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新
教师请假制度15篇
教师请假制度15篇教师请假制度1一、教职工请假:事假: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
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
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
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
(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教师请假制度2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法定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
半天向行政值周请假,一天及以上需报校长室批准。
4、公出: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导处登记。
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导处安排代课。
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
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但必须在病休前一天请假,报学校批准,如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
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6、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导处请假,然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回校后及时补办代课手续。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一、教师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到教导处履行销假手续条,若未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在原有请假天数上多记一天假。
二、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上、下午定义为半天,跨越上下午的为一天)向教导处请,并自行调课(向教导处交请假条并登记代课的教师后方可离校),写清具体时间段,一周内请半天假超过两次的,超一次扣5元;一天假向分管副校长请,两天假、三天假向校长请,不准自行调课,教导处统一派课,离校时向教导处交假条,假条上必须有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的签字,一天扣30元。
另外连续请假未超过10天的除去双休日记为请假天数,连续请假超过10天未超过20天的(星期六、日记入请假天数),一个月内累计请假加请假期间双休日超过20天的扣700元,不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教师如有旷课,旷一节扣10元、旷半天扣30元、旷一天扣日工资。
三、产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请假人在校内请假留请假条;未在校请假,以短信形式请。
五、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学期考核定为不合格。
(请假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扣取一月绩效。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病、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
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如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1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超事假扣60元/天。
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模版(二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请假行为,提高教师请假的透明度和效率,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师请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教师请假包括因私请假和因公请假。
因私请假是指教师因个人、家庭或其他私事需要请假。
因公请假是指教师因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或其他学校相关工作需要请假。
第四条学校教师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方可请假。
第五条学校教师在请假期间应按照请假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学院或部门应当建立请假记录和档案,做到请假情况真实、详细、准确。
第七条学校教师请假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以请假为借口违背职业道德和学校的校风校纪。
第八条学校教师请假应当按照教务处相关通知和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章因私请假第九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第十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请假事由;(二)请假时间(起止时间);(三)请假天数;(四)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需要重要的理由,并由本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超过3天的,需经过学院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家庭紧急事故证明等。
第十四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收取报酬。
第十五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在请假结束当日回到工作岗位。
第三章因公请假第十六条学校教师因公请假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第十七条学校教师因公请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请假事由;(二)请假时间(起止时间);(三)请假天数;(四)请假部门及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学校教师因公请假需经过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学校教师因公请假超过7天的,需经过学校教务处审批。
学校教师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请假销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请假销假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简便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程序第四条教师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五条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需报校长审批。
第六条教师请假需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证明材料包括:(一)因事请假:提供请假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因病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三)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请假审批通过后,教师应按批准的请假时间离校。
第三章销假程序第八条教师请假期满,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九条教师销假需填写《教师销假登记表》,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教师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销假。
第十一条教师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提前向原审批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续假手续。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教师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按时销假,按以下规定处理:(一)未请假擅自离校,按旷工处理。
(二)未按时销假,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三)伪造请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师请假销假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希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篇一」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3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规定。
近日,学校更新了最新的请假制度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教师请假行为,提高教学效果和学校管理水平。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规定,以供广大教师参考。
一、请假的适用范围教师请假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包括校内教学人员和行政人员。
二、请假的时限与方式1. 请假时限:教师请假应提前至少三天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一天向学院或部门口头请假,并在事后补交书面请假申请。
2. 请假方式:教师请假应采取在线请假系统进行申请,同时向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报备。
三、请假的种类教师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丧假和公假四种类型。
1. 事假:教师因私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如家庭需要照料、重要事务办理等,需提前请假。
2. 病假:教师生病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及时向学院或部门报备。
3. 婚丧假:教师因结婚或因家庭成员丧失而需要休假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向学院或部门报备。
4. 公假:教师因公务需要离校的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向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报备。
四、请假流程1. 教师提出请假申请后,所在学院或部门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批准。
2. 若请假事宜获得批准,教师可按照请假时间的安排正常休假。
3. 若请假事宜被驳回,教师需按原计划上班,并及时向学院或部门说明情况。
