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简明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简明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一、村道加密公路(通达)路面宽度不小于5米,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结构:手摆片石20cm,泥结碎石8cm。
二、通村水泥混凝土路(或油路)(通畅)1、以设计路面宽度为标准的公路按设计施工(如路面宽度为3.5米的公路按路面3.5米,路肩2×0.25m施工),在适当的位置设置错车道,1公里不少于4个,路肩全部要求硬化;2、路面结构:部分道路设计要求有手摆片石补强20cm和碎石调平4cm。
水泥砼路面:水稳层20cm,水泥砼面层20cm;油路:水稳层20cm,沥青表处面层3cm。
三、施工的质量控制(一)、路基施工内容与质量控制1、对于新修路基施工填方我们要求分层压实(松铺厚度控制在30-50cm),并逐层检查其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对旧路基施工时宽度较窄的路段进行开挖和截弯取直(即将弯道改为直道)或填土拓宽(此时我们要注意在新老路基搭接时候的错台,宽度在50-150cm,同样进行压实)。
2、在旧路基拓宽时注意清理原有路肩的杂草、腐质土、边沟淤泥,并用页岩土进行回填压实(填方)。
(对压路机压不到的可以采用强夯)3、在路基施工中对出现弹簧现象和路基软弱地段要求用页岩土换填(深度80-150cm)。
4、由于今年雨水较多路基施工时要优先设置排水设施,作好施工临时排水,保证全线排水顺畅。
土石方开挖不得大挖、超挖和过量爆破,避免对边坡及周围民房的影响。
(一般挖方上边坡坡比1:0.5,填方边坡坡比1:1.5)5、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垃圾、腐质土,特别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的石块(粒径>30cm),确保填筑材料均匀。
6、路基填筑材料必须严格控制含水量,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对土进行取样试验,确保路基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7、对边坡有坍塌和需要加宽路基但是位置有限的情况下可以新增挡墙。
8、挡防工程(挡墙工程)、桥涵等构造物墙(台)背回填应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砾石、碎石),按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30cm 分层回填、碾压。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本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以及建设、养护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农村公路实行政府主导、行业监管、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应当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州(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农村公路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组织村民配合做好本村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用地和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用地、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要求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要求指的是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的科学规范和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要求1.设计应根据农村地区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公路线路、断面和纵、横坡,保证公路的安全性、通行性和经济性。
2.设计应根据当地的地质、水文等情况,合理选择路基、路面和桥涵的结构形式和材料,保证公路的耐久性和平稳性。
二、材料要求1.路基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抗冻、抗湿、抗沉降等性能,并具备一定的承载力,以满足路基的稳定要求。
2.路面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平稳性,以满足车辆的通行要求。
3.桥涵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强度和稳定性,以保证桥梁的安全可靠。
三、施工要求1.在路基施工中,要保证路基的均匀压实和良好的排水条件,避免路基的沉降和塌陷现象。
2.在路面施工中,要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和纵、横坡的准确性,避免路面的裂缝和坑洼现象。
3.在桥涵施工中,要保证桥梁的结构安全和稳定性,避免因施工不当导致桥梁的损坏或塌陷。
四、质量验收要求1.在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后,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公路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质量验收包括对公路线路、断面、纵、横坡、路基、路面、桥涵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五、养护与维修要求1.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后,要加强公路的养护与维修工作,及时进行路面修补、排水疏通等工作,确保公路的正常使用。
2.公路养护与维修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防止公路损坏和事故发生。
总之,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要求是为了保证农村公路的安全性、通行性和经济性,要求设计合理、材料良好、施工规范、质量验收严格和养护维修到位。
通过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建设,可以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云南某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设计技术标准_secret
云南某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设计技术标准根据部颁“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云南省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技术标准》”,除乡镇改线段外,均按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以一阶段深度进行勘察设计,现结合本公路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有关项目的标准作为该路改造的测设依据。
