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志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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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食货志(上)(5)全文

汉书·食货志(上)(5)全文

汉书·食货志(上)(5)全文(1)治官府:为官府修理房屋。

(2)长幼:抚育儿童。

(3)政:读为征。

急征暴赋:言急其征,暴其赋,而敛之又不以时(王念孙说)。

(4)朝令而暮(改)当具:言朝出令而暮则求具。

改:衍字。

唐写本无改字。

当:则也。

具:谓收齐租税(李庆善说)。

(5)倍称:谓取一偿二。

(6)积贮倍息:囤积居奇,以取成倍之利润。

(7)坐列贩卖:摆摊贩卖。

(8)奇赢:积储奇货以赚钱。

(9)阡陌之得:指土地之利。

(10)交通:交往勾结之意。

(11)游遨:游逛之意。

(12)乘坚策肥:乘着好车,驾赶肥马。

(13)履丝曳缟:脚穿丝鞋,披着宽长的绸衣。

曳:拖也。

谓衣长而拖于地。

今法律贱商人(1),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上下相反,好恶乖迕(2),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

欲民务农,在于贵粟(3);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

今募天下入粟县官(4),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5)。

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6),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7),复卒三人(8)。

车骑者(9),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

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10),汤池百步(11),带甲百万(12),而亡(无)粟,弗能守也。

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

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13),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14)。

爵者,上之所擅(15),出于口而亡(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

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

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1)今法律贱商人:谓汉朝贱商。

但汉代人仍然重视商贾,当时镜、印等物多有重商之表示(陈直说)。

(2)乖迕:相违背之意。

汉书·食货志(下)(4)全文

汉书·食货志(下)(4)全文

汉书·食货志(下)(4)全文天子为伐胡故,盛养乌,马之往来食(饲)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1),乃调旁近郡(2)。

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3),天子乃损膳(4),解乘舆驷(5),出御府禁臧(藏)以澹(赡)之(6)。

(1)卒掌者:修钉马掌之卒。

(2)调旁近郡:征调邻郡来补充。

(3)给:足也。

(4)损缮:减少膳食开支。

(5)解乘舆驷:拿出乘舆之马。

(6)御府禁藏:指少府所藏之财物。

其明年(1),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赈)贫。

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2)。

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3),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4),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

数岁,贷与产业,使者分部护(5),冠盖相望,费以亿计,县官大空。

而富商贾或墆财役贫(6),转毂百数(7),废居居邑(8),封君皆氐(低)首仰给焉(9)。

治铸鬻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10)。

(1)其明年:指元狩三年(前120)。

(2)相假贷:谓赊贷给灾民。

(3)关:指函谷关。

(4)新秦中:指今内蒙古河套地区。

(5)分部护:谓到各地监督生产。

(6)贾:其上当有大字(王念孙说)。

墆(di )财役贫:言蓄积财货,役使贫民为运输劳动力。

(7)转毂:运输物资的车子。

(8)废居居邑:谓坐贾乘时买卖(去取),而居于邑中。

(9)低首:犹俯首。

(10)重:更加之意。

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造钱币以澹(赡)用(1),而摧浮淫并兼之徒(2)。

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

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四十余年(3),从建元以来(4),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5),民亦盗铸,不可胜数。

钱益多而轻(6),物益少而贵(7)。

有司言曰(8):古者皮币(9),诸侯以聘享(10)。

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11),赤金为下(12)。

今半两钱法重四铢(13),而奸或盗摩(磨)钱质而取鋊(14),钱益轻薄而物贵,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

第六篇《汉书·食货志》

第六篇《汉书·食货志》

第六篇《汉书·食货志》一、作者和成书经过《汉书》作者班固(公元32年~公元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

