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停工补偿办法资料
工程停工赔偿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资金链断裂等,导致工程停工。
工程停工不仅会对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影响,还会给业主、施工单位和相关方带来经济损失。
为保障各方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工程停工赔偿方案。
二、赔偿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赔偿方案应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赔偿数额的公正性。
2. 依法合规原则:赔偿方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赔偿行为的合法性。
3. 及时有效原则:赔偿方案应确保在工程停工后及时启动,有效解决各方损失。
4. 全面责任原则:赔偿方案应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赔偿责任的全面性。
三、赔偿范围1. 业主损失:(1)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工期延长费用;(2)因停工导致的质量问题修复费用;(3)因停工导致的相关设备、材料损失费用;(4)因停工导致的工程合同违约金;(5)其他因停工给业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施工单位损失:(1)工程停工期间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直接经济损失;(2)因停工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修复费用;(3)因停工导致的工程合同违约金;(4)其他因停工给施工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供应商损失:(1)因停工导致的原材料、设备等物资损失费用;(2)因停工导致的供应合同违约金;(3)其他因停工给供应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相关方损失:(1)因停工导致的相关服务合同违约金;(2)其他因停工给相关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赔偿标准1. 工期延误费用:(1)根据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按实际延误天数计算;(2)如合同未约定,则按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惯例确定赔偿标准。
2. 质量问题修复费用:(1)根据质量问题严重程度,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2)如质量问题为施工单位责任,则由施工单位承担修复费用;如质量问题为业主或供应商责任,则由相应方承担修复费用。
3. 设备、材料损失费用:(1)根据设备、材料的价值和数量,按实际损失计算;(2)如损失为施工单位责任,则由施工单位承担损失费用;如损失为业主或供应商责任,则由相应方承担损失费用。
2024年工地停工停建赔偿条款(甲方原因2024版)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工地停工停建赔偿条款(甲方原因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工地:指甲方提供的建设工地,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一。
1.2 停工:指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的状态。
1.3 停建:指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永久停止施工的状态。
第二条停工停建的情形2.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具体支付标准详见附件二。
2.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项,以及因停建导致的乙方损失,具体支付标准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停工停建的赔偿计算3.1 停工赔偿金:根据停工天数,按照乙方每日工程进度款的80%计算,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四。
3.2 停建赔偿金: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的10%计算,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五。
第四条赔偿责任主体4.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地停工停建,甲方应为赔偿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赔偿处理流程5.1 乙方发现停工停建情况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赔偿请求。
5.2 甲方应在收到赔偿请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8.1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终止。
第九条保密条款9.1 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解释1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附件11.1 附件一:工地位置及范围示意图。
关于工程停工施工补偿(3篇)
第1篇一、停工原因1. 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行为等。
2.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原因导致的停工,如设计错误、设计变更等。
3. 甲方原因:如甲方资金不足、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等。
二、停工补偿原则1. 合同约定原则:若施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停工补偿条款,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法律法规原则: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公平合理原则:在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范围内,力求公平合理地处理停工补偿事宜。
三、停工补偿范围1. 人工费:包括停工期间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2. 材料费:包括停工期间原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等费用。
3. 机械费:包括停工期间施工机械的租赁、维修、保养等费用。
4. 临时设施费:包括停工期间搭建、拆除临时设施的费用。
5. 管理费:包括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等费用。
6. 其他损失:如停工期间发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四、停工补偿计算方法1. 人工费:按照停工期间施工人员的实际工资计算。
2. 材料费:按照停工期间原材料的实际采购、运输、保管等费用计算。
3. 机械费:按照停工期间施工机械的实际租赁、维修、保养等费用计算。
4. 临时设施费:按照停工期间搭建、拆除临时设施的实际费用计算。
5. 管理费:按照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等实际费用计算。
6. 其他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其他经济损失。
五、停工补偿流程1.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停工补偿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
2. 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停工补偿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双方协商确定停工补偿金额。
