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合集下载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同志:
您好!
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市现已执行“递延认证”机制,即认证周期为12个月。

现请您持此表(贴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到您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社区办理认证手续后,速将此表寄回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服务科(地址见表格内);或通过“皖事通”手机APP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模块完成自助认证。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我们将依照政策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通过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您的待遇。

2、“协助认证机构填写”内容为必填项。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请寄回,一份留当地验证机构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01.26•【文号】人社厅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方便异地居住人员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手续,进一步提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效率,我部决定于2011年4月启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异地退管系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认证水平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能更好地掌握认证对象异地居住情况,降低资格认证工作成本,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的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异地退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建立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异地退管系统的推广应用,遵循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先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起步,其他地区逐步启动。

有条件的地区也可报经部里批准,以地市为单位与四省市同期开展此项工作。

(一)实现“五个统一”1、统一异地协助认证对象。

异地退管系统启动初期的认证对象,统一确定为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起步阶段为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2、统一异地协助认证周期。

每年4至6月统一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考虑一年多次或即时协助认证办法。

10.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线下协助认证表

10.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线下协助认证表

认证结果
□正常 □死亡
□失踪
□被判刑收监
□已迁移 □未前来认证 □未联系到本人 □其他原因不通过
年 月 日,我单位工作人员(姓名)
通过(视频、上门、
窗口) 方式,与退休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其具备领取资格。其他情况描
认证过程
述:
(人工认证时
必填)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签字:
单位(所属服 务机构)名
姓名 联系人姓名 享受待遇类型 现居住地址
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线下协助认证表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认证人员基本信息
关养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居民养老
□工伤定期待遇
邮政编码

)年资格认证信息
认证渠道
□异地经办机构人工协助认证 □委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窗口 □委托街道(乡镇)社区(村)上门 □委托单位认证 □社保经(代)办机构窗口
单位(公章):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佐证材料类型 □图片 □视频 □其他(
) 佐证材料编码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 式:
日期:
注1:佐证材料编码为便于查找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设置,佐证材料请单独保存。 注2:此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及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第一章概述1.1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的目的 1.2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基本要求1.3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程序和流程第二章表格填写指南2.1 表格填写注意事项2.2 表格填写示例2.3 表格必填项解释和指引第三章附件一、个人信息表3.1 个人信息表填写指南3.2 个人信息表填写示例第四章附件二、户籍迁移证明4.1 户籍迁移证明的定义4.2 户籍迁移证明的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4.3 户籍迁移证明的办理时间和注意事项4.4 户籍迁移证明的验真方法和注意事项第五章附件三、居住证明5.1 居住证明的定义5.2 居住证明的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5.3 居住证明的办理时间和注意事项5.4 居住证明的验真方法和注意事项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养老金6.1.1 养老金的定义和范围6.1.2 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标准6.2 异地居住人员6.2.1 异地居住人员的定义和范围6.2.2 异地居住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相关规定 6.3 户籍迁移证明6.3.1 户籍迁移证明的定义和作用6.3.2 户籍迁移证明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6.4 居住证明6.4.1 居住证明的定义和作用6.4.2 居住证明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附件:个人信息表、户籍迁移证明申请表、居住证明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养老金 - 指由国家或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和方式,每月支付给符合相关条件的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2、异地居住人员 - 指在原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居住并在该地申请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3、户籍迁移证明 - 指证明个人户籍已经迁出原户籍所在地的文件或证件。

4、居住证明 - 指证明个人在某地居住的文件或证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
是 指 已参加 基本 养 老保 险 、退休 后 居住 在非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所 在 地 的 人 员 。 各 地 要 根 据 本 地 区 实 际 情 况 。 明 确 进 行 异 地 领 取 养 老 金 资 格 认 证 的 人 员
保 险经办 机构 对前 来 办理 领取 养老 金资 格认 证 的 退休 人员 .要 当面核 对其 身份 证 和退休 证 。经 审
条件 各级 社会 保险经 办机 构要 制定具 体 的工 作
3 E IL NAN O YOfL B R A DS I LS C R Y 4 L GS ANO D P IC " A OU N OCA E U 1 I 1 ’
兰 竺 ! _ 吾 法 政 专 二 竺 。 保险 规 策 题 }

和 必 要 性 .树 立 大 局 观 念 和 协 作 意 识 ,积 极 开 展
工作 。各 级劳 动保 障部 门要加强 领导 和协 调 ,进


统一认 识 ,加强 领导对 异地 居住退 休人
步 完 善 劳 动 保 障 工 作 平 台 建 设 ,积 极 创 造 工 作
员领取 养老金 资格进 行协 助认证 .是 社 会化 管理
方案 和措施 .加 大 对街 道社 区劳动 保 障丁作 平 台
的 指 导 力度 ,强 化 基 础 管 理 , 制 订 并 不 断 完 善 有
信 息 ,有 条 件 的地 区可将 印有 本地 社 会保 险经 办 机 构地址 、邮政 编码 的信 封及 邮票 一并 寄 给异地
居 住 的退 休 人 员 。
养 保 法政 专 兰 』 老 险 规 策 题 重_ I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黑龙江省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黑龙江省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表二
姓名
出生年月
离退休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离退休类别
退休
健康状况

离退休前所在单位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邮编
离退休人员本人签名:
年月日
协助认证机构意见:
经办人:
协助认证机构(盖章)
年月日
单位认证意见:
认员请您持此表,离退休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居住地的社会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认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的通知》(劳动厅发[2004]8号)精神,我省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
证,请贵单位协助我们开展此项工作,并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还退休人员。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表

异地居住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 附表二:
异地居住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个人社保编号:
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认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身份核查。

3、此表请在每年要求时限寄回离退休(遗属)人员原所在单位汇总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超过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此表寄达后再予补发。

