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21c016f852458fb770b56ef.png)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特设立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指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省学位办)在构建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三条省学位办对全省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综合管理。
二、项目申报第四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为1-2年。
项目主要范围是: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3、研究生实验能力培养;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5、研究生培养管理;6、研究生素质教育。
第五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岗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
第六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份。
第七条项目主持人每年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结束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八条项目主持人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四份。
第九条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分组评审,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第十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省学位办资助每个研究生教改项目经费一万元,各单位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投入经费。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也可用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教学材料、课程调研、学术交流、教材出版、多媒体课件制作等费用和研究生教育研究类学术刊物的论文发表版面费(不含增刊)。
第十三条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制度。
项目主持人应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中期研究报告。
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合同书
![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合同书](https://img.taocdn.com/s3/m/6cb8f4d9c1c708a1284a44e8.png)
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合同书为保证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的顺利开展,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资助项目的有效实施,研究生院与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资助经费(万元)
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所在单位
项目合作人
拟提供成果
及成果形式
项目完成时间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承诺:
1.依据《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经费使用办法和河南大学财务管理制度使用项目经费,保证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随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
2.保证于年月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保证于年月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和项目成果。
若违反相关规定,将自愿接受处罚。
项目管理依据
研究生院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组织实施。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指导教师
签字
年月日
培养单位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研究生院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留存,另两份分别交培养单位研科办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
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56fe47e5c8d376eeaeaa31e6.png)
武夷学院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管理运行机制及评价体系等改革的探索和研究。
第三条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管,教务处负责组织与管理工作,学院、教学部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教务、财务、审计等部门协同合作,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和接受监督相互统一的体制。
第五条凡以武夷学院名义取得的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六条校级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选题以学校下发的《武夷学院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为依据。
1、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的人员须为我校在岗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含返聘,须提供返聘证明)。
2、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准申报1项同类型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每人参与(含主持)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不得多于3项。
3、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
4、凡已立项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相同或相近项目,均不得再次申请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
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办法-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办法-江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s://img.taocdn.com/s3/m/3b2818cd102de2bd9605883b.png)
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积极引导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及管理人员,通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深入研究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阶段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的新亮点,培育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并发挥优秀研究与实践成果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管理第二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申报与立项。
立项条件为:1. 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2. 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3.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4. 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5. 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6. 课题申报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第三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按照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教育教学改革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主要在以下范围内申报:1. 深化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制度和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2. 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包括: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的模式和途径研究与实践;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与个性化、差别化培养研究与实践;研究生导师团队合作培养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的研究与实践;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
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质量提升项目
![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质量提升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41a68ec7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ee.png)
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质量提升项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研究生教育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推动学术进步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我国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质量提升项目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实施路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研究生教育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导师制度不完善、培养模式单一、学科交叉薄弱等,因此需要进行深化改革和质量提升。
二、目标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质量提升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加强能力培养、提升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构建导师制度改革、完善培养模式、加强学科交叉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科研质量和学术影响力等。
三、实施路径(一)构建导师制度改革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资源,构建科学合理的导师制度是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项目将通过建立导师评价机制、提升导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等措施,促进导师与学生之间的良好互动,提高导师的指导水平和学生的培养质量。
(二)完善培养模式我国研究生教育主要采用的是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的培养模式,但这种模式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学术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不足。
项目将探索建立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培养模式,引入企业、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加强学科交叉和创新能力培养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科交叉已成为创新的重要驱动力。
项目将推动学科间的交叉与融合,建立学科交叉研究的机制和平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同时,项目还将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创新创业的培训和支持,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
(四)提高科研质量和学术影响力科研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
项目将加强学术科研的指导和管理,提供更多科研经费和资源支持,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提高学生的科研质量和学术影响力。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3e33683a16fc700abb68fc47.png)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陕教位〔〕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及我省《实施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号)和《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号),进一步深化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省级统筹,支持高校自主优化研究生培养学科、类型结构(一)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增强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深入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支持学科协同创新,建设学科创新平台,汇聚培养领军拔尖人才,不断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争取更多的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
