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课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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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课程说明

法律文书课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专业基础课。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

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54学时,3学分,一学期开设。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写作各种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综合性。法律文书课是一门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应用写作课,具有写作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综合应用的特点。它既要以写作的基本规律和知识为指导,讲授各种文书的写作知识,又必须以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依据,阐明法律要求必须写清的各种要素。

二是实用性。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各项法律活动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使

用,而任何一种法律文书的写作又都有十分明确具体的实用价值。它既不是泛泛地宣传某种文字,也不是盲无目的地写作某种内容,而是为了解决特定的、具体的法律实务问题。

三是技能性。本课程的开设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写作技能。它不仅要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同时还要使其掌握写作各种法律文书的实际技能。因此,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配合必要的写作演练,以有效提高学生写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在课程考核中,亦应把学生实际写作能力的高低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媒体是以文字教材为主,以音像教材及其他媒体为辅。

本课程的文字教材为《法律文书教程(第二版)》,由中国政法大学宁致远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全书30余万字,分为10章。

本教材全面、系统地讲授了法律文书的基本写作原理(总论部分)和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文体分论部分),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

本教材是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刑法、合同法等几部重要法律修订后,各司法机关、法律组织对本部门的法律文书格式作了重大修订增补后编写的,全面反映了各司法机关、法律组织的

文书变化和修改情况,是一部内容全新、完全符合实际部门需要的法律文书写作教材。

为增强学生对文书制作的感性认识,课程组还编写了一本《法律文书参考资料》,选编有部分文书格式及实例,以便于学生对照着开展写作练习。《法律文书参考资料》同样由宁致远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课程的音像教材为录像磁带和IP课件。其中,录像磁带10学时,由宁致远教授、刘金华、马宏俊副教授主讲;IP课件9学时,由宁致远教授主讲。

《法律文书参考资料》、音像教材及电视直播课堂、网上答疑、IP辅导课等均为辅助性质,不能替代对文字教材的学习和掌握。

本课程的教学与辅导工作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文书课课程组负责,课程组组长宁致远教授担任文字教材主编兼录像教材、IP课件主讲,课程组副组长、主持教师杨毅负责总体设计及组织工作,并讲授有6学时的IP辅导课。

在本课程教学(学习)过程中,中央电大和试点地方电大将为学生提供相应的面授、函授(文字)及网上辅导,并将通过电话、电视直播课堂和单双向视频系统等途径安排答疑活动。

本课程将安排四次以上的平时作业。中央电大统一安排的平时作业采取与形成性考核(即《形成性考核册》的内容)合二为一的方式进行。学生应当按照要求独立完成。各试点地方电大可根据本地实际另行安排适当的课堂练习。

学习本课程应当进行一定的教学实践活动。学生应当在辅导教师指导下,以参与或旁观所在地司法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机关组织的法律事务活动的方式,以当事人或者相关机关组织人员的假定身份,模拟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教学实践活动应由教学点或教学班组织安排,学生集体或分别参加进行。教学实践活动的情况应当纳入学生平时作业(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

本课程的考核由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共同组成。

形成性考核(平时作业)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实施。中央电大负责统一制定下发本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册》,确定形成性考核的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地方电大负责形成性考核的组织管理与成绩评定工作。

形成性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并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考核的综合成绩。

评定形成性考核成绩时,应当将学生参加课程教学实践的成绩和《形成性考核册》各次内容的平均成绩分别按比例计入。其中,课程教学实践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形成性考核册》平均成绩所占比例不得高于80%。

课程终结性考试在课程教学内容全部完成后进行。未参加课程教学实践,或未完成《形成性考核册》50%以上内容,或形成性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参加课程终结性考试。

终结性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试卷采用百分制,卷面成绩按8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考核的综合成绩。

形成性考核成绩的折算值与终结性考试卷面成绩的折算值之和满60分者视为达到本课程考核合格标准,可取得本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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