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订立的一种法律协议,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责任与义务。
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 完全平等性: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完全平等原则,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处于完全平等地位,双方自愿达成合意。
2. 合法性与公平性:保险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 自由选择性:被保险人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意识选择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等,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被保险人的选择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
4. 必然性和预见性:保险合同的订立是基于一定的风险预测和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是基于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
5. 个别性和合同性:保险合同是一种个别合同,每份合同都是针对特定被保险人的特定风险所订立的,相关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6. 约束力和义务性: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被保险人有义务按照合同支付保险费。
7. 可转让性和相对性:保险合同一般不得转让,只有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由原被保险人转让给第三方。
同时,保险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只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8. 可变性: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保险公司的政策变化进行合同条款的调整和变更,但必须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
9. 终止与解除:保险合同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进行终止,并且在合同期间内,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10. 理赔性:保险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在被保险事件发生时提供理赔服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保险金。
总之,保险合同不仅是一种经济合同,也是一种风险管理机制,它通过合同约定,明确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为被保险人在不确定的风险环境下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同时,保险合同也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监督,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保险合同
第六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与中止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特点保险合同的种类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即保险契约,商业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二、保险合同的特点(一)双务合同:以区别单务合同(赠予合同)(二)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射幸”:偶然、不确定。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指单个合同履行的结果是建立在事件发生的随机性上。
保险合同在订立时,投保方交付保险费是确定的,而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取决于偶然的、不确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发生。
★就全部承保的保险合同总体而言,总保费与赔付金额基本持平;即无射幸性。
(三)要式性合同凡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是要式合同,反之为非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保险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要式行为,即以保险方签章后的书面合同为依据才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采取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电子投保和EMAIL投保都必须以出具保单为证明。
(四)附和性合同附和合同是与协商合同相对应的概念。
协商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愿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而附和合同是由一方当事人拟订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对合同作出取舍的选择,而无权修改合同的内容或条款。
保险合同是附和性质的合同。
投保人在投保时,按照保险人已经拟定好的统一保险单和保险条款及相关规定,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
投保人要么同意接受,要么不同意投保,一般没有修改某项条款的权利。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三、保险合同的特征
(二)个性特征 1.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3.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4.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 5.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保险金额 > 保险价值
四、保险合同的种类
(四)根据投保次数 单一保险合同 重复保险合同
小明有一幢房屋,价值10万元,向一 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10万元财产险。某同 学在另一保险公司工作,向小明推销业务, 小明又为该幢房屋投保了10万元财产险。 不久前,房屋毁于一场火灾。 小明向前述两家保险公司同时要求理 赔,按合同小明将获得20万元的赔偿,但 两家保险公司知晓小明重复投保后,均拒 绝完全赔偿,而只同意按比例赔偿。
2.1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保险同的形式1. 投保单(保书)
是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保的申请书。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
2. 暂保单(临时保单)
保险人在正式保单签发之前向客户提 供的临时保障的书面凭证。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
3. 保险单(保单)
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 正式书面凭证。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
4. 保险凭证(小保单)
被保险人所持有的已经获得保险保障的 证明文件,即简化了的保险单。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
5. 批单
保险合同发生变更后,在保险单或者保 险凭证上附贴批条。
三、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一般法律特征
四、保险合同的种类
第三章 保险合同 课件 ppt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主要指保险受人的指定和变更
① 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时 指定。
②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下,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均须经被保险人 同意。
➢ 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受益人是无偿享受保险合同权利的人, 其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的请求权 而不需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一)保险代理人(Agent) ➢ 保险代理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①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接受保险人 的委托,
② 代表保险人的利益,
③ 以保险人的名义,
④ 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保险人办理保险业 务。
➢保险代理人的种类 ① 专业代理人 ② 兼业代理人 ③ 个人代理人
表见代理。(127条)保险代理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数量、品种、价值或存放地点的变化, 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的变更等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解除
➢ 法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 直接依照保险法规的规定行使解 除权。
➢ 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 险合同中事先约定了合同的解除 条件,当该解除条件成就时,一 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保险合同。