4. 建设单位按照协商确定的金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停工补偿款。
总之,工程停工施工补偿是维护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工程停工情况下,施工单位应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争取合理补偿,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建设单位也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停工补偿事宜,维护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筑项目暂停施工损失补偿办法
建筑项目暂停施工损失补偿办法
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暂停施
工的情况,这时业主和施工单位需要确定相关责任并进行损失补偿。
以下是建筑项目暂停施工损失补偿办法的概述。
暂停施工责任的确定
当建筑项目因为非施工单位责任原因,如政府部门的规划调整
等原因而暂停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通知业主,并要求业主在合理
时间内共同确定责任及补偿方案。
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
批准,则损失由业主承担。
当建筑项目因施工单位原因而暂停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
通知业主,并承担相关损失。
如果施工单位无法承担全部损失,则
应根据双方协商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应进行的损失补偿
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已付的工程款项;
2. 违约金;
3. 延迟期间业主的财产损失;
4. 施工单位的额外费用;
5. 工期的顺延而导致的后续损失。
施工单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损失计算并与业主协商制定补偿方案,双方协商达成后应签署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损失补偿。
总结
建筑项目暂停施工是一种常见的情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显然需要明确责任和补偿责任。
在实践中,当然还有更多具体的补偿规定需要严格遵守。
各方应当注意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和确认各项条款,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损失。
发包人原因停工索赔内容
发包人原因停工索赔内容在建筑工程领域,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停工是一种较为常见但又颇为复杂的情况。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承包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那么,具体的索赔内容都有哪些呢?首先,承包人可以索赔因停工造成的直接成本增加。
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设备租赁费、原材料的仓储费、工人的停工工资等。
例如,租赁的塔吊、起重机等大型设备,即便在停工期间,租金仍在持续产生。
而原本为了工程进度采购的原材料,由于停工可能需要额外的仓储空间,从而产生了仓储费用。
工人们虽然没有进行实际施工工作,但按照合同约定,可能仍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其次,是间接成本的增加。
这方面主要涵盖了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等。
现场管理费包括了为维持施工现场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费用,如水电费、保安费等。
总部管理费则是指承包人总部为该项目所投入的管理成本,由于停工导致项目周期延长,这部分费用也相应增加。
再次,利润损失也是索赔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为发包人原因的停工,使得承包人原本预期的利润无法按时实现。
在计算利润损失时,通常需要参考合同中约定的利润率,结合停工的时长和对工程进度的影响来进行评估。
另外,工期延误导致的费用增加也应纳入索赔范围。
例如,可能会面临赶工费用,为了弥补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需要采取增加人工、加班加点等措施来加快工程进度,这就产生了额外的费用。
同时,还可能涉及到因工期延误而产生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承包人也有权向发包人索赔这部分损失。
还有,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
在停工期间,如果市场上材料价格上涨,当工程恢复施工时,承包人需要以更高的价格采购材料,这部分差价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对于机械台班费的增加也不可忽视。
停工后重新启动施工,机械设备可能需要进行调试、维修,甚至更换部分零部件,这些费用都应计入索赔。
在索赔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索赔请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停工通知、工程进度记录、费用支出凭证、合同文件等。
工地建设停工补偿规定(2024年更新)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工地建设停工补偿规定(2024年更新)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1.1 工地1.2 建设停工1.3 补偿1.4 甲方1.5 乙方2. 工地建设停工补偿的条件2.1 停工原因2.2 停工时间2.3 停工影响3. 补偿计算方法3.1 停工期间的工程进度3.2 工程成本3.3 利润损失3.4 额外费用4. 补偿金额的确定4.1 补偿基数4.2 补偿比例4.3 补偿限额5. 停工期间的义务与责任5.2 乙方责任6. 停工补偿的支付与结算6.1 支付时间6.2 支付方式6.3 结算程序7.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变更条件7.2 解除条件8. 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9. 合同的生效、履行与终止9.1 生效条件9.2 履行期限9.3 终止条件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泄密责任11.1 甲方违约11.2 乙方违约12. 合同的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12.1 适用法律12.2 争议管辖13. 其他条款13.1 不可抗力13.2 合同的完整性与修改权13.3 合同的副本14. 附件14.1 工程图纸14.2 相关文件14.3 补偿计算公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工地工地指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行建设的地点,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中的工程图纸。
1.2 建设停工建设停工是指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的状态。
1.3 补偿补偿是指甲方因建设停工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的赔偿。
1.4 甲方甲方指本合同中承担发包人义务的当事人,具体名称见合同封面。
1.5 乙方乙方指本合同中承担承包人义务的当事人,具体名称见合同封面。
第二条工地建设停工补偿的条件2.1 停工原因停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指令、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
2.2 停工时间停工时间指自工程停工之日起至恢复施工之日止的时间段。
