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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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成都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韩勇
85156786
四川中环康源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曾跃春
85145278
四川省电力医院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
84362557
四川众望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黄富兰
86258171
武侯区疾控中心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
85063722
四川安全生产检测院成都分院
成都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名称
业务范围
联系体检,职业病诊断。
85580303
四川安全生产检测院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张文平
81716077
四川华西职业病医院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治疗。
85503225
成都市疾控中心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
李志春
87033507
成都铁路局疾控中心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
86435757
中铁二局疾控中心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
87675722
新都区疾控中心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
83971764
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
85608044
四川鸿井达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王庆明
8663770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览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览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览表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相关资质的规定1.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质:《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4.职业病诊断资质:《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示意图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已取消资质要求,本目录仅供参考)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需法定资质)。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机构(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无需资质要求,本名单仅供参考)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良新基三路43号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顺德区职业病防治所 (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大良红岗路62号 2、 桂洲医院体检中心(顺德区第二人民医院) 容桂狮山路4号 5 乐从医院体检科(职业病科) 乐从大道中A163号2 龙江医院职业病科(体检中心) 龙江文华路龙江医院门诊三楼 2 勒流医院体检科 勒流沿江中路 0 伦教医院体检中心 伦教新城路城南1号 8 南方医科大学北滘医院职业健康监护科(体检中心) 北滘新城区东一路2号3 新容奇医院 容桂大道北97号 陈生 均安医院均安镇百安路7号 3、刘生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 陈村镇安宁路2号 龙生杏坛医院 杏坛镇杏龙路雁园段南侧 徐主任 刘主任顺德和平外科医院伦教街道羊大路中段(熹涌段)佛山万瑞特康门诊部 南海区狮山镇虹岭路虹岭大楼1号楼序号机构名称 地址资质等级和范围联系方式 资质范围 证书有效期 注册地1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三路43号乙级 9,第一类:1.冶金、建材;2.化工、石化及医药;3.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4.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5.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职业病检测机构明细

职业病检测机构明细
赵捷
029-87865667
王 凛
710054
西安市南二环319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2010.8.5
陕卫职技字
(2006)002号
3
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卢卫疆
13892580899
高相海
714000
渭南市站北路5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13991222277
王 彬
710054
西安市雁翔路99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2010.9.3
陕卫职技字
(2006)006号
6
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路建超
0917-3366133、3366887
梁永峰
721006
宝鸡市宝光路68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乙级)
2010.11.23
陕卫职技字
(2006)008号
7
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孙华东
88856121
13991850569
孙华东
710075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0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
2008.5.15
陕卫职技字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丙级)
2010.8.22
陕卫职技字
(2006)003号
4
西安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
李凡
029-82322537
李继杰
710054

四川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一览表(截止2014年6月)

四川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一览表(截止2014年6月)

芦山县芦阳镇东风路安置小区 宝兴县穆坪镇穆坪北街141号 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西一段223号 雅安市雨城区小北街36号 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207号 资阳市车城大道476号 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 四川省西昌市顺河路127号 会理县城关镇北关140号 康定县炉城南路67号
Hale Waihona Puke 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 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中路187号 攀枝花市东区长寿路 盐边县桐子林镇西林环北路117号 米易县攀莲镇河熙北路39号 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通路31号 泸县福集镇创业街3号 合江县合江镇商业街3号 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工人村 叙永县叙永镇环城路169号 古蔺县古蔺镇西城街7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西路一段一号 德阳市千山街一段1号 德阳市龙泉山路333号 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镇金河东路 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340号 德阳市华山北路531号 绵竹剑南镇国土巷40号 德阳市庐山南路三段35号 德阳市区珠江东路88号电信广场 什邡市洛水镇 中江县凯江镇魁山路52号 四川省广汉市顺德路二段133号 广元市嘉旺巷1号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 广元市利州西段三段50号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西安路1号 遂宁市西山北路615号 射洪县太和镇黄磉浩村 内江市西林新区兴隆路61号 西林新区汉安大道362号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122号 资中县城南东干道 隆昌县金鹅镇康复中路86号 威远县来陵镇人民路 威远县严陵镇外西街302号 隆昌县成渝中路192号 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 乐山市嘉祥路中段 犍为县玉津镇濑玉路121号 峨边县沙坪镇路13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峨眉市绥山镇符北路88号 夹江县焉城镇西河路30号 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龙腹街 沐川县沐溪镇竹林巷82号 夹江县漹城镇水礳街1号 乐山市中区东坡路3号
乐山
南充 眉山 宜宾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21.05.26•【字号】川卫办发〔2009〕618号•【施行日期】202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正文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09〕618号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职业病诊断机构,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深入贯彻2009年11月16日卫生部召开的全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要求,认真履行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确保依法、科学、公正、及时、便民,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领导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敏锐性充分认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重要性、严肃性,认识到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能作为单纯的一项技术性工作对待。

