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政 (最终版)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3.保险公司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六、监督与评估
1.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评估机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保险条款和费率应报监管部门备案。
(五)理赔服务
1.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理赔制度,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2.理赔资料包括:保险单、损失清单、损失证明等。
3.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
五、组织保障
1.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1.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
2.农民自缴保费比例不超过总保费的20%,具体比例根据保险品种和地区差异进行调整。
3.建立保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四)保险条款与费率
1.制定统一、规范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确保保险责任明确、费率合理。
2.保险条款应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内容。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1.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中央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险种确定。
政策性农业保险
相知多年 值得托付
第9页 市场部
相知多年 值得托付
第10页 市场部
相知多年 值得托付
第11页 市场部
2-5 同一乡镇只能选择一个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2-6 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站由乡镇政府和保险机构共同监督和管理。
2-8 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名村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员。
相知多年 值得托付
第8页 市场部
《眉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4-15 保险机构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应通知乡镇政策性 农业保险代办站收集整理理赔单证。单证收集齐全后,乡镇政策性农 业保险代办站统一将理赔单证交保险机构。 4-16 保险机构根据现场查勘结果确定赔偿责任,依据保险条款计算 赔款金额,并将核实结果和赔款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乡镇代办机 构和被保险人。 4-19 保险机构要明确理赔时限,简化理赔程序,建立政策性农业保 险理赔快速通道,确保理赔资金及时足额支付被保险人。
1、水稻、油菜保费由财政补贴90%;
2、能繁母猪保费由财政补贴80%;
3、生猪、鸡、鸭、鹅保费由财政补贴65%;
4、奶牛保费由财政补贴60%;
5、大棚蔬菜、露地西瓜、柑橘树、林木、淡水鱼等5个品 种的保费由财政补贴45%;
6、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高补贴 市场部
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哪些支持措施 ?
过去,开展农业保险是两头怕:
1、农民朋友保不起,
2、保险公司赔不起。
所以农业保险一直开展不起来。现在政 府为解决这个问题,实施保费补贴政策,即 由政府财政为参保农户提供保险费补贴。
相知多年 值得托付
第5页 市场部
目前,公益林火灾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补贴:
7、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超过保费两倍以上的部分由财政 分担部分赔款。
农业保险工作制度
农业保险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保险工作,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疫情等原因造成的农作物损失和经济作物收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第三条农业保险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在农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保险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保险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支持保险公司研发适合农业特点的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财政补贴,降低农民保险成本。
第七条农民或者其他农业生产主体有权选择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或者商业性农业保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农民或者其他农业生产主体参加某种形式的农业保险。
第八条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第九条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的农业保险制度。
第十条政策性农业保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农民自愿参加,保险公司自愿承保;(二)政府财政补贴和保险公司自担风险相结合;(三)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根据农业生产风险和农民需求确定;(四)简化保险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
第十一条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来源:(一)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三)农民或者其他农业生产主体自愿缴纳的保险费。
第十二条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和补贴政策,由国务院农业保险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
保险责任广 得到赔偿概率大
种植业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 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损失率达到30%(含) 以上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 赔偿: 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 灾、雹灾、冻灾、旱灾; 病虫鼠草害。
四、赔偿处理
保险农植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分为 绝产损失和部分损失。 绝产损失:凡保险损失率在80%(含)以 上的为绝产损失。 部分损失:凡保险损失率在80%以下的为 部分损失。部分损失实行15%的绝对免赔 率。保险农植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人按照保险水稻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 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各级保险费承担比例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比例 中央财政 省财政 县财政 农户
保险资金管理不同
一般商业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自行管 理的。 根据《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政策性种植业 保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 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
水稻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元/亩)