工程停工停建责任归属及赔偿(2024年)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工程停工停建责任归属及赔偿(2024年)本合同目录一览1. 工程停工停建责任归属及赔偿条款1.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1 工程停工1.1.2 工程停建1.1.3 责任归属1.1.4 赔偿1.2 责任归属及赔偿原则1.2.1 责任归属原则1.2.2 赔偿原则1.3 责任归属及赔偿的具体规定1.3.1 甲方责任导致的停工停建1.3.2 乙方责任导致的停工停建1.3.3 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停工停建1.4 赔偿计算与支付方式1.4.1 赔偿计算方式1.4.2 赔偿支付方式1.4.3 赔偿支付时间2. 甲方义务与责任2.1 按时提供施工场地与资料2.2 保证工程资金的及时支付2.3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2.4 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3. 乙方义务与责任3.1 按期完成工程进度3.2 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3.3 负责工程停工停建的责任处理3.4 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4. 第三方责任4.1 第三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停建的处理4.2 第三方责任赔偿的追偿权4.3 第三方责任的认定与证明5.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5.1 工程停工停建原因的认定5.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5.3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6. 争议解决方式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法律诉讼7. 合同的效力、修改与补充7.1 合同的效力7.2 合同的修改7.3 合同的补充8. 合同的履行期限与地点8.1 履行期限8.2 履行地点9. 合同的签字盖章与备案9.1 签字盖章9.2 备案程序10. 合同信息保密与保护10.1 保密信息范围与内容10.2 保密义务与责任10.3 保密信息泄露的赔偿责任11. 其他条款与规定11.1 不可抗力11.2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11.3 合同的转让与继承11.4 适用法律法规12. 甲方(乙方)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12.1 联系方式12.2 送达地址13. 乙方(甲方)的授权代表与联系方式13.1 授权代表13.2 联系方式14. 合同签订日期与地点14.1 签订日期14.2 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工程停工: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内,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的状态。
建设工程停工补偿办法
建设工程停工补偿办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
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
第二章补偿原则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和机械停滞以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第六条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者,视为同意该通知或报告中的停工(复工)日期。
第七条现场签认的实际停工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该以现场签人的日期为准。
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
第八条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
第九条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认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和施工机械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第四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第十条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须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须措施,该看护费应由发包方程承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5000M2的设看护人员3人以上/每昼夜。
第十二条每昼夜工资单价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昼夜,即40元/每日历天/人。
工程停工补偿合同2024年最新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工程停工补偿合同2024年最新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及住所1.2 乙方名称及住所1.3 工程项目的定义第二条工程停工原因2.1 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2.2 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2.3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工第三条工程停工补偿范围3.1 停工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3.2 停工期间的间接经济损失3.3 因停工导致的额外费用第四条工程停工补偿计算方式4.1 按工程进度比例计算4.2 按日产值计算4.3 其他计算方式第五条工程停工补偿金额5.1 补偿金额的确定5.2 补偿金额的支付时间5.3 补偿金额的支付方式第六条工程停工期间的义务6.1 甲方的义务6.2 乙方的义务第七条工程复工条件及时间7.1 复工条件的确定7.2 复工时间的确定第八条工期顺延8.1 工期顺延的条件8.2 工期顺延的办理程序第九条违约责任9.1 甲方违约责任9.2 乙方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仲裁解决10.4 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变更条件11.3 合同的解除条件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的范围12.2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12.3 保密信息的泄露责任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3.1 合同适用的法律13.2 争议解决的方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合同的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公司,住所:×××地址。
1.2 乙方名称:×××公司,住所:×××地址。
1.3 工程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的工程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工程停工原因2.1 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场地、施工材料等不符合约定或迟延提供,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
建设工程停工补偿方案
建设工程停工补偿方案一、停工补偿的基本原则停工补偿是指建设工程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停工的情况下,对施工企业进行的一定的经济补偿。
停工补偿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合理、依法。
在确定停工补偿金额和方式时,要充分考虑施工企业的损失、政府的责任、社会的利益和公众的期望,坚持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协商谈判,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停工补偿的范围1. 人工费用停工期间,施工企业因无法继续施工而对员工进行的人工费用应由政府或发包方负责。