切实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领导,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研究措施,建立重大、群体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联席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处置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监管力度,严格规范行为,对存在严重不负责任、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能力和水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防治职业病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是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保证。

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颁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98年10月08日【实施日期】1998年10月08日【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本办法所称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有害作业单位,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等单位。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二)参与有害作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三)对有害作业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卫生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对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卫生学调查和参与急性中毒事故调查处理;(五)负责对有害作业单位的职业危害种类、程度进行登记;(六)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有害作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督促有害作业单位执行;(二)督促有害作业单位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三)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对有害作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各级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其职责是:(一)调查有害作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情况;(二)教育职工遵守所在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卫生制度和操作规范;(三)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单位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四)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职业病诊断与诊断鉴定培训课件

职业病诊断与诊断鉴定培训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 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提出职业 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 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 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 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一、基本概念
我国目前规定了明确的职业病的范 围,即指政府所颁布的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 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执行的《职 业病目录》是由卫生部、劳动社会 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文 发布的,共十大类115种,不在此目 录之内的均不能诊断为职业病。
2、作用的强度。主要取决于接触量, 接触量又与作业环境中有在物质的 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有关,浓 度(强度)越高(强),接触时间 又长,危害就大。
一、基本概念
3、人的因素。一个人群处于同一环境,从事同 一种生产劳动,但每个人受到职业性损 伤不同,主要决定于:(1)遗传因素, 如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过敏的人,容 易受有毒物质的作用;(2)年龄和性别, 青少年、老年和妇女对某些职业危害因 素较为敏感,其中尤其要重视妇女从事 生产劳动时对胎儿、哺乳儿的影响;(3) 营养缺乏;(4)其它疾病与精神因素的 影响;(5)文化水平和习惯因素,有一 定的文化和科学知识者,能自觉预防职 业性损伤;生活上某种嗜好如饮酒、吸 烟、药物可增加职业危害的作用。
患者选择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原则上应当选择本行政区域内的医 疗卫生机构,跨行政区域进行职业 病诊断,需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 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转诊手续。
二、职业病诊断程序
(七)职业病诊断程序 1、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患者,必须
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职业史证明
和委托诊断证明;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

医疗机构综合审批

医疗机构综合审批

实施主体 省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备注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权力 其他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四、主要内容
审批事 项
附件1:医疗机构综合审批受理环节资料审查细则
申请材料
形式审查细则
1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
内容填写完整、字迹清楚
2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材料具备
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复印件。
材料具备,在有效期内
4 医疗机构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总平面图和楼层平面图)。 材料具备
二要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三要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四要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五要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一、起草背景
6月19日,沈骥主任参加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暨投资促 进电视电话会议。
批示:审批处与医政处研究,是否在2周内出台几个
过硬的文件(真正放管服和有利于投资促进)。
二、可行性分析
1、有利于依法行政。目前我委系统内 保留的23项行政审批项目,均是依据 全国人大颁布通过的“条例”设定的。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一览表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一览表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
广东省汕头市珠峰南路
515041
粉尘、化学、物理(不含振动)和放射人员
粤卫职检2004021号
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阳江市江城区卜街55号
529500
粉尘、化学、物理(不含振动)和放射人员
粤卫职检2004022号
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肇庆市城中路194号
526020
粉尘、化学、物理因素
529200
粉尘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化学因素、物理因素(高温、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粤卫职检2005071号
开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开平市祥苑北路14号4幢
529300
粉尘、有害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粤卫职检2005072号
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州市桂圆路38号
525200
粉尘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化学因素、物理因素(仅限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阳春市春城镇环城南路32号
529600
接触粉尘、有害化学因素、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粤卫职检2004014号
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博罗县罗阳镇博义路16号
516100
粉尘、接触有害化学因素、物理因素(高温、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粤卫职检2004015号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东莞市城区阮涌路36号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预防保健所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储运路22号
518112
粉尘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化学因素、物理因素(仅限噪音、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粤卫职检2005046号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预防保健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新园路71号
518111

