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见箱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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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见箱的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关于意见箱的管理办法
为广泛听取公司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增强员工的参与意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经公司决定设立公司意见箱,具体规定如下:
一、意见箱位置
意见箱设在公司办公区。
二、意见箱管理
1、意见箱由人事部负责保管,须确保完整无损,并应上锁。
2、意见箱钥匙保管由公司指定的唯一保管人负责。
3、意见箱的开启及意见的收集由公司指定意见箱保管人、监督人负责。
4、意见箱开箱时间为每月一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下午15:00。开启意见箱时必须有保管人、监督人同时在场见证。开启后对箱内进行检查,记录意见数量,并签字确认。
三、意见管理
1、为便于意见的处理,公司建议员工署实名投递意见,但不强制实名投递。
2、员工投递意见或建议要说明存在的问题、主观原因是什么、客观原因是什么、改进的建议。
3、意见由保管人负责统计汇总,监督人负责监督。
4、意见汇总后由保管人和监督人直接将员工意见的原始材料分类报公司领导审阅。待审阅后,由保管人归档保存。若部门或个人确有查阅需要,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
5、意见处理须遵守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分析,合理妥善处置。对于合理的意见应积极吸纳采用,处理相关问题,并给予意见人一定奖励。
6、员工投递意见时应避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捏造或歪曲事实的言论,同时严禁散布谣言,侮辱、中伤、诽谤他人,进行恶意攻击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7、各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要求,不得透露意见的投递人及反映问题,不得公开相关意见材料。
四、请各位员工积极参与意见的投递,争取解决相关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