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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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国外市场需求每况愈下,拉动经济增长的力量逐步转向国内, 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措施。专家认为扩大内需的巨大潜力在小城镇, 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的最终落脚点也在小城镇建设上。作为一种投资行为,小城镇房屋、道路等建设,能够直接拉动建筑建材等行业发展和冶金机电等产品需求,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作为一种消费行为,小城镇在启动农村市场方面发挥着示范和辐射作用,能够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促进农村消费上一个新的台阶。国内外的各种城市发展经验也都表明,小城镇在推动城市化进程,拉动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因此,进一步摆脱小城镇发展的束缚,加快小城镇发展速度,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势在必行的。本文联系新晃县的实际,对小城镇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快城乡建设步伐的对策建议。
一、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东部地区借助地缘优势和强
有力的政策扶持,小城镇建设突飞猛进, 2008年全国千强镇评选,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占据绝大多数,而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省能入围的镇却寥寥无几, 中西部和东部的差距明显,从而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往往是东总沿海地区的一个乡镇的人口和GDP就相当于中西部地区的一个县或地级市。根据调查分析,目前小城镇建设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巫待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由于政府功能不完善,加上各种自然原因导致的小城镇发展的自发性,致使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总体指导不明确,具体表现在:
缺乏合理规划,特色不够鲜明。规划是城镇建设的第一资源,由于受资金、人才及观念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普遍存在起点不高、定位不准、观念不新等问题。完成的小城镇规划往往只有总规,没有控制性详规,为随意执行规划留下了很大空间。同时,在规划编制中,往往忽视对自身历史渊源、文化背景、风土人情等个性特质的把握,建设中,道路多以棋盘式为主,广场位于场镇中心,民用建筑一般高 ,建筑布局单调呆板,“千城一面”现象突出。
很多小城镇的发展存在着盲目攀比,不注重实际情况的问题。小城镇的发展不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而是一味的追求政绩,照搬别人的建设经验,结果不适合的发展道路不但不能促进反而阻碍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政策还缺乏连续性,朝令夕改、反复建设、频繁改造,造成极大的浪费。很多地方都是边建设边规划,甚至是先建设后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
(二)小城镇的规模过小
小城镇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定人口的聚集体, 其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研究表明, 2-3万人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 人口超过5万时, 经济效益的增加则更明显。小城镇人口的数量级低,就会造成小城镇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对资源的利用能力小,对周边的资源和资金的吸引小,城镇功能的发挥就会受到极大影响。目前我县23个乡镇,除新晃镇等个别以外,其它镇的人口基本上都是在2万人以下。城镇人口总体偏小,镇区人口积聚不足,再加上近年来,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这更加制约着我县小城镇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小城镇发展中资金短缺
资金不足是小城镇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小城镇建设和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目前从总体上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比较单一,投资的最重要来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而在我国,镇政府不是一级完整的预决算财政单位,所得税收需上缴县财政,镇政府的所需费用是县财政分发的人头费和超收部分的提成,这些费用仅够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因此,城镇建设的资金就主要依靠预算外收入来弥补。镇政府的预算外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拍卖所得和高额的城镇建设配套费。为了增加收入,加快小城镇建设,政府只能抬高土地价格和建设配套费用,这就形成了限制农民进城和投资开发商进入的“门槛”,增加了乡镇企业、农民和外部资金向小城镇集中的成本,抑制了乡镇企业和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减弱了招商引资的优势。
(四)小城镇发展中政府权责不明,管理不够到位
小城镇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分散,未能集中投向重点小城镇,未能形成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合力。在小城镇建设管理中,一方面小城镇所在政府往往集决策主体、规划主体、建设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于一身,有时为实现主观愿望而破坏规划、违规建设,城镇建设管理中存在盲目性、随意性。另一方面,由于主管部门间职权交叉责任不明加之人力、物力等原因对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有时放任自流,从而导致在小城镇投入上存在“平均主义”,重点不突出,在管理上,执法力度不够,违规建设、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现象突出。
二、针对小城镇的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工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发展小城镇的条件和环境也日益的完善和成熟。扫除小城镇发展的障碍,提升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增强小城镇的功能也因此变得越来越紧迫,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各种相应政策,加快小城镇的发展。
(一)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在建设小城镇的规划中,应当充分考虑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功能,与大中城市等的通道连接功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载体功能, 按照优化小城镇规划布局, 保护利用好耕地, 抓紧编制好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在认真做好总体发展规划的同时, 加快编制控制性详规。编制小城镇规划时, 要采取招标、引资等多种方式, 确保规划质量要加强与其他规划间的沟通, 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要按照比较经济利益的原
则,研究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发展产业聚集型、市场带动型、旅游提升型、资源开发型等特色小城镇要深入挖掘小城镇自身历史渊源、文化背景、风土人情等个性特质, 结合地形地貌, 搞好场镇的风貌设计, 切实避免“千城一面”的现象。新晃侗族自治县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自治县,在小城镇的发展中就应当保留原来的少数民族风俗,因为这些具有很浓的地方特色。像在建筑方面可以尽可能的用吊角楼,在文化方面也要保留原有的文化,你侗话,赶集,赶坳等等。尽可能在小城镇的建设中做到“原汁原味”。这样以后才能为日后发展为生态旅游城市做下坚实的基础。
(二)扩大城镇规模并选择一批重点镇优先发展
转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限制,应加快乡镇企业向小城镇的聚集,对进城的乡镇企业在驻地、建房、办照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特事特办,所有手续在一个地方办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而调动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的积极性。此外,还需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的二、三产业,提高小城镇的就业空间和小城镇对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在小城镇的人口政策方面,要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的限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
另外,小城镇的数量众多,而政府的力量有限,要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所以小城镇建设必须打破平均主义,坚持“非均衡一均衡”的发展战略,重点扶持壮大一批发展潜力大、集聚辐射作用强、交通区位优越、特色产业突出的重点小城镇,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帮助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承载力,不断积聚吸纳周边农民,拓展城市规模。通过重点小城镇与周边小城镇和农村的联合,培育形成小城镇组团,提高城镇规模效应和综合竞争力,进而带动周边区域空间的均衡发展,达到抓好一个点、带动一个面、影响一大片的效果。进一步明晰城镇功能区分,突出各自资源、区位和人文等方面的优势,培育特色产业,例如侗乡的饮食,新晃的牛肉等等。再就是打造一批工业、商贸、旅游强镇,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经济格局, 实现小城镇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不断增强乡镇的经济实力。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要打破单一靠政府投资的模式,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这是解决小城镇资金问题的关键。政府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力度,处理好上级政府和镇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不能仅仅依靠镇政府财政来筹措建设资金。政府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贴息、民间资本、实行股份制和利用外资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来,像当前新晃县河道沿岸改造开发的工程,就引用外来资金的。实践证明,小城镇的健康快速发展是需要政府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促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使得小城镇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四)加强政府管理、凝聚合力
按照综合协调、政策集成的要求,整合规划、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市政、卫生等各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主要投入重点小城镇,在重点小城镇形成政策洼地、资金洼地、项目洼地,促进重点小城镇建设快速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充实力量,放权放责,强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