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若干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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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若干对策和建议

作者:吴松培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22期

【摘要】地震是人类在繁衍生息、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种可怕的自然灾害,强烈地震常常以其猝不及防的突发性和巨大的破坏力给社会经济发展,人类生存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功能带来严重的危害。本文将围绕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抗震及其意义

建筑工程抗震是指通过编制、实施抗震防灾规划,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最大限度地抵抗和防御地震灾害活动。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取决于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三方面,其中抗震设防烈度是基础,抗震设计是保障,而施工质量是工程抗震的关键。实践证明,在地震发生时,建筑的整体质量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最重要保障,是当前预防地震的最好办法。

地震设防烈度是一个地区抗震设防规划时所依据的地震烈度,由国家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制定必须达到的抵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1976 年以前,唐山地区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而震后修改为8 度,同时期做出修改的还有北京由6 度调整为8 度,天津由6 度调整为7 度。地震防设烈度是人为规定的,需要综合考虑地质、环境、工程重要程度等因素,以达到安全目标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平衡。

1976 年后,我国对地震灾害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成果体现在文献[1][2][3]等标准与技术文件之中,其中《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对于我国抗震设计具有指导和规范双重意义,既是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依据,也是建筑抗震安全性的衡量标准,是建筑抗震必须坚决遵照的规范。建筑抗震设计中的标准可归纳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抗震设计一般分为承载力验算和弹塑性变形验算两个阶段,承载力验算是为了保证满足对于小震和中震的要求,而弹塑性变形验算是对于重点薄弱部位进行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提出应对地震的构造措施,实现对于大震的设防要求。

建筑施工质量是工程抗震的关键。汶川特大地震中,位于重灾区的北川六汉希望小学,创造了没有一座房屋倒塌、没有一人因地震遭遇不测的奇迹,而承建该希望小学的承建商,在受灾地区所建五栋希望小学全都不倒,足以体现工程质量在抗震中的重要作用。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对于抗震有重要意义,应予以特别重视。

二、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

地震烈度是一个十分复杂、模糊和笼统的主观的概念。这一概念产生于人们尚无有效的测量地震动物理参数的工具的时候。当时的地震学者用它来描述和比较某次地震在相关地区产生的影响程度的大小。地震烈度的概念发展至今,地震烈度表是其目前最精细的使用参照。不可否认,地震烈度表仍然是非常粗略的。由于地震烈度包括人的感受、地震动引起的响动之类无法量化的多重指标,这就导致了每次强震过后,强震区的烈度划分总是存在争议。由于地震烈度具有多指标综合性,在多个指标评定结果相差较多时,如何综合评定,这往往就取决于个人主观决定。不仅如此,具体到衡量地震烈度的每个指标的应用同样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目前的地震工程领域已经认识到包括结构类型,场地条件,震源机制在内的诸多因素对地震作用的影响。在实际的结构抗震工程中,认识较为成熟的影响因素已经考虑到结构抗震设计之中。地震烈度为设防指标显然没有区分种种因素造成的差异,从而也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地震烈度是一个落后的概念。总而言之,地震烈度是个十分粗略的概念,在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使用这一概念作为抗震设防指标是不恰当的。地震作为一个极为复杂的自然现象,地震动参数之间往往不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事实上地震烈度和任一地震动参数之间的

对应关系更加模糊。自从20世纪30年代一50年代,人们逐渐积累了不少的地震记录,并依靠这些资料试图建立地震烈度与某个地震动参数的对应关系。最后的结论是:寻求地震动的任一单项参数与烈度的对应关系是徒劳的。这一事实的存在也就导致了在抗震工程中无法以地震烈度为出发点,直接合理的得到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参数,也无法经由合理的计算方法,将结构抗震验算的结果回归至地震烈度并依据三水准的设防目标来检验。考虑到地震烈度与地震动参数的对应关系极不明确,可以设想地震烈度与结构抗震概念设计要求和构造要求的对应关系更加不明确。很显然,地震烈度不是目前建筑结构抗震设防技术水准可以直接把握的概念,而在本质上,地震烈度在实际抗震设计中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绕开了。以地震烈度作为抗震设防标准的指标存在着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目标的脱节现象。

三、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措施

要适度提高建筑设防等级、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确保工程质量等方面做到有效结合。主要措施有:

(1)建筑抗震设防,确定合理的设防等级。加固旧建筑的抗震等级。确保工程质量需适度提高设防等级的.主要是地处地震带、发生过大地震和设防级别明显偏低的地区。对于新建建筑则有必要、有可能大面积地提高抗震能力。对原有未设防的房屋,也要普遍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抗震加固不仅在地震时能大大减轻房屋的破坏、保障人员的安全,就是没有发生地震,也在增加建筑物的安全、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抗御其他灾害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完善进行抗震设防的法律依据。近年来国家为了规范抗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法规体系,制定完善建筑工程抗震考核配套规章。认真做好施工单位管理规范和建筑工程抗震施工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各地要结合

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地方抗震设防管理审批法规规定.尽快形成国家和地方相互呼应、互为补充、比较完善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新体系。

(3)选择合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标准。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抗震设计的一部分。它要求所设计的工程在使用期内可能遇到几次小的地震,工程基本无损,无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在难得一遇的中震下.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而在不大可能遭遇的特大地震下,可以容许工程破坏,但仍不倒塌,以保证人身安全。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包括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土层地震反映,直接提供不同年限、不同概率水准的基岩与地振动工程参数。建筑工程首先要确定设防标准、设防标准定低了,工程设施安全度降低,地震时起不到抗震的效果。设防标准定高了,增加不必要的浪费,甚至工程项目因资金不足而缓建或停建。

(4)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抗震设防措施不容忽视。要使建筑工程真正达到能够减轻以至避免地震灾害,必须把抗震防灾工作贯穿始终,就是说在选址时选择地震危险性较小的地段作为建设场地。在抗震设计上,一定要严格按“二阶段”的设计步骤和“三个水准”的设防目标进行设计,不得马虎。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上要全面贯彻抗震规范要求,充分体现抗震设计意图,使建筑物防御地震的能力得到保障,从而减轻地震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5)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信息化平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管理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需要,迫切需要地震管理部门和建筑工程部门及建筑业业务主体三方联合起来加快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信息化平台的构建。应用现代的通讯设备和电子计算机技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场地的数据库,逐步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和监控的现代化.减少工程建设方因资金因素而降低工程抗震性能。可以通过工程抗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现代抗震设防管理和职能监督工作,确保建筑物在工程建设中抗震系数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李国强.建筑结构抗震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戚跃远.关于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的几点认识[J].抗震研究,2008(10)

[3]赵波浅析工程抗震的概念设计[期刊论文]-林业科技情报2003,35(2)

[4]安新正浅谈工程抗震隔震技术[期刊论文]-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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