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辞职退出机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系学生会干部辞职、停职、离职、解职规定

(一)辞职:系学生会干部辞职,须由本人向学生会办公室递交书面辞呈,经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在辞职未获批准前,当事人要进行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二)停职: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违法犯纪行,将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宣布离开岗位2个月,停职期满,由学生工作处会决定其是否复职。

(三)离职:系学生会干事不按要求参加各种活动和会议,连续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一学期累计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离职。

(四)解职: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因工作失职造成较重后果者,可以解职。解职须由学生会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并核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