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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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PPP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PPP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目录一、项目前期费用 (2)1. 项目建议书及审批费用 (3)1.1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 (4)1.2 项目建议书审批费用 (5)2. 规划设计费用 (6)2.1 规划设计编制费用 (7)2.2 规划设计审查费用 (8)二、项目咨询评估费用 (9)1. 咨询评估机构选择费用 (10)1.1 评估机构招投标费用 (12)1.2 评估机构选定费用 (13)2. 咨询评估服务费用 (14)2.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费 (16)2.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费 (17)2.3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费 (17)三、土地及拆迁费用 (19)1. 土地购置费用 (20)1.1 土地购置费 (20)1.2 土地整理费 (22)1.3 土地保证金及税费等附加费用 (22)2. 拆迁补偿费用 (23)2.1 拆迁调查评估费用 (24)2.2 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25)2.3 房屋征收管理费用及奖励机制费用等 (26)一、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用,以及相应的评审和论证费用。

项目初步设计费用:涉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制定,包括总体布局、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并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项目环境评估费用: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获取相应的环保部门批复所需的费用。

项目用地预审费用:涉及项目用地的合法性、符合性评估,以及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费用。

项目建设管理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协调、监督等费用,通常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计算。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费用,如调研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发布、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相关服务费用。

合同条款明确及公证费用:确保项目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公正性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规划、勘察、测量等前期工作的相关费用。

柳溪江水电站设计文本

柳溪江水电站设计文本

1综合说明1.1 概述1.1.1 地理位置1.2 水文1.3 工程地质1.3.1 区域地质1.4 工程建设的任务和规模柳溪江水电站能量指标计算考虑下游漂流每天6h,漂流流量3m3/s,另外考虑0.25m3/s流量以满足下游工农业用水要求。

电站装机4000kw,保证出力600kw,年发电量1060.2万kw.h,年利用小时2650小时,设计水头5.65m,水量利用系数75.7%。

1.5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5.1 工程等别和设计标准1.5.2 坝址、坝轴线、坝型选择与结论1.5.3 工程总布置1.5.4 主要建筑物1.6 水力机械1.7.1 电气一次1.8 金属结构1.9 消防1.10 施工1.11 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1.14 节能1.15 概算1.17 结论与建议2水文气象2.1 流域概况2.3 水文基本资料2.5 洪水2.5.1 洪水特性4.1.1 自然地理4.1.2 社会经济概况4.1.3 已有的规划成果4.1.4 流域上游已有水电工程及本工程开发的条件4.1.5 对下游柳溪江风景区的影响4.4 工程规模5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5.1.3.1 工程任务5.1.3.2 堰坝特征指标5.5.2 防洪堤6.2 机组机型选择7电气工程7.1 水电站与地区电网的连接7.2 电气主接线7.2.1 电气主接线方案的确定7.2.2 厂用电及近区供电7.3 主要电力设备根据短路电流计算值,并校验设备的动、热稳定后,按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条件,电气设备选择按《导体和电气设备选择设计技术规范》SDGJ-86执行。

发电机电压配电装置选用XGN2-12箱型固定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柜内断路器选用ZN28A-10型真空断路器。

选用一台S11-5000/11主变压器。

10KV侧断路器选用ZN6-12型。

避雷器选用Y5WZJ-17/45型避雷器。

出线线路侧户内隔离开关采用GN9-10D型隔离开关。

厂用电部分全部选用MLS型低压抽出式开关柜。

池阳街道办处权力运行流程图

池阳街道办处权力运行流程图

池阳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流程图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本级党工委会的决策、决议流
程图(内部)
2、讨论决定街道工作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街道各部门、直属公司和社区居委会请示街道的重要事项流程图(内部)
4、对街道机关、社区、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物资设备的采购和分配(内部)
5、对街道、社区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和拆除及违章查处流程图(外部)
6、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使用情况监督流程图(外部)
7、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及自谋职业的城镇
退伍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流程图(外部)
8、城镇低保对象审核流程图(外部)
9、城乡医疗救助审核流程图(外部)
池阳街道城乡医疗救助审批流程图
10、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及康复申请初审流程图
(外部)
申请残疾人特殊困难补助金流程图






