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范文:2722-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一体化”教学改革研究
职业教育课题申报: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一体化”教学改革研究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一体化”教学改革研究学科分类:职业教育课题类别:一般课题关键词:高职;经济法;一体化;预期研究成果:论文集课题设计论证一、课题的提出背景及意义(一)选题的依据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传统职业教育方法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压抑和阻碍了学生的发展,更不能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和开放性。
2015年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
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
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改革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
建立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通过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这些要求为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指明了方向。
在实践中,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院校纷纷进行教学实践改革,借鉴国外办学经验,包括德国的“双元制”,日本的“产学结合”,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欧美的CBE模式,由此引进了项目教学法、协作教学法、精确教学法等。
然而,基于中国职业教育模式是理论课与实践课相分离,理论课在先,实践课在后,使得引进的教学方法难以在国内职业教育中发挥预期成效。
通过学界不断的探索,发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式更符合我国职业教育的要求,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有效手段。
“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式旨在改变传统的学科体系和课堂内静态教学模式,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以教师为中心如何“教给”学生,向以学生为中心如何“教会”学生转变;从以教材为中心向以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为中心转变;从以课堂为中心向以工作间为中心转变。
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
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探索与实践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体化课改成为了当前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
一体化课改旨在打破传统课程的割裂状态,实现课程内容的整合与优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文将围绕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探讨其背景、目的、方法以及实践意义。
一、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的背景传统教育模式中,课程往往按照学科进行分类,各学科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导致学生知识体系割裂,难以形成综合能力。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一体化课改应运而生。
一体化课改注重课程内容的整合,强调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
二、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的目的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索和实践一体化课改的理论与方法,为教育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具体目标包括:1.构建一体化课程体系:打破传统课程的割裂状态,整合课程内容,形成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
2.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培养学生跨学科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一体化课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知识、能力、情感、态度等方面。
三、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的方法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实践研究等。
具体步骤如下:1.文献研究:收集国内外关于一体化课改的研究资料,梳理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
2.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一体化课改案例,深入剖析其设计理念、实施过程与成效。
3.实践研究:在实际教学环境中开展一体化课改实验,观察并记录学生的学习表现,分析一体化课改的实际效果。
四、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的实践意义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的实践意义在于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教育理念的转变: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有助于教育者转变传统教育理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注重综合素质培养的教育观念。
2.推动课程改革与创新:通过一体化课改课题研究,可以探索新的课程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为课程改革与创新提供实践依据。
科研课题论文: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探讨
159739 职业教育论文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探讨在高职院校的经管类专业教学计划中,经济法是课程体系中专业必修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了解当前经济发展的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且能够在将来的工作中成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此外,经济法教学要与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秘书资格、人力资源师等经管类职业资格考试相对接,使学生的学习有一定的针对性,发挥该课程在其中的媒介与指引作用。
那如何通过一个学期的经济法教学,完成这样一个教学目标,则是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问题。
一、现行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1、教学内容不分专业的雷同。