包括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
2. 材料费用停工期间,已采购但未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应由政府或发包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同时,还应对这些材料进行妥善保管,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3. 设备租赁费用停工期间,施工企业租赁的设备因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或发包方承担。
如需长期停工,可考虑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4. 工程管理费用停工期间,施工企业因无法继续施工而产生的管理费用也应由政府或发包方承担。
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差旅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
5. 施工期限延长的补偿停工导致施工期限延长,对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延长期限的原因和责任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据此确定补偿的金额和方式。
6. 其他损失停工期间,施工企业还可能因无法继续施工而产生其他各种损失,如货物滞销、信誉受损等,这些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以上是停工补偿的基本范围,但具体的补偿项目和金额应由双方在协商中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同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利益,尽量避免产生争议。
三、停工补偿的方式1. 直接经济补偿当停工期间,施工企业的各项费用明细清晰、合理并具备合法依据时,政府或发包方可以选择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这种方式简单直接,能够迅速解决施工企业的资金问题,有利于维护合同关系和推动项目的正常实施。
2. 补充订单或增加工程量当停工导致施工企业与供应商或分包商有补充订单或增加工程量的需求时,政府或发包方可以与其协商签订相关合同,通过增加付款的方式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2024年建筑项目停工补偿条款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建筑项目停工补偿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建筑项目1.2 停工1.3 补偿第二条停工条件2.1 停工原因2.2 停工通知2.3 停工期间第三条补偿范围3.1 停工损失3.2 工期延误3.3 其他费用第四条补偿计算方式4.1 停工损失计算4.2 工期延误计算4.3 其他费用计算第五条补偿支付时间5.1 停工损失支付5.2 工期延误支付5.3 其他费用支付第六条停工责任方6.1 停工责任判定6.2 责任方赔偿责任第七条合同双方义务7.1 甲方义务7.2 乙方义务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法律途径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9.3 合同终止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判定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列表13.2 附件的有效性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与盖章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合同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建筑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的位于________的住宅小区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
1.2 停工:指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施工暂时中断或暂停的状态。
1.3 补偿:指在本合同约定的停工情况下,甲方应给予乙方的经济损失补偿和其他相关费用补偿。
第二条停工条件(1)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2)政策调整,如规划变更、环保要求等;(3)甲方指令性停工;(4)其他导致停工的合理原因。
2.2 停工通知:甲方应在停工原因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停工原因及预计停工时间。
2.3 停工期间:停工期间自甲方发出停工通知之日起计算,至停工原因消除且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恢复施工之日止。
2024年通用工程停工补偿条款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通用工程停工补偿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2 工程范围1.3 停工补偿2. 合同条款2.1 工程进度与停工2.2 补偿条件2.3 停工通知3. 补偿计算与支付3.1 补偿金额计算3.2 补偿支付时间3.3 补偿支付方式4. 停工责任判定4.1 不可抗力因素4.2 甲方原因4.3 乙方原因5. 停工期间管理5.1 工程维护5.2 人员管理5.3 保险责任6. 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条件6.2 解除条件7. 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法律途径8.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8.1 法律适用8.2 争议解决地点9. 合同的有效性与期限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期限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责任11. 违约责任11.1 甲方违约11.2 乙方违约12. 其他条款12.1 合同的补充与附件12.2 通知与送达12.3 合同的完整性13. 合同签署13.1 签署日期13.2 签署地点13.3 签署人14. 附件14.1 工程停工补偿计算公式14.2 停工证明文件14.3 工程进度计划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甲方:指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的业主或者其合法授权的代表。
乙方:指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工程承包商或者其合法授权的代表。
1.2 工程范围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
1.3 停工补偿停工补偿是指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乙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条合同条款2.1 工程进度与停工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时间表进行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给予乙方停工补偿。
2024年工地停工停建赔偿条款(2024版)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工地停工停建赔偿条款(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工地: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
1.2 停工:指在合同约定的建设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施工活动暂停。
1.3 停建:指在合同约定的建设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整个建设项目暂停或终止。
