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工签认的暂行管理程序
零星点工签证程序
****有限公司班组零星点工/作业签证程序(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对大清包、清包过程中发生的零星点工/作业签证行为及过程进行有效管控,特制定本程序:一、签证对象:是指非大清包、清包班组合同范围之内属增加的施工内容中发生的点工及零星作业(指零星的包工包料作业)签证。
二、点工签证单价确定:具体由成本部按项目属地市场情况统一按年度为单位出具书面通知,原则上每年度一旦确定,途中点工单价不予调整,遇政策及市场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但仍必须以成本部的书面通知为依据;原则上以实际作业起止时间不少于9小时为一个点工(不含吃饭时间),少于则需进行折算。
三、零星点工/作业签证流程:1、签证总额在500元(人民币,含500元))以下的执行:班组填写并确认签证单→项目部经手人签字审核→驻项目部成本管理代表签字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审核2、签证总额在500元(人民币)以下的执行:班组填写并确认签证单→项目部经手人签字审核→驻项目部成本管理代表签字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审核→成本经理签字审核→主管副总签字审核。
注:以上“1”“2”签证单统一格式,一式三份,班组、项目部、成本部各一份,具体见所附签证单)3、若签证因房产公司原因导致的,签证流程按房产公司签证流程(签证单按房产公司统一规定),若仅为人工签证,班组可凭此有效签证单与大清包甲方(建筑公司)执行结算;若涉及包工包料则要与大清包甲方(建筑公司)重新按“1”或“2”程序执行二次签证,班组凭此两个签证单方可与大清包甲方(建筑公司)执行相关结算。
四、签证单签证时所附证据:(1)经项目部经手人(指授权经办此项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驻项目部成本管理代表签认点工记工单;(附《上海松投实业有限公司点工记工单》(2)影像资料(照片或摄像):要求至少附工前、工后照片;(3)若签证因房产公司原因导致的并涉及包工包料的需出具房产公司的相关签证单五、责任追溯:点工记工单签者及零星作业签证经手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经理为第二责任人,发现失误,造成损失,第一责任人承担80%,第二责任人承担20%。
工程合同签定制度
工程合同签定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内部的工程合同签订流程,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工程合同签订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行为。
1.3 公司内部涉及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行为必须遵循本制度规定,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签订合同的相关人员承担。
二、合同签订流程2.1 合同签订需经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程序。
2.2 合同签订流程主要包括:合同申请、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归档等步骤。
2.3 合同签订流程详细如下:(1)合同申请:相关部门填写《合同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如项目需求、合同条款、签约方资质等。
(2)合同审核:由公司法务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3)合同审批:经过合同审核后,合同需提交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4)合同签订:经过领导审批后,由公司授权的签约人员进行合同签订,并加盖公司公章。
(5)合同归档:签订后的合同需在公司合同归档系统中进行存档,便于后续查阅。
2.4 合同签订流程应当严格按照以上步骤进行,不得擅自签订合同或者违反规定的合同签订流程。
三、合同条款3.1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的履行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3.2 合同条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包含违法违规内容。
3.3 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者补充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3.4 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门所有。
四、合同履行4.1 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按时履行。
4.2 若出现合同履行中的变更或者调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4.3 若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权威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五、合同管理5.1 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存档、监督和审查工作。
5.2 公司每年定期对存档合同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广铁办发〔2015〕136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广铁办发〔2015〕136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团各单位:现将《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营业线施工配合签到确认登记表2. 营业线施工配合工日统计表广铁(集团)公司2015年5月4日— 1 —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工作,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形成良好施工配合机制,确保施工配合规范有序,杜绝在施工安全协议签订、配合费收取、施工配合等问题上日益突出的矛盾,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13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铁运发〔2012〕310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修改〈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部分附件的通知》(广铁运函〔2014〕618号)制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运营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配合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签订的安全协议承担相应安全责任、权利、义务,进行配合、防护、安全监督检查等施工配合工作收取的费用,不含施工单位委托配合单位承担拆迁、过渡、实施防护设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零小工程等施工的费用。
— 2 —第四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是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和车务站段委托的法人代表之间明确相互权力、义务、安全责任的文件,由双方共同执行。
第五条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是施工单位为兑现施工合同中的约定和集团公司要求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而向集团公司交纳的保证金。
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营业线施工安全事故或发生设备故障,集团公司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对施工单位发生故障或事故影响铁路运输的处罚。
工程质量实名制签认制度
工程质量实名制签认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我公司决定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实名制签认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管理流程和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提升,使施工过程更加规范、科学、透明,有效防范和遏制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一、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类工程。
二、责任主体1. 项目部项目部是工程实名制签认的主要责任主体,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并实施质量实名制签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工程实名制签认的直接执行主体,要严格按照质量实名制签认制度的各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提升。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的操作符合规范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4.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施工单位的施工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三、实名制签认流程1. 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质量控制措施和责任分工,由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 施工过程监控项目部要派专人进行施工现场的巡检,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3. 质量记录管理项目部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的各项操作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质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质量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要进行质量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签认责任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实名制签认的主要责任人,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在必要时对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2. 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是实名制签认的直接执行人员,要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标准集团各开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本钱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工程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本集团所有开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术语及定义〔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确实认函。