要使学生对一门课程产生兴趣,首要的一个关键是教材,教材作为知识的载体,是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因此要合理规划和精心组织教材内容将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目前,经济法教材版本众多,有的是针对法律专业学生的《经济法》,有的针对经济管理类学生的《经济法》,同时大多数教材存在有篇章较多,有些少则十四五章,多则二十多章,而经济法的课时大约在54学时到72学时,大量的内容在有限的学时内无法完成。
其次不同专业和层次的学生所选用的教材应该是有所不同的。
但在有些学校不同专业的学生选择相同的教材,而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没有做到有所侧重,很难达到预想的效果。
2、教学方法单一。
目前很多教师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也就是“一言堂”或“满堂灌”的方式,以教师为中心、为主体,教师一味地讲授,这种教学方法把重点放在了法律概念的讲解和法律条文的阐述上,缺乏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必要互动和交流,使学生被动地随着教师的思维转动,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似乎学生只要记住那些知识要点和内容就可以了。
结果导致了在实际工作或科学研究中遇见与课本上不相符的事例,就会一筹莫展。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
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主要是应用型的人才,经济法作为较强的实用性课程,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摘要: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
在社会法治化、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该课程如何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将经济管理类的专业人才培养成为具备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成为从事经济法教学人员目前着重研究的问题。
本文从实践教学出发,提出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主要应该从教学指导思想的更新、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学模式的改革等方面入手进行探讨。
本文系湖南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项目课题“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编号:ZY1333)阶段性研究成果一、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必要性首先,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任何人都不可避免的要与法律法规打交道,不可避免的需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作为财经类实用型人才,高职毕业生大多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目前许多中小型企业为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大多采取“一职多能”的用人策略,财务人员有可能兼管人力资源和办公室,对财务人员的能力要求远远超出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范畴。
比如,可能会要求财务人员负责起草企业章程,办理公司登记,审核经济合同,提出企业投资、融资策略等等,这样工作都需要在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基础之上加以熟练运用,才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因此要培养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经济法课程承担着艰巨的任务。
但是,在教学实践中,经济法课程教学往往没有收到好的效果,学生没有兴趣,教师在教学中深感被动。
因此,加快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课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学生职业技能形成的必然要求。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分析(一)教学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学生重视程度不够目前,高职院校在教学指导思想上普遍存在着强调专业教育,专业技能的培养,轻视人文教育,法制教育的现象。
经济法作为为数不多的法律知识课程之一,没有得到学校和学生的重视。
经济法课程学时少,在有限的课时内很难高质量的搞好教学,导致很多内容无法深入。
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来说,他们往往觉得经济法课程比较难懂,与其专业的其他课程联系又不大,学得好与坏没有什么影响。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最新教育文档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其特征是内容涵盖面广,且理论性强、法律条文多、动态变化大、难理解又枯燥,但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也较强的课程。
由于高职院校的学生缺少基本法学理论的学习和长期法学素质熏陶的专业背景,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具备法学基础,学习《经济法》课程普遍存在入门难、理解难、分析难等诸多问题。
而传统的教学方法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导致学习效率低下,难以取得预期教学效果,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提出了严峻挑战。
如何在满足社会或职业需求的基础上满足教育或个性需求,进而实现个体在职业生涯中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经济法》课程进行教学改革,以满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1.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对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对大学毕业生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大学生要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的要求。
2.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需要。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具备法律素质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需要,是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必备技能之一。
大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等法律课程,掌握经济法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提高大学生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3.学生职业技能形成的迫切要求。
现代社会对从业人员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懂经济、管理、财会会计、金融投资等,还要求懂法律。
