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信息变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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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变更系统。
二、适用对象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
三、基本信息变更流程
1. 登录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变更系统;
2. 填写申请人需要变更的信息;
3. 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填写相关变更信息后,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持相关变更信息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持证人员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直接登录系统自行变更;
4. 如需照片变更,应上传正规电子证件照,等待远程初审通过后,打印变更登记表,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照片变更;
5. 申请人员在填写信息并提交成功后,应认真检查页面显示的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正确请按照页面提示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打印后由本人签字。申请人须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 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网上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点击这里下载委托书。
四、受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各设区市财政管理机构。
五、申请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姓名或者身份证错重号的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变更证明);
3. 变更后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5. 变更后的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加盖公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请参考网上申请时系统给予的应携带材料的提示信息。
7. 凡由单位统一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六、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 基本信息变更人员须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内容务必真实,否则将无效。
2.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申请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