第二条停工停建原因2.1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
2.2 政府政策调整,如规划变更、环保要求等。
2.3 甲方原因,如资金短缺、设计变更等。
第三条停工停建赔偿责任3.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停建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3.2 因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停工停建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停建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赔偿计算方式4.1 停工损失赔偿:按照实际停工天数,按日赔偿承包商因停工导致的直接损失。
4.2 停建损失赔偿:按照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赔偿承包商因停建导致的直接损失。
第五条赔偿限额5.1 停工损失赔偿限额:每日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0.5%。
5.2 停建损失赔偿限额: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
第六条赔偿流程6.1 承包商应在停工停建发生后10日内向甲方提出赔偿申请。
6.2 甲方应在收到赔偿申请后15日内核实并答复承包商。
6.3 双方确认赔偿金额后,甲方应在5日内支付赔偿款项。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停工停建赔偿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8.3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止。
第九条保密条款9.1 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和相关业务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024年建筑工程停工补偿条件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建筑工程停工补偿条件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工程概述1.2 停工补偿1.3 双方主体1.4 违约行为第二条工程停工的条件2.1 不可抗力因素2.2 政府政策变动2.3 设计变更2.4 其他停工条件第三条停工补偿的计算方式3.1 工程进度比例3.2 赔偿金额计算公式3.3 补偿支付时间3.4 额外费用承担第四条停工期间的义务与责任4.1 工程维护与管理4.2 人员遣散与安置4.3 保险责任4.4 合同继续履行第五条停工补偿的协商与调解5.1 双方协商5.2 第三方调解5.3 法律途径第六条工程复工条件6.1 复工申请6.2 复工审批6.3 复工后的工程管理第七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赔偿7.3 争议解决方式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8.3 合同解除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约保密条款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1.1 工程进度报告11.2 双方监督与检查11.3 违约处理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2.1 合同终止条件12.2 合同解除程序第十三条双方声明与承诺13.1 合法身份13.2 诚信履行13.3 遵守法律法规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件14.2 补充协议14.3 修订历史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工程概述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是指位于【工程地点】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包括【具体工程内容】。
1.2 停工补偿停工补偿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政策变动、设计变更或其他停工条件导致工程停工,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额。
1.3 双方主体甲方是指【甲方名称】,乙方是指【乙方名称】。
1.4 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指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2024年工程停工相关赔偿条款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工程停工相关赔偿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工程1.2 停工1.3 赔偿第二条工程概况2.1 工程概述2.2 工程地点2.3 工程期限第三条停工原因3.1 不可抗力3.2 甲方原因3.3 乙方原因第四条停工期间的责任与义务4.1 甲方责任4.2 乙方责任第五条赔偿计算方式5.1 直接损失5.2 间接损失5.3 利润损失第六条赔偿金额的确定6.1 赔偿计算6.2 赔偿支付第七条停工期间的费用7.1 工程维护费用7.2 人员工资及福利第八条赔偿的支付方式与时间8.1 支付方式8.2 支付时间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9.1 解除条件9.2 终止条件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甲方违约10.2 乙方违约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法律途径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12.1 生效条件12.2 无效条件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泄露后果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修改14.2 合同转让14.3 附件列表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工程:指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的项目,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见附件一。
1.2 停工:指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的状态。
1.3 赔偿:指在本合同约定的停工情况下,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
第二条工程概况2.1 工程概述:工程名称为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地区,工程内容包括等。
2.2 工程地点:具体工程地点见附件二。
2.3 工程期限: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年月日,预计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条停工原因3.1 不可抗力:指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不可预见且无法克服的因素导致的停工。
3.2 甲方原因:指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甲方指令导致的停工。
3.3 乙方原因:指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的停工。
最新建设工程停工补偿办法资料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
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
第二章补偿原则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以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第六条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者,视为同意该通知或报告中的停工(复工)日期。
