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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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未开展清理工作不得分。对问题品种清理不彻底扣3分。
25
落实全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的情况。
5分
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全省评价性抽验工作的,扣5分。
五
基原鉴定
和质量评价
(10分)
26
是否完成对本辖区地产种植药材品种基原鉴定进行样本采集和信息收集。
5分
未进行信息收集扣3分,信息收集不全扣1分,未完成样本采集扣3分。
甘肃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序号
主要项目
考核内 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 分
备注
一
组织领导
(10分)
1
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情况。是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与县(区)监管部门或有关企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3分
听汇报,查文件,查资料。未签订责任书不得分;少一家扣1分。
6
生产企业批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能否实现质量溯源。
2分
批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发现一次扣1分。
7
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标本室是否符合要求。
3分
饮片生产企业未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的,每一家扣2分;建立的标本室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的,每一家扣0.5分。
31
是否组织(或参加)对监管人员中药材、中药饮片知识水平、法规知识培训。
5分
未组织(或参加)培训不得分;
执法人员相关知识、能力欠缺的,每人次扣0.5分。
考核说明:
1、考核方式: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查记录、查现场(随机抽查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含中药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方式,对照各项考核内容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每个小项目分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值。
27
是否完成对本辖区地产种植药材品种基原进行初步鉴定。
5分
未开展初步鉴定工作不得分。未完成种植品种的初步鉴定,每品种扣1分。
六Baidu Nhomakorabea
宣传和信息报送
(5分)
28
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对热点问题、重点问题及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是否进行宣传报道。
2分
查资料,无安排扣3分、宣传资料(材料、图片、影像)不全,每项扣0.5分。
10
饮片生产企业炮制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是否经省局认定、资质符合要求。
2分
相关人员未经省局资格认定,每一家企业扣1分。
11
监管部门是否落实日常监督责任,监督企业严格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5分
未制定辖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责任制的,扣1分;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的,每少一户(次)扣1分;企业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多问题,每一家扣1分。
8
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直接购进饮片进行分包装出售行为。
3分
发现有直接购进饮片进行分包装出售行为的企业,一家扣3分。
9
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销售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向非法经营户和个人出卖产品包装的违法行为。
3分
建立的供货商档案不合格的,发现一家扣0.5分;销售渠道不合法或向非法经营户和个人出卖产品包装的,发现一次扣3分。
2
是否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是否可行。
3分
无专项整治方案、总结扣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分;主要领导不是第一责任人,扣2分。方案与工作实际不符的,扣1分。
3
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要求和措施。及时开展督查工作。
4分
未细化任务、工作措施及相关要求,扣1分;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未开展督查工作扣2分。
二
落
实
制
度
(40分)
落
实
制
度
生产环节
生产环节
4
辖区是否存在无证生产饮片、超范围生产饮片或未经GMP认证生产行为。
2分
有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饮片或未经GMP认证生产行为的不得分。
5
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对原药材和生产饮片的质量检验,落实委托检验要求。
3分
企业未落实对原药材、生产饮片的质量检验,发现一家扣1分;委托检验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家扣1分。
三
四
监督抽样
(15分)
23
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中多次发现的不合格品种及涉嫌质量可疑、品种混淆、掺杂使假等问题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是否制定监督抽验计划,安排监督抽验。
5分
查看抽验计划及记录。无计划扣3分;实施抽验计划缺少一个品种扣1分。
24
是否结合市场监督抽样检查,加强对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以澄清混乱,正本清源。对不合格品种的清理情况。
29
是否及时向省局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情况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体会、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和相关信息、报表。
3分
从整治办查看上报情况。上报不及时,发现一次(一项)扣0.5分;未按要求上报每次扣1分。
七
培训工作
(10分)
30
是否对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
5分
无培训计划、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差的,扣1分。
2、每个市(州)随机抽查对象为:生产企业1-2家,批发企业1-2家,零售药店2-3家,其它小型医疗机构2-3家;城乡贸易市场1-2个;随机抽查1-2个县(区)。