东汉历史学家班彪之子,班超之兄。

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卒于东汉和帝永元四年,年六十一岁。

其父班彪(公元3年―54年),字叔皮,出身于汉代显贵之家,家世儒学,造诣颇深。

由于《史记》只写到汉武帝的太初年间(未全写)。

尔后,续补者多,如褚少孙,刘向、刘歆父子,冯商,卫衡,杨雄,史岑等。

班彪皆不满意,“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

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

”(《史通、古今正史》)。

班固出身于“家有藏书,内足于财”的世代显贵家庭。

固“九岁能属文,诵诗赋;及长,遂博贯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

(《后汉书、班固传》)这表明班固在少年时代,就已有了很好的史学修养。

班彪死时,固23岁。

返乡三年守孝,整理其父遗稿《史记后传》(65篇),被人告发“私改作国史”下狱治罪。

弟超闻讯上京力辩,具言固“著述之意”,“郡亦上其书”。

地方官将书稿送到京师。

明帝看罢,认为无不利,免其罪,召为校书郎,作兰台令史(掌校勘,治理文籍图书,秩600石),后迁为郎,典校秘书。

他奉诏修《汉书》,公元82年(章帝建初七年)书基本完成。

后升为玄武司马,秩比千石。

汉和帝永元元年(89年)随窦宪出击匈奴为中护军,参预谋议,后窦宪图谋叛乱,被迫自杀,他受牵连免官被捕,死于狱中。

固死时尚存八表,天文志未成。

和帝命其妹昭补《八表》,马续负责《天文志》。

所以说《汉书》作者实为四人。

班昭(49-120年):名姬,字慧班,班彪之女班固之妹,博学高才,嫁同郡曹寿,早寡。

兄班固著《汉书》,八表及《天文志》遗稿散乱,未竟而卒,和帝命其参考,东观藏书,为其补作,班昭继承遗志,独立完成了第七表《百官公卿表》与第六志《天文志》,《汉书》遂成。

又命马续补作《天文志》汉书始出,以文义深奥,多难通晓,著名学者马融增从之受读,常出入宫迁皇后及诸贵人师事元,尊称为大家,着有《东征赋》《女诫》等。

元史—食货志

元史—食货志

志第四十二食货一《洪范》八政,食为首而货次之,盖食货者养生之源也。

民非食货则无以为生,国非食货则无以为用。

是以古之善治其国者,不能无取于民,亦未尝过取于民,其大要在乎量入为出而已。

《传》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

」此先王理财之道也。

后世则不然,以汉、唐、宋观之,当其立国之初,亦颇有成法,及数传之后,骄侈生焉,往往取之无度,用之无节。

于是汉有告缗、算舟车之令,唐有借商、税间架之法,宋有经、总制二钱,皆掊民以充国,卒之民困而国亡,可叹也已。

元初,取民未有定制。

及世祖立法,一本于宽。

其用之也,于宗戚则有岁赐,于凶荒则有赈恤,大率以亲亲爱民为重,而尤惓藐于农桑一事,可谓知理财之本者矣。

世祖尝语中书省臣曰:「凡赐与虽有朕命,中书其斟酌之。

」成宗亦尝谓丞相完泽等曰:「每岁天下金银钞币所入几何?诸王驸马赐与及一切营建所出几何?其会计以闻。

」完泽对曰:「岁入之数,金一万九千两,银六万两,钞三百六十万锭,然犹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钞本中借二十万锭矣。

自今敢以节用为请。

」帝嘉纳焉。

世称元之治以至元、大德为首者,盖以此。

自时厥后,国用浸广。

除税粮、科差二者之外,凡课之入,日增月益。

至于天历之际,视至元、大德之数,盖增二十倍矣,而朝廷未尝有一日之蓄,则以其不能量入为出故也。

虽然,前代告缗、借商、经总等制,元皆无之,亦可谓宽矣。

其能兼有四海,传及百年者,有以也夫。

故仿前史之法,取其出入之制可考者:一曰经理,二曰农桑,三曰税粮,四曰科差,五曰海运,六曰钞法,七曰岁课,八曰盐法,九曰茶法,十曰酒醋课,十有一曰商税,十有二曰市舶,十有三曰额外课,十有四曰岁赐,十有五曰俸秩,十有六曰常平义仓,十有七曰惠民药局,十有八曰市籴,十有九曰赈恤,具著于篇,作《食货志》。

经理经界废而后有经理,鲁之履亩,汉之核田,皆其制也。

夫民之强者田多而税少,弱者产去而税存,非经理固无以去其害;然经理之制,苟有不善,则其害又将有甚焉者矣。

志·食货志上(一)

志·食货志上(一)

志·食货志上(一)《汉书》又被称为《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断代史,具有极高的文学和史学价值,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中国史学“前四史”。