返青期
分蘖期 孕穗期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每亩保险金额×60% 每亩保险金额×80% 每亩保险金额×100%
小麦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元/亩)
苗 期(2月20日至3月20日) 每亩保险 金额×30% 拔节期(3月21日至4月20日) 每亩保险 金额×60% 抽穗扬花期(4月21日至5月10日) 每亩保险 金额×80% 成熟期(5月11日至6月5日) 每亩保险金 额×100%
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
PICC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和县支公司
2010.07
一、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3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补贴的农业保险,旨在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
为了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以下方案。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是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体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体分为三个方面:政府、农业保险机构和农民。
1.政府: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规和政策,出资或补贴农业保险机构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监管和引导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2.农业保险机构:农业保险机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主体,负责农业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和理赔。
3.农民:农民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终受益者,需要购买农业保险产品,享受保险赔付。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包括农业种植保险、农业养殖保险和农村综合保险。
1.农业种植保险:针对农业生产中因自然灾害、疫病、虫害等原因导致的种植损失,提供保险赔付。
2.农业养殖保险:针对农业养殖中因疫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养殖损失,提供保险赔付。
3.农村综合保险:综合考虑农村其他生产经营风险,如农业机械损坏、农产品市场波动等,提供保险赔付。
四、政府的角色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扮演重要角色,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制定政策: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规和政策,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范围、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等。
2.出资或补贴:政府出资或补贴农业保险机构,以降低农民的保险费用,提高保险购买的积极性。
3.监管和引导:政府监管和引导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确保农业保险机构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农民的权益。
五、农业保险机构的角色农业保险机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主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产品设计:农业保险机构根据农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设计适合的农业保险产品,包括保费计算、保险责任和保险赔付等。
2.销售和服务:农业保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推广和销售农业保险产品,提供咨询和理赔等服务。
政策性农险政策汇编
政策性农险政策汇编一、“五公开 三到户”。
保监会对农业保险的要求:“五公开 三到户”即:惠民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情况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
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二、“四到户、两公开”。
总公司对农业保险提出的要求:“四到户、两公开”。
“四到户”即“承保收费到户、凭证发放到户、损失确定到户、赔款支付到户”;“两公开”即“承保信息公开、理赔结果公开”。
三、经营政策性农险基本原则。
国家: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公司:1.支农惠农;2.量力而行;3.风险可控;4.规范经营。
四、补贴险种的保障原则。
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来确定保障水平,以保障农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
保障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以国家权威部门公开的数据为标准),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五、总公司农业保险八条禁令。
(一)严禁宣传内容不准确或隐瞒误导。
农业保险应对农户做好条款费率的解释说明工作。
严禁宣传内容不准确,隐瞒误导或强迫农户投保。
(二)严禁不验标承保或虚构标的及虚增承保数量。
农业保险应积极做好标的检验、承保信息公示工作,确保标的真实、数量准确。
严禁虚构标的及虚增承保数量,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
(三)严禁产品使用报行不一。
农业保险应使用经保险监管部门报备的条款及费率,严禁擅自变更。
如需变更的,应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严禁以批单条款、特别约定、保险协议等不规范的形式承保业务。
严禁产品使用报行不一。
(四)严禁虚挂应收保费。
农业保险应积极做好农户保费及基层财政保费收取工作,对于农户自缴保费部分实行“先收费、后出单、不缴费、不出单”。
严禁虚挂应收保费。
(五)严禁凭证发放拖欠遗漏。
农业保险以县、乡(镇)、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的,应编制分户标的/分户保险清单,并将保险凭证发放到户,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严禁凭证发放拖欠遗漏。
(六)严禁赔款弄虚作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多样化的风险,如自然灾害、价格波动、疫病爆发等,这些风险给农民的收入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减轻其风险,政府需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目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是确保农民的生计和收入,减轻其风险压力,并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范围四、保险种类1.自然灾害保险:包括洪涝、干旱、冻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疫病保险:主要针对农业产品受疫病感染而导致的损失。
3.价格波动保险:针对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
4.收入保障保险:覆盖全部农业生产的风险,确保农民的收入。
五、实施机构1.农民个人缴纳:农户和农业企业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费。
2.政府补贴:政府为了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补贴资金。
3.农业产量基金:政府可以设立农业产量基金,收取一定比例的农产品销售收入作为保费。
七、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1.自然灾害保险:根据灾害的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赔偿标准,农民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获得相应赔偿。