第七条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际停工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该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人的日期为准。
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
第八条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
第九条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认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第四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第十条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须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须措施,该看护费应由发包方程承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5000M2的设看护人员3人以上/每昼夜。
第十二条每昼夜工资单价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昼夜,即40元/每日历天/人。
第五章临时设施费的补偿第十三条合同承包价中的临时设施费是满足整个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费用。
建设工程停工补偿办法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
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第二章补偿原则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以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第六条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
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者,视为同意该通知或报告中的停工(复工)日期。
第七条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际停工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该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人的日期为准.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
第八条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 第九条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认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停止补偿费的依据.第四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第十条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须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须措施,该看护费应由发包方程承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5000M2的设看护人员3人以上/每昼夜。
第十二条每昼夜工资单价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昼夜,即40元/每日历天/人。
第五章临时设施费的补偿第十三条合同承包价中的临时设施费是满足整个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费用.如中途停工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未批先建停工补偿方案
未批先建停工补偿方案
在建设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未获得审批或批复的情况而导致停工。
对于因此导致停工的工人和企业,应该给予补偿,以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停工补偿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人工资补偿:停工期间,由于未能完成施工任务,工人将无法获得相应工资。
因此,应给予工人基本工资的补偿,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补偿金额应按照工人原本的薪资标准进行计算,保证工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企业损失补偿:停工期间,企业将无法继续施工,导致项目进度延误和产出减少。
因此,应给予企业相应的损失补偿,以弥补他们因未批先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补偿金额应根据企业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确保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
三、政府责任:停工是由于未批先建造成的,应该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
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停工造成的工人和企业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减少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监管措施:为了避免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明确建设项目的批准程序和要求,加强对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力度,以防止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
总之,未批先建造成的停工应该给予工人和企业相应的补偿,以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停工补偿方案应包括工人工资补偿、企业损失补偿、政府责任和监管措施等方面,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减少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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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
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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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
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
第二章补偿原则
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
以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
第六条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
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者,视为同意该通知或报告中的停工
(复工)日期。
第七条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际停工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该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人的日期为准。
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
第八条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
