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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

天皇为国家象征,无权参与国政。

国会是最高权力和唯一立法机关,分众、参两院。

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首相(亦称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选举产生,天皇任命。

【宪法】现行《日本国宪法》于1947年5月3日实施。

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总体的象征,无权参与国政;“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第9条)。

2005年11月22日,日本执政的自民党正式公布了该党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其核心内容是抛弃了现行宪法中日本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等武装力量的重要规定,要求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并规定自卫军可以为“确保国际和平而展开国际合作活动”。

【议会】议会泛称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

众议院定员480名,任期4年。

国会可通过内阁不信任案,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

参议院定员242名,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不得中途解散。

在权力上,众议院优于参议院。

每年1月至6月召开通常国会,会期150天,其它时间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国会和特别国会。

【内阁】内阁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厅(部委)的大臣组成。

首相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免,天皇认证。

日本政府实施行政改革后政府机构为1府12省厅。

【司法】日本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下属各级法院。

采用“四级三审制”。

最高法院为终审法院,审理“违宪”和其他重大案件。

高等法院负责二审,全国共设四所。

各都、道、府、县均设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设四所),负责一审。

全国各地还设有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负责民事及不超过罚款刑罚的刑事讼诉。

最高法院长官(院长)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法官)由内阁任命,需接受国民投票审查。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

三、政治概况与制度(一)政治行政日本国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通过让国会(立法权)、内阁(行政权)、法院(司法权)这三个独立的机关相互牵制,保持平衡,以保障国民的权利和自由。

国民也以各种方式与三个权力机关发生联系。

日本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

它是主权属于国民、按照国民意志开展政治活动的民主政治国家。

作为主权者的国民通过选举选出议员,由议员组成议会,议会制定法律,将国民的意志反映到法律中。

→日本的政治制度:议会内阁制图示:1.国会——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也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

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中,只有国会是由主权者——国民直接选举出的议员构成,最好的反映国民意志。

(1)国会的构成:①两院制:日本国会采用两院制,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

其目的是:a广泛反映国民的意见 b进行慎重审议,防止单议院失控 c使参议院具有补充作用,以填补众议院解散期间的政治真空。

日本的众议院和参议院设在国会议事堂内,两院各有自己的会场和办公室。

国会议事堂以中间的塔楼为界,正面右侧为参议院,左侧为众议院。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不同:②四种国会:日本的国会有四种,包括常规国会、临时国会、特别国会、参议院的紧急集会。

常规国会:每年1次,在1月中旬召集。

会期150天(最多延长一次),审议下一年度的预算等。

临时国会:由内阁决定,或任意一个议院议员总人数1/4以上者要求召集。

或者,在众议院的任期届满后或参议院常规选举后30天以内召集。

参议院 众议院特别国会:在众议院解散总选举后30天以内召集。

审议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等。

参议院的紧急集会:在众议院解散期间,有紧急需要时召集。

但是,在下次国会上如果无法在10天内取得众议院的同意,则表决无效。

☆国会的组织构成:(2)国会的权限①立法权:国会议员拥有法案提案权。

法案原则上首先经由委员会进行审议,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在正式会议上进行审议表决。

☆立法过程:△法案的提出:法案分为国会议员起草提出的议员提议法案和政府提出的内阁提出法案议员提议法案提交给该议院的议长,内阁提出法案提交给众议院或参议院的议长。

现代日本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崛起

现代日本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崛起
自治体
日本的自治体是指具有自治权的地方公共团体,包括都道府县、市町村以及特别 区等。自治体享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权和行政权,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执 行政策。
02 经济崛起历程
明治维新后初期经济发展
殖产兴业政策
明治政府实施殖产兴业政策,大 力引进西方技术和管理经验,推 动工业化进程。
私人企业崛起
推动产业升级
科技创新是日本实现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关键动力 ,有助于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
促进经济增长
科技创新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等方式, 为日本经济增长提供了持续动力。
应对全球性挑战
科技创新有助于日本应对全球性挑战,如气候变 化、能源安全等问题,提升国际影响力。
05 挑战与未来发展趋势
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04 国际环境对日本经济崛 起影响
全球化背景下日本角色定位
经济大国地位
日本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在全球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技术创新引领者
日本在科技、制造和设计等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对全球产业链和价 值链产生深远影响。
国际合作与竞争参与者
日本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推动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 利化。
、电子、钢铁等产业成为经济支柱。
贸易立国战略
03
日本政府实施贸易立国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推动
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
泡沫经济及其破裂(1980s-1990s)
泡沫经济形成
1980年代后期,日本经济出现泡沫现 象,房地产和股票价格暴涨。
泡沫破裂与金融危机
政府应对措施
日本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危机, 包括财政刺激、金融改革和结构调整 等。
人口老龄化现状
日本是全球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 国家之一,导致劳动力不足、社 会保障负担加重等问题。

