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活动的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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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活动的安全责任书

分包人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分包人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责任书,欢迎阅读!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书

本人自愿参加XX年山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本人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

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地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终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重大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学校。若因上报不及时,工作不配合,造成设备毁坏的,由你负责全额赔偿。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团队名称:山师水滴支教队

本人签字(包括院系、年级):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XX年6月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责任书和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决定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下达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施工目标管理。

(3)发生重大事件(故)的,给予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

责任人免职的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酒店保留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支教活动安全责任书

生活老师对每个小朋友的性格、生活特点要了如指掌,及时和班主任、家长沟通。每晚要不定时的进行查看,帮助小朋友盖被子,防止小朋友晚上掉床事故发生。

第一款:

以一名合格的大学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作出任何有违院规院纪的言行,在外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

活动性质及责任

第一条:参加活动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法律意义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第二条:活动初期,由水滴支教队发起,负责志愿者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告之支教过程中的危险性,培训。发起后,志愿者组建支教团队,进行相关培训(包括教学及医疗自救互救等方面)。

第三条:本次活动志愿者自愿参加,自由结合,为了活动顺利进行,志愿者同意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服务,负责财务管理,选出各组组长协调运作各种事物,在志愿者同意解散组织后,所有服务人员不可视为活动组织者,仅为公约下的自愿服务,除本人外,不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活动费用aa制,公共费用一律平摊,活动中的收支公开透明,志愿者相互监督。

第五条:为了本次活动的顺利展开,志愿者投票产生领队,在本人同意后自愿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并由志愿者同意,在志愿者的监督下制定相应的活动规则,规则制定后,所有志愿者有义务服从。

第七条:本活动虽属自发组织性质,但在所有志愿者的公约下,每一位志愿者,应该服从组织纪律,杜绝无组织的个人行为,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强制队员做某事,所有行为一律自愿,自负责。

第八条:凡签字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性质及潜在的各种危险性和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自行告之家长相关情况,家长充分了解组织性质和责任,同意子女参与活动,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凡签字者均视为在了解本公约后,自愿参与,对各自的一切行为后果负责,与任何人,任何组织及其学校无关。支教前,志愿者有权力退出,如若不退出,则视为自愿履行公约内容,自负责任

第二款:活动组织纪律

进一步帮助大家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提高大家的自律、自救、自治能力,防患于未然,确保此次活动的安全完成,志愿者公约以下纪律责任。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1. 必须绝对保证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策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事情。

2. 参加此次活动的个人均须是自愿参加的同学,并经父母同意;由于当地气候、环境、习俗等各方面原因,可能会有不测之事,此点各位队员已与父母进行充分的沟通。

3. 队员在出发前如果出现身体状况不佳(如重感冒、高烧、呕吐、疲劳过度等)或进行手术之后,应及时向领队报告情况,退出活动,不可隐瞒病情,坚持参加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 对于任何人员在活动中出现的身体不适或意外事故(如发烧、呕吐、疲劳过度等),应及时与领队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治疗或处理。

5. 尊重活动地民族、民俗习惯,任何情况都不允许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6. 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团队的组织纪律,不擅自行动;如有不服从组织安排,单独行动发生意外事故者,后果自负。

7. 爱护当地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 活动过程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窃、防骗、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及事故。

9. 活动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应及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向领队汇报。

10. 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XX年 7月1日至XX年8月31日,若有未签名的队员私自参加活动,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我仔细阅读并同意上述公约,并保证在支教过程中严格遵守,一切行为自律,一切后果自负。

责任人签字:

父母签字:

父母联系方式:

山师水滴支教队

该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作为生活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前提条件。若责任人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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