继续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工程高校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水平迈进,努力争取优势学科进入中国一流、亚洲一流、世界一流,不断提高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支持高校自主设置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
支持高校在已有一级学科授权点下,自主设置、调整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设置、调整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自主设置、调整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向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支持学士学位授权高校自主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支持高校进行学科动态调整。
各学术型学位授予单位在学术型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或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并自主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撤销需求不足、水平不高或不符合学位授予单位办学目标定位要求的授权学科,增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学位授予单位学科发展规划要求的学位授权点,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591d048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fa.png)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是高校为了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规范研究项目及经费的管理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一、项目类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教改研究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等类型。
其中,教改研究项目主要面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为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1. 项目申报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学的教师、研究生导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人员。
每个申报人每次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未结题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 项目申报应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等。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战略需要。
3.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等。
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三、项目经费管理1. 学校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使用应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
2. 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实践、培训等方面。
项目申报人应合理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学校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项目实施与结题1.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申报人应按照项目计划和任务安排,认真组织研究和实践工作。
学校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
2. 项目完成后,项目申报人应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材料,并接受学校的验收和评估。
验收合格的项目的成果将纳入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库,并推广应用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
3. 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申报人应向学校提交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和后续计划。
学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包括撤销项目、追回经费、取消申报资格等。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57ecf06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b9.png)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8.03•【字号】鲁教研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研发〔2023〕1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2023年8月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设置与申报第三章项目立项与管理第四章项目验收结题第五章项目监督和激励第六章附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称“省教改项目”)管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研究能力和水平,培育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教改项目坚持“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原则,由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在岗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批准立项。
第三条省教改项目实行两级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组织立项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推荐申报、中期及年度检查、结项审核、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等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设置与申报第四条省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三类。
(一)面上项目。
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某一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实践的教改项目。
(二)重点项目。
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开展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提出新思想、新路径、新措施的教改项目。
(三)重大项目。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054cf401915f804d2b16c1bd.png)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促进我校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探索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需求、体现我校特色和学科特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理念以及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手段,在总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经验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现代教育理念为基础,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秉承因材施教、与时俱进、突出特色的师者精神,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生培养模式、理论与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实践。
第二章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资助范围第三条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重点资助对研究生创新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课题。
要求教改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注重实践,项目成果能够推广,对今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改革有积极的实践指导意义。
项目资助范围主要包括: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2、实践基地建设与实验项目开发研究;3、研究生培养体系创新研究;4、研究生素质教育研究;5、研究生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研究;6、研究生实验能力、创新能力培养;7、研究生管理模式改革研究;8、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控体系研究;9、“企业专家进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0、其他与研究生培养密切相关,有研究价值和切实可行的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
第三章申报与立项第四条我校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采取立项研究的方式,立项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第五条项目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申报人应为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的在岗教师,项目组人员教学或管理经验丰富,结构合理;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符合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3、项目研究方法得当;4、项目组具备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5、项目经费安排合理;6、研究成果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有推广价值。
第六条申报评审程序1、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学院提交《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二级学院初审后上交研究生处。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全面改革执行计划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全面改革执行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76d438b8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9b.png)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全面改革执行计划一、背景与目标1.1 背景山东师范大学作为我国重要的师范类高等教育机构,一直以来都承担着培养高素质教师和其他领域专业人才的重任。
然而,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面对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需要进行全面改革。
1.2 目标通过全面改革,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旨在:- 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 优化课程体系,使之更加符合社会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
-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导师的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
- 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确保教育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改革内容2.1 课程改革- 优化课程结构,强化基础课程,增加实践环节。
- 引入国际先进课程,提升课程国际化水平。
- 建立课程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课程进行评估和调整。
2.2 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导师选拔标准,强化导师的学术背景和指导能力。
- 设立导师激励机制,鼓励导师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
- 加强导师培训,提升导师的国际视野和教育教学能力。
2.3 教育管理- 完善研究生招生制度,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 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 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研究生教育进行评估和调整。
2.4 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
- 设立国际合作项目,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研究。
- 增加研究生国际交流机会,提升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竞争力。