老黄为您讲述精彩的《汉书》故事。

本章内容丰富多彩,一大堆中国汉字解释:“里、邻、族、党、乡”,“家乡”原来如此之大,“五谷丰登”原来是凑足了给朝廷的“公粮”。

“三顾茅庐”,诸葛亮应该是住在野外搭建的草棚子,所以张飞生了气嚷嚷要一把火烧了。

古代这个三年一次考核的制度,似乎更具科学性。

请看《<汉书>研读》第77章:志·食货志上(一)《尚书·洪范》中记载的八种政务官员,第一叫做“食”,第二叫做“货”。

“食”是指农业种植米谷可食之物;“货”是指可以穿用的布帛,以及金、刀、鱼、贝,这是用来分配财富流通货物互能有无的。

这二者是百姓生存的根本,起源于神农氏时期。

“砍下木头成为耜,加工木头成为耒,把使用耒耜的益处传授给百姓”,这样食物就充足了。

“人们在中午聚集形成市场,招纳天下人民,聚积天下货物,交换后离开,使他们各得其所”,这样财物就能流通了。

食物充足货物流通,然后国库充实人民富足,这样政教风化就形成了。

黄帝以下“适应其变,使百姓不厌倦”。

帝尧命令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人“把天时节令传授给百姓”,帝舜任命后稷解决“百姓饥饿”问题,把其作为政治首位。

大禹平定洪水,安定九州,规范田地,根据各自距离首都的远近,把田赋交到盛贡物的椭圆形竹器中,劝勉天下交换有无,这样万国得到了有效治理。

商朝和周朝的强盛,《诗经》和《书经》中都有记载,主要倡导安定百姓,使他们富足后再进行教育。

所以《易经》中说:“天地的大德叫做生,圣人的大宝叫做位;如何守位叫做仁,如何聚人叫做财。

”财富是帝王用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的根本。

所以才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因此圣主用固定居住来管理百姓,建筑城邑让其居住,在井田中建起屋庐让他们平均房舍,开设市场进行财物流通,设立学校来教育他们,以便让士、农、工、商这四种人各有自己的本业。

晋书志第十六食货志

晋书志第十六食货志

志第十六食货昔者先王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因三才以节其务,敬四序以成其业,观其谣俗而正其纪纲。

勖农桑之本,通鱼盐之利,登良山而采符玉,泛瀛海而罩珠玑。

日中为市,总天下之隶,先诸布帛,继以货泉,贸迁有无,各得其所。

《周礼》,正月始和,乃布教于象魏。

若乃一夫之士,十亩之宅,三日之徭,九均之赋,施阳礼以兴其让,命春社以勖其耕。

天之所贵者人也,明之所求者学也,治《经》入官,则君子之道焉。

《诗》曰:“三之日于,四之日举趾。

”是以农官泽虞,各有攸次,父兄之习,不玩而成,十五从务,始胜衣服,乡无游手,邑不废时,所谓厥初生民,各从其事者也。

是以太公通市井之货,以致齐国之强;鸱夷善发敛之居,以盛中陶之业。

昔在金天,勤于民事,命春鳸以耕稼,召夏鳸以耘锄,秋鳸所以收敛,冬鳸于焉盖藏。

《书》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传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

”若乃九土既敷,四民承范,东吴有齿角之饶,西蜀有丹沙之富,兗豫漆丝之BW,燕齐怪石之府,秦邠旄羽,迥带琅玕,荆郢桂林,旁通竹箭,江干橘柚,河外舟车,辽西旃罽之乡,葱右蒲梢之骏,殖物怪错,于何不有。