全国司法精神病鉴定单位名册

全国司法精神病鉴定单位名册

全国司法精神病鉴定单位名册2003-1-21 22:38:25 中华精神科学会司法精神病鉴定专业委员会中华精神科学会司法精神病鉴定专业委员会全国司法精神病鉴定单位名册据2002年资料,各地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医院和单位共有143家,具体单位如下表所列。

如有遗漏或通讯地址等错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谢谢!中华精神科学会司法精神病鉴定专业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00030)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病鉴定科郑瞻培各地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表(根据各地资料汇总)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100083北京市安定医院北京市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100088北京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小红庙里6号100055北京市回龙观医院北京市昌平回龙观100085解放军第261医院北京市海淀区5100信箱100094上海市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20006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00030上海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上海市殷高路2号200434天津市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300074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天津市河北区北站建昌道300240重庆市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江北金紫山401147重庆医大附一院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心重庆市大坪袁家岗友谊路1号400016重庆市万州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江苏省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市广州路264号210024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钱桥陈曹湾214151徐州市精神病院徐州市南郊茶棚221006常州市德安医院常州市桃园路11号213003解放军第102医院常州市和平北路20号213003苏州广济医院苏州市广济路286号215008南通市通济医院南通市226005连云港市精神病防治院连云港市新浦222000淮阴市第三人民医院淮阴市淮海西路272号223000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盐城市盐青路157号224002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扬州市五台山225000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扬州市黄金坝路10号225002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南门大街246号212001浙江省浙江省精神卫生研究院杭州市古翠路234号310012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西溪路80号310033宁波市康宁医院宁波市镇海庄市315201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温州市黎明东路325003嘉兴市乌镇康慈医院桐乡县乌镇314501湖州市精神病院湖州市劳动路60号313000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兰亭312045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定海城关316000金华市第二人民医院金华市西郊朱基头321016衢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衢州市西郊花园岗324000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天台县317200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杭州市良诸311113宁波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奉化市大桥镇315500丽水地区精神病院丽水市323000福建省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仓山区塘池街52号350008 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市361012泉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泉州市模范巷92号362000龙岩市第三人民医院龙岩市西坡乡364000山东省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文化东路33号250014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济宁市岱庄272051青岛市精神病院青岛市四方区东安路9号266034山东省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莱阳265200湖南省湖南省脑科医院长沙市雨花亭410007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精研所长沙市人民路附二院410001湖南省常德市神经精神病院长沙市人民路附二院415000 河南省河南省精神病院新乡市建设东路453002南阳市精神病院南阳市岗王店473000信阳市精神病院信阳市肖家场464000驻马店地区精神病院驻马店市463004商丘地区精神病院商丘市东郊民主东路476000洛阳市第二精神病院洛阳市白马寿471013湖北省武汉市精神病院汉口游艺路70号430022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科武汉市紫阳路430060宜昌市精神病院宜昌市443000孝感市精神病康复医院孝感市大东门外正街11号432100 襄樊市安定医院襄樊市万山441102东汽公司茅箭医院十堰市442012荆州市精神病院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78号434000咸宁地区精神病院咸宁市437000恩施州精神病院恩施市445000四川省四川大学华西附一院精神卫生中心成都市小学路7号610041四川大学华西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610041 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成都市外西营门口610036攀枝花市精神卫生中心攀枝花市仁和街口617061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绵阳市剑南河190号621000南充市精神卫生中心南充市午风山637000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643020广东省中山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石牌510630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广州市海珠中路268号510180广州市精神病院广州市芳村510370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翠竹路14号51800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汕头市同济直路78号515021韶关市粤北第三人民医院乐昌县城512200梅州市嘉康医院梅州市城北区514089惠州市精神病院惠州市下角太金山516001东莞市新涌医院东莞市沿河路19号之一511700中山市埠湖医院中山市南郎镇528451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江山市胜利路528041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郊澜路524012湛江市精神病院湛江市霞山三岭山524012茂名市秋林医院茂名市高州县城525200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肇庆市端州二路1号526060潮州市红山医院潮州市桥东红山515600安徽省合肥市精神病院合肥市绩溪路27号230022阜阳市精神病院阜阳市西郊236000淮南市精神病院淮南市蔡家岗232052芜湖市精神病院南陵县242407安徽省荣军医院怀柔县233400黄山市精神病院黄山市屯溪区245000铜陵市精神病院铜陵市244000安庆市精神病院安庆市东郊十卫路246003宿县地区精神病院宿州市234000六安地区精神病院六安市237000山西省太原市精神病院太原市南坊街63号030045云南省昆明精神卫生中心(云南省精神病院)昆明市穿金路650224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精神科昆明市西昌路295号650032 陕西省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西安市雁塔区71006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136号830002 石河子绿州医院石河子市832000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石家庄市和平西路050000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保定市卫生路071000青海省青海省精神卫生防治院西宁市德令哈路39号810007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宁夏灵武县751401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呼和浩特市010010内蒙古公安厅安康医院呼和浩特市010010赤峰市安定医院赤峰市宁城县024200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北安市164092哈尔滨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哈尔滨市南岗区150001哈尔滨市精神病院哈尔滨太平卫星路10号150056齐齐哈尔市第一精神病院司法鉴定室齐齐哈尔市161006吉林省吉林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四平市中央西路62号136000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公主岭市工业大街130号136100长春市凯旋医院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170号130052吉林市六人民医院吉林市132000通化市海龙精神病院通化市海龙镇135007白山市宁医院洮南市神经精神病院洮南市137100延边脑科医院延吉市局子街174号133000辽宁省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市站前112300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沈阳东陵区营二段卫生里110168锦州康宁医院锦州市南山里121004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大连市甘井子区凌中路179号116023海南省海南省安宁医院琼山县城521100贵州省贵州省安宁医院贵阳市汪家湾550001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泉山医院柳州市鸡喇路1号545005南宁市第五医院南宁市邕武路1号530001江西省南昌市精神病院南昌市十字街105号330003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九江市白水湖6号332001 景德镇市第四医院景德镇市石岭333000江西省袁州医院宜春市中山西路45号336000 上饶地区第三人民医院横峰县莲荷乡334309 江西省赣东医院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七里亭341000吉安地区吉州医院吉安市青原乡343011甘肃省兰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兰州市临交路730000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兰州市七里河区730050 天水精神病院天水市劳动村5号741000。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

