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
企业实务中福利费、工资有关的个税筹划
企业实务中个税的筹划个税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宽,也是我们在实务中遇到的比较琐碎经常忽略的问题。
现主要对独立核算的公司涉及的个税进行分析。
公司的个税主要是对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可见,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比较宽泛,不能狭义地理解为工资、薪金、奖金,其他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也要交个税。
但是个税法规中也有一些免税项目,下面逐一分析:1、独生子女补贴有的公司工资项目里包含此项,但是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个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财政部门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
(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文第二条)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一般独生子女补贴每月不低于10元,由父母单位各自支付,一方无单位,由另一方单位全额支付,两方都无单位,由父母户籍所在地财政想办法解决。
厦门独生子女补贴,双职工的,25元/月,300元/年,一个家庭可领取600元。
2、取暖费各地情况不一样,但是一般都规定了,限额之内的取暖费暂不征收个税。
根据大政发(2005)76号,将住房采暖费单独列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大连最高的标准是局级140平方米,根据公式计算出月补贴金额为 140*28*0.7/12=228.67(2011年 28元/平米)。
企业可参考上述补贴标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和补贴额。
每个职工月补贴不得低于最低补贴金额为60*28*0.7/12=98。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236号)文件规定,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筹划and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个税筹划
个税纳税筹划个税纳税筹划?1、合理调整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我们的年终奖是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的,也就是要把年终奖除以12个月,其商数去对照相应的税率档进行纳税。
很多单位不注意,导致员工工资和年终奖比例失调,其中一方过高,从而拉高了全年的综合个税税率。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税收临界点。
2、了解扣减政策在认清收入构成后,就要了解自己所能适用的个税扣减政策,包括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
除了住房公积金外,保险也是实现个人税务筹划的重要手段。
允许个人在规定范围内把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在当月或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个税税率采取是的超额累进制,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时,增加的工资薪金能带给个人可支配收入会越来越少。
3、税收优惠政策(1)核定征收目前我国的特殊经济园区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
高收入者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签立合同,把工资以合作费形式公对公打款,在税收洼地成立的个独企业可以核定征收所得税。
(2)自然人代征自然人代征发票主要是服务于没有开票能力的个人或者经营团体,为了方便自由职业者或者经营者开-票,在各个地方税务是可以申请自然人代征发票的。
自然人代征的税种:增值税:1%(增值税普通发票)+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且附有对应的完税凭证,自然人代征政策后无需再缴纳个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望采纳!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常用方法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常用方法有哪些?自然人代开:适合解决已经发生缺票的业务,企业根据相应合同,在园区申请自然人代开,代开税率在2.5%-3%,不过只能代开普票,1-3个工作日就可以代开出来。
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来进行税务筹划,不过,企业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合理分配年终奖与工资薪金: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去计税的,所以当超过其中一级数时,就需要按高一档的税率去计税缴纳,所以企业可以合理的分配年终奖和工资薪金比例,达到综合低税率最佳。
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
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转换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
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劳务报酬所得的 费用转移劳务报酬分割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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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费用采用固定金额和固定比例扣除两种方式。提供劳务的个人,可以考虑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承担,同时适当降低自己的报酬。
(三)分析评价全年一次性奖金增加并不一定会增加纳税人的税后收入。我们可以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临界点:假设全年一次性奖金增加x元,此时只有满足: x>[(24000+x)×15%-125]-(24000×10%-25)即x>1294.12时,增加发放的奖金才会超过应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后收入才有所增加。24000元~25294.12元成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禁区。
均衡发放工薪、奖金