若乃上法星象,下料无外,因天地之利,而总山海之饶,百亩之田,十一而税,九年躬稼,而有三年之蓄,可以长孺齿,可以养耆年。

因乎人民,用之邦国,宫室有度,旗章有序。

朝聘自其仪,宴飨由其制,家殷国阜,远至迩安。

救水旱之灾,恤寰瀛之弊,然后王之常膳,乃间笙镛。

商周之兴,用此道也。

辛纣暴虐,玩其经费,金镂倾宫,广延百里,玉饰鹿台,崇高千仞,宫中九市,各有女司。

厚赋以实鹿台之钱,大敛以增钜桥之粟,多发妖冶以充倾宫之丽,广收珍玩以备沙丘之游。

悬肉成林,积醪为沼,使男女裸体相逐于其间,伏诣酒池中牛饮者三千余人,宫中以锦绮为席,绫纨为荐。

及周王诛纣,肃拜殷墟,乃尽振鹿财,并颁桥粟,上天降休,殷人大喜。

王赧云季,徙都西周,九鼎沦没,二南堙尽,贷于百姓,无以偿之,乃上层台以避其责,周人谓王所居为逃责台者也。

第六篇《汉书·食货志》

第六篇《汉书·食货志》

• 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相奉,百 姓抏敝以巧法,財賂衰耗而不澹。
• 赍jī:自己携带的衣食用具。本意是指拿东西给人,送 给,也指凭借、借助。
• 相奉:意谓承受沉重的负担。 • 抏wán敝:犹凋敝。巧法:巧诈以避法。 • 澹:通“瞻”。
• 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夷,廉恥相冒 ,武力進用,法嚴令具。興利之臣自此而始。
西汉文帝首富——邓通
第六篇《汉书·食货志》
社会与发展学院 贾灿灿
教学目标
1
了解何谓《食货志》?
了解《汉书·食货志》的主要内容,
2
及其史学价值。
掌握选文中的繁体字、异体字,重
3
难点字词的字义,官职、地名、典 章制度等内容。
一、《汉书·食货志》介绍
《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 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 高后:吕雉(前241年-前 180年),字娥姁(xū), 通称吕后,或称汉高后、 吕太后等等。砀郡单父县 (今山东菏泽市单县)人 ,后世把她与唐朝的武则 天并称为“吕武”。
• 是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 一位皇后和皇太后。她开 启了汉代外戚专权的先河 。
• 孝文五年,為錢益多 而輕,乃更鑄四銖錢 ,其文為“半兩”。 除盜鑄錢令,使民放 鑄。
第二段
• 武帝因文、景之蓄,忿胡、粵之害,即位數年, 嚴助、朱買臣等招徠東甌,事兩粵,江、淮之間 蕭然煩費矣。唐蒙、司馬相如始開西南夷,鑿山 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彭吳穿 穢貊、朝鮮,置滄海郡,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 。及王恢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 而不解,天下共其勞。
• 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相奉百姓抏敝以 巧法财赂衰耗而不澹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 陵夷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兴利之臣自此而 始

《隋书》食货志

《隋书》食货志

《隋书》食货志《隋书》食货志王者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人,总土地所生,料山泽之利,式遵行令,敬授人时,农商趣向,各本事业。

《书》称懋迁有无,言谷货流通,咸得其所者也。

《周官》太府掌九贡九赋之法,王之经用,各有等差。

所谓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百官之拯,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活国安人之大经也。