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5、技术核定:由建立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承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展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工程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展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工程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确实认单据。
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工程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广铁办发〔〕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广铁办发〔2015〕136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团各单位:现将《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营业线施工配合签到确认登记表2. 营业线施工配合工日统计表广铁(集团)公司2015年5月4日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工作,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形成良好施工配合机制,确保施工配合规范有序,杜绝在施工安全协议签订、配合费收取、施工配合等问题上日益突出的矛盾,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13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铁运发〔2012〕310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修改〈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部分附件的通知》(广铁运函〔2014〕618号)制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运营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配合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签订的安全协议承担相应安全责任、权利、义务,进行配合、防护、安全监督检查等施工配合工作收取的费用,不含施工单位委托配合单位承担拆迁、过渡、实施防护设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零小工程等施工的费用。
第四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是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和车务站段委托的法人代表之间明确相互权力、义务、安全责任的文件,由双方共同执行。
第五条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是施工单位为兑现施工合同中的约定和集团公司要求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而向集团公司交纳的保证金。
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营业线施工安全事故或发生设备故障,集团公司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对施工单位发生故障或事故影响铁路运输的处罚。
广铁办发〔〕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营业线建筑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精心整理精心整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广铁办发〔2015〕136号 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 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团各单位:现将《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营业线施工配合签到确认登记表2.营业线施工配合工日统计表广铁(集团)公司2015年5月4日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工作,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形成良好施工配合机制,确保施工配合规范有序,杜绝在施工安全协议签订、配合费收取、施工配合等问题上日益突出的矛盾,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铁运发〔2012〕310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修改〈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部分附件的通知》(广铁运函〔2014〕618号)制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运营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配合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签订的安全协议承担相应安全责任、权利、义务,进行配合、防护、安全监督检查等施工配合工作收取的费用,不含施工单位委托配合单位承担拆迁、过渡、实施防护设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零小工程等施工的费用。
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七条大修工程各站段不得收取配合费。
第二章施工安全配合管理第八条涉及营业线施工方案经相关专业处室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分别与负责施工配合的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精心整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再由站段对口分别呈送相关专业处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报安监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 目的为加强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以及质量检验的内容和程序,保证实现三个一流、示范性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 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
2.2 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防水层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
2.3 挡碴墙、电缆槽及接触网支柱基础和人行道、遮板、栏杆或声屏障基座、围栏、吊栏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
2.4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和桥面附属设施等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申报、签认。
3职责范围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进场检验以及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认定,拌和物性能的控制以及混凝土试件的试验。
物资设备部负责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统计、报验等工作。
安全质量部负责构配件的进场检验,箱梁预制过程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报验以及箱梁制造和桥面附属设施等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报验等工作。
4检验批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4.1检验批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实物检查①对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检验,应按照进场的批次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②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⑵资料检查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4.2 检验批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检验批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安全质量部专职质检员或试验室试验员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主控项目应全部进行检查,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检查完后应及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3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⑴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⑵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业务合同签约流程规章制度
业务合同签约流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业务合同签约流程,加强合同管理,促进业务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遵守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公司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合同制定相应的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章进行适当调整并报领导审批。
第二章合同签约流程第六条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主要包括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业务合同的起草应当由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完整、合法。
第八条业务合同的审批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审批程序规范、透明。
第九条业务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签约主体的合法性及权利义务清晰。
第十条业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合同文本归档,便于日后查询、维权。