前言本标准的第6.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原标准GBll504—1989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根据全国范围的调查研究,结合国内外文献进展,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将原标准中的“铅吸收”一项改为“观察对象”。

尿铅指标由原0.39μmol/L(0.08mg/L)调整至 0.34μmol/L(0.07mg/L),以利于铅中毒的预防。

2.根据临床经验,将尿铅诊断起点值由原0.39μmol/L(0.08mg/L)调整为0.58μmol/L (0.12mg/L),以减少假阳性。

3.根据3588例的调查中,引进职业接触限值(可接受上限值)与诊断下限值(诊断值)的概念,并以诊断值作为诊断分级的基础,对原标准中的轻度中毒诊断起点作了较大的修改。

既体现了单项指标的作用,也突出了多项指标综合诊断的重要性,使诊断更趋合理。

4.在治疗原则中加入了口服络合剂二巯丁二酸。

5.原标准中将多种测定方法列作标准的附录,鉴于多数与现已一致认可的标准化方法相同,故加精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西安市中心医院负责起草,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湖南医科大学卫生系、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四川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株洲冶炼厂职工医院、绍兴市防疫站、甘肃省白银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景德镇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镇江市卫生防疫站、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研究室。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hronic Lead PoisoningGBZ37-2002职业性慢性铅中毒是由于接触铅烟或铅尘所致的以神经、消化、造血系统障碍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单位一览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单位一览表