五、请假的注意事项1. 教师请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私人经营、兼职等。
2. 请假期间如需延长请假时间,教师应当提前向学院或部门提交延期申请。
3. 教师请假应当考虑到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对师生的工作和学习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六、请假制度的监督与制度违纪1. 学院或部门应定期对教师请假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
2. 对于频繁违规请假的教师,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处分,直至终止与学校的劳动关系。
3. 学校鼓励教师勇于请假,但请假行为必须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请假权益。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7篇)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7篇)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7篇)老师有各种各样的教育类型(小学老师、初中老师、高中老师)。
是一种教育类的职业,指教学生正确知识的人。
以下是小编准备的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篇1)一、教职工请假:事假: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
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
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
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
(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篇2)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
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
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
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
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
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
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2024年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教师请假销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请销假手续与准假权限一、请销假手续教职工的各种假期(事、病、探亲、婚、产、计划生育、丧葬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凡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均须本人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予以受理。
经批准后,本人和所在部门必须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
假满回岗应及时向准假部门销假,未销假的均作超假处理,并及时报告人事处。
二、准假权限中层副职、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教学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或病假1周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1周的,由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事假超过1周或病假超过1个月的,由院长办公会批准。
中层正职请事假超过1天或病假超过3天,报党委组织部并经主管领导和党政正职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婚假、探亲假、丧假均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计划生育假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休假手续,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一、病假(一)教职工因病无法正常出勤的,可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因患急病或在外地患病,可就近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请假,返回工作岗位一周内应凭医疗机构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病假期间待遇1.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
2.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
3.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2023年教师的请假制度_学校教职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2023年教师的请假制度_学校教职人员请假管理制度教师的请假制度篇1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
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审批。
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
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教师的请假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根据国务院、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事假(一)事假期限。
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2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根据最新制度规定,学校教师请假应遵循以下规定:1. 请假提前:教师请假应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学校,以便学校能够做好调整和安排。
2. 请假事由:教师请假需要附上合理的请假事由,以便学校能够评估请假是否合理合法。
3. 填写请假表:教师请假需填写学校提供的请假表格,包括请假日期、请假天数、请假事由等信息。
4. 请假审批:教师请假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请假事由真实合理,并能合理安排教学工作。
5. 请假时间限制:教师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天,超过3天需要提供特殊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
6. 教学安排:教师请假后,学校将根据情况安排代课教师或调整课程安排,确保学生正常教学秩序。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参考,具体请假政策可能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您联系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的请假制度规定。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请假行为,提高教师请假的透明度和效率,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师请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教师请假包括因私请假和因公请假。
因私请假是指教师因个人、家庭或其他私事需要请假。
因公请假是指教师因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或其他学校相关工作需要请假。
第四条学校教师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方可请假。
第五条学校教师在请假期间应按照请假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学院或部门应当建立请假记录和档案,做到请假情况真实、详细、准确。
第七条学校教师请假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以请假为借口违背职业道德和学校的校风校纪。
第八条学校教师请假应当按照教务处相关通知和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章因私请假第九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第十条学校教师因私请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请假事由;(二)请假时间(起止时间);(三)请假天数;(四)联系方式。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11篇)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11篇)学校教师请假制度(通用11篇)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篇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请假程序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
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
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
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
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4、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2024年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三篇)
2024年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法定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
半天向行政值周请假,一天及以上需报校长室批准。
4、公出: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导处登记。
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导处安排代课。
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
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但必须在病休前一天请假,报学校批准,如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
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6、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导处请假,然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回校后及时补办代课手续。