1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初审流程图(外部)
1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图(外部)
13、二孩生育证办理流程图(外部)


14、受区人口计生委委托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图(外部)
15、本辖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方案提出流程
图(内部)
16、指导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实施居民自治工作流程图
(内部)
17、民间纠纷调处流程图(外部)
18、组织兵役登记、确定预定征集对象流程图(外部)。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图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图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图
房屋征收部门报人民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
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启动房屋
征收程序 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
房屋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政府 征收补偿方案包括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
范围、征收依据、征收目的、签约期限、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评估办法、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单
套建筑面积、套数、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认定、过渡方式和搬迁
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等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公布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 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两种情况: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
内达不成补偿协议2、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
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
交房、拆除 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公示期不少于30日 政府征收决定前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部门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各股室职责及工作流程图

各股室职责及工作流程图

各股室职责及工作流程图办公室职责主要任务: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有关会议;起草有关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管理机关财务;负责文秘、保密、信访、档案、人教、老干部管理、妇女、计划生育等项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财政财务有关规定和细则;督导局内有关股室执行财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调查研究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上级财政部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培训等;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其职责如下:(一)根据局领导对局内工作的统一安排和县委、县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有关事项,负责局内政务综合协调工作。

(二)负责全局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以局名义发出的正式文件的核稿。

(三)负责全县财政信息、财政宣传的统一规划和组织,管理财政对外宣传报道。

(四)负责全县财政工作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办理领导班子会、局长办公会的各项具体工作。

(五)负责机关文电的收发、运转及机要通讯;负责管理机要文电;负责组织和督查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领导交办和局党支部会、局领导班子会、局长办公会议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七)根据县直工委及局党支部部署的中心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教育政策,拟订局机关人事、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局机关和各乡镇财政所的人事管理工作;研究并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妇女、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十)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组织规划及协调;制订有关服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局机关机房、网络、计算机信息等工作。

(十二)负责局多功能厅、会议室、食堂等管理工作,并按局机关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十三)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59)内容梳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59)内容梳理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9、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 限内又不搬迁的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强制执行申请书
(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10、档案及审计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颁布日期:2011年01月21日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
(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整理人:张平 整理日期:2019年8月6日
(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
第二章 征收决定
决定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 征收情形
总原则
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具体情形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 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 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调查、认定和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
(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9.28•【字号】宝府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4年9月28日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推动我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征收工作规范化,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我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一、适用范围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中实施房屋补偿的(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职责分工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规划资源局组织实施本区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并负责本区征地房屋补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建设用地事务所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可委托房屋征收事务所等实施单位承担征地房屋补偿具体工作,对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征地房屋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协调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配合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三、征地房屋补偿范围征地房屋补偿范围根据拟征地范围确定。

房屋部分位于拟征地范围内,该部分拆除后影响房屋连接体安全或者生活使用功能的,可将整体房屋纳入征地房屋补偿范围。

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已征未拆房屋的,区规划资源局可按照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确定房屋补偿范围。

棚改手续办理流程图

棚改手续办理流程图
未登记房屋的认定
市棚改办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围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房屋价值评估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谈判补偿
街道办与被征收人就补偿、安置、过渡、奖励等问题进行协商谈判
12.25
审核发证
规划处出具审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31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批文
土地批文申请
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文办理流程:
1、申请
2、前期准备计划
3、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征地成果表
6、勘测定界报告书
7、规划定点图
下达批复
土地管理处上报市政府批准,并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批文
市棚改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公布方案征求意见
市棚改办将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布
市棚改办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布
召开听证会
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棚改办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征收补偿方案修改
4、房屋现状影像资料
5、单元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改造围单位户土地及房屋基本情况(区政府确定的街道办等)
4.2
现场调研
市棚户区工作处现场勘察、调研核实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
4.7
会议研究
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
4.9
下达计划
下达《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准备计划》
4.23
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