高职院校要培养既懂经济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因此,学生的职业技能对法律基本理论的系统性要求不高,但对法律教育的岗位针对性要求较强,对现实法律问题关注较高。
[1]高职院校应把《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与各种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知识、技能、职业素养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大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全面落实教育部在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学历毕业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促进大学生就业或创业。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析
点看法供探 讨。
、
一
内容改革应 轻理论体 系重实际应 用
对高职 院校 的学生来 说 , 限的学 时 有
第二 , 例选择 要与教 学 内容相一致 。使 案
用案 例是 为 了帮助 学 生领 会 、 消化 、 吸收 所学的知 识 , 因此所采 用的案例 必须具 有
数 不 可能使 其过 多探 讨 经济 法理 论并 取
发言 , 老师就发言与点评 进行总结评 定 , 纠 正错误 , 解答疑难 问题 , 引导讨论组 进行 并 讨论。 这种互动式教学方法 , 由于学生不是 被 动接受 知识 , 而是主 动参与 发言 、 点评 、
讨论 , 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参与意 识。 可 :
效果 。 笔者认 为 , 案例不 怕简单 , 能激 只要
纠错一 疑”老师提前 将课 堂要探 讨 的题 答 , 目 、内容及要求交给学生 ,学生分 为发言
组、 点评组和讨论组 , 别进行准备 。上课 分 后发言组先做 主题发 言 , 后点评组点评 然
例, 即使有 案 例解析 答 案 , 学生 也 有 一个 阅读理解 的过程 , 如果 案例 中涉及 的人 和
法 , 很难 调动 学生 的学 习积极 性 , 也 学生
课程的讲解。 因此, 案例的运用应该恰当。
第 一 , 师要 明确 , 教 案例 虽 然是 经 济法课
教学 内容 的重要组 成部 分 , 案例教 学 但是
始 终是理论 教学 的辅 助 ,不能 喧宾夺 主。 案例法 教学 的 目的在 于调 动学 生 的主 观
材到处讲 。
能动性 , 使其 积极思 考 , 法律原 理 , 促 领会
学 会解读法 律条 文 ,并 加 以灵 活运用 , 是
高职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研究
高职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研究近年来,高职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本文将从背景、意义、现状及改革策略等方面探讨高职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以期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供参考。
一、背景高职院校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阵地,其教学改革关乎国家人才培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当前高职教育存在一些问题,如知识与实践脱节、课程设置单一、教学方法单一等,难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因此,一体化教学改革应运而生。
二、意义高职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通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一体化教学改革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通过项目化教学、案例教学等方式,学生能够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最后,一体化教学改革有助于提升高职院校的社会声誉和竞争力。
优质的教学模式和培养方案吸引了更多优秀的学生和教师,进而提升了高职院校的整体实力。
三、现状一体化教学改革在高职院校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方面,学校纷纷调整课程设置,增加实践环节,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更好地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另一方面,学校积极开展项目化教学和实践实习,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此外,一些高职院校还与企业合作,开展产学研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行业需求并提前适应就业环境。
四、改革策略为推进高职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
首先,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从而更好地引导学生实践。
其次,要提高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将实践环节融入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同时,要加强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开展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最后,要加强教学评价体系的改革,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高职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技术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浅析
职业技术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浅析经济法课程在职业技术学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比重,由于这门课程在实际中的用途很广,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对周围的人和事影响很大,所以,教师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时,不仅要能使课程按照教学要求顺利进行,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课堂效率。
笔者在教学职业技术学校的经济法课程时总结了一些对学生学习有利的做法,下面谈谈我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以经济法理论为依据,提高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由于学生学习的时间有限,要让他们对经济法中的理论进行深入了解并具备自己独具特色的见解很难做到。
经济法教材中有很多较难理解的理论,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吸收和掌握,同时经济法和学生的实际生活有一定的距离,他们不能对经济法进行有效运用。
为了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的能力,教师要让学生在脑海中形成一整套具有系统性的经济体系结构,并使他们能有意识地充实自己对经济立法的理解,认识到经济法具备的深刻现实意义。
1.经济法课程基础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
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他们在毕业以后从事的工作不需要大量经济法理论做支持,这就使得学生在学习经济法理论时只需要对经济法的概念和法律体系等相关的知识进行了解,不用深入探讨经济法理论的深层内涵。