7、在公出、请假之前未到教导处办理代课,过后一律不予补办代课手续。
凡未按以上规定程序办理调、代课手续者,则视为私自调课或旷课处理。
因事假申请调课,事假后需调回补上。
2024年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二)一、背景介绍在教育领域中,小学教师是非常重要的一支力量。
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基本知识的重要责任。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小学教师偶尔需要请假,这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请假代课制度,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问题分析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小学教师请假的程序不够简洁明了,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和报备材料,耗费了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另一方面,现有的代课教师资源不足,导致代课教师的质量参差不齐,难以确保教学质量。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的解决方案:1. 简化请假程序:取消繁琐的请假表格和报备材料,通过电子化的方式进行请假申请和审批,大大简化了教师请假的流程,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完整版)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完整版)学校教师请假制度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以及深化教育改革,我们重新拟定了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希望所有教师都能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的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最多八天。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超过假期,教师必须先由单位核实,然后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己聘请代课教师。
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费用由个人承担。
所有请假都需要报批后才能执行。
2.如果教师未按照请假报批程序请假或者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则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二、病假:1.如果教师因病无法出勤,则可以请病假。
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需要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
请假期间的代课费用由教师自己承担。
请假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需要县级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需要医院证明。
请假需要到教育局办理手续,学校将负责安排代课和支付代课费用。
2.如果经查实教师弄虚作假请病假,则将被视为旷工处理,并责令进行书面检查。
3.如果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则需要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4.如果休息治疗病假,则代课费用由教师自己承担。
5.无论是事假、病假还是法定假期,都必须按照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旷课:如果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则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如果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则学校将辞退该教师;如果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则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探亲,则需要经过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了寒暑假期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
2.产假: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请假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请假42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请假90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2023年教师请假制度
2023年教师请假制度2023年教师请假制度11、教职工因故须离岗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假期种类及期限:(1)事假。
有要事,确需离岗者,每月不超过2.5天,超过2.5天者自己付顶课金。
(2)病假。
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养者,必须提供医疗定点医院的证明和病历,履行病假手续。
(3)婚假。
教职工结婚给假三天(晚婚增假20天),需延长假期,作事假处理。
(4)丧假。
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给五天以内的丧假,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女教师生育假。
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在产假期内,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给假一个月;晚育(24岁)另给假一个月。
(6)女教师人工流产,凭县级以上证明,可批假15天,同时上环,视情节可延长1—3天;单独上环取环,视情况可准假1—3天。
(7)路程假。
事假、婚假、丧假等如果确实赴外地(不含旅游结婚)处理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往返实际所需要时间给予路程假。
(8)探亲假。
教职工需赴外地探亲的,均安排在寒暑假。
非暑假探亲的.,或不符合探亲规定的,一律作事假论处。
3、请假期内的待遇问题: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在规定时间的,工资照发,超过规定假期者,其工资根据有关规定照发、减发或停发。
病假期内的待遇问题,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
4、请假手续及审批:请假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岗。
因急病或急事确实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办理,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的报教办室批准。
5、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或虽经请假尚未批准及逾期不归未经续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6、根据病事假天数确定学期考评等次,具体规定如下:(1)全学期累计事假2天以内(含2天),或病假5天以内(含5天),或事假1天以内同时病假2天以内,为一等奖,全额奖金。
(2)全学期累计事假4天以内(含4天),或病假10天以内(含10天),或事假2天以内同时病假5天以内,为二等奖,奖金50%。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三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__市____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
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
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8:10到校,其他人员8:50前到校。
下午:4:30离校。
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年级主任和教务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4、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五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原则上产前休假不超过十五天(计入产假)。
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
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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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内容
2024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内容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一、公假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1-5天以内的,须经校长批准。
5天以上的由教育局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人事假天数累积。
三、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1-5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四、其他类型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
五、请假管理1、请假流程①填写请假单;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
4、事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0.5分,病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0.3分。
5、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学校协助安排。
6、教师请假工作由校长负责管理,教导处发放、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①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②全年累计事假90天以上者。
教师请假制度15篇
教师请假制度15篇教师请假制度1一、请假制度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无课的教师向年级组长请假,有课的教师向教务处请假,行政人员向有关处室请假。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须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批报,并将假条交至教务处,有课的教师请假必须填写调课意向,待安排好调课、代课手续以后方能离校。
3.请假手续要齐全,在校请假必须填请假单并报批。
特殊情况,必须电话通知或代请假。