日本政党及现状PPT

日本政党及现状PPT

2020/3/26
15
日本社会党
日本主要政党介绍
• 党的纲领指出,社会党是以“政治上的民主主义,经济上 的社会主义,国际上的和平主义”为目标的“劳动阶级的 大众政党”。
• 党内有社会主义协会派(简称协会派)、反协会派和无派系 等派别。该党是社会党国际的成员,最高权力机关为党的 全国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民主、和平和提高人报); 理论刊物为《前卫》(月刊)。
2020/3/26
日本主要政党介绍
17
首相为何短命
• 首相非直选产生
日本采用议会民主制,首相非直选产生,而是由在众议院选举胜出 的政党主导推选。首相拥有解散众议院的权力,众议院则能对首相提 出不信任案。
• 民主党党内的鸠山和菅的矛盾 一直存在。菅本人一度在政府 内阁中担任厚生大臣,在处理 艾滋病对策问题上他赢得了良 好的名声,他也因此成为民主 党的头号人物。

菅直人到了该下台的时候。
鸠山表示,如果菅直人坚持不 下台的话,他将召集民主党所 属议员大会,根据党规来罢免 他的党首职务,从而剥夺他的 首相权力。
首个政党内阁出现
1884年10月,自由党宣告解散。1890年 重组自由党,组成大 同俱乐部,组成爱国公党。同年9月,三党联合组成立宪自由党, 1891年改称自由党。1896年,立宪改进党组成进步党。自由党与进 步党合并为宪政党,组成以大隈重信为首相、板垣退助为内务大臣 的“隈板内阁”,成为日本历史上第一个政党内阁。
2020/3/26
5
日本政治历史变革
宪政党的分裂
宪政党执政约后因旧自 由党系和旧进步党系争夺 内阁官位而发生分裂。旧 自由党系继续使用宪政党 的名称;旧进步党系则改 宪政会。经过多次改组, 这两个政党分别嬗变为第 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的两 大资产阶级保守党──立 宪政友会和立宪民政党。

第六章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简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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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儒学研究的特点是:极力调和儒、佛、神教三教,甚至以附 会的方式寻找相互类似之处,既然不二,那么就意味着宋儒思想同 禅宗思想具有共同性,由于当时佛教是国家宗教,这就决定了儒学 只能处于禅宗的附庸地位,可见神僧兼习和传播儒学的目的不在于 推广儒学,而是将宋学视为“助道”借以弘扬禅宗,例如把儒家宣 扬的“无常”同佛家“五戒”比附“认为其名异而其义同”处于这 种附庸地位的儒学只能给日本上层统治阶级在实施各项举代以后日本儒学在国家神道和明治维
谢谢观看 新以来的实用西学冲击下,呈现出萎缩之势,已
不对日本近现思想发生重大影响了。
rc
从总体上看,中国儒学对日本思想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极大的启发了日本民族的理性思辨能力,强化了日本的国 家政治制度和天皇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学说,增强了社会等级 意识,促进了古代日本社会中的祖先崇拜意识和群体之间亲 情关系的凝聚力,增强了社会意识形态中伦理道德秩序和责 任感,但是,日本儒学家是根据自己现实所需求来筛选和汲 取中国儒学思想中适合的思想的变形了的日本儒学必然不同 于中国儒学。
第六章 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简介
第一节 日本古代的思想政治教育 一、儒家思想教育 (一)背景 (二)儒学传入日本后大致经历 1.早期的儒学阶段(飞鸟、奈良、平安时代) 2.儒学成为禅宗的附庸阶段(镰仓、室町时代) 3.儒学的全盛阶段(江户时代) 4.近代儒学衰落阶段
1.早期的儒学阶段(飞鸟、奈良、平安时代) 早期的儒学在日本所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仅限于皇室贵族文
在中国儒学在日本的传播过程中,日本儒学一直抵制中国儒学中的 某些思想观点:
①抵制中国儒学的禁欲主义倾向,反感对人的自然性欲的压抑。 ②把中国儒家的现实精神转化为日本独特的享乐主义,中国儒 家思想是现实的人生哲学。