4、协助认证机构系指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个人编号指省社保局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的个人编号。

.。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存根)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编号:
编号:姓 名 姓 名性 别性 别出生日期国 籍国 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领取养老金部门现居住地址审核机构公章:— 4 —日期: 年 月 日提交证件情况领取养老金部门现居住地址填表日期代理人情况(限委托办理时填写)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使领馆人员
填写)经办人签名(使领馆人员填写)
(此处加盖骑缝章)
联系电话护照号码护照号码:
居留证:
有 无本人申办 委托办理办证情况其他证件:姓名:证件及号码:
………………………………………………………………。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认证表编号:
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编号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以下内容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是否健在
是□否□
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鉴证
经办人:(加盖公章)年月日
如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请本人填写: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县心(所)。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含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模板】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含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模板】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含遗属)领取
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注:①此表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要求印制;
②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③协助认证社保经办机构指退休人员现居住地县市(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街办人社服务中心或者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所;
④此表请在每年 6月 30日前寄回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稽核科;
⑤退休人员须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退休证到协助认证的社保机构认证;
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协助认证的社保机构存档备查,一份由退休人员寄回我局。

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3、退休职工本人手持近两个月报纸杂志拍照贴到本张认证表后面。
4、请复印退休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随认证表一同邮寄回单位(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标注一下)。
XX年度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企业联系方式(企业填写)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编
退休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详细址
联系电话
居住地所属
街道办事处名称
居住地所属
社区(村大队)名称
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情况(认证机构填写)
退休人员
(遗属)状况
认证机构
(加盖系电话
填表说明:此表请在XX年XX月XX日前返回公司。
1、协助认证机构系指离退休人员(遗属)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大队)、公安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大队名称一定要确定准确,写清楚,认证机构联系电话写清楚。
2、联系电话至少留两个,本人及子女。

(完整)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个人

(完整)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个人

(完整)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个人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个人)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个人的全部内容。

同志:
请您接到此表后,在2013年6月20日前,带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您目前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户籍地的协助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证。

省内开通网上协助认证系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网上协助认证系统把认证结果传回参保地;若协助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协助认证系统或者由省外协助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的,请您将鉴证后《认证表》寄回我地,作为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回信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如不能按期前往认证的,将会影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予配合。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落款并加盖公章)
回信地址: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2、协助认证机构是退休人员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社区等协审机构。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一、申请人个人信息1.姓名:2.联系号码:3.性别:4.出生日期:5.户籍所在地:6.居住地:7.联系方式:8.邮箱:二、申请人离退休信息1.离退休单位名称:2.离退休工作岗位:3.离退休时间:4.离退休时工资等级:5.离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发放地点:6.离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及账号:三、申请人异地居住情况1.异地居住地点:2.异地居住起始日期:3.异地居住原因:4.异地居住证明材料:a) 居住证或户口迁移证明:b)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c) 居住地银行账户信息:四、申请人配偶情况(如适用)1.配偶姓名:2.配偶联系号码:3.配偶工作单位:4.配偶是否享受基本养老金:5.配偶是否与申请人同居:五、申请人子女情况1.子女姓名:2.子女联系号码:3.子女工作单位:4.子女是否具备扶养条件:5.子女是否与申请人同居:六、申请人其他补充材料1.联系复印件:2.离退休证复印件:3.居住证或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4.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居住地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附件:1.居住证或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2.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居住地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4.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基本养老金:指由国家或单位依法给予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因工致残、伤残复员人员等一定的生活保障金额。

2.异地居住:指离退休人员在与其户籍所在地不同的地点居住。

3.居住证:指由公安机关为居住在城市、县城或市辖区的无落户人员发放的联系明。

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在申请时一并提交相关复印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仅供参考,具体解释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示范文本)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示范文本)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示范文本)
(未建模及异地居住人员)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身份证号码”根据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填写。

3.“领取待遇人员基本状况”由认证机构根据被认证人的状况分为:“健在、已死亡、下落不明、
被判刑收监或劳动教养”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予以证明。

4.“认证机构”是指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单位、本人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街道、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等单位。

5.此表一式两份,协助认证机构,领取待遇人员各一份,由领取待遇人员寄回离退休人员原单位或
现管理单位。

X。

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表

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表
经办:单位(盖章):
年月日
离退休人员居住地协助认证机构确认:
经核实,该同志在我地居住。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经确认,该同志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
经办:审核:
说明:1、单位名称填写海峡人才市场、职介中心或退休时所在单位名称。
2、是否异地栏如填写是,需注明具体省份。
3、户籍管理部门另行出具退休人员户籍证明的,可不在本表盖章确认,但须将退休
附表4
xx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表
单位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离退休
时间
身份
离退休人员
健康状况
□良好□一般□其他()
离退
类别
□离休□退休□退职
是否异地
□是()□否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离退休人员
本人签字:
本人联系电话
家属姓名
家属联系电话
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确认:
经确认,该同志以上情况属实。
人员户籍证,不得涂改和改造。

锡林浩特市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锡林浩特市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请您接到此表后,在每年8月30日前,带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前往您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并将鉴证后的《认证表》寄回我地,作为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回信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如不能按期前往认证的,将会影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予配合。

锡林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回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号窗口
单位名称:锡林浩特市社保局退管中心
邮政编码:026000 联系电话:0479-*******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1、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及《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
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请退休人员将此空白表复印留底,以备今后逐年使用,也可在下载。

如联系地址及电话、邮编有变动,请及时以书信方式告知。

3、此表请在认证期内(5月20至8月20日)之间以挂号信方式寄回参保地的县(区)经办机
构。

超过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要求的验证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待此表按规定填写、盖章寄回后,再予以补发。

4、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5、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协助认证机构存档,一份由参保地县(区)经办机构留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