返校后一周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4.所有的请假手续,各办公室主任、处室、校长室均作出记录,并按周报至教务处存档,各办公室主任,处室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出勤统计工作。
二、考勤制度1.迟到时间规定为30分钟之内,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计算,超过两节按半天计算。
2.中途请假外出,30分钟之内按迟到一次考勤,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课计算,超过两节课,按半天计算。
3.学校照顾每位教师每学期因特殊情况可允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钟之内)六次,第七次起作违反劳动纪律论,超过部分每四次折算为半天。
照顾的情况(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记载不作考核,但请假手续仍须齐全。
4.有课请假,且不能于当天补回课时的,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每少上一节课扣3元,每代上一节课加3元。
5.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无故不上课者作旷工处理,旷课一节扣发10元。
旷工一天扣发50元。
旷工情况记录后,作为教师学期考核依据。
旷工情况经教育不改上报教育局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6.节假日由学校安排工作的,学校发放加班津贴,津贴数额由行政会议讨论视经济情况而定。
节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调休。
7.因培训、函授而缺课的,须补齐课时,不能安排补齐的,则扣相应的课时(每节扣3元)。
8.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返校。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须立即电话通知教务处,否则作事假处理。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3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1、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导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2.请假一天以上(含____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
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
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____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____天、路途时间除外)。
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
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____分钟后视为迟到,____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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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请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学校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学校相关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42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105天;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3、婚假: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
属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
4、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1—3天的丧假。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一个月以上,三个以内的(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并公示结果。
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有住院手续请假六天以上三个月以内(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三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原则上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本市市级医院疾病证明。
3、事假。
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
经审批后生效。
5、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审批前,应具体了解请假人的实际情况后,签署是否准假意见,并明确注明请假起始的时间,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6、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7、教师外出,提供外地医院疾病证明,邮寄回来由他人代请病假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避免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务工等情况,请假时,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发票、疾病证明)。
8、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9、凡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前必须提供查孕证明。
10、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11、假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说明: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市xx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
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
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8:10到校,其他人员8:50前到校。
下午:4:30离校。
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年级主任和教务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4、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五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原则上产前休假不超过十五天(计入产假)。
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
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5、事假。
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
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可请特殊事假,特殊事假满期需续假的,延长的假期按一般事假对待。
以下情况可请特殊事假:①婚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作为特假。
②因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请假,计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
(本市以外的另计路途时间)③女教师流产,凭医院证明休息,计1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
超出15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病假对待。
④教职工因子女或父母生病请假,计2天特假。
⑤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回来探亲时请假,计1天特假。
⑥教职工请假参加子女学校的家长会,每学期计两次特假。
6、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二、考勤。
1、教职工申请调动,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出差,需告知有关处室,并安排好教学工作;行政人员出差,需告知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并安排好教学工作。
3、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和年级主任负责。
办公室主任每月将教师出勤情况向行政会通报一次,经行政会审定后向全体教师公示。
三、奖惩办法(一)、病假3天以上(不含3天),超出3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
(二)、一般事假4天以内(含4天),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一周以上除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外,同时超出4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每天30元扣发月考核奖。
特殊事假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不扣月考核奖。
(三)、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发现一次扣10元。
(四)、开会、升旗,迟到一次扣10元,缺勤一次扣20元。
(五)、根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坚持出满勤的教职工,学校给予全勤奖100元/期(公假和特假算全勤);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① 教师代课的,计发相应的课时津贴(高于超课时津贴)。
②学校安排加班(自己工作外的额外工作或节假日工作)的人员,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③ 对于旷课的每节扣40元;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150元/天。
④ 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有2次以上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⑤一学期累计旷工15天以上,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处理。
[注]: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工。
2、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当旷工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处。
4、特殊情况提交行政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