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职责
农机局岗位职责
农机局岗位职责农机局是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和服务的一项行政职能机构,下设农机管理部门、农机检验所、农机培训中心等,其主要职责如下:1. 完善农机管理制度:农机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确保农机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农机局还需要参与制定农机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农机资源的配置和农机服务的布局。
2. 农机设备监管:农机局负责农机设备的注册登记、备案管理和变更登记等事项。
他们需要对农机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机设备的质量和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同时,农机局还要组织农机设备的年度检定、抽检和事故鉴定等工作,保障农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农机服务促进:农机局负责组织和推动农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推广农机服务站和农机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
他们需要与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商、农户等各方合作,提供农机维修、保养等技术指导和培训,促进农机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修保养,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农民收入。
4. 农机装备更新:农机局负责组织和推动农机装备的更新换代工作,根据农机发展规划和农户需求,合理确定农机装备的类型、规模和更新周期,引导农民进行农机装备的更新投资。
他们还需要推动农机租赁和农机共享等新型服务模式的发展,提高农机设备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5. 农机培训与技术支持:农机局负责组织和开展农机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农机操作培训、农机维修培训、农机安全培训等。
他们还需要建立农机操作员和维修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农民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6. 行业统计与数据分析:农机局负责统计和分析农机行业的相关数据,包括农机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农机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效果等。
他们需要掌握农机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问题矛盾,提出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推动农机行业的健康发展。
7. 国际交流与合作:农机局负责开展国际农机交流与合作工作,与国际组织、外国农机管理部门等进行交流合作,了解国外农机发展经验和技术成果。
农机中心主要职责(4篇)
农机中心主要职责农机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农机设备的调配和使用:农机中心负责管理农机设备的调度和分配,确保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农机设备,并合理安排使用。
2. 维护和修理农机设备:农机中心负责对农机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确保其性能良好,提高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
3. 提供农机设备技术支持和培训:农机中心提供农机设备的技术支持,解答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开展农机设备的培训,提高农户的农机操作和维修技术水平。
4. 推广和引进新型农机设备:农机中心负责推广新型农机设备,引进先进的农机技术,帮助农户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和能力。
5. 进行农机设备的评估和监测:农机中心对农机设备进行评估和监测,收集农机使用情况和效果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整和改进建议。
6. 负责农机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农机中心负责农机设备的采购工作,并定期进行设备更新,保持农机设备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7. 完善农机设备管理体系:农机中心不断优化农机设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设备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农机设备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农机中心主要职责(二)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研究背景和意义农机中心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的重要责任。
农机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农机设备的选型、研发、推广和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为农民提供高效、节能、环保的农机设备和相关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和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现状分析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机中心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日益增多,涉及的领域也日益广泛。
目前,农机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农机设备选型、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农机服务、机械维修、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加以解决。
第二章职责分析第一节农机设备选型农机中心应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和技术要求,结合农民的经济状况和土地规模等因素,进行农机设备的选型工作。
宁乡县农机局汇总
宁乡县农机局(汇总)2016年度决算编制说明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一)单位职能职责宁乡县农机局机关负责全县先进农机具的选型、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指导性规划,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应用水平;组织和指导农业机械为防汛、抗旱、排渍、耕作、收割、运输等农业生产服务;实施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路检路查、年检年审和处理农机事故;负责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机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协会建设;组织有关农机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综合工程开发。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农机系统内设机构5个,参公管理单位2个(农机局机关、农机监理站)。
其中农机局机关为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个,内设6个科室,现有在职干职工21人,退休21人,遗属8人。
系统下辖两个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二级单位: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农业机械化学校。
其中农机安全监理站在职13人,退休10人,遗属1人;农业机械化学校在编6人,实际在职7人,退休6人。
系统还有两个关门倒闭的单位: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原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下岗31人,退休5人。
自收自支事业二级单位农机化服务中心下岗46人,退休5人。
二、决算基本情况农机系统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有3个,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
1、2016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收入4339.0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930.05万元。
其中财政拔款收入3933.59万元,事业收入43.99万元,其他收入361.47万元。
2016年决算总支出4339.0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930.0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为703.51万元,项目支出3635.54万元。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3.5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03.51万元,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573.93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29.58万元。
农机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机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农机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农机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农机局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5.加强农机维修、保养和检验,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6.加强农机驾驶人员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7.建立健全农机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四、农机作业安全管理1.农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2.农机作业过程中,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3.农机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农机作业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确保人员安全。