爰自轩、顼,至于尧、舜,皆因其所利而劝之,因其所欲而化之。

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

古语曰(“善为人者,爱其力而成其财。

”若使之不以道,敛之如不及,财尽则怨,力尽则叛。

昔禹制九等而康歌兴,周人十一而颂声作。

于是东周迁洛,诸侯不轨,鲁宣初税亩,郑产为丘赋,先王之制,靡有孑遗。

秦氏起自西戎,力正天下,驱之以刑罚,弃之以仁恩,乙太半之收,长城绝于地脉,以头会之敛,屯戍穷于岭外。

汉高祖承秦凋敝,十五税一,中元继武,府禀弥殷。

世宗得之,用成雄侈,开边击胡,萧然咸罄。

宫宇扪于天汉,巡游跨于海表,旱岁除道,凶年尝秣,户口以之减半,盗贼以之公行。

于是谲诡赋税,异端俱起,赋及童龀,算至船车。

光武中兴,聿遵前事,成赋单薄,足称经远。

灵帝开鸿都之榜,通卖官之路,公卿州郡,各有等差。

汉之常科,土贡方物,帝又遣先输中署,名为导行,天下贿成,人受其敝。

自魏、晋二十一帝,宋、齐十有五主,虽用度有众寡,租赋有重轻,大抵不能倾人产业,道阙政乱。

1/15页隋文帝既平江表,天下大同,躬先俭约,以事府帑。

开皇十七年,户口滋盛,中外仓库,无不盈积。

所有赉给,不逾经费,京司帑屋既充,积于廓庑之下,高祖遂停此年正赋,以赐黎元。

炀皇嗣守鸿基,国家殷富,雅爱宏玩,肆情方骋,初造东都,穷诸巨丽。

帝昔居籓翰,亲平江左,兼以梁、陈曲折,以就规摹。

曾雉逾芒,浮桥跨洛,金门象阙,咸竦飞观,颓岩塞川,构成云绮,移岭树以为林薮,包芒山以为苑囿。

长城御河,不计于人力,运驴武马,指期于百姓,天下死于役而家伤于财。

既而一讨浑庭,三驾辽泽,天子亲伐,师兵大举,飞粮挽秣,水陆交至。

汉书食货志上译文

汉书食货志上译文

《尚书·洪范》篇论述先王治理国家的八项政务,一是农业生产,二是工商贸易。

农业生产说的是要种植好的五谷作为粮食;工商贸易说的是适宜穿的布和丝织品及用的金银铜铁铅龟壳贝壳钱币等,由于有这些东西,老百姓赖以生财牟利,互通有无。

二者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它兴起于神农氏时代。

据说神农氏,“砍削木头做耜(一种类似锹的农具),弯曲木头做耒(象木叉的农具),并以耕耘的好处,教导百姓”,从此,粮食便充足了。

那时实行“中午开始集市贸易,招徕全国的百姓,聚集各地的财物,交易完了就回去,各人获得自己所需的东西”,因而财物便开始流通了。

由于粮食充足,财物流通,这样国家才会殷实,人民才能富裕,因而教育感化人民的事情才得以实现。

到皇帝以后,据《易经》的记述,“这时器币使用不便利,于是便改变币制以利于通行,使百姓乐于他们的事业而不劳累”。

据《尚书.虞书.尧典》篇叙述,陶唐氏尧在位的时候,命令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人教导人民按农时进行生产活动”;《尚书.舜典》篇记述,有虞氏舜当权的时候,命令后稷解决“老百姓开始陷于饥饿”的事,可见,他们都是把农业生产放在施政的第一位。

到夏虞氏代,治理洪水,把全国划分为九个地域,规划好土地田亩,各地按照居住远近情况,交纳赋税和贡献土产,劝勉百姓们互通有无,以满足彼此的需要,从而使万国共享太平。

殷商,西周出现的兴盛时期,正如《诗经》,《尚书》上所叙述的,关键在于使百姓们安居乐业,生活富裕,同时教育他们。

所以,《易经》指出,“天地最大的恩惠就是使万物生长,君主最宝贵的东西就是政权;用什么来巩固政权?就用仁爱:用什么来团聚百姓?就用财物。

”财物这个东西,帝王用来团聚百姓,巩固政权,养育芸芸众生,遵奉顺应上天的恩德,可说是治理国家安定人民的根本。

因此,有人说:“一个国家,不担忧财物少只担忧分配不平均,不担忧贫穷只担忧不能让百姓安居乐业;大概分配平均就无所谓贫富,国家团结就不愁人少,百姓安定就没有倾覆的危险。

食货志(明史)

食货志(明史)

明史卷七十七志第五十三◎食货一《记》曰:“取财於地,而取法於天。

富国之本,在於农桑。

”明初,沿元之旧,钱法不通而用钞,又禁民间以银交易,宜若不便於民。

而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

盖是时,劭农务垦辟,土无莱芜,人敦本业,又开屯田、中盐以给边军,餫饷不仰藉於县官,故上下交足,军民胥裕。

其后,屯田坏於豪强之兼并,计臣变盐法。

於是边兵悉仰食太仓,转输住往不给。

世宗以后,耗财之道广,府库匮竭。

神宗乃加赋重征,矿税四出,移正供以实左藏。

中涓群小,横敛侵渔。

民多逐末,田卒污莱。

吏不能拊循,而覆侵刻之。

海内困敝,而储积益以空乏。

昧者多言复通钞法可以富国,不知国初之充裕在勤农桑,而不在行钞法也。

夫缰本节用,为理财之要。

明一代理财之道,始所以得,终所以失,条其本末,著於篇。

户口田制(屯田庄田)太祖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

籍上户部,帖给之民。

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

及郊祀,中书省以户籍陈坛下,荐之天,祭毕而藏之。

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

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

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

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

里编为册,册首总为一图。

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十甲后为畸零。

僧道给度牒,有田者编册如民科,无田者亦为畸零。

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

册凡四:一上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焉。

上户部者,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

年终进呈,送后湖东西二库庋藏之。

岁命户科给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户部主事四人厘校讹舛。

其后黄册只具文,有司征税、编徭,则自为一册,曰白册云。

凡户三等:曰民,曰军,曰匠。

民有儒,有医,有阴阳。

军有校尉,有力士,弓、铺兵。

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

濒海有盐灶。

寺有僧,观有道士。

毕以其业著籍。

人户以籍为断,禁数姓合户附籍。

漏口、脱户,许自实。

里设老人,选年高为众所服者,导民善,平乡里争讼。

食货志读书笔记

食货志读书笔记

食货志读书笔记汉书食货志原文是后,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

董仲舒说上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

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而损生民之具也,愿陛下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