《日本明治维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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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维新》PPT课件目录•明治维新背景与原因•明治政府成立及初期改革•经济领域变革与发展•政治制度变革与宪法制定•文化教育领域改革与进步•军事力量增强与国际地位提升CONTENTSCHAPTER01明治维新背景与原因幕末时期社会状况幕府统治下的社会动荡幕末时期,日本社会动荡不安,农民起义、城市贫民暴动频繁,幕府统治面临严重危机。

经济发展受阻幕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限制了对外贸易和航海事业,阻碍了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

阶级矛盾尖锐幕府将军和武士阶层日益腐化堕落,与广大民众的矛盾日益尖锐。

外部压力与内部矛盾西方列强的侵略威胁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开始侵略日本,强迫日本签订不平等条约,民族危机空前严重。

内部矛盾激化幕府统治下的各藩之间矛盾重重,争权夺利,导致国家四分五裂。

尊王攘夷思想兴起尊王思想尊奉天皇为最高统治者,号召人民拥护天皇,推翻幕府统治。

攘夷思想排斥外来侵略,维护民族独立和尊严。

这一思想在幕末时期得到广泛传播和拥护。

倒幕运动及其成果倒幕运动的兴起在尊王攘夷思想的推动下,倒幕派力量逐渐壮大,他们通过武装斗争、政治斗争等多种方式推翻幕府统治。

倒幕运动的成果经过长期艰苦的斗争,倒幕派终于推翻了幕府统治,建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明治政府。

明治维新由此拉开序幕。

CHAPTER02明治政府成立及初期改革1868年,明治天皇即位,宣布“王政复古”,恢复天皇亲政。

设立太政官制度,分为议政、行政、刑法三权,采用西方君主立宪制。

废除武士阶级特权,实行四民平等,打破身份等级制度。

明治天皇即位与政权建设1871年,明治政府废除藩制,实行废藩置县,将全国划分为三府七十二县。

设立知事制度,由中央政府任命知事管理各县事务。

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势力,为近代化改革奠定基础。

废藩置县与地方行政改革四民平等原则确立宣布“四民平等”,废除士农工商身份等级制度。

允许平民自由择业、迁徙、通婚等,促进社会流动。

颁布《户籍法》,实行户籍制度,确立国民身份。

日本制度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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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 • 天皇是日本国君主的称号,日本国家元首 和国家的象征。天皇是世界历史上最长的 君主制度(书籍记载于前660年)。由于被 认为不同于普通的日本人(在神道教中, 天皇是天照大神后裔,故具有神性),天 皇与其家族没有姓(历史学上称其为天皇 氏),日本宪法也未赋予其公民权。虽然 裕仁以后的日本天皇已宣布完全放弃历史 上其被赋予的“神性”,但多数日本人仍 认为天皇代表着“国家”。
• “天皇”在中国道教中,表示北极星。天武天皇 因喜欢道教而使用天皇作为君主的尊号。
• 唐代以后,中国人按照日本人的自称,逐 渐以日本一词取代倭作为对日本国的官方 称呼。由于对日本的幕府制度缺乏了解, 中国一直以日本国王来称呼和册封日本的 执政者。一直到宋朝之时,太宗对日本颇 有好意,以至北宋欧阳修《新唐书》、元 托克托《宋史》等文献本国徽和皇家纹章。为菊花图案。(十六弁 八重表菊纹)
“天皇”称呼的由来
• ‘圣德太子传历’称“天子赐诸侯王书式也。然皇 帝之字,天下一耳。而用倭皇字,彼有其礼。” 可为佐证。)应当是其后的日本书纪依大宝令规 定,将“大王”、“大君”、“皇尊”等名词一 律更正为“天皇”所致。在天智天皇时代遗臣的 墓志中,曾发现写有“天皇”字样的木简,不过 也有后世立墓的可能。可以肯定的在日本国内广 泛使用天皇一词的时间,是天武天皇时期。
• 明仁天皇多年从事海洋生物研究,专攻鱼 类学,曾发表二十多篇学术论文。他擅长 日本古诗,已发表500多首,爱好音乐,喜 欢打网球。1959年4月,他与美智子结婚, 有二子一女。皇后美智子1934年10月20日 出生于东京的实业家家庭
婚恋
• 1957年8月,皇太子明仁和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女 学生正田美智子不约而同地来到素负盛名的旅游 胜地轻井泽,参加当地举行的网球赛,并在比赛 的第三轮相遇了。就是这场普普通通的网球赛, 引出了一场轰动日本全国的浪漫情恋,演绎出一 个日本版的灰姑娘的故事 • 还是在轻井泽,明仁便对美智子发动了爱情攻势, 常常约美智子一同出去郊游、打网球。回到东京 后,他又频频出面组织网球赛,邀请美智子参加, 两个人很快就由相识发展到相恋了。

