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根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公司领导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调研点上,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调研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
提倡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开展调研。
除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公司领导按照分工听取对口市州分公司分管工作汇报,不召开全面工作汇报会。
公司(党组)统一安排的重点调研活动除外。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公司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开展调研要做到调研前有计划,调研中求实效,调研后有报告。
2.减少陪同人员。
公司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
公司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公司本部部室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公司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公司本部部室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2人。
根据调研内容,公司主要领导调研时,可以由市州分公司主要领导陪同;其他公司领导调研时,可以由1位对口分管工作的市州分公司领导陪同,市州分公司主要领导原则上不陪同。
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每一层级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3.统筹安排调研。
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做好调研统筹协调,避免出现多位党组成员或多个本部部室同一时间段集中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
4.严格控制调研用车。
坚持轻车简从,由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按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安排车辆。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化和有效实施,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明确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组织讲座、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巡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开展定期巡视工作,加大对重点单位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要及时立案调查,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七、加强督导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督导督办制度,跟踪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八、加大曝光惩戒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震慑力,增强作风建设的导向力。
九、加强党风廉政宣传通过媒体等渠道,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以上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该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
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
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
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
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
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
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
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
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细则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求真务实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县局领导和县局机关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中央、省、市、县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执行,作出原则性规定的要从严执行,未作具体规定的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务求取得实效。
一、切实改进作风,指导服务基层1、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
尽量避免多个领导同时或重复到一个地方、一条线路去考察调研。
县局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基层分局陪同人员仅限分局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专管员。
考察调研汇报要讲真话、报实情,反映真实情况,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2、统筹安排工作,切实服务基层。
凡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各股室安排部署基层工作要切合实际,多指导,少形式,重服务,早安排,抓落实。
3、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建立县局领导干部“一挂五联”结对帮扶制度,县局领导每人蹲挂一个以上基层分局,联系一个基层分局监管网格,联系一户包村点困难户,联系一名困难干部职工,联系一户企业,联系一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结对帮扶,了解民意,增进感情。
县局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下基层,和基层干部群众谈心交流,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基层值班,杜绝“走读”现象。
要坚持农村基层分局24小时值班制度,城区分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农村分局干部每周在分局住宿不得少于2天。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9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
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
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
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
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
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
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
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
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根据《中共__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发电〔2018〕X号)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全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五年来,我们始终聚焦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着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委(组)一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整治突出问题,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实施清单管理,逐级靠实责任。
局党委(组)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每年坚持与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做到了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具体人身上。
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定期体检制度,主动对标对表自查,建立《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明确重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层层传导压力。
党委(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
党委(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七必须七同步”要求,抓紧抓实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纪律严明、政令畅通。
坚持经常性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活动,以X、X、X和省市对脱贫攻坚中不担当不作为、重点项目推进迟缓等问题的处理通报为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以及鲜活的违法违纪案例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让其受警醒、受教育、受触动,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在局系统落地生根。
八项规定及其实施实细则
八项规定及其实施实细则
一、八项规定:
1. 不搞“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 不徇私枉法。
3. 不擅自发布政策。
4. 不以政绩论英雄。
5. 不拿公款吃喝。
6. 不拿公款旅游。
7. 不参加豪华宴席。
8. 不搞派系政治。
二、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1.不搞“四风”: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的行为,要节约资源,重视效率,谨慎勤政,把工作做细致周全,不搞大气压式行政。
2.不徇私枉法:要依法行政,遵守职责界限,克服权钱欲望,坚决反对徇私枉法、私放私用公款、滥用职权等一切违法行为。
3.不擅自发布政策:要遵循上级的政策,在上级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制定政策和措施,不能擅自发布政策。
4.不以政绩论英雄:要正确评价和引导干部,要尊重人才,把真正的英雄放在社会正义的位置上,不能以政绩论英雄,不能体制化、官僚化地衡量一个人的成就。
5.不拿公款吃喝: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务活动消费的有关规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出差参加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行使,不得拿公款吃喝和旅游。
6.不拿公款旅游: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会议和出差活动消费的有关规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出差参加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行使,不得拿公款旅游。
7.不参加豪华宴席:要坚决反对在公款下的豪华宴席,只允许根据国家规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参加活动性宴席,且应当遵守原则,节约开支,不得把资金用于奢侈浪费。
8.不搞派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性修养,落实党的纪律,坚决反对搞派系政治、家族政治、地方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想,以群众的利益为前提,团结带领广大人民把事情办好。
市直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报告
按照此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如下:一、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局党委各项要求,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学习和解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全局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婚丧喜庆事宜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今年以来,婚丧事宜报告XX人。
节假日后,组织党委委员及各分局局长及时填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报告表》,共XX余人次填报。
同时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委落实“三会一课”、执行有关议事规则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严把党风廉政关口,整理填报2021年政治生态档案,组织副股级以上干部XX人填报廉政档案。
严把选项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今年以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XXX人次,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一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省局、市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和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报告等事项管理。