(完整版)基建建设工程流程图

(完整版)基建建设工程流程图

编制节 能评价 报告 (具备 资质的 中介机 构)
编制安 全、交 通、水 务等评 价报告 (具备 资质的 中介机 构)
编制可 行性研 究报告 (具备 资质的 中介机 构)
落实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国土局与受让人签订 土地出让合同
签订征收、拆迁、安 置及收购协议后,国 土部门完善收储手续
招标事项核准
建设项 目环境 影响评 价文件 审批 (省环 保厅)
固定资 产投资 项目节 能评估 和审查 (省发 改委)
安全、 交通、 水务等 行业主 管部门 批复
国土局联审并制订划 拨方案
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市政府审定后下发划 拨用地批复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
国土局核发划拨用地 决定书、建设用地批 准书
时间不限施工图纸整改完善出具勘察报告政府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市发改委公布征收补偿方案交底会审市规划局国土局水利局地震局修建性规划设计初步设计用地所在辖区政府等部门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国有房屋征收决定签发开工令资料绘制竣工图初步设计审批发改委牵头规划局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政府批复选址抄告单复函或落实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竣工验收质监安监消防会议纪要施工图设计办理设计修改设计监理等部门交付使用签证材料验收总平面布置图道路管线布置地籍测量及权属审核审批图审批发改委批复项目建议书或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建委各专业配合施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市规划落实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工局档案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牵头规划局编制环编制节编制安编制可建筑设计方案审批不含报市1消防2环保3人防4园林核发选艺委会市政府及方案公示时5水利6公安交管7发改委8址意见境影响能评价全交行性研间国土9卫生10气象等涉及部门参核定工程进度竣工验收书用评价报报告通水究报告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国土局与受让人签订加款备案市建管局规划许可证地预审告具具备务等评具备土地出让合同备资质资质的价报告资质的分部险收测绘发证房管局的中介中介机具备中介机签订征收拆迁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机构构资质的构置及收购协议后国案发改委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招标事项核准中介机土部门完善收储手续建委审核同步进行分部收集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构资料省发改委国土局联审并制订划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办理质监安施工监理招拨方案规划许可证监备案标建设项固定资安全目环境产投资交通市政府审定后下发划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放验影响评项目节水务等拨用地批复证线核准价文件能评估行业主审批和审查管部门国土局核发划拨用地国土局核发土地使用省环省发批复决定书建设用地批证保厅改委准书如有土地证以上程序全免发改委审批可研报告或核准

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流程图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房屋及其附着物等不动产权利的确认和登记的一项法律程序。

在不动产交易、土地征收、抵押贷款等情况下,不动产登记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保护作用。

本文将介绍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图,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该过程。

一、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申请登记。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不动产权属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等;2.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 委托书(如有):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登记,需提供委托书;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二、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登记机构将进行受理审查。

这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材料完整性检查:登记机构将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2. 权属调查:登记机构将对不动产的权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3. 审查合法性:登记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公示告知经过受理审查后,登记机构将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公示告知。

这一步的目的是确保公众有机会了解并提出异议。

公示告知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公告:登记机构将在指定的公告栏或媒体上发布公告;2. 通知:登记机构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3. 网上公示:登记机构将在指定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

四、审查登记公示告知期满后,登记机构将进行审查登记。

这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异议处理:如有异议,登记机构将依法处理并作出决定;2. 权属确认:登记机构将确认不动产的权属归属;3. 登记证明:登记机构将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确认登记事项的有效性。

五、发证登记最后一步是发证登记。

登记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出具相关的登记证书。

这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证书制作:登记机构将制作不动产登记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等;2. 证书领取:申请人前往登记机构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3. 证书备案:登记机构将对发证情况进行备案,确保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