第三章合同类别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业务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各类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管理。
第十二条销售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注重交易双方的权益平衡,确保销售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注重供应商的选择和资质审核,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服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注重服务内容的明确和服务质量的监控,确保服务合同的执行效果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五条其他类别的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管理,确保业务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业务合同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的业务合同签约流程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公司业务合同签约流程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领导,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于涉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业务合同签约流程问题,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审核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要求参与实施的各方遵照执行。
第二章定义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的工程内容(如返工、拆除、报废、窝工、停滞等)的现场签认工作过程称为工程签证。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可签证范围:1、由甲方发出的应急口头指令(必须后补书面指令)、书面指令(附件一)而增加的工作;2、设计变更通知发出时间截止之前已完成的工作;因设计变更修改而拆除、废止的工程量(在竣工图中不作反映),三方现场办理工作完成事实而发生的签证。
而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中属新增工作的工程量,需在竣工图中反映修改内容的,则不需办理工程量审核确认和签证,工程量以竣工图计结;不可签证范围: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1)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2)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3)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第四章填报要求第四条有效签证单必须包含现场签证确认单、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现场相关照片,缺少以上任何一样资料将不予结算。
第五条结算所用签证单必须是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如签证单原件遗失,可根据复印件重新补办并注明属补办签证。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上报资料时,须同时提交签证单原件、计算底稿及书面版本,否则视为无效签证。
第七条签证单编号必须按项目及专业进行流水号编制,不得出现流水编号缺失现象。
如:TYDC(DTDC)/QZ-某某单位(土建/水电/机电/)-(合同编号)- 001单位名称专业类别序号第八条对于现场一些无法通过图纸表现的工程量,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可直接对工程量进行认定,但对于有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的签证,工程部认定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和图纸施工即可,图纸或方案上的工程量及单价由合同预算部进行核定。
加强对施工现场变更与签证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施工现场签证单管理和监督为了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廉洁高效,建筑工务局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签证单的管理和监督。
主要措施有:一是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明确掌握工程招标书、施工合同及预算书所确定的工程范围、承建方式、工程明细分项及相应数量和造价、取费原则等资料。
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活动准则,使现场签证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
在签证过程中要求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准确无误原则。
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
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预算审批部门进行工程量计算方便为原则。
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二是实事求是原则。
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三是废料回收原则。
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
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
四是现场跟踪原则。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投资控制,凡是费用数额较大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施工单位应与现场监理人员以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二是现场签证必须一事一单,并且内容完整、具体、准确,一般应包括工程变更项目名称、编号、原因、类别、工程量或产品规格、有关各方签章和签证时间等。
现场签证必须实事求是,必须仔细审核现场签证单并到现场认真核实,对不合理的签证内容必须坚决抵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
为保证签证的准确性,同时为了投资控制,项目负责人在月底须将本月所发生的签证汇总并作为本月工程项目汇报的内容之一。
已发生的签证,若最终被确认为违反招标书、合同书或预算取费原则的,予以废除。
三是无论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签证单所编制的预算还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进行审核,要求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之处,有了重复项目内容必须予以剔除,因为有些工作内容虽然没有在图纸上反映,但含在定额之中。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
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签证、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的现场签证和工程联系单管理,便于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以及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与成本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的增加。
由没有主合同的施工队组实施的工作为零星工程,亦按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一)签证的范围凡发生无施工图纸、整改通知、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工程都应进行工程现场签证。
经各有关方面人员签字,手续齐全的签证即可作为单项工程结算的依据。
一般情况按如下进行处理:(1)可以办理的施工签证1、可调整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非正常施工条件下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2、可调整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中未包括但按规定允许计算的各项费用;3、设计变更、材料更改、代用造成的工程量变化;4、可调整的合同约定可以增加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费用;5、可调整的合同中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6、受我司委托,在合同范围以外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7、由于我司、设计单位原因增加的其他项目费用;8、按照合同及工程惯例,本应由主合同的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因故改由甲方安排另一承包方完成的工作;9、承包单位因自身利益受损向另一承包单位索赔而需证明的事实。
(2)不能办理的施工签证1、施工合同内容、标底、施工图纸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批准的工程量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经包含的内容。
2、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包干支付的有关事项;3、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4、施工单位因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和降效的损失;5、违规操作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的损失;6、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7、虚报工程内容增加的费用;8、施工单位为创品牌工程、业绩工程增加的费用;9、施工单位为增加利润提出的要求;10、因施工单位责任所增加的其他项目费用;11、施工图会审后,施工单位因未认真审查图纸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增加的费用。
签证管理规定
项目签证管理规定(2012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商务管理年”力度,落实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针对该规定推行两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修订,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工程项目,均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对发包人的签证管理第一条、工作流程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签证→生产负责人组织发包人、监理人员三方至现场进行核实→工段长或施工员根据现场实际核实情况起草签证→项目商务经理对该签证单进行合同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工段长或施工员按照业主要求份数报送至业主、监理人员进行签证办理→业主和监理批准签证后由商务经理根据合同进行组价,并及时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核对,确定签证费用→签证交资料室一份归档,合约部留存一份,并做好台帐登记。