在对经济法进行基本了解后,教师要指导学生对经济法知识形成一个系统,能把现实生活和经济法的意义相联系。
2.经济法的教学内容要和其他学科相结合。
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根据教学要求对课堂进行有序的计划和安排,还要根据经济法的实际运用意义和其他学科进行联系。
任何学科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其他学科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相同部分的内容就可以进行适当增减。
例如,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专业课中已经包含的内容,在经济法课程中就可以删去;金融保险专业学习金融法规,其证券法、保险法以及会计法的内容在经济法中也都可以删去,避免学生重复学习有关内容,提高他们学习的效率。
二、正确的教学方法和理念能促进学生能力的提升在职业技术学校重视实践的教学方式下,很多毕业班的学生都能找到一份比较喜欢的工作,得到别人的认可。
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
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摘要:作者以项目化教学理念为指导进行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以岗位职业能力为依据,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应用”为主旨组织课程内容、设计教学方法、确立考核体系,全面探索了高职《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改革的途径。
关键词: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自2006年教育部提出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学质量的文件以来,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热潮中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备受关注。
项目化教学作为一种有利于实现高职教育目标的良好教学理念和方法,在高职院校课程改革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此种背景下,我们对高职《经济法》课程进行了项目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开展《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改革的背景分析《经济法》课程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在高等职业院校经管类专业已经普遍开设,并已成为经管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或者主干课程。
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指引下,为了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各高等职业院校及专业教师们纷纷探索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方式,但长期以来由于课程特点、师资力量、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能力差等多方面的原因,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成功的案例较为少见。
在近几年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历程中,《经济法》课程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从现实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对课程内容的梳理,主要是知识点的增减,大部分没有摆脱原有学科体系的束缚,依旧沿用原有学科体系。
二是教材的修订,市场上针对高职所编的经济法教材很多,例如《经济法》、《经济法教程》、《实用经济法教程》、《经济法实务》、《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实训指导》等,但具体到各种教材的内容大多数还是按照传统本科教材的体例编写,冠上了项目、模块、任务等名称,实际上还是章节内容,追求的仍然是理论体系的完整性,真正属于高职院校学生需要的实训教材屈指可数。
三是教学方法的改革,为了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高职《经济法》教学方法在不断改变,案例研讨教学法的引入最明显,但由于课时分配不足、案例选取不当、教师引导不恰当等原因导致案例教学效果不理想。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论文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论文在教学理念上,必需贯彻师生教与学并重,学问传授与技术技能培育并重,课内教学和课外学习并重的原则。
在教学模式方面主要采纳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并配以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课堂辩论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经济法课程自从作为财经类学校的重点建设课程以来,学校投入了很大精力到该门课程的建设中。
作为一名教授经济法的老师,通过近五年的教学实践中的摸索,我初步形成了以下经济法课程改革的主要模式,现整理如下。
一、首先是经济法教学课程理念的改革高职教育的内在教学规律和要求客观上要求对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理念、模式和方法进行一场改革。
(一)明确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理念从教育观念上来讲,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始终比较注意理论方面的教学,注意灌输理论学问,在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在目标取向上,是要把同学们培育成具有进行经济法讨论型的经济法人才,而不是经济法有用人才。
正是由于这种观念导致部分老师在课堂上过多地去纠缠晦涩、冗杂的理论。
事实上经济法理论与经济法的详细适用之间还存在一个转化的环节,始终以来我们的教学在转化方面做得不够。
我认为我们所培育的经济法人才,应当是培育具有经济法实际运用力量,具有广泛的经济法学问和其他相关学问的经济法有用型人才,而不是主要培育经济法讨论人才。
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调整我们的教学以适应这种要求。
(二)教学理念的详细建立的方法高职教育的培育对象定位在职业技术的培育,培育目标定位为技术应用型人才。
高职教育的经济法教学也必需注意培育经济法应用性人才上来。
创新人才的培育离不开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采纳,而正确的教学理念是教学模式和方法创新的前提和关键。
由于老师的教学行为是受理念支配的,老师只有更新了教育观、教学观、师生观,才可能有全新的教学行为,才可能设计出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把适合于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理念归纳为以下几点:1.教与学并重传统的经济法教学是在老师单一的“教”的理念下进行的。
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做合一”课程建设的思考
管类专 业人才培 养 中, 《 经济法 》课程不 论是教 学 内容还 是教 学 模 式方 法 都存 在 重理 论 、轻 实 践 , “ ” “ ” 教 学 “ ” 严重背离 的问题 ,严重 影响课程教学质量 ,与课程 做 培养 目标 相距甚 远 ,致 使 《 经济法 》课程在 经管类 专业人 才培养 中很难 发挥应有 的作用 。 “ ” “ ” “ ”背离 教 学 做
教 ,教与学都要 以做为 中心
