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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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

三沙市位于中国南海,是中国地理纬度位置最南端的城市。为海南省第三个地级市,下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涉及岛屿面积13平方千米,海域面积200多万平方千米。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小、总面积最大、人口最少的城市。海南省三沙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永兴岛,是西沙群岛同时也是整个南海诸岛中最大的岛屿。

基本简介

设立地级三沙市是我国对海南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2012年6月21日民政部发布公告,宣布国务院近日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下辖西沙、中沙、南沙诸群岛及海域。未来的三沙市的海域范围将逾200万平方千米,大约相当于全中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千米)的四分之一。

三沙市的设立,标志着中国继浙江省舟山市之后,出现了第二个以群岛为行政区划设立地级市的城市,它也是中国目前地理纬度位置最南端的城市。同时也意味着中国在对南海各大群岛、岛礁有关领海的控制,迈出了重要一步,标志着中国对南海及其附属岛屿、岛礁及有关领海在法理上的控制,有了更为有利的根本依据。

早在1911年和1930年代中国已经将南海四沙先后置于广东和海南省管辖,“西南中沙工作委员会、西南中沙办事处”在1959年即由中央政府批准成立;1969年3月,该办事处改称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革命委员”,1981年10月又恢复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县级)。海南建省后,该办事处划归海南省管辖。2007年11月西沙中沙南沙办事处改名为三沙市。现办事处被正式建制的三沙市所取代。

三沙市政府所在地是永兴岛,面积2平方千米,是南海诸岛中面积最大的岛屿,也是三沙市军事、经济及文化中心。其地势平坦,高出海面约5米,最高处8.5米,岛西南有长约870米、宽约100米的沙堤。岛上热带植物茂盛,林木遍布,主要有麻风桐、椰子树、羊角树等。岛上先后建有办公楼、邮电局、银行、商店、气象台、海洋站、水产站、仓库、发电站、医院等生产和生活设施。岛上还建有环岛公路、2400米的跑道可起降波音737客机机场、可停靠5000吨级船只的码头,有班机、轮船通海南岛。岛中心是北京路。

历史沿革

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并持续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使主权管辖的国家。

两汉

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110年),海南始置珠崖、儋耳郡,标志着中央政权对海南岛及南海诸岛直接统治的开始。此后,随着生产发展和航海技术的进步,中国人民经常航行于南海之上,并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一带居住和生产。南海诸岛与祖国大陆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历代统治者对南海和南海诸岛的认识不断加深。

唐代

唐代,海南岛环岛已建置有北部的崖州、西部的儋州、南部的振州(今三亚市),振州,前身为临振县,隋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增设临振郡,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改郡为州,时号振州。《旧唐书地理志》(岭南道:振州)中已有振州管辖海南岛南部海域的记载。自此以后大陆中原王朝对南海诸岛的行政管辖从未中断过。唐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由僧一行等人主持子午线测量,南至南海及南海诸岛,并曾在南海上对有关星座进行了测量。这是行使主权之举。

宋代

位于岛北的崖州南移,改振州为崖州,后易名为朱崖军,继后又改为吉阳军。由吉阳军直接管辖南海诸岛。当时,北宋朝廷首命水师出巡至“九乳螺州”(即今西沙群岛),这是我海军最早的巡海活动。

元朝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将海南的琼州改为琼州路。仍由吉阳军管辖南海诸岛。是时,宋代的军制多已改州,唯四川行省的长宁军和湖广行省的南宁(今儋州市)、万安(今万宁市)、吉阳(今三亚市)三军未改,是以特殊行政制度管理边疆的方法,可见其统治者对海防边疆的重视。元世祖忽必烈还亲派著名天文学家郭守敬到西沙群岛进行天文观测,表明主权归属元代王朝而无疑。

明朝

海南设立统一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琼州府,隶属广东。恢复崖州、儋州、万州。将南海诸岛划归琼州府领属的万州管辖。并明确区分为“南澳气”、“七洲洋”、“万里长沙”、“万里石塘”等四大岛群(即今的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

清朝

前期和中期基本沿袭明制不变。至清明后期,东沙群岛归属惠州管辖。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仍由海南的万州管辖。自此南海诸岛分属于不同的两个州级地方行政机构管辖。

民国时期

1911年辛亥革命后,广东省政府宣布把西沙群岛划归海南崖县(今三亚市)管辖。

1921年,南方军政府又重申了这一政令。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1943年中英美三国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中国政府指派高级专员,前往西沙群岛进行接收,在岛上举行接收仪式,重竖主权碑;并在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太平岛驻军队和设立渔民服务站。

共和国时期

中国政府继续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使主权,对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

1959年3月24日,中央政府批准成立“西南中沙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简称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当时隶属于广东省。

1969年3月4日更名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

1981年10月22日再次恢复为“广东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县级办事机构。

1984年10月1日海南行政区成立后由行政区人民政府接管。

1988年4月13日海南建省成立后,西南中沙办也随之划归海南省管辖。

1988年9月19日正式更名为“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简称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为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行政机构,为县级编制。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为“中国共产党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简称西南中沙群岛党工委、西南中沙工委或西沙工委等),与办事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工委、办事处驻西沙群岛以及整个南海诸岛中最大的岛屿永兴岛,负责行使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及其边临海域的主权与管辖权。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下分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三个乡级行政区。

2007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提议,将设立正式的县级市“三沙市取代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来管理这三个群岛,此次设立县级市三沙市因越南方面风波而被迫中止,但仍然挂名存在。并将由距离西沙群岛最近的文昌市来承担三沙市的补给工作,三沙市的后勤补给基地、码头供给基地将会建在文昌市的清澜港。

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将以前设立的县级三沙市升格为地级市“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西沙永兴岛。

2012年7月1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启动三沙市政权建立程序。

2012年7月21日,由来自西南中沙15个选区的1100多名选民选举产生45名三沙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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