(一)征地程序及流程图(一)报批前程序一是征地告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

《国务院关于深化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门受理,并进行审核。

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级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审查。

征地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或省级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二手房交易流程图

二手房交易流程图

1.确定买什么样的房子价格和面积。

根据自己的资金量,决定可能购买何种区位多大面积的住房。

交通状况。

选择一处好的住所,等于节省了日后在交通方面的时间和金钱的支出。

社区规模的大小和住区配套。

按照一般的规律,社区规模越大,购物、子女就学、医疗、娱乐设施及物业管理等等越方便。

确定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还是向他人筹借,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2.如何找到满意的二手房源如果您觉得找房源是一件费时费力费钱的事,那么,住在杭州网给您提示的几种方法去做。

一、注册成为住在杭州网的会员,在服务区里登记二手房求购信息,让卖主竟相与您联系。

在住在杭州网上登记非常容易,只需把您的购房要求填写在登记表中,大量希望通过住在杭州网直接出售二手房的卖主就会看到您的求购信息,而且主动跟您联系。

登记完全免费!二、主动出击,寻找房源。

可以通过住在杭州网的数据库查找出售信息,无论您是不是会员,都可以查询到来自卖方的第一手信息。

三、您还可以运用其他的方式,如到报纸上登广告,查询报纸上、街头巷尾、电线杆子上的启事,托熟人或者找中介机构、雇请代理人。

不过,在现阶段二手房代理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形下,我们也提醒您必须小心行事。

挑选房源时注意的四大因素在您挑选房源的过程中,您应该注意以下因素:价格:如何在您能够承受的价格范围内做出一个最合理的投资,您需要考虑月收入、预期还贷能力、贷款方式、银行利率、地段升值潜力等诸多因素。

当然,最好还是听听专家建议。

看看百家杂谈(什么样的地段最火、那种户型最热、何等价位热销等)交通状况:衣食住行、人生四事,交通是买方考虑的重要因素,四通八达、进出方便,有停车位的物业才算是物尽其用。

目前交通相对方便的地区是地处公交线路较多和邻近快速公路的居住小区。

社区环境:在人口越来越密集的大城市,社区环境已经成为购房者投资前越来越重视的因素,小区内的绿化程度、人文环境、安全性、配套设施都可能对您入住后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户型结构:户型的选择主要考虑家庭人员的构成及主人房屋功能的要求,如楼层高低的选择、房屋的朝向、视野、采光、私密性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图

下列情形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1国防 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科、教、 文、卫、体、环保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等
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进行调查登记、对未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组 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并将调查结果及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拟定补
申请强制执行,需 提交申请书、补偿金 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 用房的地点和面积; 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 证据、依据;补偿决 定送达凭证、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材料,房 屋状况、被执行人名 称、住址、财产状况 等材料。
根据人民 法院判决、裁 定、调解书, 政府对被征收 人给付补偿, 被征收人如期 完成搬迁。
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符合法律规定且材料 齐全的,5日内立案 受理;不符合形式要 件或全逾期不补正材 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 行的裁定.该时间可适当调整。
裁定不准予执 行的,应说明 理由,五日内
裁定准予执行的,由县政府组织 实施,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 关和被执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建议申请机关采取必要措施。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 告中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 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 费或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一方当事人不履 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 务的,另一方当事人 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搬迁流程图
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启动房屋征收 程序,说明房屋征收范围和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提交发展改革、国 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 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项目组织实 施单位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建设 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的通知-黑建房[2014]2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的通知-黑建房[2014]2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的通知(黑建房〔2014〕2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完善房屋拆迁补偿机制,积极化解拆迁矛盾纠纷,房屋征地拆迁工作总体是好的。

但是随着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的大量开工建设,房屋征收拆迁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拆迁问题,程度不同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导致近期拆迁信访量增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拆迁矛盾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指导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正确处理好征收拆迁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特别是在当前全省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阶段,各地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矛盾问题的工作思路,树立管征收拆迁必须管信访维稳的工作理念和责任意识,克服一切困难,做到一手抓拆迁,一手抓稳定,积极稳妥推进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规范房屋征收拆迁程序。

