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照明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井下照明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煤矿井下照明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井下照明的安装、使用,创造安全型环境。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需安装照明的地点

1、井底车场及其附近,采区主要轨道斜巷车场。

2、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

3、平巷内经常需要摘挂钩的区域,斜巷提升摘挂钩区域,井下推车机、补车机作业区域。

4、候车地点及各种乘人装置上下人处。

5、运行机车的主要巷道,兼作人行通道的带式输送机巷,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行人交替使用的绞车道,架空乘人车装置运行的巷道,运人倾斜巷道。

6、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材料库、信号站及信号硐室、瓦斯抽放泵站、避难硐室等。

7、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安装及拆除作业点,组装硐室。

8、调度绞车、慢速绞车、无极绳绞车的司机操作点及需要司机观察的区域,无极绳绞车尾轮处及运行区域的变坡处、拐弯处。

9、耙矸机、综掘机的作业地点,胶带运输机机头、机尾,给煤机的落煤点。

10、安装有视频监视的监视区域。

11、其他需要增加照明的作业地点。

二、管理规定

1、照明灯安装要求

(1)主要运输巷、掘进巷道、兼作人行通道的带式输送机巷、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运人倾斜巷道,其照明灯安装间距不得大于30米。

(2)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安装间距不得大于15米。

(3)机电硐室、机车库、瓦斯抽放泵站等固定硐室照明灯安装间距不得大于10米。

(4)输送机机头、机尾处照明光线要满足现场需求。

2、井下照明灯具必须证件齐全,并贴有入井合格证。

3、井下照明的额定电压、保护装置、试验要求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要求。

4、井下照明供电应采用三相三线制,三相负荷应均匀分配。

5、各单位要将照明纳入日常电气管理范围,检查、维护到位,吊挂要合理、整齐。

6、对井下人员活动较少的巷道照明设施实行停用或限用。

7、未按要求安装照明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