一、选线原则1、XX至XX至XX,除已有改线段外,本着尽量利用旧路资源、少拆迁房屋、少占农田、保护环境生态和文物的原则,基本沿老路布线,尽量满足技术标准规定。
2、路线经过集镇、居民点时,根据“就村不进村、便民不拢民”的原则。
路线避开街道,使街路分开,以利于集镇建设规划及集镇周边布设要求和适应日后交通量的增长。
3、大中桥原则上利用原有旧桥,路线应服从于旧桥总方向,作为路线的主要控制点,小桥涵位置应服从路线的走向。
4、对原旧路通过的地质不良地段,如滑坡、泥石流、软土、泥沼等不良工程地质的地段应视其对公路工程的影响程度,分别对绕、避、穿等进行比选,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
二、设计交通量与公路设计速度1、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在10年远景设计期限内单车道四级公路能适应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双车道四级公路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辆以下。
2、公路设计速度,每小时20公里,一般受限路段可至每小时15公里,特特回头弯地段可至每小时10公里。
三、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车道荷载四、公路横断面1、单车道路基宽为4.5米,双车道路基宽为6.5米;单车道(路面)宽为3.5米,路肩宽为0.5米,双车道(路面)宽为6米,路肩宽为0.25米。
2、大中桥原则上利用旧桥,当桥宽与路基宽不符时应设不小于是10米的渐变段,街接应协调、过渡应顺适并设置交通标志牌进行指示。
小桥涵洞与路基同宽。
3、建筑限界,双车道W+2L=6.0米、单车道时W+2L=4.0米。
净空高度H=5.0(鉴于已有乡镇改线路段采作5米,故一条路采用同一净高的要求,故不用4.5米而取用5米)。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草案)
附件2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第六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包括路基、路面、边沟、公路用地、桥梁、隧道、渡口、涵洞等。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附属设施包括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管理、养护、服务、交通安全等设施及专用建筑物和构筑物。
县道是指连接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市)际间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行政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的乡(镇)际间公路。
村道是指连接行政村与自然村的不属于乡道以上的公路。
第四条【建设发展原则】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科学规划、节约用地、保护环境、注重质量、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和部门职责】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管理模式和责任主体】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方式。
州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行业指导与监督。
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乡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路况质量,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法[2005]49号)和《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云政办发[2007]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省交通厅是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四条省公路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五条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提出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二)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三)对养护施工单位实施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四)按有关规定进行路况质量检查,随时掌握路况质量,保障公路完好。
(五)加强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所,以覆盖全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到有路必养,具体职责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十一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汽车养路费收入中,按下列标准进行养护资金补助,即: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但本补助标准只对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后的管理人员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县(市、区),否则将不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各地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扣除合理征收成本后,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交通规费留地方部分的40%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十三条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路况质量,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法[2005]49号)和《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云政办发[2007]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省交通厅是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四条省公路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五条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六条州(市)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审核并转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