四、保险合同的终止
(三)按风险转嫁程度分: ➢ 不足额保险合同 ➢ 足额保险合同 ➢ 超额保险合同
(四)按承保方式分: ➢ 特定式保险合同 ➢ 总括保险合同 ➢ 流动保险合同 ➢ 预约保险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辅助人和客体
• 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也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① 为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计 划;
② 提供保险信息,为客户选择保险公司,。 ③ 为客户代办投保手续; ④ 监督保险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协助索赔
保险原理与实务3章(1)
3.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是否载于保险合同:
a.定值保险合同:是指载明保险双方约定的保险标 的价值的保险合同。在定值保险合同中,若保险标的因 保险事故导致全损,不论保险标的的实际市场价值是多 少,保险人均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价值进行赔偿。 它一般适用于特殊的保险标的:古玩、字画;在国 际货物运输中也经常用,如运输货物保险、船舶保险。 b.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事先不确 定保险价值,只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 最高限额。多数财产保险均属此类。 4.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对比关系分 a.足额保险合同:又称全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 额大体相当于财产的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 b.不足额保险合同:即低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
补 充:
1.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上的不同 被保险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是实实在在的;而受益人 的请求权实质上是期待权。 2.被保险人、受益人、继承人在保险实务中的关系 a.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未造成被保险人 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行使,否则,应由其继 承行使。 b.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仍然 生存的,保险金请求权由其本人行使;被保险人死亡的, 保险金请求权由受益人行使,若没有受益人的,由被保险 人的继承人行使。
须注意的问题: a.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胎儿也可以是受益 人,但必须以出生时存活为必要条件; b.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 意; c.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d.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是一人时,保险金请求 权由该人行使,若是数人的,由数人行驶,其受益顺序和 受益份额由被保险人确定,未确定的,按相同等份享有; e.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即不 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保险合同特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保险合同特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第三章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一、保险合同的定义合同(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对应,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的双务性与一般双务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即保险人的赔付义务只有在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才履行,因而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四)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辛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六)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一)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范本专家意见: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 相互性,保险合同是一种相互性合同,保险人承担风险并提
供保险保障,而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用。
2. 论定好处,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给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上的
保障,一旦保险事件发生,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
险金。
3. 随机性,保险合同的实现取决于不确定的风险事件是否发生,例如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
4. 合法性,保险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
签订合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
5. 诚实信用,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如实告知风险
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
以上是保险合同的一些特征,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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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
法律知识: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句话强调了三个点:(1) 保险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只能是投保人和保险人;(2) 保险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关系(即一旦成立了保险合同,又投保人一方支付保险费用,而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或者约定的保险事件出现或者期限届满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3)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射性合同。
对于射性合同而言,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
对投保人而言,支付了保险费,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这笔保险费用的效益,但也有可能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对于保险人而言,理赔的保险金会大于收取的保险费,也有可能相反。
(2)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因为保险人对投保人与被保人的信息不了解,而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内部运作也不了解,所以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依赖于彼此的诚实信用。
(3)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合同一方当事人独享合同主要条款的权利,保险合同采用格式条款,合同条款不允许更改,一方当事人受到严格限制,你需要同意不才能购买,如果不同意则不能购买。
(4)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5) 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一般是保险单的形式,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6) 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保险费是否缴纳不是合同成立法定条件。
【例题】1、保险合同与一般的财产性合同相比,具有哪个突出的特征( )A、公平性B、自愿性C、附和性D、互利性【答案】C。
根据保险合同具有的特征:保险合同是射性合同、最大诚信合同、附和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非要式合同、诺成合同。
第6章 保险合同
(9)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无须经保险人认可或同意,但
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
【案例1】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 子另住别处,所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指定其妹 妹为受益人,后在保险期间内,王某不幸发生交通事
故当场身亡,问:若其妹妹在王某死亡前半月已病故,
保险公司如何给付保险金?若其妹妹在该次交通事故 中同时身亡,保险公司如何给付保险金?若其妹妹在 该次事故中受伤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保险公司如何 给付保险金?