去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化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图,从征收立项、评估单位选定、补偿方案拟定和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征收决定、行政救济、强制执行申请等各个环节和节点都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对于规范拆迁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减少拆迁纠纷,确保征收拆迁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研究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研究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研究丁宁;金晓斌;李珍贵;唐健;胡静;周寅康【摘要】研究目的:对现行征地风险评估制度进行分析,提出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规范征地风险评估体系进行探索.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多因素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现行征地风险评估制度多以土地管理部门为责任主体,以群众或专家意见作为风险评估结果,在实践中存在评价主体不明、功能定位不清、评价程序不科学等问题.研究结论:建议从明确征地风险评估定位、完善征地风险评估体系和优化征地风险评估程序3方面规范征地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征地风险评估配套机制与监管机制,提高操作的科学性.【期刊名称】《中国土地科学》【年(卷),期】2013(027)001【总页数】6页(P20-25)【关键词】土地制度;征地冲突;风险评估【作者】丁宁;金晓斌;李珍贵;唐健;胡静;周寅康【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3;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3;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100035;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100035;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3;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01.11 引言建国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征地工作也逐步开展。

国家建设需通过向农民征收土地,同时城市规模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发展也成为不同时期征地开展的3个主要方向。

征地工作保障了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了改革开放步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中国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伴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快速推进,建设用地需求旺盛,征地数量与规模激增,涉及范围广、人数多,然而在征地制度上仍较多沿用由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框架体系,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导致现行征地制度出现种种弊端,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将来,大规模的城市化仍需征地工作的支持,然而现阶段由征地引发的矛盾愈演愈烈,仅停留于提高补偿标准等改善措施已远远不够,亟需上升到关注社会稳定的层面。

临时用地审批对外受理流程图

临时用地审批对外受理流程图

临时用地审批对外受理流程图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部门: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法定期限: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个工作日服务电话:监督电话:附表:材料1.临时用地申请书2.临时用地协议书3.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4.土地利用规划图(用红线标注临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分别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7.生产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8.其他规定的材料附表:材料 1、用地申请报告2、农村居民宅基地申报表(乡镇、村组、国土资源管理所签署意见并盖章)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宗地图、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单办理部门:怀远县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楼综合窗口法定期限: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办理部门:怀远县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楼综合窗口法定期限: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个工作日服务电话:监督电话:附表:材料、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地质报告及评审备案文件(矿业权整合的需提交整个整合矿区的地质报告)、探矿权范围(或招拍挂出让范围、申请协议出让范围)、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坐标及三者叠合图、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地质资料汇交证明、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提交勘查许可证;整合矿山,提交地方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整合方案文件;变更矿区范围的,提交地方政府或国土部门同意申请变更矿区范围文件、采矿权出让合同书、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土地开垦区内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从事生产审查附表:材料、土地开发呈报审批表、土地开发用地可行性报告、土地开发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家论证意见 、土地登记卡、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开发土地规划图、开发承包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如开发用地涉及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问题的,应附具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对土地开发用地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的,应附具征地、拆迁安置方案或有关协议。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8•【字号】海府办[2011]300号•【施行日期】2011.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海府办〔2011〕3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指导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程(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程(暂行)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工作规程。

一、房屋征收计划区政府根据市发改部门编制的海口市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下年度区房屋征收计划在每年的11月31日前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市房屋征收部门汇总编制海口市年度房屋征收计划,送市发改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向区政府下达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由区政府报区人大纳入区国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属于棚户区(城中村)改建项目的,由市棚改办组织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区政府报区人大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一)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向市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向市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向市国土部门申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属于未完成村改居的城中村改建项目的,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村改居后报市国土部门进行土地确权,市国土部门将土地权属确认为国有土地。