(二)具体案例案例评析显然,除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外,同量的奖金随着发放次数的增加,宋某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会逐渐减少。因此,宋某应要求公司在年终时一次性发放其全年奖金,如果公司从其他方面考虑,无法满足宋某的要求,则宋某应与公司商议,尽量分月多次发放奖金。
均衡发放工薪、奖金
我国税法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如下: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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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案例案例解析如果甲以50万元将其专利转让,则甲应纳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 50×5%×(1+7%+3%)=2.75(万元)甲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2.75)×(1-20%)×20%=7.56(万元)甲应纳的税费合计为:2.75+7.56=10.31(万元)税后实际收益为:50-10.31=39.69(万元)
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目前,对于企业员工的工薪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越来越多,虽然员工能够理解企业的代扣代缴行为,但仍然抱怨缴税多,降低了实际收入水平。
由此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企业是可以为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的。
根据以往自己的工作经验,下面就工薪收入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常用方法简单谈一下:筹划原则:1、合理合法;2、无损公司利益;3、降低员工负担个税;一、可以通过降低一个纳税级次的方法,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少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相应提高。
因此,某个时期的收入越多,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比重就越大。
减少名义收入、降低一个纳税级次就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但并不是说就要减少收入,员工获得的实际收入还是不变的,只是把超过部分用费用发票代替,员工以报销方式获得原本应是工资的那部分收入。
例:小李是北京市某软件公司的技术人员,2008年5月工资收入是6000元 (为计算方便暂不考虑三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扣除标准是2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 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00 ×5%+ 1500×10%+2000× 15%=475元小李实际获得收入:6000-475 =5525元从计算过程可以看出,有2000元适用15%的税率,为降低一个纳税级次,小李准备了2000元车票到会计那里报销,直接以报销的方式获得2000元,工资表中小李的工资收入只有 6000-2000=4000元,则应自内税所得额:4000-2000=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00×5%+1500×10%=175元小李实际获得收入:2000+4000-175=5825元多获得收入;5825-5525=300元利:降低员工负担个税;弊:涉嫌违法,没有真实反映公司业务;操作比较繁杂,不宜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加;建议:给公司带来风险,不予考虑!二、可以通过提高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和三险金额的方法降低纳税基数,少缴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政策下工资薪金个税的纳税筹划解析
新税法政策下工资薪金个税的纳税筹划解析近期新出台的税法政策,对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有着重要的影响。
虽然在税率方面有所优惠,但是在税基方面调整也非常重要。
如何进行合适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减少税费的负担,还可以增加可支配收入的可操作性。
首先,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应该明确税法政策规定的税前扣除项。
新税法政策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可以在当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如果自己或者家庭成员存在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报医疗保险费用的专项扣除,此扣除项目每年不超过6万元。
在税前扣除项的基础上进行预扣预缴,避免每年缴税人清理税款时负担过大。
此外,要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继续教育、个人退休储蓄等条目,优先充分抵扣每个月的个税计算。
其次,利用个人所得税免税收入,尽可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新的税务政策规定,每年可以享受各种类型的免税额,例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医疗费用、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和本金供款等方面。
可以针对自身情况,在免税额上合理规划,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另外,可以利用股票、基金等金融投资产品的红利收入,尽可能提高红利收入的占比,减少工资薪金的比例,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最后,合理规避税务风险,避免触犯相关税务法规。
要避免业务往来中漏报税款,导致处罚和罚款。
如果有必要,请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相关税务法规,提前编辑纳税筹划,在保证合法性和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合理规避税务风险。
总之,新的税务政策针对个人所得税方面,虽然税率和税额都有一定程度的优惠,但是纳税筹划的顶层设计和合理规避税务风险都是非常重要的。