针对吃拿卡要、违规收送节礼、违规使用公车和办公用房、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工作纪律以及其他“四风”隐性变异和改头换面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
经常性的开展明查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发现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
被各级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促进行业作凤进一步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全面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自纠内容严格接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明纪律、令行禁止,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一)办公用房情况: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是否以会议室等名义变相多占办公用房,是否建立办公用房统一集中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是否存在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等情况。
(二)公务接待情况:是否建立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是否有公函,是否附有接待清单,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是否存在提供香烟和酒水问题,是否存在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问题,是否违规处理或利用职权转移、转嫁接待费用,是否存在用公务接待列支其他费用等。
(三)公务用车情况:是否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以特殊用途等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报销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装饰费用等问题。
(四)公款旅游情况:是否存在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是否存在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旅游,是否存在超时、超范围出国(境)问题。
(五)津补贴发放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问题。
(六)违规收受礼金情况:是否存在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服务对象、药品耗材生产销售企业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信用卡、电子红包等财物行为,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并借机敛财等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XXXXX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XXXX: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结合教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转变服务意识。
1.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按时上下班,无事不随便串岗,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股室间、同事间不互相推诿扯皮,按时高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3.注重师德修养和师风形象。
工作时间穿戴整洁、仪表端庄;对待来访者语音文明、礼貌待人,热诚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超出职能范围的主动请示上级部门并配合解决;讲学习、比进步,谦虚谨慎,不盛气凌人;工作之余加强业务学习,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努力提高办事水平、效率和服务教科的能力。
4.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5.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的宴请、钱物。
杜绝利用职务办私事、谋私利。
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现象。
二、切实改进调查研究。
6.完善调研制度。
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教科局班子领导、各股长坚持经常性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充分听取基层学校师生的意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学校校长要坚守岗位,多看多思、督查检查、一心谋求学校发展。
7.注重调研实效。
教科局班子领导每年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定1-2个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开展好的学校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基础边远学校、乡村点校去调研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调研要有利于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创新示范,有利于推动全局工作,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_细则_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
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
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第一章调查研究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
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
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
不上烟酒。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
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
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
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
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政治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细则•【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2017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坚持深入基层1. 改进调查研究。
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针对影响全局的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事前要周密制定调研计划,明确列出调研提纲,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涉及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
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介绍情况,更要深入车间、队站、班组和生活社区,听取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
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党委领导每人定点联系1个单位,每年至少安排1次驻点调研,联系点每年调整1次。
2. 提倡现场办公。
对于直属单位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减少直属单位人员到总部协商频次。
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3. 改进检查工作。
要改进检查方式,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
建立总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
总部综合部门组织的检查,要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
综合性检查提前6个月提出计划,临时性检查提前1个月提出计划,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党委主管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
严格控制调研检查频次,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
党委领导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一般要间隔6个月以上;总部综合部门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一般要间隔3个月以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
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
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和省国资委党委《贯彻落实浙江省“36条办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等有关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1.完善调研制度。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大调研推动大落实、促进新发展,集团领导要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决策部署,紧扣集团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围绕国企改革、生产经营、提质增效等领域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围绕关系职工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带头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集团领导要将下基层调研与下访接访等工作相结合,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发展难题,重点要到困难和矛盾较多的单位了解实情、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集团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至少牵头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牵头完成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2.改进调研方法。
集团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最大限度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集团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随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二级单位陪同的领导一般不超过2人(含1位主要领导);其他集团领导到基层调研,随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2人,二级单位由1位分管领导陪同,主要领导可以不陪同。
要合理运用座谈交流、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往实地走,往深处走,多与基层一线人员接触交流,多听取基层员工的呼声和意见建议,摸清主要矛盾和问题。
3.简化调研接待。
集团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参加会议活动,不张贴悬挂欢迎词,不搞迎来送往,不摆放花草,不安排超规格住宿,不接受赠送的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
一般在住宿宾馆、公司食堂、农家乐就餐,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同城一般不安排住宿、用餐。
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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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雅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
《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
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
《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
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
《办法》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厉行节约,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
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在会议举办地有住房的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
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一般到机关食堂、农家乐就餐,不安排宴请,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自助餐;中餐不饮酒,同城活动不安排用餐。
《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举报邮箱:)。
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