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2、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单位3、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单位4、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一览表5、首批获得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资质的机构名单6、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资质机构第二批名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1.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中国疾控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3.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4.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5.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6.山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7.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8.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9.北京疾控中心10.辽宁疾控中心11.江苏疾控中心12.四川疾控中心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单位1、中国疾控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单位1、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2、四川省疾控中心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一览表(更新)首批获得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资质的机构名单取得北京市卫生局资质审定的北京市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15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3、首钢矿山医院4、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职业病门诊部5、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6、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7、北京市崇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8、北京市宣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9、北京市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10、北京市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11、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北京市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13、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北京市怀柔区预防诊疗服务中心15、北京铁路局中心卫生防疫站会成门门诊部取得北京市卫生局资质审定的北京市职业病诊断资质的4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2、北京大学第三医院3、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职业病门诊部4、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取得北京市卫生局资质审定的北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12家机构名单:1、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北京市崇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北京市宣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北京市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北京市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北京市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北京市怀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北京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北京市卫生局资质审定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机构名单:(乙级1家)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丙级3家)1、北京市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资质机构第二批名单1、取得职业性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北京市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煤集团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丰台区预防诊疗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京煤集团职业病防治院3、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机构:北京市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密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的机构: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限石化行业)5、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丙级)资质的机构: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本办法所称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有害作业单位,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等单位。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二)参与有害作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三)对有害作业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卫生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对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卫生学调查和参与急性中毒事故调查处理;(五)负责对有害作业单位的职业危害种类、程度进行登记;(六)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有害作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督促有害作业单位执行;(二)督促有害作业单位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三)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对有害作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各级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其职责是:(一)调查有害作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情况;(二)教育职工遵守所在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卫生制度和操作规范;(三)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单位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四)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监测机构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下列工作:(一)对有害作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对下级职业病防治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二)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三)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四)协助有害作业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五)对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采取控制措施并参与调查。

劳动能力鉴定费及收费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费及收费标准

附件2
劳动能力鉴定费及收费标准
一、劳动能力鉴定费执收范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 2号)规定,我省境内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因伤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省或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初次鉴定、省级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其收费标准为:初次鉴定300元/人次,省级再次鉴定400元/人次,复查鉴定400元/人次。

经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参加鉴定的人员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鉴定机构自身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鉴定的,不得再次收取鉴定费。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及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诊断的费用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申请者承担。

(一)因工伤残或职业病发生的初次鉴定费、省级再次鉴定费
及有关诊断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因工伤残或职业病发生的复查鉴定费及有关诊断费用,复查鉴定结论与最近一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复查鉴定结论与最近一次鉴定结论一致的,由申请者承担。

(三)职工因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及有关诊断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四、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国家未出台规定前,暂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国家出台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29华西第四医院介绍

29华西第四医院介绍

医院概况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华西职业病医院)位于著名的华西医学中心,座落在成都市中心大道人民南路。

医院建成于1976年,是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中唯一从事职业病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的专科医院。

系政府举办的非赢利性医疗、科研和教学机构。

医院现有职工人数199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32名、卫生部专家5人、省级专家8人。

医院是——四川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成都市职业中毒和核辐射损伤救治基地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分委会副主任单位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中毒控制中心网络单位牛津国际姑息医学中心中国分中心卫生部职业病医师培训基地卫生部公共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单位卫生部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分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工程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工伤体检单位四川省省本级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四川省和成都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工伤鉴定专家库成员单位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医学会老年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医学会骨质疏松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医学会姑息医学学组组长单位服务领域职业卫生中毒核辐射损伤尘肺和呼吸系统疾病骨质疏松与骨痛肿瘤老年疾病外科疾病耳鼻喉疾病与睡眠呼吸疾病眼科疾病妇科疾病皮肤疾病姑息医学高压氧治疗健康体检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评价服务:从1956年起,医院为数以百计的厂矿提供现场职业危害的监测和评价服务,拥有五十年致力于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经验。