又言:“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

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供)税,下足以畜妻子极爱,故民说(悦)从上。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

又颛(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无)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

汉兴,循而未改。

古井田法虽难卒(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赡)不足,塞并兼之路。

盐铁皆归于民。

去奴婢,除专杀之威。

薄赋敛,省繇(徭)役,以宽民力。

然后可善治也。

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

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

以赵过为搜粟都尉。

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畎。

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

后稷始畎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圳,长终亩。

一亩三畎,一夫三百畎,而播种于畎中。

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聩其土以附苗根。

故其《诗》曰:“或芸(耘)或芓(籽),黍稷拟拟(薿薿)。

芸(耘),除草也。

芓(耔),附根也。

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垄)尽而根深,能(耐)风与旱,故拟拟(薿薿)而盛也。

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

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宙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

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

汉书·食货志(上)(6)全文

汉书·食货志(上)(6)全文

汉书·食货志(上)(6)全文是后,外事四夷(1),内兴功利(2),役费并兴(3),而民去本。

董仲舒说上曰(4):《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5),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

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6),而损生民之具也(7)。

愿陛下幸诏大司农(8),使关中民益种宿麦(9),令毋后时(10)。

又言:古者税民不过什一(11),其求易共(供);使民不过三日(12),其力易足。

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供)税(13),下足以畜妻子极爱(14),故民说(悦)从上(15)。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

又颛(专)川泽之利(16),管山林之饶(17),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18),已,复为正(19),一岁屯戍(20),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21),盐铁之利(22),二十倍于古。

或耕豪民之田(23),见税什五。

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无)聊(24),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25),断狱岁以千万数。

汉兴,循而未改。

古井田法虽难卒(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26),以澹(赡)不足,塞并兼之路。

盐铁皆归于民。

去奴婢(27),除专杀之威(28)。

薄赋敛,省繇(徭)役,以宽民力。

然后可善治也。

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

(1)四夷:指周围各族。

如匈奴、西南夷、两越等。

(2)功利:指盐铁官营、算缗告缗等等。

(3)役费:指劳役、费用。

(4)董仲舒:本书有其传。

(5)麦禾不成:麦子与稻子收成不好。

(6)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谓这样每年失去《春秋》所重视的粮食作物。

(7)具:指吃饭问题。

(8)大司农:官名,掌管租税钱谷和国家财政收入。

九卿之一。

(9)益种宿麦:多种经冬小麦。

(10)后时:谓错过农时。

(11)不过什一:不超过十分之一。

《汉书·食货志》

《汉书·食货志》

《汉书·食货志》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

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

”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

古之治天下,至孅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

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赋也。

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

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

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赢老易子而齩其骨。

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

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

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于是上感谊言,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

译文:汉文帝即位后,亲自奉行节俭的政策,想以此安定百姓。

此时,百姓风气与战国时接近,都是不爱务农爱经商。

于是贾谊上书皇帝,说:《管子》说:“不为吃饭担忧的人家才知道礼节。

”自古以来,人民要是吃不饱的话,就不可能被治理好。

古人说:“一个男人不耕种,家里就要受饿,一个女子不纺织,家里就要受寒。

”衣食的生产是受时节限制的,如果人力物力的使用不安排好,就都要白费了。

古代治天下的人极其仔细,因此储备充足。

当今不务农而去经商,吃饭的人多,(种地的人少,)这是对天下大大的伤害;荒废放荡的风俗与日俱增,这是天下大大的负担铺张。

对公家的损害,却没办法制止;命运将要颠覆,却没办法救济。

食货志原文及翻译

食货志原文及翻译

食货志(上)《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

“斫木为耜煣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

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黄帝以下“通其变,使民不倦”。

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

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棐,茂迁有无,万国作乂。

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故《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

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亡贫,和亡寡,安亡倾。

”是以圣王域民,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士、农、工、商,四人有业。

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圣王量能授事,四民陈力受职,故朝亡废官,邑亡敖民,地亡旷土。

理民之道,地著为本。

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

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

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

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

农民户人己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

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

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

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

有赋有税。

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人也。

赋共车马、兵甲、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

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

历代食货志注释

历代食货志注释

历代食货志注释1.《史记・平准书》•原文: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饟,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

