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交易中心项目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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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提出的背景

物资流通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一个大系统,它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及深度分工又广泛协作的要求应运而生,通过加速实现商品流动社会化与现代化,达到以较低的流通消耗获取最大限度经济效益的目标。

现代物流产业在国际上已经成为商品市场体系中最重要的流通组织形式,也是现代市场营销方式的有效载体,其中,第三方物流业更是得到了迅猛而蓬勃的发展。因此,随着国内企业对物流成本控制的日益重视,客户对服务需求水平的逐步提高和日趋多元化,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有广阔的空间。

cf雨润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拟投资兴建的cf雨润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交易中心项目是集农副产品展示展销、现代化冷链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单子交易平台以及商业及生活配套为一体的农副产品全球采供平台,对促进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物流产业向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在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就业压力、带动地方税收及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巨大贡献。

cf雨润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现址位于cf市松山区五三镇。cf雨润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总投资169000万元,本项目占地52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9.42万㎡,包括食品城12.5万㎡,综合服务中心2.21万㎡、蔬菜、食品等交易区6.3万㎡、冷库、保鲜库4.3万㎡、SOHO办公14.5万㎡,公寓、酒店6.6万㎡等。项目建成后,农产品年交易物流总量达到100万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cf雨润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委托cf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院经过对项目所在地的现场踏勘和对工程有关资料的分析,并参照有关技术导则,在现状调查、环境现状监测、资料分析、专家咨询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cf雨润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交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呈请审查。

1.2编制依据(略)

1.3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略)

1.4环境功能区划

评价区环境功能区划如表1.4-1。

表1.4-1 评价区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要素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

功能区类别二类环境空

气功能区

评价区河段的水质为

Ⅳ类水体

Ⅲ类地下水Ⅱ类土壤

3、4a

类区

1.5评价等级与范围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中评价级别判定方法,确定各种环境要素的评价级别与评价范围。

1.5.1大气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有关规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主要由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

10%

以及当地应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所确定的。

本次评价采用《大气环境导则》编制的“大气环评专业辅助系统EIAproA”软件对项目区面源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筛选,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1.5.2地表水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72.6m3/d,污水排入镇区下水道,经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英金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要求,本次环评只分析拟建工程所排放废水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并对地表水评价只进行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1.5.3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中对评价等级的判定依据,建设项目处于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地区、污水排放量小,且污水水质简单,无论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强弱,无论含水层是否易被污染,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均为三级,因此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5.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期的建筑施工噪声等,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噪声主要为底层车库风机、进出车辆的运输噪声、设备噪声(如生活水泵)等,和交易区商业经营活动等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新建项目位于声环境规划的3类、4a类标准区,项目厂区位于声环境规划的3类标准区,项目建成后受影响的人口变化不大,按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本次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5.5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对评价等级的划定,本建设项目占地区域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且占地范围≤2km2,因此确定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

1.5.6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评价范围见表1.5-3。

表1.5-3 评价范围一览表

序号评价项目评价范围

1 环境空气以厂址位置为中心,半径为2.5km圆形范围。

2 地下水项目区附近1000m范围内浅层地下水点为现状评价范围

3 声环境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

4 生态环境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范围。

1.6评价重点及评价因子筛选

1.6.1评价重点(略)

1.6.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略)

1.6.3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详见表1.6-4。

表1.6-4 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

施工期运营期

空气SO2、PM10、NO x PM10SO2、NO x SO2、NOx

地表水SS、BOD5、COD Cr、氨氮、动植物

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

COD、氨氮COD、氨氮COD、氨氮

地下水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

总大肠菌群、硝酸盐氮、亚硝酸

盐氮、细菌总数

――――――

生态环境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地质稳定

及植被破坏、恢复

土地占用、

水土流失、

植被

――――

噪声等效A声级L Aeq 等效A声级

L Aeq

等效A声级

L Aeq

――

1.7评价标准

1.7.1环境质量标准

本次评价的技术标准已经得到松山区环保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适用标准批复》确认,各评价因子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其他有关标准汇总如下: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2000]1号)二级标准;

(2)《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3类、4a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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