从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开始,通过效果评价、持续定期的现场监测检测、防护用品使用建议、体检、健康咨询、建立职业监护档案、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急救等,医院竭诚为各企业单位提供终身一条龙服务,为提高企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创建和谐的企业文化而共同努力。

现场监测、检测服务:几十年时间里,积累了大量的现场劳动卫生调查和检测监测工作经验,能为各企业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监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者健康档案。

四川省卫生健康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四川省卫生健康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智慧卫监平台 报送相关信 息; 2.抽查任务完 成后依法向社
会公开抽查结
1.检查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果。
2.检查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住宿、沐浴
3.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场所,美容
4.检查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1.查阅资料;
血站 血液安全 监督检查
单采血浆站
1.检查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情况;
3.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情
况;
用人单位依 法开展职业 病防治情况
4.检查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情况; 5.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6.检查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7.检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1.查阅资料; 2.查看现场
处理情况;
5.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工作要求
1.抽查工作结 束后通过四川 智慧卫监平台 报送相关信 息; 2.抽查任务完 成后依法向社 会公开抽查结 果。
第3页
抽查事 项名称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检查方式 工作要求
1.检查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及落实情况;
2.检查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
1.查阅资料; 2.查看现场
母婴保健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 与计划生 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 育监督检 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及
查 专业技术人员
机构、人员 依法依规开 展母婴保健 和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 新生儿疾病
筛查情况
1.检查开展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 2.检查机构和人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 4.检查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5.检查打击“两非”情况; 6.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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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诊断性门诊部
1、尘肺;
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职业性传染病;
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20120217-
20160216
成都市武侯区龙祥路4号
成都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门诊部
1、尘肺;
2、职业中毒;
1、尘肺;2、职业中毒;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4、职业性传染病;5、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眼病;7、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0803-
20150802
内江市西林新区兴隆路61-67号
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1、尘肺;
2、职业中毒;
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4、职业性皮肤病;
5、职业性眼病;
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防护研究所
1、尘肺;2、职业中毒;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4、职业性皮肤病;5、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0705-
20150704
攀枝花市东区大花地
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1、尘肺;4、职业中毒(苯、三硝基苯、锰、一氧化碳)
20110519-
20150518
20110324—
20150323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8号
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
20110322—
20150321
自贡市汇东新区汇川路1296号
1、尘肺;
2、职业中毒(职业性苯中毒、职业性慢锰中毒;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碳中毒、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职业性急性氰化物中毒、急性氯中毒、急性氨中毒、急性氯化氢中毒);
3、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噪声耳聋);
20101214-
20141213
达州市通川区大西街116号
四川省科学城医院
20091119-
20131118
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340号
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1、尘肺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0330-
20150329
广元市市中区小西街98号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4、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1222-
20151221
成都市火车北站西一路4号
中铁二局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1、尘肺
20120706—
20150301
成都市龙泉大面镇青台山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
1、职业性放射疾病;2、职业中毒;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4、职业性眼病;5、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0622-
20150621
绵阳市绵山路64号
备注:以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证书为准。
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
1尘肺;
3职业中毒;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20100608-
20140607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三村
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1、尘肺;
2、职业中毒
20120606-
20160605
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通路31号
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1、尘肺;2、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尘肺
20120925-
20160924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医院
1、尘肺;
2、职业中毒;
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4、职业性皮肤病;
5、职0120328-
20160327
达州市通川北路15号
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1、尘肺;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6、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1219-
20151218
宜宾市翠屏区利民路
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
1、尘肺;3、职业中毒;
20110504-
20150503
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新桥街
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1、尘肺;2、职业中毒
20120920-
20151205
广安市万盛东路16号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四川省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览表
诊断机构名称
诊断项目
有效期限
地址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
20110818-
20150817
20110601-
20150531
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
凉山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1、尘肺;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1122-
20151121
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
攀枝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1、尘肺;2、职业中毒;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0705-
20150704
攀枝花市东区大和北路三村151号
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1、尘肺
20100303-
20140302
巴中市巴州区育才街50号
达州市中西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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