(二)统筹本州(市)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
(三)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
(四)监管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五)州(市)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七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县(市、区)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
(二)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建议计划。
(三)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九条县(市、区)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提出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云南省县乡公路弹石路面修建、养护技术a
云南省县乡公路弹石路面修建、养护技术质量标准规定为规范我省县乡公路弹石路面修建、养护技术质量管理,根据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我省县乡公路实际情况,结合我省弹石路面施工、养护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一、弹石路的修建<一>弹石路面是在摊铺的砂垫层上用人工铺砌经过粗凿以后形成的半整齐石块,通过嵌缝填隙压实,成为一种坚固耐久、清洁少尘,适应重型汽车车辆通行,投资较少、易于翻修、方便群众投工投劳的一种中级路面。
弹石路面适宜在石料丰富的我省山区公路铺筑,也可在道路急弯陡坡地段、沿线城镇、村寨附近的路面以及土基尚不稳定的桥头填土和高填土路基地段铺筑,可在新施工的路段或在老路面上加铺弹石路面面层。
<二>弹石路面应遵照沥青路面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用以确定结构层厚度,建议弹石路面层的材料抗压回弹模量EP值在240Mpa至260MPa之间考虑。
除弹石面层外,其强度不足部分应以铺筑基层给予补强(弹石路面结构类型一般为路面基层、砂石垫层、弹石铺砌层)。
所铺砌的弹石路面应铺砌在路基合格的地段,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等级技术要求。
<三>弹石路的修建技术标准1、材料(1)弹石——开采的天然石料或路基开挖石方的利用料,其石质不得低于3级,材质坚硬,石块的长度不宜大于高度,高度不宜超过宽度的2倍,石块的顶面与底面应基本平行,并且顶面应略大于底面,侧面不宜有显著的突出,以免铺砌时妨碍互相靠紧。
用于铺筑的石料高度不得大于或小于设计高度的2cm,尺寸不符的弹石或尖锲状、扁平的石块、偏歪的石块,易碎与裂缝过多的石块、未经加工的鹅卵石。
均不得使用。
石块尺寸,应符合下表(表1)的要求:表1:石块尺寸表一般用石边缘用石石块大小大块中块小块大块中小块(1)平均181614+4+41、高度(cm)(2)、最小-最大16—2014—1812—16-2—+2-2—+22、顶面长度(cm)10—2010—1810—1516—2216—203、顶面宽度(cm)7—157—137—1010—1510—144、底面尺寸(cm)长宽比顶面尺寸小1—3cm(注:本公路弹石一般用石规格采用小块,边缘用石采用中小块)(2)用砂质量——垫层和嵌缝用的砂子,要求用坚硬的中、粗砂粒(最大粒径10mm,级配良好)。
农村修乡村公路新标准
农村修乡村公路新标准一、道路建设标准1.路线走向:应符合乡村规划,保证连接性和交通便利。
2.道路宽度:四级公路宜为4.5米至7.5米,五级公路宜为3米至6米。
3.平曲线半径:四级公路应不小于15米,五级公路应不小于10米。
4.纵坡:四级公路不大于9%,五级公路不大于6%。
二、路基路面宽度1.路基宽度:四级公路应不小于6.5米,五级公路应不小于4.5米。
2.路面宽度:四级公路宜为4米至6.5米,五级公路宜为3米至4.5米。
三、路面材料及结构1.路面材料:可采用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沥青碎石等材料。
2.路面结构:应包括基层、面层等结构层。
四、道路安全设施1.标志:应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如警告、禁令、指示等。
2.标线: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等。
3.安全设施:应设置护栏、标牌、警示灯等。
五、道路排水设施1.排水系统: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
2.排水设施: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材料,确保排水畅通。
六、道路养护及管理1.养护措施:应定期对道路进行养护,保持路况良好。
2.管理措施:应制定道路管理制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七、道路绿化及景观1.绿化措施:可在道路两侧种植树木、花草等,美化环境。
2.景观设计:可根据当地特色设计景观节点,提升道路观赏性。
八、道路与村庄连接1.连接方式:应合理规划道路与村庄的连接方式,方便村民出行。
2.交通组织:应优化交通组织设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九、道路建设时序与规模1.时序安排:应根据乡村经济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道路建设时序。
2.规模确定:应根据村庄人口数量、交通量等因素确定道路建设规模。
十、其他相关要求1.环保要求: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成本控制:应合理控制道路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3.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道路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浅谈云南山区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
浅谈云南山区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摘要:随着国家对农村建设的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投入逐渐加大,实现了村村通工程,推动了农村公路建设速度的提升。
云南山区农村多数处于高原地区,地形复杂,公路施工难度较大,因此多使用强度、刚度较高且耐久性好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为后续维护保养提供便利,减少成本支持。
本文主要对云南山区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进行优化分析,旨在进一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提高山区农村公路路面施工质量,为云南农村经济建设发展创建良好条件关键词:云南山区农村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云南地处高原山区,地形较为复杂,公路设计和施工难度较大。