日本政治

日本政治

日本的政治制度--天皇制的演变
公元593至1192年,是日本古代天皇制的确立和发展时期。 公元645年,以中大兄皇子为首的革新派发动政变,夺取后大张旗鼓地进行大化革新,建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标志着日本古 代天皇制的确立。 公元668年天智天皇即位,迁都近江并发布《近江令》。其后天武天皇即位,迁都飞鸟净御原宫,发布《飞鸟净御原另令》,制定八色之 姓,从而使天智、天武朝时代比较稳定,天皇的专制权威进一步树立,古代天皇制臻于稳固。 公元707年,元明天皇即位,迁都平城京,公布《大宝令》和《养老令》,日本进入奈良时代,古代天皇制步入鼎盛时期。 1192年以后,古代天皇制日益衰落,国家大权逐步落到幕府将军手中。在镰仓幕府和室町幕府时代,日本出现二元政治,天皇的政治、 经济、军事地位日益虚弱,但在形式上仍是日本的最高统治者,国家政令最后都需通过天皇发布敕令实施。但到江户幕府时代,一切权 利归德川幕府,德川将军成为日本的最高统治者,天皇只能按照先规决定年号。实行以幕府将军为核心的君主专制政治,幕府将军挟天 皇而令天下。 1868年1月3日,倒幕派发动政变,公布天皇诏书<王政复古大号令>,使一切权力重归天皇.其后发布<大日本帝国宪法>,将都城迁至东京,建 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君主统治,开始了近代天皇制时期. 随着日本资本主义迅速发展,逐步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日本天皇制变成法西斯军国主义天皇制,先后发动一系列侵略战争,直到最后无条 件投降.二次大战后,变专制主义天皇制为象征天皇制,<日本国宪法>规定实行议会君主立宪法制正体. 在日本历史上,天皇制按时间和政治体制,可划分为古代天皇制、近代天皇制、象征天皇制,即奴隶社会的天皇制和封建社会的天皇制、 资产阶级天皇制、战后象征天皇制。在各个时期,政治体制和天皇的权力有很大不同。下面我分开说。

日本的政治结构

日本的政治结构

日本的政治结构【摘要】日本的政治结构由三大机构、议会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和行政机构组成。

三大机构包括国会、内阁和最高法院,分别代表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

议会制度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负责立法和监督政府。

政党制度是多党制,主要有自由民主党和公明党等。

选举制度采用单一非转移选举制,选民通过选举代表来参与政治决策。

行政机构由内阁和各部门组成,负责实施政策和管理国家事务。

日本的政治结构体现了分权制衡和民主原则,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引言: 概述日本政治结构正文: 日本政府的三大机构, 日本的议会制度, 日本的政党制度,日本的选举制度, 日本的行政机构结论: 总结日本政治结构关键词: 日本政治结构, 政府机构, 议会制度, 政党制度, 选举制度, 行政机构, 政治体制, 政治组织, 日本国会, 内阁制度, 选举方式, 行政部门, 民主制度.1. 引言1.1 概述日本政治结构日本政治结构是指日本政府的组织和运作方式,包括政府的各个机构、议会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和行政机构。

日本的政治结构是基于宪法确立的民主制度,政府的权力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分立的机构,相互制衡、独立运作。

日本政府的三大机构分别是内阁、国会和最高法院。

内阁是政府的行政机构,由首相和内阁成员组成,负责政府的日常事务和决策。

国会是立法机构,由两院构成,分别是众议院和参议院,负责通过法律和监督政府的活动。

最高法院是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审理案件并维护法律的正义。

日本的议会制度采用双院制,众议院和参议院共同参与立法过程,经过双院通过后才能成为法律。

日本的政党制度是多党制,有多个政党参与竞选和组阁,但自民党和民主党是两大主要政党。

选举制度采用单一非转移选举制,选民通过直接选举代表进入国会。

日本的行政机构包括各个部门和官僚机构,负责实施政府的政策和管理国家事务。

日本政治结构体现了民主、法治和分权原则,保障了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日本的政治制度——附图