做好纳税筹划的规划工作,可以让每个人在日常工作中减少不必要的税费支出,增加个人所得税的可支配性,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依法缴纳的税款。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案例,有些人因为不了解税务政策而缴纳了过多的税款,有些人则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有效地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一个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案例。
小王是一名普通上班族,每月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
在了解到个人所得税政策后,他发现自己每月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较高,因此他开始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
首先,他了解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超过5000元部分开始缴纳税款。
于是,他决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务筹划:1. 报销合理费用。
小王在公司工作期间,需要经常出差和应酬,因此他可以将一些合理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
比如出差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费用,以及应酬时的餐费等,这些费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报销,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 选择合适的福利待遇。
在公司工作期间,小王可以选择一些符合税收政策的福利待遇,比如员工体检、文化活动费用报销、子女教育费用报销等。
这些福利待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3. 合理规划收入。
小王可以通过合理的收入规划,将一部分收入投资于符合税收政策的领域,比如购买符合条件的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等。
这样不仅可以增加个人财富,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通过以上税务筹划措施,小王成功地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有效地提高了自己的收入。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帮助个人减少税收负担,增加个人财富。
当然,税务筹划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违法违规,希望大家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能够选择合适的方式,合理合法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总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够在了解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税务筹划方式,有效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提高个人财富水平。
希望本文的案例可以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启发,谢谢大家的阅读。
浅议个人所得税之工资薪金纳税筹划
( ) 利 于 激 励 员 工 一 有
对 于 工 资 薪 金 , 个 人 的 角 度 来 看 . 工 并 不 关 心 个 人 税 从 员
前_ [资的 多少 , 不关 心 自 己缴 纳 了 多少 个 人 所 得 税 , 们 关 也 他
心 的 是 自 己 每 月 能 从 公 司 得 到 的 实 际 可 支 配 收 入 ,只 有 这 些
个人 名义 收入额 , 接增 加员 工收 入 。 间
纳 税 筹 划 . 纳 税 人 在 国 家 税 法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 过 对 收 是 通 入 分 配 、 织 形 式 、 营 等 事 项 的 事 先 安 排 、 择 和 策 划 , 期 组 经 选 以 达 到 合 理 减 少 税 收 支 出 、 取 税 收 利 益 的 目 的 。 业 发 给 员 工 获 企 的 工 资 薪 金 包 括 工 资 、 贴 、 贴 、 金 及 年 终 加 薪 等 , 着 我 津 补 奖 随 国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 工 的 工 资 薪 金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0 8年 新 员 20 企 业 所得 税 法 虽然 已经 将 工资 薪 金 的个 税 起 征 点 提 高 到 20 00
实 际 可支 配收 入 的增 加 才 会 对 员 工 产 生 有 效 的 激 励 作 用 。 如 果通 过 个人 所 得 税 的 纳税 筹划 增 加 员 工 可 支 配 收入 ,必 将 大
大 提 高 员 工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而 不 断 挖 掘 员 工 工 作 潜 力 , 接 从 间 减少 企 业 的人 力 资 源投 人 成 本 , 持 企 业 团 队 的 相对 稳 定 . 保 激 发员 工 工 作热 情 。
固
浅 议 个 人 所 得税 rL lJ资薪 金 纳 税 筹 划 — T ▲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与案例分析
吉祥公司可抵扣200万元的企业所得
税。
纳税筹划方案节税为53+200=
(四)自产货物且安装
文件依据《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 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2002]117号 )规定:“纳税人以签 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 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 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 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 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 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 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 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 业税
建筑安装企业在提供劳务时,有两种 选择,一是劳务分包形式,另一种是 招聘员工的方式,哪种方式更好呢?
例:吉祥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其
中有劳务8000万元,可以采取临时招
聘员工方式,亦可以采取劳务分包方
式。从税收角度分析:
劳务分包勿需缴纳营业税,由提 供劳务的建安公司缴纳。
而招聘员工需缴纳营业税240万元, 而且因计税工资的原因,税前不一定 能全扣除!