第二条、业务概要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
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凭据。
所有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隐蔽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包人指令、通知等,凡对合同价款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均可向发包人办理签证。
第三条、项目部签证责任分工第四条、时效1.实行日清月结制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签证报告;2.在合同没有约定或发包人没有签证管理规定的情形下,签证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出签证资料,当该签证事件持续进行时应阶段性向发包方提出后续签证资料。
第五条、工作要求1.全面性:签证申请中所涉及到的干扰事件、签证内容、签证值计算以及相应的证据要充分、齐全,应附上反映签证事项的工程照片、发包人指令单、设计变更单、证明签证费用的相关发票等证明性材料。
2.及时性:所有的签证资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发包人。
3.前瞻性:对报送的签证资料做好应答对策。
4.严谨性:语言简洁、确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计算准确。
项目工程暂行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工程项目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明确工程项目各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行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成本,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工程管理包括前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阶段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档案管理等五个部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公司、项目部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
第四条各项目公司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是项目管理的主要实施部门。
本办法中各项管理工作以工程部实际工作为依据并遵循工程管理程序为基础而设置。
第二章工程前期设计阶段管理第五条工程前期设计阶段工程部的主要工作包括编写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协助配合设计院完成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施工设计方案。
第六条在编写各项设计任务书时,要依据产品定位,科学合理地提出设计标准。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设计标准应包括单位工程电气及设备配置标准、土建内外装修标准及规划配置的相关配套标准要求等。
第七条在各设计阶段进行图纸会审时,工程部技术管理人员应认真细致审阅设计图纸及相关说明,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了解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确定投资监控的重点;统筹兼顾,对设计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第八条图纸会审结束后,工程部应对设计方案审核情况进行汇总,按公司设计方案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第九条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工程部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施工图会审流程见附件一)。
第十条在设备材料选型定板工作中,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从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两方面考虑,监督施工单位对重要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行选择。
第三章工程施工阶段管理第一节工程招标第十一条工程招标由造价分部组织、工程部协助配合共同进行。
工程招标工作依据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对拟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由工程部组织进行。
上海万科项目工程管理全套制度
地盘总体施工工作程序1、目的:对地盘总体施工质量、进度、成本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最终产品达到国家标准,见《室外排水工程规范》、《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且满足销售部指定要求,满足四大市政配套公司的施工要求,满足设计总体构思要求,达到经济、美观、安全,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2、范围:适用公司投资建造的工程项目总体现场施工的全过程控制。
3、职责:本程序由工程部主管、设计部、销售部、预算部、监理公司相关,项目经理总负责,主管工程师负责实施。
4、程序4.1进度:4.1.1各现场施工单位根据公司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各工种工程进度计划表,并且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及时修改、调整。
4.1.2主管工程师根据四大市政配套公司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根据公司营销工作要求,监督监理公司,每周定期参加生产会议,针对实际施工与计划的偏差及时平衡、调整,脱节严重的,制定应急补救方案。
4.2成本控制:4.2.1土方工程见公司《土方工程临时管理办法》进行总量平衡控制。
4.2.2四大配套公司进场施工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在经济、快捷、保进度、质量的前提下,尽力配合,完成施工。
4.2.3绿化工程:与物业公司密切合作,配合销售,完成工程,尽量做到一次成型,少返工、少破坏。
4.2.4围墙与小品工程:根据销售与设计要求,并且根据专业要求进行施工,督促设计完善,减少育目施工。
4.2.5道路及下水道工程:在设计审图阶段就进行总体把关,使设计走向、埋渠合理、经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监理公司进行监督,严格控制。
4.3质量控制:4.3.1现场监理,所有工程必须委托持证监理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理,并且所有的监理工作都必须在主管工程师的监督之下有序、有效地执行,从而认真完成以下工作内容:4.3.1.1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监督,根据《室外排水工程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及时纠正不当施工,进行过程质量控制。
(广铁办发〔2015〕136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营业线建筑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精心整理精心整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广铁办发〔2015〕136号 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 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团各单位:现将《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营业线施工配合签到确认登记表2.营业线施工配合工日统计表广铁(集团)公司2015年5月4日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工作,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配合管理,形成良好施工配合机制,确保施工配合规范有序,杜绝在施工安全协议签订、配合费收取、施工配合等问题上日益突出的矛盾,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铁运发〔2012〕310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修改〈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部分附件的通知》(广铁运函〔2014〕618号)制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运营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配合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签订的安全协议承担相应安全责任、权利、义务,进行配合、防护、安全监督检查等施工配合工作收取的费用,不含施工单位委托配合单位承担拆迁、过渡、实施防护设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零小工程等施工的费用。
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七条大修工程各站段不得收取配合费。
第二章施工安全配合管理第八条涉及营业线施工方案经相关专业处室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分别与负责施工配合的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精心整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再由站段对口分别呈送相关专业处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报安监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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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工签认的暂行管理程序
为了控制好工程成本,提高公司资金的有效运作,规范签证管理,故对点工签认作以下几点规定:
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点工原则上是以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元)进行结算。
3、如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主办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考市场价制定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市场价。
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以及和乙方谈定的点工单价。
4、预算部在对点工结算时,按工程部特殊签证意见办理,如资料不全,按定额规定办理。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 校对: 审批: 发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