3)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委托,推销保险商品、向保险 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的个人。业务范围主要有: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
选择一个优秀的保险代理人为你服务,是投保的第一步,也
是最重要的一步。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展业证书》
任何个人不得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业务。
(三)保险凭证
“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承保凭证,是一种简化了 的保单。
与保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记载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主要
保险内容。 凡保险凭证中没有列明的内容,以该险种的正式保单为准;保险
凭证与正式保单内容相抵触的,以保险凭证的特约条款为准。
保险凭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保单一同使用。目前,保险凭证主 要在货物运输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和某些强制保险中使用。
(2)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由一定数目以上的股东发起组织(2个以上,50个以下),全部 注册资本被划分为等额股份,通常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 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3)相互保险公司
由保单持有人拥有和控制;人们通过购买保单而成为公司的所有 人,并可以从公司得到分红,利润由公司所有人共享;不发行股票, 也没有股东;公司的宗旨是为投保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而不是为了 盈利。
保险代理人培训--第三章
按保险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营 销 学 院
代理人资格考试
3-6
第 二 节 保 险 合 同 的 要 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P53
当 事 人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营 销 学 院
代理人资格考试
3-10
第 三 保节 险 合 同 的 订 立 与 效 力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
P63
(一)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 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 其他书面形式 (二)保险合同的构成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营 销 学 院
代理人资格考试
3-2
第 一 保节 险 合 同 的 特 征 与 种 类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营 销 学 院
代理人资格考试
3-9
第 三 保节 险 合 同 的 订 立 与 效 力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GUO NEI BAO XIAN YE QIAN JING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P62
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 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6大特征
保险合同的6大特征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具有以下六大特征:1.个别性:保险合同是一种个别订立的合同,即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具体针对其中一特定风险订立的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会明确约定保险对象、险别、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具体内容,这使得保险合同与其他一般性合同有所不同。
2.签订和履行原则性:保险合同是一种信义原则的合同,即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护各自的权益。
3.不确定性:与其他合同不同,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针对风险订立的合同,风险的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
在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无法确定损失是否会发生,投保人无法确定自己是否会遭受损失。
因此,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是有偿性的合同: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即投保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作为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对价。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来承担风险,一旦风险发生,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给予赔偿。
5.分散性:保险合同具有分散风险的特点。
投保人通过支付保险费,将个体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承担者,承担了众多投保人的风险,通过大规模的统计和分散风险来保证自己的盈利和资金流动性。
6.条件约束性:保险合同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具有条件约束性。
投保人在合同中需履行一定的义务,如事前披露风险信息、按时支付保险费等;而保险公司也需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按合同约定赔偿,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这六大特征展示了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合同的独特性。
保险合同的个别性、签订和履行原则性、不确定性、有偿性、分散性和条件约束性共同构成了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质和特征。
这些特点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和保护投保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合同的性质
保险合同的性质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意,约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被保险人遭受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时,保险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合同。
下面将从保险合同的性质、特征、种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对保险合同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一种民事合同。
保险合同是基于保险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的一种合意。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受《合同法》的保护。
其次,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保险合同是一种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保险人有义务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而被保险人有义务按时支付保险费。
其次,保险合同是一种条件合同。
保险合同约定了特定的风险事件和条件,只有在风险事件发生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时,保险人才需要履行合同义务。
再次,保险合同具有不确定性。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无法确定风险事件是否会发生,因此保险合同的履行是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
最后,保险合同具有经济性。
保险合同是为了通过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来获得保险利益,可以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得到经济补偿。
保险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合同,如寿险、健康险等。
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合同,如车险、火险等。
在我国,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保险责任、保险金的支付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保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具有双方有权利和义务、条件性、不确定性和经济性等特征。
保险合同的种类主要分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
在我国,保险合同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协议撰写专家回复: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保险保障,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和要求。
一、合同类型保险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根据保险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两大类。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及健康为保险对象的合同,如寿险、意外险等;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损失为保险对象的合同,如车险、财产险等。
二、合同要素保险合同包含以下要素: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免赔额、保险金给付方式等。
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风险所涉及的财产或利益;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限;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率是指根据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费率;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免赔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一定金额或一定比例;保险金给付方式是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方式和时间。
三、合同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接受投保。
投保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保险公司在审核申请时会根据投保人的风险情况和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评估,并可能要求投保人提供额外的信息或进行体检等。
一旦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双方即达成保险合同。
四、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双方协商解除、投保人放弃权益、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发生等。
双方协商解除需要经过书面协议,并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解除手续。
投保人放弃权益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保险公司同意。
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自动解除。
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发生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解除。
五、合同争议解决保险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保险基础知识第三章分解
(六)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直接保障的对象是原保险合同的保 险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2、投保人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 2、受益人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又称承保人)
(二)保险合同的构成
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 文件和书面材料都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投保单
批单(又称背书)
三、保险合同的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保险合同责任的开始。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