3、此表为各市、州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向各市、州局及同级政府通报。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未开展清理工作不得分。对问题品种清理不彻底扣3分。
25
落实全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的情况。
5分
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全省评价性抽验工作的,扣5分。
五
基原鉴定
和质量评价
(10分)
26
是否完成对本辖区地产种植药材品种基原鉴定进行样本采集和信息收集。
5分
未进行信息收集扣3分,信息收集不全扣1分,未完成样本采集扣3分。
甘肃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序号
主要项目
考核内 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 分
备注
一
组织领导
(10分)
1
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情况。是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与县(区)监管部门或有关企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3分
听汇报,查文件,查资料。未签订责任书不得分;少一家扣1分。
6
生产企业批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能否实现质量溯源。
2分
批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发现一次扣1分。
7
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标本室是否符合要求。
3分
饮片生产企业未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的,每一家扣2分;建立的标本室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的,每一家扣0.5分。
31
是否组织(或参加)对监管人员中药材、中药饮片知识水平、法规知识培训。
5分
未组织(或参加)培训不得分;
执法人员相关知识、能力欠缺的,每人次扣0.5分。
考核说明:
1、考核方式: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查记录、查现场(随机抽查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含中药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方式,对照各项考核内容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每个小项目分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值。
27
是否完成对本辖区地产种植药材品种基原进行初步鉴定。
5分
未开展初步鉴定工作不得分。未完成种植品种的初步鉴定,每品种扣1分。
六Baidu Nhomakorabea
宣传和信息报送
(5分)
28
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对热点问题、重点问题及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是否进行宣传报道。
2分
查资料,无安排扣3分、宣传资料(材料、图片、影像)不全,每项扣0.5分。
10
饮片生产企业炮制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是否经省局认定、资质符合要求。
2分
相关人员未经省局资格认定,每一家企业扣1分。
11
监管部门是否落实日常监督责任,监督企业严格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5分
未制定辖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责任制的,扣1分;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的,每少一户(次)扣1分;企业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多问题,每一家扣1分。
8
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直接购进饮片进行分包装出售行为。
3分
发现有直接购进饮片进行分包装出售行为的企业,一家扣3分。
9
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销售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向非法经营户和个人出卖产品包装的违法行为。
3分
建立的供货商档案不合格的,发现一家扣0.5分;销售渠道不合法或向非法经营户和个人出卖产品包装的,发现一次扣3分。
2
是否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是否可行。
3分
无专项整治方案、总结扣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分;主要领导不是第一责任人,扣2分。方案与工作实际不符的,扣1分。
3
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要求和措施。及时开展督查工作。
4分
未细化任务、工作措施及相关要求,扣1分;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未开展督查工作扣2分。
二
落
实
制
度
(40分)
落
实
制
度
生产环节
生产环节
4
辖区是否存在无证生产饮片、超范围生产饮片或未经GMP认证生产行为。
2分
有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饮片或未经GMP认证生产行为的不得分。
5
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对原药材和生产饮片的质量检验,落实委托检验要求。
3分
企业未落实对原药材、生产饮片的质量检验,发现一家扣1分;委托检验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家扣1分。
三
四
监督抽样
(15分)
23
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中多次发现的不合格品种及涉嫌质量可疑、品种混淆、掺杂使假等问题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是否制定监督抽验计划,安排监督抽验。
5分
查看抽验计划及记录。无计划扣3分;实施抽验计划缺少一个品种扣1分。
24
是否结合市场监督抽样检查,加强对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以澄清混乱,正本清源。对不合格品种的清理情况。
29
是否及时向省局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情况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体会、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和相关信息、报表。
3分
从整治办查看上报情况。上报不及时,发现一次(一项)扣0.5分;未按要求上报每次扣1分。
七
培训工作
(10分)
30
是否对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
5分
无培训计划、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差的,扣1分。
2、每个市(州)随机抽查对象为:生产企业1-2家,批发企业1-2家,零售药店2-3家,其它小型医疗机构2-3家;城乡贸易市场1-2个;随机抽查1-2个县(区)。
3、此表为各市、州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向各市、州局及同级政府通报。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