3、对于非正常缺勤一月达3人次以上,不能评选文明班。

4、对于未执行点名请假制度的班主任和老师,要按章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部分: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个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

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请病假时须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或外出参加比赛、竞赛等活动,由主管领导证实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办法

1.在校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班主任要审清原因,从严掌握,班主任要通知家长亲自来接,有特殊情况家长不能亲自来接的班主任要收到家长发来的知道孩子自己回家,路上的一切后果自负的短信。在家请假,由学生家长前来落实请假手续或者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讲明事由,班主任要核实清楚并做好班务记载。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要办理续假手续,要求同上。

2.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时,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好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多长时间的假,何时返校上课以及离校时间),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办理请假手续。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作为班主任存档之用,一份作为门岗存档之用,一份作为政教处存档之用。

4、学生请假出入校门

①门卫要严格审查学生请假条,必要时与班主任核实,符合要求后放行,留下请假条备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放行,否则以违反工作纪律论处。学生请假期满回校,要到门卫处和班主任处销假。

②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或者其他异常,需要有老师陪同,且家长在门口等候的,门卫方可放行。

三、准假权限

1.二天以内(包括二天)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四天以内(包括四天)的请假,由年级主任审批;

3.五天以上的请假,由政教处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违规处理

1、手续未批,不得擅自离校,否则以严重违纪论处。

2、如果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班主任个人原因至请假制度不严导致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应责任。

关于学生请假的补充说明:

1.原则上无特殊原因正常上课时间内学生不允许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学生统一上午9:40—10:05分办理请假手续,中午休息时间方可

外出。

3.学生请假5天以上(含5天)须经班主任和年级主任审查,政教主任批准并登记;

请假3天以上(含3天)须经班主任审查,年级主任批准并登记,报政教处备查;

请假3天以下班主任审查,年级主任批准,以上情况凭正规加盖政教处公章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4.无特殊情况学生请假外出每大周不超过一次,返校时间不得晚于晚上18:00,超

过一次者,每超过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由班主任存入个人档案。在不影响上课的前提下,周一至下周四每次请假不超过2小时,周一至下周四学生外出向班主任请假并登记,每大周班主任要统计一次,并报政教处备查。

5.学生不在学校住宿时要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周一至下周四上午学生不得请假

回家,确有事要请假的须经班主任审查,政教处或校长批准,下周四有学生提前请假回家的,须经班主任审查,政教处批准。

6.除休息日外,学生请假一律要用正规请假条,离校时将请假条交门卫室,返校后从

门卫室将请假条取回交班主任销假,班主任向政教处销假。未及时取回请假条的,按未按时返校处理;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按旷课处理。

对此两类学生,除相应的处分外,班主任纳入个人信用评价,限制其请假次数。对请假没有按时返校、家长又没有电话通知班主任需延长请假的学生,通知家长,并处警告及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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