2.疫病保险:根据疫病的传染范围和损失情况来确定赔偿标准,农民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险赔偿。
3.价格波动保险:根据农产品价格的波动范围和幅度来确定赔偿标准,农民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赔偿。
4.收入保障保险:根据农民的收入情况和风险程度来确定赔偿标准,确保农民的收入水平。
八、保险费用管理保险费用的管理要求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缴费期限:明确农民缴纳保费的截止日期,以确保保险责任的履行和赔偿的及时支付。
2.保费返还:对于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农民,可以按一定比例返还已缴纳的保费。
3.保费调整:根据农产品价格波动和风险变化,适时调整保费标准。
九、监督和评估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保险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十、推广和宣传政府需要积极推广和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与热情,增强他们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信心。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频繁,自然灾害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为保障农民的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政府决定在____年推出一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减轻农民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农业损失。
二、目标通过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达到以下目标:1. 保护农民的农业生产和利益,减轻灾害风险带来的损失。
2. 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3. 促进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链的发展。
三、政策范围1. 保险对象: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 保险项目:包括农作物、养殖业、渔业等。
3. 保险风险:自然灾害(如台风、干旱、洪涝、霜冻等)、疫情突发等。
四、保险内容1. 农作物保险:对农民的主要农作物进行保险,包括稻谷、玉米、小麦等。
保险范围包括种植、收获等环节,保障农民在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作物减产或绝收时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
2. 养殖保险:对养殖业进行保险,包括猪、牛、鸡等。
保险范围包括养殖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疾病、死亡、市场波动等。
保障农民在养殖业损失时获得一定的补偿。
3. 渔业保险:对渔业进行保险,包括海洋渔业、淡水渔业等。
保险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渔业资源减少等风险。
保障渔民的利益,提高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保险机制1. 保险费率测算:根据各地区的灾害风险情况、农作物种类与养殖业类型的风险差异等因素测算保险费率,保证保险费在农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2. 农民参保:农民可以自愿参保,也可以由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统一参保。
参保农民需要提交相关种植养殖资料,并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
3. 灾害损失认定:当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农业损失时,农民需要向相关保险机构报案,并提供相应证据进行损失认定。
4. 索赔申请与核查:农民在经过损失认定后,可以向保险机构提交索赔申请。
保险机构将进行核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
河南农业保险政策
河南农业保险政策近年来,河南省一直致力于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为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和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河南省制定了一系列农业保险政策。
本文将以合同的格式来介绍河南农业保险政策。
合同编号: HNABP/2021/001甲方:河南省农业保险局乙方:河南省农民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为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业抗灾和风险管理能力,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制定了本保险政策。
1.2 目的本保险政策的目的是为乙方提供农业生产保险服务,减轻乙方因自然灾害、疫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二、保险内容2.1 保险对象本保险政策适用于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户,包括种植户、养殖户等。
2.2 保险范围本保险政策覆盖以下主要农业保险项目:- 农作物保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
- 养殖保险:包括猪、牛、羊、禽等养殖业。
- 农业设施保险:包括农业生产设施、温室、大棚、日光温室等。
- 农业机械保险:包括农业机械设备、农用车辆等。
2.3 保险责任本保险政策对乙方所投保的农业生产项目,在遭受自然灾害、疫病等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损失时,提供相应赔偿。
三、政府支持3.1 保费补贴为鼓励乙方参与农业保险,甲方将提供保费补贴政策,在乙方交纳保费时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3.2 培训和指导甲方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活动,提高乙方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理解,帮助乙方正确选择适合自己农业生产的保险项目。
四、保险费用和赔偿4.1 保险费用乙方参与农业保险需按照所投保的项目和面积、数量等指标交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4.2 赔偿标准乙方遭受自然灾害或疫病影响导致的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5、终止和解约5.1 终止保险合同一般在保险期满后终止。
在保险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立即终止:- 乙方涉嫌提供虚假材料;- 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乙方不再符合本保险政策规定的保险对象条件。
政策性农业保险规章制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业保险是指农业经营者或者农村居民购买的用于覆盖因自然灾害、疾病等引起的农作物、林木、牲畜等损失的保险。
农业保险具有弥补农业生产风险,保护农民权益,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等作用。
第三条国家制定和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帮助农业生产者应对自然灾害等风险,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四条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特定政策支持和保障的农业保险制度,其特点包括政府参与、政策支持、风险分担等。
第五条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风险共担、公平公正、保障农户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市场,提高农业生产者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政策性农业保险适用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者、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政府部门、保险机构等相关单位。