。陶行知的 “ 教学做合一”
的理论体系包 括教学 做合一说 明的对象 、师生 关系、学 生 发 展的 目标 、 内容 以及方法 过程 。这 一教育理 论对当前 高 职教育课程开发及建设有着重要的启迪和指导作用。
是 《 经济 法》课 程仍然没有 解决 围绕什么 来教的 问
题 ,教 学 内容 中没有 “ ”的内容 。 目前 该课程 的教学 内 做
容仍然 以介绍 经济法律 理论和知 识为主 ,教学仍 然围绕系
教 学 ,在 教学 生 学 ;二 ,先 生 教 的法 子必 须 根据 学 的法
子 ;三 ,先 生不但要拿他 教 的法 子和学 生学的法 子联络 ,
用 ”这 一基础 之上 ,课 程的实 践教学没 有面 向职 业 岗位 的 相关涉 法工作 项 目和 工作任务 ,教 、学缺 乏 “ ”的操作 做
性。
想 。13 年8 ,陶行知在 《 91 月 教学做合 一下之教科书》对教
学做 合一 的含义作 了这样论述 : “ 学做合一 是生活法 , 教 也 就是教育法 。它 的含 义是 :教 的方法根 据学 的方法 ,学 的方法根据做 的方法 。事怎样做 就怎样 学 ,怎样 学便 怎样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摘要: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文通过实践研究,探讨了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的原因和目标,并提出了实施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以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中高职教育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
传统的中高职教育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培养的学生缺乏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已经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
1.社会需求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岗位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
传统的中高职教育模式无法满足社会对多层次、多维度的职业人才的需求。
2.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中高职学生需要具备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而传统教育模式无法有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要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使学生能够适应工作中的职业要求。
1.优化课程设置:整合中高职课程,不仅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还要注重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培养。
2.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实际工作环境,并进行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开展跨学科教学:通过设立跨学科教学课程,挖掘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教师的转变:教师要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的引导者和学习的组织者,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
2.学生的参与:学生要积极参与一体化教学改革的实施过程,主动学习,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
六、结论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
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开展跨学科教学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教师和学生的转变也是实施一体化教学改革的关键。
只有通过实践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才能不断完善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的实施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上一直被视为独立的两个层次。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如何加强中职与高职之间的衔接与对接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为了推动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一体化发展,许多地方政府和学校开始进行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的目标是培养既能够扎实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又具备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强调知识与能力的有机结合。
在课程设置方面,既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又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在教学方法方面,强调理论联系实际,鼓励学生进行实践项目和实习实训,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实施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需要建立适应新教学模式的教师队伍。
传统的中职和高职教师有着不同的教学经验和培养目标,需要重新调整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
对于中职教师来说,需要具备更多的实践经验和职业技能,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对于高职教师来说,需要具备更多的创新和研究能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要求教师们开展专业发展和培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需要加强与社会和企业的合作。
中职学校和高职学校应该与相关产业和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实训项目,提供实践机会和职业导向的培训。
在课程设置方面,要根据产业需求和技能标准来制定课程,使学生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
还需要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帮助他们顺利就业或继续升学。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和社会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才能够找到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的最佳路径,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基于实践导向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
基于实践导向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对经济法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存在一些问题,如理论脱离实际、教学内容过于纯理论、学生缺乏实践能力等,导致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兴趣不高,不能满足社会对经济法人才的需求。