日本的政治制度——附图

案例一日本的政治制度一、政体日本实行以天皇为国家象征的议会制。

日本的宪法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天皇的权限只在形式上。

天皇虽有任命总理大臣及最高法院法官的权力,但前者须经国会提名,后者由内阁总理大臣提名。

天皇的有关国事活动必须由内阁建议和承认。

天皇只能按内阁的决定,作礼仪上或形式上的活动。

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两院议员均由国民选举产生。

众议院每名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任期6年,其中参议员每3年改选一半。

宪法规定,国会职权有立法权、对政府的监督权以及外交、财政和司法的监督权。

法院是日本的司法机构,行使司法权,所有法官“独立行使职权,只受日本宪法及法律约束”。

众议院选举决定内阁执政党二、政党制度日本是多党制国家,参加日本政治活动的政党有自民党、社会党、公明党、民社党、共产党、新生党、新党等。

三、当今社会,东方国家多走社会主义道路,西方国家多走资本主义道路。

然而,地处亚洲的日本,却是一个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东方国家。

日本,它的发展离不开政治制度的支持,日本的政治制度必然也有值得探讨与学习的地方。

除三权分立外,日本实行中央与地方相对分权的地方自治管理形式。

地方自治体行政首长、议会议员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官员由地方居民直接选举产生。

地方自治体有管理财产、处理事务以及执行行政的权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条例。

“仅适用于某一地方的特别法,非经该地居民投票半数以上同意,国支不得制定”。

四、小结在这里我要不得不夸一夸日本的政治制度。

一提到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真的要夸日本的制度,日本的民主制度要比美国的先进,美国的各种制约,日本的更多,更仔细,也更稳定。

日本的政治制度,最关键最关键的,是选政党而不选人。

在这里,我是指的最高领导,在日本的制度中,就不是大选产生的。

日本的制度选举什么?选举由哪个党来执政。

当然是哪个党在选举中胜出,就由哪个党执政。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

一,日本首相如何诞生?二, 日本为何换相如此频繁?三, 换相对国家的影响?
政党政治
1、首相产生
• 首相职位由政党和 国会提名,而在国 会中占多数议席的 政党党魁(党总裁) 一般毫无疑问会出 任首相菅直人和小泽一郎 力争党总裁) • 二、重大犯罪 • 三、民意支持率严重下滑(菅直人关东大 地震“救灾不力” ) • 四、身陷丑闻(麻生太郎集团丑闻不断)
三、选民和候选人资格
• 凡年满20周岁的日本国民,在市、町、村的区域 内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都有选举权,可登记 为选民。但有下列情况下,无选举权: • 1、禁治产者;2、被判处监禁以上刑罚,监禁尚 未到期者;3、被判处监禁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 者,但缓刑者不在此限; • 4、违反有关选举、投票及国民审查的法律,被判 处监禁以上刑罚,正在缓刑者; • 5、在选举中违反公职选举法有关规定者。
• 日本公民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众议院大选、参 议院大选和地方选举。 • 日本公民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首相大选

众议院大选
• 众议院大选,又称为“总选举”共480席。 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议员任期届满举行 的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是全体选民参 加的直接选举,实行小选区与比例代表并 立制,投票方式为一人两票制,即选民给 小选区的一个候选人和比例选区的一个政 党而不是具体的候选人各投1票。另一种是 因首相解散众议院而举行的选举。
ご 见 物 诚 に あ り が と う ご ざ い ま す

四、选举程序
• 1、选举公告:届满之前,各级选举管理委 员会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选民 。 • 2、候选人申请登记:申请候选人者,须向 选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本人同意或由其 他选民推荐。不得同时在其他选区申请, 必须缴纳选举保证金:参加国会两院选举 的,要缴纳200万日元(昨日汇率折合12.2 万人民币)的保证金;参加地方议会选举 的,要缴纳100万日元。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日本政治制度,战后日本其政体是议会制,具体而言属于议会中的议会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

日本的政府是议会内阁制的代议民主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原则,由国会,内阁,法院行使相应权力,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天皇作为国家象征被保留。

日本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长期实行由天皇总揽统治权的君主立宪制。

战后,根据1947年《日本国宪法》实行议会内阁制,天皇作为国家的象征仍保留下来。

明治维新以前的政治制度日本国家形成较晚,3世纪初期才出现早期的奴隶制国家,即邪马台国。

约4世纪,在本州中部又兴起了一个更发达的奴隶制国家,即大和国。

到5世纪,日本奴隶社会进入繁盛时期。

646年,大和国发生“大化改新”,仿效中国唐朝的政治制度,实行自上而下的政治、经济改革,废除了奴隶制度,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天皇制国家。