于是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一黄金一斤,约法省禁。

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

•注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饟:饟,同“饷”,指军粮。

男子去当兵打仗,老弱之人转运粮食供应军需。

•作业剧而财匮:剧,繁重。

生产活动虽繁重但财物匮乏。

•自天子不能具钧驷:钧驷,毛色纯一的驷马。

天子都不能配备毛色纯一的四匹马驾车。

•齐民无藏盖:齐民,平民。

平民百姓没有什么积蓄。

•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秦朝的钱币重量大难使用,于是更改法令让百姓铸钱。

•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业以稽市物:不遵守法令追求利益的人,囤积货物垄断市场。

稽,囤积。

•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踊腾,物价飞涨。

粜,卖粮。

物价飞涨,米价涨到一石一万钱,一匹马价值百金。

2.《汉书・食货志》•原文:《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

“斫木为耜,煣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

•注释:•《洪范》八政:《洪范》是《尚书》中的一篇,文中提出了治理国家的八项政务。

•农殖嘉谷:殖,种植、繁殖。

种植生产好的谷物。

•布帛可衣:衣,用作动词,穿。

布帛是可以用来穿的东西。

•金、刀、龟、贝:都是古代的货币形式。

•斫木为耜,煣木为耒:斫,砍削。

煣,用火烤使木材弯曲。

砍削木头制作耜,用火烤弯曲木头制作耒,这是古代的农具。

•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耨,锄草的农具。

把使用耒耨等农具的好处教给天下人。

•日中为市:在中午的时候开设集市。

3.《明史・食货志》•原文:太祖初立国即下令,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

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

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

《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汉书原文: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

”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古之治天下,至嬂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

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

世之有饥穰。

天之行也,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千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拟者并举而争起矣。

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一战则胜。

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富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

(节选自《汉书•食货志》)译文:管子说:“粮仓充足,百姓就懂得礼节。

”百姓缺吃少穿而可以治理得好的,从古到今,没有听说过这事。

古代的人说:“一个男子不耕地,有人就要因此挨饿;一个女子不织布,有人就要因此受冻。

”生产东西有时节的限制,而消费它却没有限度,那么社会财富一定会缺乏。

古代的人治理国家,考虑得极为细致和周密,所以他们的积贮足以依靠。

现在人们弃农经商(不生产)而吃粮的人很多,这是国家的大祸患。

过度奢侈的风气一天天地滋长,这也是国家的大祸害。

这两种大祸害公然盛行,没有人去稍加制止;国家的命运将要覆灭,没有人去挽救;生产的人极少,而消费的人很多,国家的财富怎能不枯竭呢?汉朝从建国以来,快四十年了,公家和个人的积贮还少得令人痛心。

错过季节不下雨,百姓就将忧虑不安,年景不好,百姓纳不了税,朝廷就要出卖爵位,百姓就要出卖儿女。

汉书食货志上译文.

汉书食货志上译文.

《尚书·洪范》篇论述先王治理国家的八项政务,一是农业生产,二是工商贸易。

农业生产说的是要种植好的五谷作为粮食;工商贸易说的是适宜穿的布和丝织品及用的金银铜铁铅龟壳贝壳钱币等,由于有这些东西,老百姓赖以生财牟利,互通有无。

二者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它兴起于神农氏时代。

据说神农氏,“砍削木头做耜(一种类似锹的农具),弯曲木头做耒(象木叉的农具),并以耕耘的好处,教导百姓”,从此,粮食便充足了。

那时实行“中午开始集市贸易,招徕全国的百姓,聚集各地的财物,交易完了就回去,各人获得自己所需的东西”,因而财物便开始流通了。

由于粮食充足,财物流通,这样国家才会殷实,人民才能富裕,因而教育感化人民的事情才得以实现。

到皇帝以后,据《易经》的记述,“这时器币使用不便利,于是便改变币制以利于通行,使百姓乐于他们的事业而不劳累”。

据《尚书.虞书.尧典》篇叙述,陶唐氏尧在位的时候,命令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人教导人民按农时进行生产活动”;《尚书.舜典》篇记述,有虞氏舜当权的时候,命令后稷解决“老百姓开始陷于饥饿”的事,可见,他们都是把农业生产放在施政的第一位。