(二)区房屋征收部门取得立项批准文件、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及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等相关手续后,发布房屋征收调查通告,确定征收范围;属于棚户区(城中村)改建项目的,由市棚改办组织项目策划、明确规划指标,确定征收范围,凡采用项目挂牌融资改造模式的项目,由市国土部门进行项目挂牌。

契税办理流程

契税办理流程

个人房屋契税办理流程第一步:开具家庭住房证明如您所购房屋是“住宅”,且是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先到县房管局开具“家庭住房证明”,证明对象应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开具地址:南昌县莲富路银城花园2号楼(汇豪商务宾馆对面)。

提示:如您所购房屋不是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或是“非住宅”,请略过此步。

第二步:准备以下申报资料1. 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第1页至加盖房管部门合同登记备案时间章的页面);3. 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主、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5. 婚姻关系证明:(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示:因唯一/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以便核实未成年小孩抚养/监护权人。

(3)丧偶的,提供丧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身的,提供《南昌县个人房屋交易涉税事项诚信保证书》(表单在导税台领取,此事项不可代办。

);6. 涉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应提供房屋征收(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示1:如您所购房屋不是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或是“非住宅”的,请略过第4—5项。

提示2:上述所需资料只就一般情况列举,特殊情况所需资料可能会有差异,资料要求以现行有效文件规定为准,具体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第三步:填写申报表到导税台领取《契税纳税申报表》,并据实填写。

第四步:取号等候工作人员会依次叫号,请注意听清叫号声音提示或关注液晶电视屏幕显示。

在叫到您的号后,请立即前往对应窗口办理,过号须重新取号。

第五步:契税办理工作人员接收您的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为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您可到导税台预先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北海市铁山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私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下放)承办机构:城乡规划管理股服务电话:(城乡规划管理股)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个工作日.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下放)承办机构:城乡规划管理股服务电话:(城乡规划管理股)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下放)承办机构:城乡规划管理股服务电话:(城乡规划管理股)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核准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批准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村庄和集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二、行政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承办机构:墙改办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城市市政建设配套费的收取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三、行政检查、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工作的行政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对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行政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不合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否存在转借、转租、闲置、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转借、转租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否存在转借、转租、闲置、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在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及闲置住房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否存在转借、转租、闲置、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改变住房用途及破坏、擅自装修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是否存在出售、出租、出借、赠与、闲置、抵押、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出借、出租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与、闲置、抵押、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途及破坏、擅自装修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与、闲置、抵押、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四、行政确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注销登记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五、其他行政权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原: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等时间)、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含自行组织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招标人自行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委托招标事项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先予划支)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出租及自购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和安装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承办机构:质监站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承办机构:墙改办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承办机构:墙改办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项目办事指南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对白蚁防治机构材料审查承办机构:房产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白蚁防治等的管理)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纠纷投诉处理)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包括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名单等)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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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作出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
保证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拆除)
市政府对拟征收房屋按照规定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报市政法委备案);涉及被征收人数较多的,应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选定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确定搬迁所需的费用,即政策因素的补偿,含停产、停业、损失等
确定被征收人所选择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搬迁。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对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示期满,估价机构向委托人提交整体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将分户报告转交被征收人
估价机构进行评估,作出分户评估报告,向被征收人公示7日,进行现场说明
达成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政府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内容包含征收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并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期限),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向中选估价机构出具估价委托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组织被征收人代表协商,按多数确定,现场公示结果,或者采取随机选定方式确定
公布候选估价机构名单
评估结果公示及处理
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5日内向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结果在10日内完成
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估价有疑问,由估价机构负责解释后,若仍有异议,可申请复核,估价机构5日内完成复核
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公布调查登记结果、建立档案
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的相关手续
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30日)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决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并予以公布;旧城改建,多数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市政府组织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验收搬迁房屋,整理资料归档
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图
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文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文件
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文件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改建的年度计划(必须有钟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文件
资金来源
市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屋征收等部门(必要时环保、文体参与)确定房屋征收项目及房屋征收范围
组织调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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