第八条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分类管理,包括农作物保险、养殖业保险、林业保险等。
第九条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农业生产者缴纳的保费、保险机构的风险准备金等。
第十条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和定价应当科学合理,确保风险和成本的统一。
第二章农作物保险第十一条农作物保险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农业生产者种植的各类农作物。
第十二条农作物保险的内容包括农作物种植期间的自然灾害、病虫害、旱涝等风险。
第十三条农作物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应当明确,有效保障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政府应当通过购买保险、减免保费等方式,鼓励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作物保险。
第十五条农作物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保险人、被保险对象、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用等。
第十六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作物保险的风险评估和监管机制,确保农业生产者的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七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作物保险的理赔机制,确保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时及时获得赔偿。
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及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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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 2011年9月,安徽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明确 对种植业保险适当提高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并实行保费全省统筹、 风险全省管控。养殖业方面适当下调奶牛保险费率,并调整养殖业保 费补贴政策。新的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种植业保险方面,维持大豆保险费率不变,油菜保险费率提高2%, 小麦保险费率提高0.5%,其他种植业保险费率各提高1%。调整后的 各险种费率分别为:水稻6%、玉米6%、棉花6%、大豆6%、小麦 4.5%、油菜6%。适当提高保险金额。玉米、大豆、小麦、油菜每亩 保险金额各提高10元,水稻、棉花每亩保险金额分别提高30元、40 元。调整后的各险种保险金额分别为:水稻330元/亩、玉米250元/亩、 棉花340元/亩、大豆170元/亩、小麦270元/亩、油菜270元/亩。调整 后将实行保费全省统筹、风险全省管控。此外,调整方案还明确将种 植业保险的绝对免赔率由15%下调到10%,并调整种植业保费补贴政 策,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补贴40%、25%、 15%;对皖北三市七县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补 贴40%、30%、10%。 • 养殖业保险方面,适当下调奶牛保险费率。将奶牛保险费率由8%下 调到6%。调整养殖业保费补贴政策。将奶牛保险地方财政保费补贴 比例由30%提高到40%,统一市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能繁母 猪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补贴50%、25%、5%;奶牛 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补贴30%、25%、15%。
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
1、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投保人支付少额保费、政府补贴大部分保费,把被保险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定安排。
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政府补贴力度大、惠及人口多的特点。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培育农民市场意识与风险意见,促进“三农”和农村金融发展。
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什么?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具体包括:⑴重大病害。
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等。
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疫、牛结核病等。
⑵自然灾害。
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⑶意外事故。
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特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⑷强制捕杀。
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捕杀时,经办保险机构应赔偿投保户保险金额与政府支付捕杀补贴的差额部分。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主要保险产业重点围绕传统农产品和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规划布局,深入推进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全覆盖,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下称地方特色农险)。
充分发挥政策性农险助推产业结构调整、脱贫攻坚作用,切实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经营方式。
中央财政保费补贴保险以“共保经营”、地方特色农险以“自主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
鼓励经办机构针对特色农险探索“共保经营”方式。
(三)适用范围。
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畜牧业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和林业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执行本实施方案。
种植业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另行制定本实施方案,不执行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原则。
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的农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引导农险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二)市场运作原则。
共保体内经办机构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积极开展农险工作,建立经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自主自愿原则。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自身意愿、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自主、自愿选择农险。
(四)协同推进原则。
各级政府、农险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和经办机构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协作配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农险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险工作稳步开展。