基于实践导向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刻不容缓。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核心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课程更贴近实际,更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要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实践环节。
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方式,让学生能够真实地感受到经济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要引入真实案例分析,让学生能够了解实际工作中经济法的运用,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还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法庭、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让学生亲身体验实际工作环境。
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理论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实际中。
高职院校还应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
教师应不断学习和更新经济法的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实践活动,边学边教,不断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
学校还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和企业人员来授课,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实践知识。
高职院校还可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开展实践性课程。
通过与企业合作,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将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学校可以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实习和实训活动,提供实际项目和案例,让学生能够参与实际工作并提出解决方案。
这样的合作模式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基于实践导向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是必要的,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课堂内容贴近实际,才能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经济法人才。
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与企业合作等方式来推动课程改革,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一体化”教学改革研究
一、课题的提出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的依据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传统职业教育方法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压抑和阻碍了学生的发展,更不能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和开放性。
2015年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
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
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改革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
建立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通过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这些要求为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指明了方向。
在实践中,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院校纷纷进行教学实践改革,借鉴国外办学经验,包括德国的“双元制”,日本的“产学结合”,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欧美的CBE模式,由此引进了项目教学法、协作教学法、精确教学法等。
然而,基于中国职业教育模式是理论课与实践课相分离,理论课在先,实践课在后,使得引进的教学方法难以在国内职业教育中发挥预期成效。
通过学界不断的探索,发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式更符合我国职业教育的要求,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有效手段。
“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式旨在改变传统的学科体系和课堂内静态教学模式,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以教师为中心如何“教给”学生,向以学生为中心如何“教会”学生转变;从以教材为中心向以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为中心转变;从以课堂为中心向以工作间为中心转变。
让学生感受情景教学的氛围,在课题(或案例)教学中学习技能,获得能力,使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学习有效地融为一体,做到在实践中教理论,在运用中学技术,体现能力本位特点。
(二)问题的提出和选题的意义
职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础工程,其突出特点是传授专业知识,在“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高职教育理念指导下,《经济法》课程作为经管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以广大在校学生为对象,以法治和法律为内容,传授法律技能,以培养学生法律素质为目的,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主旨,展开的教学活动,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的合一。
然而,在传统的职教教育思想的影响下,《经济法》作为理论基础课其教学方法始终没有突破“一只粉笔,一本书”的传统教学方法的框架,使学生学得茫然,老师教得孤独。
在2014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来武汉一所职业学院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北京作为学生理想的工作城市,报名应聘的学生竟寥寥无几,问其原因,多数学生表示:一是不能在实践中准确的运用相关法律知识,难以胜任工作;二是,对此单位没有了解,也没有去过类似单位实习、实训,对陌生的工作环境担忧。
由此可见,“满堂灌”的教学已不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用”即“职业性”的困惑,不仅对学生将来的就业造成负面影响,而且严重阻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目前国内在“教学做一体化”方面有大量的研究和实践,但多数集中在技能性比较强的专业课中,针对理论较强的基础课却鲜有提及。