筹划前:按每月3万元支付劳务报 酬,李某的个税为
[30000×(1-20%)×30%- 2000]×12=62400元。
筹划后:一是由吉祥公司负担每月 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办公用 品费等相关费用全年共计3万元(分 解费用);
另外将提供劳务分为设计与安装两项 来分别计算劳务费(分解项目);
付款方式分为13次(增加次数),
递延收入、纳税主体:物业、) 5、从组织形式入手。(混合销售)
二、案例分析
(一)改变合同形式,将包工包料合同 改为甲供设备的形式。
文件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的规定,对于安装工程,如果安 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 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不 作为工程产值的,不征收营业税。 例:吉祥公司承包某上市公司的火电 厂建设项目,其中设备金额为3亿元。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初探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45%,当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按该档次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但是,工资、薪金所得税是按个人月实际收入来计税的,这就为税务筹划创造了条件。
增加薪金能增加个人的收入满足其消费的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
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须的福利待遇,照样可以达到其消费需求,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由企业提供员工住宿,是减少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办法。
即员工的住房由企业免费提供,并少发员工相应数额的工资。
例如:王经理每月工资收入5 000元,每月支付房租500元,同时由于单位没有班车,每月上下班的交通费用为200元。
除去房租、交通费,王经理可用的收入为4 300元。
这时,王经理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 000-2 000)×15%-125=325(元)如果公司为王经理提供免费住房,每月工资下调为4 300元,则王经理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 300-2 000)×15%-125=200(元)如此筹划后,对王经理一方来说,可节税105元(325-220)。
奖金的发放也可以按同样原理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性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分红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由于对每月的工薪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时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该项奖金所得一次性发放,由于数额相对较大,将适用较高税率。
如果将该项奖金均衡分摊,同样可以获得节税效益。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筹划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分项按次纳税。
对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每月收入为一次。
2024年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2024年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改革和调整,职工个人所得税成为了越来越多职工关注的话题,对于雇主来说,也需要适时调整薪酬策略,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本文就2024年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帮助雇主合法降低职工个人所得税负担。
一、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政策和法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和法规由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定税收为依据执行。
了解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和法规,可以帮助雇主合理规划薪酬和福利体系,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二、采取合理的薪酬结构和福利政策在制定员工薪酬方案时,可以考虑采取合理的薪酬结构和福利政策,以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来优化薪酬策略。
具体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降低税基:在制定薪酬方案时,可以适量降低税基,通过合理的福利政策填充员工薪酬,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达到减税的效果。
2. 考虑税率递进: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有递进关系,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因此,可以适当调整高收入员工的薪酬结构,降低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减少税负。
3. 合理利用免税项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一些收入项目是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的,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免税项目,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三、灵活运用扣除项目在制定薪酬策略时,可以灵活运用扣除项目,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目前,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
雇主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这些扣除项目,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基。
四、合理利用个税优惠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享受个税优惠政策。
如购买首套住房、租房等,都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雇主可以根据最新的个税优惠政策,合理引导员工购房或租房,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税收是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每个人来说纳税是一种合法的义务和责任。
在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方面,纳税也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通过一些技巧进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本篇文章将介绍一些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帮助您降低纳税负担。
1. 合理的薪酬结构安排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的第一个技巧是进行合理的薪酬结构安排。
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的薪酬项目有不同的纳税政策和税率。
因此,通过合理地划分薪酬项目,可以使税负最小化。
例如,将一部分收入结构化为奖金或股权激励,可以享受更低的纳税税率。
但需要注意的是,薪酬结构的安排必须符合税法规定且合法合规。