三、目标任务(一)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xx年,力争全县水稻投保率超过70%,公益林投保率超过90%,商品林有保尽保,能繁母猪投保率超过40%,其他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投保率超过20%。
(二)地方特色农险。
愿保尽保,鼓励各乡(镇、街道)不断扩大特色农险的品种和范围。
四、承保单位(一)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险。
xx年承办我县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险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二)地方特色农险。
为了充分发挥各经办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县xx年度地方特色农险,由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经办机构承办。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气候变化、自然灾害频发以及农业生产环境恶化等问题给我国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挑战。
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保护农业生产,政府将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为了更好地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定了以下方案。
二、目标与措施1. 目标(1)提高农民的风险承受能力,减轻农民因自然灾害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增加农业生产效益,提高农民收入。
2. 措施(1)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到更多的农作物、养殖业和农民群体,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经济的全领域。
(2)优化保险产品设计。
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和农业特点,设计出针对性强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满足农民的需求。
(3)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
加强对自然灾害和农业疫病等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提供风险预警信息,为农民提供保险理赔的依据。
(4)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优化保险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提高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5)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增加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投入,提高保险补贴标准,引导农民参与农业保险,降低农民的保险成本。
三、实施方案1. 改革保险机构运作方式(1)建立政府财政补贴机制。
政府设立农业保险补贴基金,对参保农户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鼓励农民主动参与农业保险。
(2)推行多层次保险机构体系。
设立农业保险专业合作社、保险代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的保险机构,提供全面的农业保险服务。
(3)完善保险产品规划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产品规划机制,根据农业发展形势和农民需求,研发推出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
2. 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监测体系。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提供风险预警信息,为农民提供保险理赔的依据。
(2)加强农业疫病防控和监测。
加强对农作物和养殖业疫病的防控和监测,提前预警,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农民的损失。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频繁,农业生产面临着日益复杂的风险挑战。
为了保障农民利益,稳定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我国决定在2024年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通过给予农民风险保障,提供补偿机制,帮助农业生产发展。
二、政策目标1. 减少农业灾害损失: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减少各种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失,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2. 促进农业发展:以保险为支撑,推动农业技术改进和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3. 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业灾害损失,帮助农民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增加农民收入。
三、实施方案1. 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基金:设立专门的基金,由政府和企业等多方投入资金,并由专业保险机构管理,用于农业保险的赔付、补偿和风险管理。
2. 完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根据我国农业生产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多样化的农业保险产品,包括农作物保险、养殖业保险、农机保险等,满足农民不同的风险保障需求。
3. 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4. 完善保险赔付机制:建立科学、公平的保险赔付机制,及时、有效地对农户进行赔偿,减少农业灾害对农民经济的影响。
5. 加强宣传和培训: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其参与保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策略1. 政府引导和支持: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农民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并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2. 健全农业统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农业统计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农业生产情况和风险变化,为保险机构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3. 强化监管和风险管理: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规范保险机构的行为,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与国际农业保险机构进行交流合作,吸取国际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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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帮助农民 容易获得贷款,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 的保障,银行更放心地贷款给农民朋 友进行农业投资。
(五)政策性农业保险可帮助农民积 极地实验新品种,有效地化解新品种 实验过程中的风险,促进农村产业结 构的调整。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财政对农 民保费实施补贴,农民在受灾后 即可获得保险补偿的一种保险制 度,是我国继取消农业税,实施 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 补贴等政策后的又一项重要的强 农惠农政策。