五、农机维修、保养和检验管理1.农机维修、保养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维修质量。
2.农机维修、保养单位应定期对农机进行保养,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3.农机检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执行检验标准。
4.农机检验单位应定期对农机进行检验,确保农机符合安全要求。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农机局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强对农机作业、维修、保养和检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七、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农机事故发生后,农机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农机局。
2.农机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农机事故调查和处理应依法进行,确保事故责任追究到位。
农机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农机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一)为了加强农机法制建设,强化农机行政执法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示内容:1、行政许可事项;2、行政执法程序;3、收费标准;4、行政执法工作制度;5、规范服务标准;6、执法部门岗位职责。
(三)公示形式:1、在服务大厅设置公示栏;2、在报刊上公示公告;3、发布公示布告;4、信息网络公示。
(四)公示要求:公示项目规范,公示内容醒目。
二、部门及岗位责任制度(一)为加强农机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工作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部门职责1、市农机局农机监督管理处负责市农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机化政策法规调研、执法人员培训;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规章制度制定、农机行政立法的组织、协调、农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2、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农机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系统规章制度的宣传;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驶或者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查处违章行为;负责统计农机事故和处理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负责专职、兼职农机监理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及证章的办理工作;配合农机管理处做好有关农机立法、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岗位职责1、市农机局监督管理处处长负责农机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农机法规制定的起草和协调工作;执法人员培训;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农机执法证件管理;农机化工作调研。
2、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负责农机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系统的规章制度的宣传;处理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及统计;对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驶或者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及违章行为检查处理;负责专职、兼职农机监理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及证章的办理工作。
3、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副站长,负责农机投诉工作。
4、农机执法岗位一:负责农机化政策法规调研、执法人员培训及监督检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
新疆县农机局规章制度
新疆县农机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疆县农机局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农村经济的顺利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新疆县农机局内部管理的规范,是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的准则。
第三条农机局领导班子负责本机关的全面工作,全面管理全局的各项事务,保证农机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农机局领导班子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的决策,保证执行到位。
第五条农机局领导班子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同农民群众的联系工作,努力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农机局领导班子要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第七条农机局领导班子要善于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共同推动农机局事业发展。
第八条农机局领导班子要做到廉洁奉公,严守纪律,坚决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农机局领导班子应当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第十条农机局领导班子要积极与上级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上级机关的指导和督导。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十一条农机局设有局长办公室、机械修配中心、招标采购中心、经营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等部门。
第十二条局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局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并进行督导。
第十三条机械修配中心负责农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农机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招标采购中心负责新设备的采购和招标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第十五条经营管理中心负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等工作,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管理,保障机关的高效运转。
第十七条农机局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动农机局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局长办公室负责全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导,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机械修配中心负责农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农机的正常使用。
日照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职权分解、执法责任一
执法监督检查岗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给予警告发给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执法监督检查岗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档案管理岗备案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六十二条、《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日
照
市
农
业
机
市农机维修管理站执法监督岗、审核岗、档案管理岗
市农机维修管理站执法监督岗调查取证—审核岗审核提出处罚意见—执法监督岗送达—档案管理岗备案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六十二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凡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逾期达销其《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5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条、《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认定、培训工作的业务检查
市农机局科教科受理岗、审核岗
申请人提出申请—市农机局科教科受理岗预受理—审核岗初审—专家现场勘察—专家会议初审—上报省农机办评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条、《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
《拖拉机登记规定》第二条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五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三十七条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核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定期检验、停驶、复驶、补牌证)业务,指导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承办拖拉机登记申请的受理、拖拉机检验等具体工作。
农机局监理所岗位工作职责