701年以后,又积极推行律令制度,于702年和718年分别制定和颁布了《大宝律令》和《养老律令》,进一步肯定了大化改新的成果,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完成了奴隶制国家向封建制国家的转变。

8世纪后半叶,土地私有和庄园制度得到发展,10世纪时封建武士开始崛起。

12世纪末,武士出身的将领源赖朝建立了统治全国的军事政府──镰仓幕府,从此,日本进入幕府时期。

以将军为首的幕府成为中央政权,天皇形同虚设。

幕府政治又称武家政治,它以军事封建统治为特色,以首长武家栋梁与从者武士之间的主从关系为基础。

从者对栋梁(主人)提供军事服务(奉公),主人对从者恩惠(御恩)以土地,同时保护其领地。

江户幕府时期,幕府又把将军领地、天皇和公卿以外的全国土地分为许多藩,封大名为藩主(诸侯)。

大名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军事、行政、司法和征收贡赋等权利,但他必须对幕府纳贡和负担军事义务。

藩成为幕府统治全国的地方机关。

明治维新后的政治制度19世纪中叶,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频频叩关,民族矛盾和封建社会内部矛盾激化。

1868年德川幕府被推翻,结束了封建幕府政治,成立了明治天皇为首的维新政府。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

三、政治概况与制度(一)政治行政日本国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通过让国会(立法权)、内阁(行政权)、法院(司法权)这三个独立的机关相互牵制,保持平衡,以保障国民的权利和自由。

国民也以各种方式与三个权力机关发生联系。

日本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

它是主权属于国民、按照国民意志开展政治活动的民主政治国家。

作为主权者的国民通过选举选出议员,由议员组成议会,议会制定法律,将国民的意志反映到法律中。

→日本的政治制度:议会内阁制图示:1.国会——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也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

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中,只有国会是由主权者——国民直接选举出的议员构成,最好的反映国民意志。

(1)国会的构成:①两院制:日本国会采用两院制,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

其目的是:a广泛反映国民的意见 b进行慎重审议,防止单议院失控 c使参议院具有补充作用,以填补众议院解散期间的政治真空。

日本的众议院和参议院设在国会议事堂内,两院各有自己的会场和办公室。

国会议事堂以中间的塔楼为界,正面右侧为参议院,左侧为众议院。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不同:②四种国会:日本的国会有四种,包括常规国会、临时国会、特别国会、参议院的紧急集会。

常规国会:每年1次,在1月中旬召集。

会期150天(最多延长一次),审议下一年度的预算等。

临时国会:由内阁决定,或任意一个议院议员总人数1/4以上者要求召集。

或者,在众议院的任期届满后或参议院常规选举后30天以内召集。

特别国会:在众议院解散总选举后30天以内召集。

审议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等。

参议院的紧急集会:在众议院解散期间,有紧急需要时召集。

但是,在下次国会上如果无法在10天内取得众议院的同意,则表决无效。

参议院 众议院☆国会的组织构成:(2)国会的权限①立法权:国会议员拥有法案提案权。

法案原则上首先经由委员会进行审议,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在正式会议上进行审议表决。

☆立法过程:△法案的提出:法案分为国会议员起草提出的议员提议法案和政府提出的内阁提出法案议员提议法案提交给该议院的议长,内阁提出法案提交给众议院或参议院的议长。

日本的政治体制ppt课件

日本的政治体制ppt课件
国会是政权的最高机关,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 关。由众议院和参议院构成,两院议员均从国民中 选举产生。国会有立法权,对政府的财政监督权、 条约的批准权、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权,议院有国 政调查权、对法官的弹劾裁判权等。
众议院权力大于参 议院。众议院有权对内 阁提出不信任案或否决 信任票。
日本国会大厦
日本内阁
根据宪法,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 三权鼎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国家象 征,无权参与国政。国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和唯 一立法机关。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 责。日本首相正式名称为内阁总理大臣,是日 本最高行政首脑。
议会内阁制
议会内阁制,指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在 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联合组成内阁(政 府)的政权组织形式。内阁随议会中占多数的政 党席位的变化而变化。有权组阁的议会中的政党 为执政党,其他未参加组阁在议会中拥有席位的 政党是反对党。在议会内阁制下,内阁对议会负 责,议会有权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一旦不信任 案予以通过,内阁必须解散。议会内阁制很容易 造成内阁的经常变动。议会内阁制始于英国。
日本的政治体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第四组
1
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宪 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 皇则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 的象征”。如同世界上多数 君主立宪制度,天皇没有政 治实权,但备受民众敬重。 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宪法 没有赋予君主任何权力的君 主制国家。
日本政治体制三权分立: 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 权归裁判所,即法院;行政 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 中央省厅。
提案权、 可建议天 皇解散众
(内阁)
最高法院院长由权、内阁总理大臣的提 名权、国政调查权、提 出不信任案或否决信任 票、半数以上的国务大 臣必须是国会议员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