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为经验欠 缺,经济基础薄弱、市场经济条 件下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民保驾 护航。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主导、组织和推 动,由财政给予保费补贴,按商业保险规 则运作,以支农、惠农和保障“三农”为 目的的一种农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 办具体实务,并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 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般承担农民自己无法抗 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洪水、台风、 雹灾、雨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流行性、爆 发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等。
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 知识解读
主要内容
一、什么叫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产生的意义及背景 三、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获得的好处 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回顾 五、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是具体组织实施 六、今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什么叫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பைடு நூலகம்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获得的 好处
(一)有利于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农民可以尽快 地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和生活。
(二)有利于灾害的预防和有效救助。政策性农 业保险实行“防赔结合”,通过保前检查,制定 并落实防灾预案等一系列措施来减少灾害的发生。 当灾害发生后,又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减少灾害 所带来的损失。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产生的意义及
背景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基础产业,也是高风险 的弱质产业,其所提供的农产品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安 全问题,也是国民经济诸多产业的初级产品来源,但由于 农业生产的脆弱性,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性,使我国的农 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较弱,而我国的国情又决定着政府必须 关注农业、保护农业。自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九年在 “一号文件”中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明确 要求,特别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按照政府引导、 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 保险体系。至此,我国农业保险业迎来了重大机遇。通过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风险,补偿农业灾害 损失,稳定农业生产,保护粮食安全成为我国加强农业基 础地位,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随着农险业务的稳步推进及规范
发展的需要,国元农业保险公司 在2013年为下仓镇、洲头乡、复 兴镇、五里乡、程岭乡统一招聘 5名专职协保员,在2015年为长 铺镇、许岭镇、破凉镇、汇口镇、
安徽是一个农业大县,是全国少数的粮食输出省 份之一,农业生产总值占我省民生总值的14%,, 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80%以上。因此,在我 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保护农业的稳定和 发展是我省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和谐发展,促进 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2009年将政策性农业保险 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管理。全省各级、各有 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遵行“政府引导、市场运 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团结协 作,共同努力,经过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宣传 发动、调研测算、健全网络、完善机制等一系列 扎实有效的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试点工 作,实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农业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 用日益显现。
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回顾
自2008年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工作以来,我县遵循“政府引导、市 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 本原则,紧紧围绕“服务三农,保障 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这一中心, 全面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
(一)有效发挥风险保障功能。
2009年秋季作物正式开始政策性农业保险 承保工作,试点险种有水稻、棉花和玉米, 总投保面积68.51万亩,总保费1022.05万元。 由于2009年我县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江边、 湖区受灾严重,大部分农作物减产、绝收, 保险经办机构累计赔付7.51万亩,赔付金额 1148.42万元。2010年我县农业保险试点险 种覆盖小麦、油菜、水稻、棉花、玉米和大 豆所有险种,总投保104.03万亩,总保费 1443.11万元。同样,这一年我县遭受更大 的洪涝灾害,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保险经 办机构累计赔付赔付18.09万亩,赔付金额 2821.84万元。连续两年亏损,对保险经办 机构来说是个大的考验。自2011年开始,我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理赔平稳有序,基本 上做到了应保尽保、愿保尽保,保险经办机 构处于微利状态。“尽可能减轻农民负担, 尽可能减少农民损失”的目标基本实现。
(二)三农保险服务网络日臻完善。
为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专门 成立了宿松支公司,并按每1-2个乡镇的标准配 备了乡镇驻点员工。按照“以乡建站,分村设 点”的总体规划,依托各乡镇财政所(分局), 在全县22个乡镇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并 在各行政村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点。乡镇专 兼职协保员由乡镇政府负责推荐,村协保员由 村两委推荐一名村干部兼任。各乡镇、行政村 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按照“9 个1”和“6个1”标准,分别为所有站点统一配送 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桌椅等办 公设备及流程图等统一标牌。基层站点的工作 职责是负责本乡镇(村街)区域内农业保险工作的 承保、数据统计、材料上报以及灾情报案受理、 协助保险部门现场查勘和理赔等。有了健全的 基层服务网络,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办 理、查勘定损和理赔支付等工作将进一步得到 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走上了常态化管理 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