2. 合理利用扣除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些可以扣除的项目,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的重要手段之一。
例如,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可享受的教育、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扣除项目,可以大幅减少应纳税额。
因此,结合个人家庭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可以降低个人的纳税负担。
3. 合理规避“高薪双陷阱”在一些行业,有时企业会通过高薪水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但高薪水也意味着更高的纳税额。
针对“高薪双陷阱”,可以通过一些合理的规避手段来降低纳税负担。
例如,将一部分薪金转化为非税薪酬,如商业保险、健康管理等福利待遇,这部分薪酬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纳税额。
4. 合理设置公司工资政策如果个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合理设置公司工资政策来进行纳税筹划。
例如,将一部分个人所得转为公司利润分配,享受更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操作必须符合税法规定和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避免违反相关法规。
5. 合理利用特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这些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的一种途径。
例如,一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收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务机关所给予的认定所得减免政策。
新个税政策下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
免征 额 3 0 0元 , 5 不用纳 税 , 显然没 有完全享 受完免征额待遇 。 因 而 月工资不均 匀 , 就会导致 个税税 负加重 , 而均衡 发放月 工资 , 一
般 可 以适 当降低个人所得 税税额 。
小张 年终奖应 纳税 : 8 0 %一 0 = 9 ( ) 1 1 1 0 X O 15 1 51元 , 6 则税 后年终 奖 = 80 1 19 . 1 0 ( ) 1 0 — 51 63 59 元 。 6 = 小张 税 前 年 终 奖 比小 王 多 1元 , 而税 后 年 终 奖 反 而 少 了 1 5 . 元。税前 收入多 1 , 41 1 元 税后收入 反而差一 大截 。
【 1职 工王某 的全 年工资 、 例 】 薪金合 计为 6 0 ( 0 0元 不考虑 0
一
次性年终 奖和每月 的工资税前 扣除的公积金 、 保险等 )下面 以 ,
表 1 月工资是 否均匀发放税 负对 比表 ( 单位 : ) 元
一
从常理来说 , 税前收入越 多, 税后收入也应越多。 但是由于年终 奖计算 的特殊性 , 它是根据 “ 年终 奖除以 1 个月 ” 2 的商数来确 定适 用税率的 , 由于税收级距 的影响 , 在计算税率 的“ 临界点” , 时 会产生 种不合理 的现象 , 即奖金收入增加 , 税率从低一档进入高一档 , 税
率 上升 , 而收入 的增;4于税负的增加 , b  ̄ 1 1 因而税后所得反而减少。
8 9 1 O 1 1
1 2
50 OO 50 00 50 0O 50 00
50 0O
4 5 4 5 4 5 45
45
3 0 O 0 3 0 0 0 3 O O O 30 00
均匀分摊 月工资
新税法下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究
新税法下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究随着新的个税法的实施,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有一定的变化。
而针对这种变化,职工们也需要进行一些适当的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1. 合理利用个税起征点个税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度。
新税法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相比于旧税法中的3500元来讲,计税基数更小,纳税额也会相应减少。
因此,对于月薪超过5000元的职工来说,可以通过调整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的组成部分,减少计税基数及个税负担。
例如,可以将一部分的薪资转成绩效奖金或推迟支付日期,或者调整交通补贴的支付方式,这样可以使绩效奖金、交通补贴等补贴待遇达到最大化,且确保收入总额不受影响。
2. 合理分布家庭收入在新的税法下,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工作人员收入,采用合理的税前收入分配和家庭成员的税前收入互换,可以更有效地降低家庭收入总额和个人所得税负担。
例如,一个家庭如果只有一位成员工作,每月工薪为10000元,那么这个家庭将是高收入家庭。
但如果这个家庭的夫妇双方都工作,每人收入为5000元,那么双方加起来的工资也是100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个人所得税将会减少。
3. 合理利用专项扣除为了进一步鼓励个人消费和增加预算收入,新税法通过增设税务专项扣除项目,也给了灵活的个税规划开启了众多新的方式。
个人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一系列的专项扣除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例如,每年租房的房租可以申请房租专项扣除(以实际房租为准),在合理选购商业保险或个人补充医疗保险时,也可以申请相应的保险金专项扣除。
其他可申请专项扣除的内容包括住房租金、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只要有相应的条件,就可以减轻个人的负担。
4. 慎重选择个税缴税方式根据新税法规定,工薪阶层可以选择继续按照旧税法规定的年终奖加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也可以按照个税一般工资薪金所得支付方式将该部分所得纳入日常税负计算。
在选择个税缴税方式时,个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慎重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个人所得税(工资)纳税筹划
关于企业经营中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是如何发放工资,可以让大家纳税最低。
首先,均衡发放工资,使月工资低于起征点。
由于我国工作薪金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和固定的费用扣除额,在年所得一定的前提下,通常各月所得越均衡,全年累计税负就越轻。
下面讲一个案例分析:某企业为季节性生产企业,2012年,该企业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其一年中只有四个月生产,期间,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4000元,请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分析:按企业实际情况,该企业在生产四个月中,企业每位职工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3%=15(元),四个月中,每人应纳个人所得税60元,也就是说,年应纳税总额为180元。
若企业将每名职工年工资16000元(4000×4)平均分摊到各月,即在不生产月份照发工资,每月1333元(16000÷12),则该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达不到起征点。
年应纳税总额为0。
从该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越多,其适用的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
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使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而达到降低计税基数或使适用税率档次降低,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其次,在税法允许的费用扣除范围内,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只要企业的福利费不超标的情况下,单位通过提高职工福利,比大幅度加薪于职工,要少纳所得税。