农机局监理所岗位工作职责农机局监理所岗位职责一、所长职责1、负责农机安全监理所的全面工作;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农机监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3、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业务培训工作;4、做好农机监理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5、做好农机监理文件资料的起草工作;6、做好规费的征收、内外协调工作;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所长职责1、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推土机等农机具的行驶证、驾驶证、操作证的审核、审批工作;2、负责规费的台帐登记工作;3、负责农机具登记注册的审核、检验工作;4、负责农机具注册登记目录管理与发布工作;5、负责农机具注册后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县级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纸书档案的检查指导工作;6、负责车辆过户、改装改型、到期换证、年底检审等工作;7、负责内勤方面的数据统计工作;8、协助所长完成其他工作;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外勤副所长职责1、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2、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指导工作;3、负责上级部门布置的整治活动督查检查工作;4、负责农村安全村、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指导工作;5、负责主持大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复查和协调工作;6、负责农机驾驶员的考试监考工作;7、负责农机安全性能检测工作;8、负责外勤方面数据统计工作;9、协助所长完成其他工作;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主任科员岗位职责1、负责协调监理所内部事务;2、负责监理接待、综治工作;3、协助所长做好文件资料起草、打印、校对工作;4、负责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5、负责文件资料上传下达和传递工作;6、负责农机检测装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五、牌证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农机牌证的预订、放大和喷字工作;2、负责牌证的搬运、入库、发放登记工作;3、负责报废牌证的登记工作;4、负责牌证工本费的回收工作;5、负责假牌证的稽查工作;6、负责注册登记的农机照片收集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2]5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2〕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更名为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农业局管理。
按照市政府授权,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设施农业工程及农用航空业的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
(三)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和关键机具设备的开发;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应用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
(四)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涉农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入户、核发牌证及农机操作人员技术考核发证等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农机安全监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开展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科技示范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指导农机作业市场和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六)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农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讲义7)
农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为了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精神,各省级人民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了地方性农机法规。
根据《农机管理条例》规定,由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实施牌证管理,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核发驾驶证等安全监理工作。
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履行如下职责:第一条:全面负责本辖区农机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第二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落实,建立有效的农机监理网络。
第三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第四条: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第五条: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积极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第六条: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第八条: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防洪期间和农民上义务工劳动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抓好农机配件市场的管理,联合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农机配件市场检查,取缔假冒伪劣产品,从源头上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认真做好本地农业机械年审年检和牌证年检年审工作以及农机从业人员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减少违章行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服从当地政府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调度,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十二条: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局以及上级农机部门上报农机事故,不得延报、谎报和隐瞒不报。
第十三条:履行法律法规的其它职责。
电力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电力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基本特征,决定了电力工业生产实现安全可靠的重要性。
电力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都会产生直接影响,甚至威胁人的生命安全。
宣汉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宣汉县农业机械管理站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基本职能主要有七项。
一是宣传党的农机化方针、政策,执行《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和指导农机化作业;三是负责乡村机耕道建设规划、设计、申报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乡村机耕道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四是负责农田水利农机项目建设,搞好机电提灌、节水灌溉项目的申报规划、设计、施工、经营使用、管理维护制度、机电提灌机械的使用、维修、改造及机电提灌的计划统计工作;五是负责农机抗旱救灾工作;六是搞好全县农业机械管理统计年报及市局各类农机作业进度报表工作;七是农机行业管理、农机产品质量打假等工作。
2.主要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县改造、新建机电提灌站9座、修复机电提灌站24座、修复机电提灌设备700台套/6420千瓦、新增机电提灌设备200台套/1400千瓦、提水保灌面积15万亩,“五化”达标100虬新建和整治机耕便民道500公里,其中:硬化100公里、泥结碎石路400公里(具体以市局下达任务数为准)。
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主战场,强化抗旱工作。
高水平完成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展示工作。
二、部门概况宣汉县农业机械管理站,编制7名,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7.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7.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3万元,包括事业运行45.91万元:遗属补助0.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3万元、人员支出41.46万元;住房公积金4.0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3万元。
项目支出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我站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提灌站和机耕道建设相关工作。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徐政办发[2010]140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01
【实施日期】2010.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一日