第五章 行政、司法与地方自治
二、司法制度: 法院的审级制度:初审,控诉审,上告审。 三级法院: 简易法院:受理轻微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 地方法院:受理有关民事诉讼标的物价值在30万
日元以上,和涉及罚金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 最高法院:受理前两级的判决控诉,以及有关内
乱罪的第一审案件。
第五章 行政、司法与地方自治
• 孝与忠的关系。
第二章 宗教与政治
一、对天皇的忠诚: 最早的统一神话:太阳女神和天照大神为
统治一切神的大和族长的神圣祖先。太阳 社的宗教活动,都与朝廷的宗教职能有关。 大和族长首先是一位宗教人员。
中国式的中央集权君主政治的基础概念实 际上与有关统治家族的神圣地位的固有思 想融合。
第二章 宗教与政治
审议,表决,两院协议,公布。 对政府的监督权: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
众议院有权迫使内阁总辞职,对内阁表示 不信任。 对外交和财政的监督权。 其他职权。
第五章 行政、司法与地方自治
一、内阁的组成及权限: 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决议在国会议员中提
名,由天皇任命。被确定之后,由其挑选 阁僚组成内阁。 权限:诚实执行法律,总理国务;处理外 交关系;掌管有关官吏的事务;编造并向 国会提出预算;制定政令;决定大赦,特 赦,减刑,刑罚执行的免除及恢复权利。
第三章 政治文化
三、国会组成:
日本国会的参议院与众议院按照一定选举 程序产生,众议院议员任期四年,但由于 内阁可以提前解散众议院,因此其任期一 般达不到四年。参议院议员任期六年,每 三年改选其半数,不能被解散,但必须按 时举行选举。
第四章 日本国家权力机关
四、国会的职权: 立法俗: 宗教行动无论是报恩或是要求个人醒悟,首先采
取履行自己在世俗中之义务的形式。仪式、祈祷 或冥想都应居于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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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政治制度
• 宪法规定日本国会为“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是“国家 唯一的立法机关”,国会被赋予的政治上的权力是最大的。 但是,宪法赋予了内阁提交法案的权力,国会成立的法案 大部分都是内阁提出来的,因此实际上内阁的权限是最大 的,所谓行政国家现象非常显著。另外,内阁提出的法案 是内阁下属行政组织所制作,因此又可以说行政组织的干 部职员,即所谓的官僚掌握国家实权的官僚国家。
• 所谓政体,按照古希腊亚里斯多德“统治权之所在”这一区分方式, 可区分为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等政治形态。然而,近代以来,法 西斯国家、政教合一国家、军部独裁国家等等的出现,该区分方法已 无法与现实应对。
• 在二战前的旧宪法下,日本的政体与国体思想一体称为“天皇亲政的 神权国家(源自国体明征声明)”,是君主制国家。由于作为统治主 体的君主的存在,被统治的客体就不称为国民,而应称为臣民。因而, 旧宪法体现了统治主体的天皇和被统治的客体臣民的关系。现在的日 本规定了:
权和和平主义。日本政治以这三大原理及其中最基本的对
个人(个人尊严)的尊重为基调运行。
3
4
• 1 日本的政体 • 2 国家的体制 • 3 国家政治
– 3.1 政治制度 – 3.2 选举制度 – 3.3 地方自治制度
• 4 宪法 • 5 议会 • 6 内阁 • 7 司法 • 8 日本政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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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
• 而且,法院被赋予违宪立法审查权。法院有权宣布法律、 国家法令或行政行为违反宪法。法院对国家行为是否合适 拥有最终的判断权限,因此应该是最高的权限。由此日本 应是司法国家。但是,法院一般持司法消极主义,对于国 会、内阁(所谓政治部门)的判断,持有异议也是相对谦 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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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是一个内阁制国家,政府体制以日本宪法为基础,并 有一个两院的议会。对议会负责的行政建构包括了一个由 内阁总理大臣和各省国务大臣组成的内阁。总理大臣必需 是议会成员,并由其他议员选举产生。大多数阁员也必需 是议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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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区