三、保险合同的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最终达 成协议的法律行为。分为两个步骤: 1、要约(订约提议) 2、承诺(接受提议)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
(一)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
1、保险单 ——一般包括声明事项、保险事项、除外事项和条件事项 2、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 ——法律效力与正式保单相同,但效力较短,一般为30天 3、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 ——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团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大 量使用 4、其他书面形式
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1、文义解释的原则
2、意图解释的原则
3、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4、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合同,它是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签订的,用于规定保险责任和保险金支付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特定风险或者损失时,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并提供经济赔偿。
一、合同的定义和性质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为了达成保险目的而订立的协议。
它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的自愿性: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性要求。
2. 合同的平等性: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平等地位下达成的协议。
3. 合同的义务性:保险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4. 合同的相对性:保险合同只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不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
5. 合同的特殊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内容和形式有一定的特殊性。
二、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包括以下要素:1. 投保人: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可以是个人或者法人。
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所确定的被保险对象,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者其他人。
3. 受益人: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受保险金的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
4.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负责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
5. 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用于购买保险服务。
三、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要点:1.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即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的保险金数额和方式。
2. 保险期限: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即保险期限。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承担保险责任。
3. 保险金额: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金额,即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支付的最高限额。
4. 免赔额:保险合同中通常规定了免赔额,即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需要自行承担的部份。
5. 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包含了具体的保险条款,规定了保险责任的具体范围、保险事故的定义、保险金的支付条件等。
保险合同特征与种类
保险合同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在决定保险事项后,依据法定程序或双方协议而订立的法律文件,具有明确的保障内容,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保险合同作为保险行业的核心规范,涉及到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种类,对于理解保险合同的意义和作用至关重要。
保险合同的特征1. 订立自愿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自愿、平等、诚信、公正的原则下实现的。
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欺骗、恐吓、威胁等方式迫使另一方与之签订保险合同。
2. 对象确定保险合同的对象必须是确切的人、物或事物,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
保险产品所保险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涵盖的内容不得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
3. 风险转移保险合同的核心是风险转移。
保险合同的签订是为了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给保险人,如此才可以达到保险的作用。
风险的转移必须是合法合理的。
4. 经济补偿保险合同是为了经济损失而存在的,因此,在保险合同到期前,被保险人没有遭受任何损失的话,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应全部返还。
5. 赔案支付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损失负有经济责任,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赔案支付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种经济付款关系。
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合同的种类较多,下面主要介绍以下四种常见的保险合同:1. 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保障人的生命、财产、身体健康为目的的保险合同,包括寿险、意外伤害险、重疾险等。
2.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保障财产为目的的保险合同,包括车险、家财险、财产损失险等。
3. 债务保险合同债务保险合同是以保障借贷款项的实现为目的的保险合同,包括信用险、保证险等。
4. 其他保险合同其他保险合同包括企业保险、责任保险、船运保险、航空运输保险等。
结语保险合同作为保险行业的核心规范,其特征和种类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十分重要。
投保人需要认真了解和评估保险合同的特征,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保险产品;被保险人需要细心阅读和理解保险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种类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退还保险费,必须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风险保障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达成协议双方委托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三)合同条款是有条件服务合同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的双务性与一般双务服务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即保险人的赔付义务只有在约定事故发生时才履约,因而是因而是附有市场条件的双务合同。
(四)保险合同是附和服务合同附和合同是共同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指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本案事先拟定,印就雕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的同意决定,无权草拟合同的条文。
(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辛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时则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六)保险合同是诚信协议书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一)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1、补偿性保险合同:保险人的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已经超过的签订合同。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合同都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
2、给付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姚学甲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韩化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数额金额给付的合同。
各类敏感性新华保险合同属于给付性保险合同。
(二)易变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在各类财产保险中,依据保险保险业务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将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1、定值保险合同: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投保人和保险人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标的价值,并将其载明于合同中签订合同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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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规定了保险公司在
发生保险事故时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保险合同具有一些特征和种类,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
1. 合法性:保险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
法定资格。
2. 自愿性:保险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双方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性约束。
3. 平等性:保险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一方强
制另一方签订合同的情况。
4. 有偿性: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被保险人需要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才会提供赔偿。
5. 风险转移性:保险合同的核心目的是将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
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1. 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人身保险包括寿险、意外险、医疗险等。
2.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财
产保险包括车险、家财险、财产损失险等。
3. 责任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责任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4. 信用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是指以借款、信用担保等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信用保险包括信用保证险、信用意外险等。
5. 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提供的担保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保证保险包括保函保险、保证险等。
总结:保险合同具有合法性、自愿性、平等性、有偿性和风险转移性等特征。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和保证保险合同等不同种类。
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适用于不同的保险需求,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