水泥混凝土路面具有较高的强度和刚度,不会受到外界温度的影响,受用寿命较长。
因此,在云南山区农村公路设计施工中,主要选择水泥混凝土路面,符合当地的施工设备、原材料运输条件,也可以为后期公路路面维护保养提供便利。
但是在施工中,容易受到施工人员素质、施工工艺、施工环境等影响,引起路面结果出现断板、裂缝、脱空等病害问题,严重影响山区公路路面的安全性,缩短其使用寿命。
因此,需要对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进行全面研究,结合云南山区农村公路工程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技术,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保障施工质量,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可靠的公路服务。
一、施工要求要关注天气预报,避免在降雨、大风天气施工,同时施工温度一般保持在5-40摄氏度之间,一旦当地温度超出该温度范围,需要停工;要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设备,包含钢模板、强制式拌合机、自卸运输测量、振捣棒、滚轴、切缝机等;要选择合适的原材料,既要保障其性能符合施工要求,也要确保价格适应性,一般选择普通硅酸盐水泥,石料一般使用碎石、碎卵石,其质地较为坚硬、耐久性好,而且比较洁净,将其最大粒径控制在4厘米以下,砂料使用坚硬的中粗砂;要对原材料配合比进行优化设计,结合施工环境条件,合理调整含水量,对坍落度进行合理控制,避免出现温度裂缝,在山区公路施工中,一般选择C30以上标号的混凝土。
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名称: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实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全面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的质量管理体制。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目标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所有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75%以上,其中桥梁、隧道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100%。
第二章从业单位质量管理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实行质量公示,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人。
第六条项目法人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落实质量责任制.第七条项目法人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按照规定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与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以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签署合同。
第八条项目法人应建立中心试验室(若无条件的,可利用在当地有资质的公路工程试验室和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以满足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和检测评定的需要。
中心试验室由州市交通局质量监督站负责认定,试验人员应培训后方可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依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
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第十条项目法人应重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7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7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省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快速发展,但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发展。
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及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路、站、运、管、安一体化”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县(市、区)交通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鼓励农村公路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第七条交通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
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监督管理.州、市、县(市、区)交通局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各州(市)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补助规模;审核、上报中央车购税或国债资金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议计划;下达和转下达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补助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建设信息.第九条州(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在已确定的本辖区农村公路投资补助规模内,以农村公路专项调查为基础,遴选、编制并上报本级农村公路建议计划;开展前期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建设单位。
第十条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核,严禁多渠道、重复申报农村公路投资补助计划。
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4发布稿)DB53-2014
2014 年第 8 号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 《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B53/T 2002—2014)的公告
现发布《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53/T 2002—2014),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D/T B01—2009)同时废止。
3.50
3.50
3.25
20
3.00 (单车道时为 3.50)
