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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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1 首次登记

1.1 适用

国有农场、草场、林场,以及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等进行农业生产的,可以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2 申请主体

由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申请。

1.3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xx;

2. x x 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关于组建国有农场、林场等批准文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国有农用地作出的处理决定或依法生效的调解书;

4. 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1.4 审核要点

1•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是否XX、有效;

2. 登记申请书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

3.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是否准确,宗地图、界址坐标、面积等是否符合要求;

4. 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与申请登记内容一致;

5. 是否属于不予登记的情形。

1.5 其他

1. 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时,地上有森林、林木的,应当一并申请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1.6 登记结果

登簿后向xx 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2 变更登记

2.1 身份信息变更登记

2.1.1 适用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2.1.2 申请主体

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2.1.3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xx;

2. x x 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身份变更的证明材料。

2.1.4 审核要点

1. 申请变更登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是否已经登记;

2. 申请人是否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3. 变更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由相应的有权部门出具;

4. 申请变更事项与变更材料记载的变更事实是否一致;

5. 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冲突;

6. 是否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形。

2.1.5 其他

1. 已经设定抵押权或地役权的,需要提交告知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2.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被查封的,不影响办理变更登记,但应在登记办理完成后书面告知查封机关。

2.1.6 登记结果

登簿后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2.2 土地坐落、面积、界址及附着物变更登记

2.2.1 适用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客体土地的坐落、面积、界址或附着物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2.2.2 申请主体

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2.2.3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xx;

2. x x 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

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 土地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 森林、林木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林业部门出具或经其认可的勘验图、表以及勘验公示结果等材料;

8. 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有资质勘验单位出具的勘验等材料。

2.2.4 审核要点

1. 申请变更登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是否已经登记;

2. 申请人是否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3. 变更证明材料是否由相应的有权部门出具;

4. 申请变更事项与变更材料记载的变更事实是否一致;

5. 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冲突;

6. 是否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形。

2.2.5 其他

1. 已经设定抵押权或地役权的,需要提交告知相关权利人的证明材料;

2. 被查封的,不影响办理变更登记,但应在登记办理完成后书面告知查封机关。

2.2.6 登记结果

登簿后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2.3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2.3.1 适用

依法变更国有农用地用途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2.3.2 申请主体

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2.3.3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xx;

2. x x 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土地用途变更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权籍调查成果材料。

2.3.4 审核要点

1. 申请变更登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是否已经登记;

2. 申请人是否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3. 验收合格文件是否规范、合法;

4. 权籍调查成果确定的地类用途和范围是否准确;

5. 申请变更事项与变更材料记载的变更事实是否一致;

6. 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冲突;

7. 是否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形。

2.3.5 其他

1. 已经设定抵押权或地役权的,需要提交相关权利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2. 被查封的,不影响办理变更登记,但应在登记办理完成后书面告知查封机关;

3. 批准变更文件或变更合同上对土地权利有限制性条件约定条款的,应当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中记载。 2.3.6 登记结果

登簿后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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