因此,本课题以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为研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专业教学法的研究,需要追溯于职业教育教发达的德国。
德国的“双元制”模式曾被誉为德国经济振兴的“秘密武器”。
“双元制”较好地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知识传统与技能培训结合、企业与学校结合、社会需求与办学(培训)计划结合,充分体现了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
科凌柏阁认为专业教学法是教师为促使学生按照专业教学目标内容要求进行学习,而有针对性地选择和组织教学技术、教材、教具和教学媒体的一整套教学方法。
Dagmar Lennartz在《考核领域的举措:期评价和未来前景》(职业教育研究与实践2007专刊)一文中介绍了在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考试改革的发展历程,并指出了未来双元制职业教育考试改革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延伸期末考核”和“过程导向考核”的理念。
理夏德•科赫在《德国职业教育和职教政策的新发展》一文结尾所指出的:“德国的双元制教育同国际上类似的教育体制相比,尽管有较高的效率,但也存在一系列的结构体制问题。
目前,各类不同改革方案的尝试不仅会在传统的双元制教育范畴内,而且也会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整体范畴内取得一定的成果。
”
2、国内研究现状
(1)教学做一体化的起点:毛爱武认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必须以社会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为培养依据,强调应用性,突出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
(2)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原则:凌云、肖伸平、王兵(2008)认为在一体化教学模式下应该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建设一体化实训基地、采用一体化教学方法与考核方法、重视一体化师资队伍的培养。
李俊秀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目标出发,通过职业分析,提出职业导向式的一体化教学原则,指出实施一体化教学应做到教学内容模块化、教学过程案例化、实践教学步进化、考核方式多样化。
(3)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的形式:施元中介绍了“教学案一体化”教学模式,即将教案和学案合二为一形成教学案,它能集中体现一堂课的教学目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以及教者和学生的思维,做到一堂课上大容量、快节奏、高效率。
它主要包括学生预习、发现目标、研究内容、运用知识、总结评价这样五个基本环节。
范国辉、朱吉顶、翁梅从实践层面出发提出了“理论-实践-创作一体化”教学模式,即教师首先讲授理论课,然后带领学生到实训中心或企业进行实际操作,接下来带着实际课题进行调研,最后结合实际项目进行创作。
3、国内研究的局限性
第一,理论研究薄弱,没有形成有影响的完整的理论。
虽然说目前对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研究文献比较多,但所论述的问题有比较大的重叠,不够深入,且都集中在对技能性比较强的专业课研究中,未形成自己的独立体系。
第二,从笔者搜索到的众多文献来看,理论探讨远远多于实践操作层面的研究。
这些文章虽然也不乏作者的思考和建议,但是,总体上看,这些文章没有作者自身的实践基础,基本上停留在“思考”的层面。
(四)研究价值
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办学方针指导下,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已成为当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个重点,为此,我们开展本课题研究,以期为我国的职业教育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价值。
(1)理论价值:通过对《经济法》课程“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方式的理论研究,摸索出现代高职法学教育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策略。
(2)实践价值:通过《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式的实践,开辟一条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的职业型、实务型、技能型的人才培养路径,使法律理论课程
与实践课程融会贯通,两者相得益彰。
二、研究内容
(一)研究目标
(1)通过本课题研究,进一步探求职业教育方法理论,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理论体系。
(2)通过本课题研究,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
(3)通过本课题研究,建立一整套衡量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标准,树立
现代育人理念。
(4)通过本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科研水平,倡导不断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
(二)研究对象
1、传统教学方式对专业基础课的桎梏
2、“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比较选择、
3、“教学做一体化”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实践
4、“教学做一体化”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5、“教学做一体化”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开发
6、“教学做一体化”推动专业基础课教学方式的创新
(三)创新之处
1、在职业教育理论上:实现专业基础课从“教”为中心向“学”为中心的转变,体现能力本位的特色,做到在实践中教理论,在运用中学技术,提高职业素质。
2、在职业教育方法上:从以教师为中心如何教给学生,向以学生为中心如何“教会”学生转变;从以教材为中心向以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为中心转变;从以课堂为中心向以实验室、实习车间为中心转变。
3、在研究方法上:运用法学、教育学、心里学的相关理论综合研究职业教育理论和方法。
三、思路方法
(一)研究思路
1、问题提出:传统教学方式对专业基础课的桎梏
2、实证分析:采用“教学做一体化”前后企业、学生、教师对《经济法》教学的评价
3、研究层次与核心:(1)基础研究:“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方式的理念
(2)具体研究:“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方式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3)经济法课程开发研究:a.教:手段多样化——经典案例引入、信息化教学、慕课/微课(课下互动)
b.学:形式多元化——课堂分析案例、模拟法庭、慕课/微课(学生课下碎片时间)
c.做:实训多渠道——校企合作、社区服务、法院观摩
(4)综合研究:“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方式对专业基础课的启示
(二)研究方法
1、多学科结合的方法:运用法学、教育学、心里学的相关理论综合研究职业教育理论和方法。
2、实证分析法:以选取管理类专业学生为采用教学做一体化授课对象,通过对学生、教师、企业问卷调查、实地访谈,进行教学方法的平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