第九条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认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第四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
第十条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须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须措施,该看护费应由发包方程承担。
第^一条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5000M2的设看护人员3人以上/每昼夜。
第十二条每昼夜工资单价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昼夜,即40元/每日
历天/人。
第五章临时设施费的补偿
第十三条合同承包价中的临时设施费是满足整个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费用。
如中途停工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第十四条未竣工或中途停工的工程,双方拟解除合同办理结算临时设施补偿费可分别按以
下的方法计算:
1、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已经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应按合同价中包括的全部临时设施费计算。
综合基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综合基价费用>0.8 %
2、未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可按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占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的比例分摊:
临时设施补偿费=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中的临建面积)。
第十五条工程已竣工结算时,实际工期(合同工期与停工工期之和)超出合同工期时,仍
按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用计算。
第六章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
第十六条工程未竣工、双方拟解除合同时,承包人为该工程所备材料(半成品)现场剩余的部分可计算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第十七条剩余材料(半成品)数量的确认:发承包双方(监理工程师变可代表发包方、下
同)应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对承包人为该工程所备剩余的且
不能转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预予以清点,及时编制有材料(半成品)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的剩余材料(半成品)清单,加盖单位公盖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计算剩余材料(半成品)
费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于承包人能够尽力将该工程所备的剩余通用材料(半成品),转移至其它工地的
运杂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材料价格(半成品)的确定,双方可协商定价。
也可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在该工
程施工期所发布的人格信息为准。
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 刀材料(半成品)数量x单价。
第七章周转材料停止补偿
第二十条周转材料停止补偿的范围:停工期间已支设的未浇混凝土和未拆除的脚手架:为保证后续施工需要,发包方签证要求存放在现场的模板和脚手架。
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上述周转材料的数量,组织编制有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度的周转材料停止清单,加盖双方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
第二十一条模板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补偿费:
钢模板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 (1 +损耗量)"周转次数。
木模板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 (1 +损耗量)*K]模板停滞摊销补偿费=一次摊销量*摊销次数*相应模板单价注:损耗量,周转次数,损耗率,K值详附表1 , 2。
摊销次数=停工天数/28天。
第八章施工机械停职补偿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停滞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停工前后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动的尚未拆除的机械。
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未拆除的数量,对可以拆除的机械应及时拆除。
尽
快编制有施工机械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度的停滞机械清单,加盖双方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停滞机械补偿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施工机械停滞费按《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机械台班停滞费
乘以停工日期计算。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根据第二十四条计算方法所的任何一种机械的停滞费均不得高于该施工机械停滞前的尚存净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尚存净值可参照附表5中的施工机械购置原值,使用年限的新旧程度
计算。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办法计算的补偿费均应按工程所在地的税率记取税金。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各市在实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以便修正。
附表1组合式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周转次数和施工损耗表
序号名称周转次数施工损耗%备注]
1钢模板50 1包括梁卡具,柱箍损耗为2%
2零星卡具20 2包括U型卡具,L型插销,钩头螺栓,对拉螺栓,3型扣件
3钢支撑系统120 1包括连接杆,钢管,扣件
4复合木模板5 5
5木支撑10 5包括琵琶撑,支撑,垫板,拉板附表2木模板周转次数和施工损耗表
序号名称周转
2扣件120 5
3底座180 5
4木脚手杆,板42 10
5竹脚手板24 5
6安全网及
其他1次0
附表4脚手架一次性使用期表
序号名称一次使用期序号名称一次使用期
1脚手架15米内6个月6脚手架90M内25个月2脚手架24M内7个月7脚手架110M内32个月
3脚手架30M内8个月8满堂脚手架25天
4脚手架50M内12个月9挑脚手架10天5脚手架70M内20个月10悬空脚手架7.5天
附表5主要施工机械购置原值,使用年限表序号名称规格原值(元)使用年限1塔式起重机起重量6吨以内
2塔式起重机起重机8吨以内
3自由式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100以内4自由式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200以内
5卷扬机带塔牵引力3-5吨H=40M
6卷扬机双筒慢速中型牵引力10吨
7卷扬机双筒慢速中型牵引力10吨
8单笼施工电梯中型75以内
9单笼施工电梯中型100以内
10双笼施工电梯中型100以内
11双笼施工电梯大型200以内
12砼搅拌机电动500L内13灰浆搅拌机200L内
14钢筋调直机直径14以内
15钢筋切断机直径40以内
16钢筋弯曲机直径40以内
17对焊机75KVA 18木工圆锯机直径1000以内
19木工压刨机双面60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