到夏虞氏代,治理洪水,把全国划分为九个地域,规划好土地田亩,各地按照居住远近情况,交纳赋税和贡献土产,劝勉百姓们互通有无,以满足彼此的需要,从而使万国共享太平。

殷商,西周出现的兴盛时期,正如《诗经》,《尚书》上所叙述的,关键在于使百姓们安居乐业,生活富裕,同时教育他们。

所以,《易经》指出,“天地最大的恩惠就是使万物生长,君主最宝贵的东西就是政权;用什么来巩固政权?就用仁爱:用什么来团聚百姓?就用财物。

”财物这个东西,帝王用来团聚百姓,巩固政权,养育芸芸众生,遵奉顺应上天的恩德,可说是治理国家安定人民的根本。

因此,有人说:“一个国家,不担忧财物少只担忧分配不平均,不担忧贫穷只担忧不能让百姓安居乐业;大概分配平均就无所谓贫富,国家团结就不愁人少,百姓安定就没有倾覆的危险。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卷⼆⼗四下·⾷货志第四下《汉书》卷⼆⼗四下·⾷货志第四下凡货,⾦、钱、布、帛之⽤,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

太公为周⽴九府圜法:黄⾦⽅⼨⽽重⼀⽄;钱圜函⽅,轻重以铢;布、帛⼴⼆尺⼆⼨为幅,长四丈为匹。

故货宝于⾦,利于⼑,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

太公退,⼜⾏之于齐。

⾄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岁有凶穰,故⾕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

⼈君不理,则畜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

故万乘之国必有万⾦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之贾者,利有所并也。

计本量委则⾜矣,然⽽民有饥饿者,⾕有所臧也。

民有余则轻之,故⼈君敛之以轻;民不⾜则重之,故⼈君散之以重。

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

守准平,使万室之⾢必有万钟之臧,臧繦千万;千室之⾢必有千钟之臧,臧繦百万。

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耜器械,种饷粮⾷,必取澹焉。

故⼤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矣。

”桓公遂⽤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

其后百余年,周景王时患钱轻,将更铸⼤钱,单穆公⽈:“不可。

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

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之,于是有母权⼦⽽⾏,民皆得焉。

若不堪重,则多作轻⽽⾏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权母⽽⾏,⼩⼤利之。

今王废轻⽽作重,民失其资,能⽆匮乎?民若匮,王⽤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

且绝民⽤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潢洿也,竭亡⽇矣。

王其图之。

”弗听,卒铸⼤钱,⽂⽈“宝货”,⾁好皆有周郭,以劝农澹不⾜,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币为⼆等:黄⾦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半两”,重如其⽂。

⽽珠、⽟、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然各随时⽽轻重⽆常。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更令民铸荚钱。

黄⾦⼀⽄。

⽽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万钱,马⾄匹百⾦。

天下已平,⾼祖乃令贾⼈不得⾐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

孝惠、⾼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孙亦不得为官吏。

孝⽂五年,为钱益多⽽轻,乃更铸四铢钱,其⽂为“半两”。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

小布长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

自小布以上,各相长一分,相重一铢,文各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

上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而直千钱矣。

是为布货十品。

凡宝货三物,六名,二十八品。

铸作钱布皆用铜,淆以连锡,文质周郭放汉五铢钱云。

其金、银与它物杂,色不纯好,龟不盈五寸,贝不盈六分,皆不得为宝货。

元龟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卜受直。

百姓愦乱,其货不行。

民私以五铢钱市买。

莽患之,下诏“敢非井田、挟五铢钱者为惑众,投诸四裔以御魑魅”於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於市道。

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称数。

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

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

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雠,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

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

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遂於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

又以《周官》税民: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

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

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

其不能出布者,冗作,县官衣食之。

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於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於其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

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

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

於是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

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而民不齐出南亩,商贾滋众。

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

异时算轺车、贾人之缗钱皆有差小,请算如故。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

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

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

商贾人轺车二算。

船五丈以上一算。

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

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

敢犯令,没入田货”是时,豪富皆争匿财,唯卜式数求入财以助县官。

天子乃超拜式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布告天下,以风百姓。

初,式不愿为官,上强拜之,稍迁至齐相。

语自在其《传》。

孔仅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至大司农,列於九卿。

而桑弘羊为大司农中丞,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

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

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

赦自出者百馀万人。

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

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

而御史大夫张汤方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惨急苛刻为九卿,直指夏兰之属始出。

而大农颜异诛矣。

初,异为济南亭长,以廉直稍迁至九卿。

上与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

异曰“今王侯朝贺以仓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

汤又与异有隙,及人有告异以它议,事下汤治。

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

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

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於是告缗钱纵矣。

郡国铸钱,民多奸铸,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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