三、执行计划3.1 组织保障- 成立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改革措施的落实和推进。
3.2 政策支持- 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为研究生教育改革提供支持。
- 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3.3 经费保障- 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广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909065ff524de518964b7d62.png)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是推动有关教学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平台,是“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项目研究应为推进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服务,为全面持续提高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服务,为广东省重大教育决策服务。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坚持导向,公平竞争;突出重点,择优立项;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立项范围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种类别,给予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适当的经费资助。
所有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长半年。
第六条项目研究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规定,遵循学术规范,凡项目引起的学术争端和后果均由相应的项目研究人员负责。
第七条项目的实施在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负责或委托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秘书处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以下将负责项目管理的省学位办或学会秘书处统称为“主管部门”)。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八条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二)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三)每年只能牵头申报一个同类项目,且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58222867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bb.png)
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日益受到重视,成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重要的投资未来的重要抓手。
陕西省作为这一重要的发展地区,对研究生教育的深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让陕西省研究生教育在2022年达到预期的效果,推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决定启动“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从而加快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提高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水平。
本次改革项目的战略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研究生教育制度体系,提高t陕西省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提升,通过严格的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普及化,实现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提升,发挥研究生教育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基于本次改革项目的目标,陕西省将采取以下基本措施:一是充分利用政策、资源和法规等有效措施,加强研究生教育的运行管理,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的良性发展;二是充分发挥教育技术的作用,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技术,实现“网络教育+实体课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积极推动科研质量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完善的奖励考核机制,更加严格地制定和落实每一条研究生的考核标准;四是加强学科建设,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技术发明,推动学科建设的发展;五是加强就业创业支持,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人才,建立科技创新创业的平台,为研究生的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撑;六是深化文化素质培养,培养学生勇于创新、爱国守法、具有责任心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发明家和探索者。
本次改革项目的实施将为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支持,不仅可以提高教育质量,而且可以更好地落实教育公平政策,使研究生教育更加普及化。
同时,陕西省也将更加努力地改善人才的培养和创新环境,从而为国家凝聚更多的人才,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标志着陕西省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希望本次改革项目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使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水平达到新的高度,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为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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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的设立,旨在充分调动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创新性改革与实践,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为保证项目顺利有效地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设立
根据《河南大学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项目》,设立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主要包括: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计划、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及保障体系建设、学术型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资助等项目。
其中,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包括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建设、核心学位课程建设、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建设等项目;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及保障体系建设包括研究生暑期学校资助、博士论坛资助、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研究生教育国际(境外)合作与学术交流资助、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及优秀成果奖励、导师指导能力提升、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改革实践等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资助计划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优秀学位(硕士/博士)论文培育等项目。
二、项目申报及评审办法
1.项目申报
申报的基本条件为:项目研究目的意义明确,立论依据充分,方案设计合理可行;项目申请人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有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责任明确;参加人员对所研究科学领域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了解,研究内容有创新,与参加过的项目不得重复。
研究生院每年度分批次发布相关项目的立项规划及申报指南,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所属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研究生院。
2.项目评审
研究生院每年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
研究生院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分类汇总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学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建设周期一般为1-3年。
3.注意事项
(1)研究内容必须自主创新,不能进行剽窃复制。
(2)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以及相类似的项目不予资助。
(3)参加项目的负责人及小组成员如未能积极配合项目管理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所承担的项目,再次申请的项目不予资助。
三、立项资助
1. 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书
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签订《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合同书》。
合同书一式三份,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保管,另两份分别交由所属培养单位研科办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2. 经费划拨
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期划拨,立项后,项目启动划拨50%;项目中期检查,验收通过后拨付30%;项目结项,验收后再划拨20%。
四、中期检查
根据项目合同书,进行年度进展或中期进展情况检查。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项目检查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
学校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划拨后续资金及额度。
五、结项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结项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项目成果(论文、实物)等。
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做出相应决定,确定对项目是否进行持续资助或推荐申报上级主管部门所设立的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1. 如期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项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项目成果(论文或实物)等相关材料。
经研究生院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准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
对验收优秀的项目,将根据情况给予持续资助或推荐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设立的相关项目;对优秀的研究成果将给予奖励。
2.未按时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经所在单位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研究时间。
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次年不得再次申请新的项目。
3. 由于其他原因(项目的自身设计不合理、在科研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等),无法完成科研任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供情况说明报告,终止项目。
项目负责人次年不得再次申请新的项目。
六、经费使用
1、专项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财政相关规定和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通过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等方式进行结算(具体报账流程见附件),支出金额超过学校文件规定标准时,须审计处审核。
设备、图书购置以及其他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按《河南大学大额资金付款会签表》规定的程序办理。
纳入政府采购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金支付时除按照我校有关财务规定办理手续外,还需提供发票、政府采购批复、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及销售方的账号。
2、经费使用仅限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3、发票要求:正规发票,客户名称为“河南大学”。
4、相关报销单据经研究生院审批后,依据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七、项目撤销
有下述情形之一者,立即撤销立项资助的项目。
1. 项目研究内容剽窃复制严重;
2. 资金使用混乱,不能如实提供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3. 有其他违反项目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研究生院财务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