• 日本的都、道、府、县是平行的一级行政区,直 属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县都拥有自治权。 全国分为1都(东京都:Tokyo)、1道(北海道: Hokkaido),2府(大阪府:Osaka、京都府: Kyoto)和43个县(省),下设市、町、村。其 办事机构称为“厅”,即“都厅”、“道厅”、 “府厅”、“县厅”,行政长官称为“知事”。 每个都、道、府、县下设若干个市、町(相当于 中国的镇)、村。其办事机构称“役所”,即 “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长 官称为“市长”、“町长”、“村长”。
• 自1889年至1945年,日本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当 时的宪法为《大日本帝国宪法》,又称明治宪法。第二次 世界大战后,日本宪法规定,天皇是国民团结的象征,对 政府不具有干涉力。
• 日本的立法机关包括了由人民选举产生的480席的众议院。 众议院议员任期四年,内阁总理大臣有权解散众议院。参 议院拥有242席,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一半,不得中途 解散。
• 另一方面,日本是共和制的最大根据是作为君主的天皇没有任何参与 国政的权力。目前,行使政治权力的除了司法部以外,都是由公选出 来的人为中心构成的,并采用共和制的体制。另外,从法律上看,首 相公选制与选举总统的共和制几乎没有分别。由此可见日本是采用共 和制的共和国。
• 从学术上看,日本是采用君主立宪制的立宪君主国的证据更加充分。 而且,政府的正式解释也认为日本是君主立宪制国家(1973年(昭和 48年)6月28日参议院内阁委员会的内阁法制局长官答辩)。当然, 不是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宪法)赋予天皇的总揽统治权那种意义下 的君主立宪制。然而,有人认为立宪君主这一称谓具有复古的企图而 加以反对。
日本政治制度
主规定的体制为基础运行。因此, 日本是以立宪主义为基础的国家。另外,日本的司法、行 政是以宪法和国会所制定的法律、明文化了的法令为基础 运行的。因此,日本是法治的国家。
• 日本国宪法规定主权在民的国民主权。另外,在政治上规 定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分别由国会、内阁、法 院行使分立的三权。以国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实行议 会民主政治,由国会和内阁协作实行议会内阁制。另外, 设置世袭君主天皇作为“日本国的象征、日本国民统合的 象征”。但宪法规定天皇没有参与国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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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
• 选举制度《日本国宪法》保障普遍选举、 秘密选举和平等选举,以个人选举、直接 选举、任意选举为前提。《日本国宪法》 和1950年的《公职选举法》确立了国会议 员、地方公共团体议会议员及其首长的选 举制度。众议院议员512人,由全国130个 选区选出;参议院议员252人,其中,100人 以全国为1个选区,依比例代表制选出(采顿 特计票法),其余 152人以都道府县区划为 选区选出。地方议会议员定员由法律规定。
• 现行宪法规定了天皇是“在国政上没有任何权力”的象征 • 现行宪法没有君主的规定,自然也不存在“立宪”君主 • 统治权在于国民,并非战前的臣民,而是国民 • 民主作为与大正时代的“君主”的对立概念而出现,正如日本对天皇
机关说的排斥那样,君主和民主也无法同时并存。 • 综上所述,现今日本不再以君主制、民主制来加以区分,在政治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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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的管理由行政委员会负责,分为中央 选举管理委员会以及都道府县和市町村选 举管理委员会。年满20岁以上者均有选举 权,对地方议会议员及其首长的选举,还 有居住期限的限制。对参议院议员和都道 府县知事的被选举权,为30岁以上,其余 为25岁以上。禁治产者和禁锢刑(徒刑)以上 的受刑者,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日本国宪法还规定了地方自治。日本的地方自治指的是全 国划分为47个都道府县,都道府县中划分出市町村,由这 两层地方公共团体担负自治职能。所有的都道府县和市町 村都设有各自的作为议事机关的议会和作为执行机关的首 长(都道府县的知事、市町村长)。地方公共团体在法律 范围内有权制定条例。
• 日本国宪法最重要的三大原理是:主权在民、尊重基本人
法学上,更多的是称其为民主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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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制
• 日本的国制(国家的形态)是君主立宪制(立宪君主国)还是共和制 (共和国),对此的讨论至今不息。
• 认为日本是君主立宪制的根据总的来说有以下三点。第一,没有公选 的总统不能称为共和制;第二,存在世袭君主天皇;第三,由于有近 代意义上的宪法,因此不是专制君主制。由此可见日本是君主立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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