徐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调整为市农业委员会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全市农业机械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职责交由下属事业单位承担。
(三)增加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企业认定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农业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农业机械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农机部门岗位职责
农机部门岗位职责【篇一:《农机系统岗位职责百题问答》部分参考答案】《农机系统岗位职责百题问答》部分参考答案1) 什么是农业机械?答:所谓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2) 什么是农业机械化?答:所谓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3) 你现在所在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答:例:埇桥区农机局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区农机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化生产的组织和全区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为全区农机行业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积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科教股:负责指导全区农机化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农机化建设技术推广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农机行业职业技术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制、引进、推广和普及应用工作;负责全区农机化技术人员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技能考核和认证工作;负责协助局领导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协助局领导协调、指导农机化推广站和农机化学校工作。
4) 农机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时现行的依据有哪些?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机安全监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什么时间颁布实施的?答: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如皋市农机局党组分工及职责
如皋市农机局党组分工及职责为提高农机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执政能力,凝心聚力,创先争优,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和“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的要求,经党组集体研究,现分工如下:陈仁高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分管财务审计,分工财务审计科。
对全局、全系统五个文明建设负总责。
其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机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提出在本市、本系统的贯彻意见,研究制定本市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农机化工作,争取对农机化工作的支持。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重大决策行为规程》,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落实与各局长、局长与科室、局与直属单位岗位责任制,落实对各镇农机化工作考核目标,并监督实施。
3、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创先争优,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
4、贯彻《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
5、加强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和全系统的财务、审计、统计、物价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批财务票据。
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陈新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新农村建设、六清六建、万顷良田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机管理、项目管理(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技入户、能源化利用等)、科普、职业技能鉴定、农机“两点”整顿、农机服务组织建设。
分工农机管理科、国营城东农机站,协助分工农机推广站,联系中片。
其主要职责:1、争取农机化项目,推进项目落实。
加快农机结构调整步伐,发展特色农机,培育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应用示范区,加强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农机化示范村、示范方、样板片建设。
2、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创新农机服务机制和服务组织,积极引导、鼓励、指导发展农机专业协会、合作社、农机大户、经纪人、作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新型的农机服务组织。
农机局办公室“五定”工作职责
Word 文档仅供参考
农机局办公室“五定”工作职责
主任:负责抓好办公室工作目标任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局领导抓好全县的农机推广、农机监理、农机技术培训等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主任抓好办公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管理科长:抓好组织纪律、老龄及财产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负责抓好文件收发、材料报送、立卷归档等工作,完成临时交办任务。
水电管理:负责水电费收缴、房屋出租及维修管理工作。
专职驾驶员兼出纳:负责局领导用车驾驶、维护、保养和出纳工作。
财会、统计:负责局机关财务、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社会治安、精神文明、行政执法:负责抓好社会治安、普法、精神文明、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纪律督查、计划生育:负责组织纪律督查和全局的计划生育工作。
组织纪律督查和党费收缴:负责组织纪律督查和全年的党费收缴工作。
原办公用地拍卖和南片区新建办公楼建筑设计前期工作:负责南片区办公楼建筑设计环境可行性报告和调查落实原办公地征用时与新村六社的相关证实材料和知情离退休老同志掌握的情况。
卫生:保持局机关办公区域和会议室干净、整洁。
Word文档仅供参考,请修改后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作业与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检查;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参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全县农机化的科研、推广和科技管理,科研项目的开发、推广立项、论证、申报和组织攻关工作;负责全县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机维修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机维修网络建设、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商品质量事故。
(八)负责全县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宏观管理;负责对项目申报及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农机放心消费的督察;指导和参与农机新产品的研发。
(九)负责全县机电排灌体系建设,制定泵站维修、更新、技术改造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县农灌水费计价标准制定;负责镇农灌水费决算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排灌新技术引进和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机用油需求预测和农机用油市场的监督协调工作;参与和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防洪抗灾农机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和抗灾机具的调度。
(十一)负责全县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以及全县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项目与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有关农机产品信贷和财政补贴政策。
(十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三)研究制订全县农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预测需求;负责农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和农机行业职业技术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职称评聘工作;指导直属农机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机化科技、经济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有关外事、外经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化利用外资项目的立项消化、吸收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机运用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经营活动,协调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参与全县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发布,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