15 10(受限回头曲线段)
3.00 (单车道时为 3.50)
4.0.3 四级公路未采用全幅式路面时,路肩应硬化处理,使其具有路面使用功能。 提倡采用路肩路面功能化的全路幅路基断面布置型式。
4.0.4 路基宽度应符合表 4.0.4 规定。
3. 四级公路应按 20km/h 采用,受限路段经论证后可采用 15km/h。
4. 基本级公路应按 15km/h 采用,受限路段中的回头曲线段可采用 10km/h。
5. 相邻路段采用不同设计速度时,设计速度差一般不宜大于 20km/h。
3.0.2 公路的技术分级
公路类别
表 3.0.2 公路的技术分级
市~县公路 县~县公路 县~乡公路
县~县公路 县~乡公路 乡~乡公路
乡~乡公路 乡~村公路 村~村公路
相应公路技术等级
二级、三级
三级、四级
四级、基本级
注:1. 连接县、市、乡的公路若为国、省道或与国、省道直接相连,则宜选择较高等级。 2. 若道路连接的行政区域有矿产、交通繁重,应选用较高技术等级。 3.县~乡公路的局部困难路段经论证后可采用基本级。
1
1 总则
1.0.1 本标准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有关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的标 准、规范、规程、办法,并结合云南省省情进行编制的,未尽事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和交 通运输部颁布的有关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执行。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要求农村公路建设是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动脱贫攻坚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要求涉及材料选择、设计、施工等多个方面,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材料选择1.路基材料:农村公路路基材料应从当地可获得的资源中选择,尽量使用土石方材料,避免远距离运输。
选择质量好、耐久性强、稳定性好的材料,如黏土、砂、石等。
对于土壤条件较差的地区,可以采用加固措施,如夯实、加入稳定剂等。
2.路面材料:农村公路路面材料应选择强度高、耐久性好的材料,以确保道路的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
常用的路面材料有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碎石等。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路面材料,同时考虑当地气候条件、车流量等因素。
二、设计要求1.设计负荷:根据农村公路的预计通行车辆类型和数量,确定设计负荷。
一般农村公路的设计负荷为中型车或轻型车,并按照交通量和年均交通量来确定。
2.设计速度:农村公路的设计速度应根据当地道路交通需求和交通条件确定。
一般情况下,农村公路的设计速度为60~80公里/小时。
3.几何标准:农村公路的几何标准应根据车流量和行车速度确定。
包括道路宽度、平均旋转半径、超高限度等。
4.交叉口设计:农村公路路段上的交叉口应合理设计,确保安全通行。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交叉口形式,如T型交叉口、双向路口等。
5.排水设计:农村公路的排水设计应考虑道路纵、横坡和街沟排水等因素,确保道路排水畅通。
三、施工要求1.土方开挖:农村公路的土方开挖要满足路基高程和宽度要求,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夯实。
2.路基处理:农村公路的路基应进行压实处理,以确保路基稳定性。
可以采用机械夯实、水分控制等措施。
3.路面施工:农村公路的路面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包括基层处理、摊铺、压实等工序。
确保路面平整、无裂缝、耐久性好。
4.交叉口施工:农村公路交叉口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包括交叉口线形、标志标线、排水等。
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21)
目次1总则 (1)2术语 (3)3基本规定 (5)4 路线 (14)5 路基 (33)6 路面 (42)7 排水 (47)8 桥涵 (50)9 隧道 (55)10路线交叉 (62)11交通安全设施 (67)12沿线设施 (76)附录A 典型路段安全保障方案 (79)附录B 经济型交通安全设施 (80)附录C 路面典型结构 (81)附录D 路面宽4.5m 单车道隧道衬砌内轮廓图 (84)附录E 路面宽7.0m 双车道隧道衬砌内轮廓图 (85)本规范用词说明 (86)附件《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条文说明 (86)1 总则1.0.1为规范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路网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是对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标准的延伸和细化。
1.0.3农村公路建设应贯彻“安全至上、环保优先、节约土地、经济适用、利于养护”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1.0.4新建农村公路建设应注重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保护。
农村公路改扩建应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鼓励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1.0.5农村公路应重视排水和防护设施,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1.0.6农村公路应结合需求设置客车停靠站、观景台及服务站等相关设施,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1.0.7过村镇路段应与村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合理设置停车场和排水设施,提高道路服务水平。
1.0.8农村公路的错车道、排水设施、边坡和路基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绿化设施等必须与路基路面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0.9农村公路建设应积极推广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条文说明:1本次标准编制并不是降低现有标准,而是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并考虑近期规划及发展,采用适当的技术指标,合理运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公路服务水平,制定更适应农村公路尤其是村道公路的技术标准。
2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其技术等级应根据地区公路网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服务对象、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