另外,不少地方政府对暖气费、降温费、通讯费和交通补贴都有一定限额的发放标准,只要在该限额标准内进行发放的现金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因此,单位可以提供住所、住房补贴、免费午餐、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及免费医疗等等,都可以减少个人的所得税负担。
新个人所得税法发布后的税收筹划-如何均衡员工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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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浅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2024年浅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1. 纳税筹划定义与重要性纳税筹划,顾名思义,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财务安排和税务规划,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对于个人而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个人收入的实际到手金额和生活品质。
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个人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减少税收支出,提高可支配收入,从而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和实现财富增值。
2.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在进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时,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所有纳税筹划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前瞻性原则:纳税筹划应具有前瞻性,考虑到未来可能变化的税法环境,避免因为税法变动而带来的风险。
综合性原则:应综合考虑个人整体税负情况,不仅局限于个人所得税,还包括其他可能涉及的税种。
风险可控原则:在追求节税效果的同时,要充分考虑风险的可控性,避免因筹划不当而引发的税务纠纷或法律风险。
3. 税法规定与筹划空间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规定了相应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同时也为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例如,税法允许纳税人合理利用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政策、扣除项目、税率差异等,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
通过调整收入来源、调整扣除项目、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可以在合法范围内降低应纳税额,提高税后收入。
4. 纳税筹划的具体策略在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具体策略:合理调整收入结构:通过调整工资薪金和其他收入的比例,利用不同收入来源的税率差异,降低整体税负。
充分利用扣除项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各项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合理规划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并合理利用税法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如年终奖的计税方法、退休金的免税政策等,降低税收负担。
5. 纳税筹划的常见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包括:分期领取奖金:通过将年终奖金分期领取,将高税率部分转化为低税率部分,从而降低税收负担。
新税法政策下工资薪金个税的纳税筹划解析
新税法政策下工资薪金个税的纳税筹划解析随着新税法政策的实施,工资薪金个税的纳税筹划变得更加重要。
纳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税负,从而实现节约税款的目的。
对于个人来说,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有效地提高个人税后收入,而且有可能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来规避违法违规行为,从而降低经济成本,优化个人财务状况。
在新税法政策下,工资薪金个税的纳税筹划应当充分考虑新税法政策带来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制定合理的税务规划。
以下将对新税法政策下工资薪金个税的纳税筹划进行详细解析。
一、了解新税法政策在进行工资薪金个税的纳税筹划之前,首先要了解新税法政策的相关内容。
新税法一般包括税率、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都对个人纳税筹划产生重要影响。
针对新税法的具体内容,个人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咨询专业人士或者参加税收培训等方式来获取必要信息,以便更好地制定纳税筹划。
二、优化薪酬结构针对不同的职业和工作性质,薪酬结构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进行优化。
在新税法政策下,薪酬结构的优化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 分散收入来源:如果个人有多个收入来源,可以考虑将收入进行分散,避免单一收入达到较高的税率。
可以将一部分薪酬转化为股权激励收入或者提取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从而分散收入来源,减少税负。
2. 调整薪酬结构: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薪酬结构,如增加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或者选择灵活的报酬方式,如股票期权、股票激励等,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负担的目的。
3. 合理安排薪酬时间:对于临近年末或者年初获得的薪酬,可以适当调整发放时间,以避免某一年度的收入过高而导致高税率的问题。
通过优化薪酬结构,个人可以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个人的税负,提高个人的税后收入。
三、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新税法政策带来的变化,个人可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个人的税负。
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一种特殊待遇,通过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个人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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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应税收入最小化、费用扣除数最大化、适用税率最低化。
一、减少名义工资的税收筹划(一)提高福利以减少名义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所取得的工资、薪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与工作相关的支出,或者有一部分个人支出可以由所在单位支付,如交通费、午餐费。
个人的收入中用这些方面的部分只是从个人手中流通了一次,实质上是名义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这部分支出是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收入,也就是说,个人的这些支付是收入纳税后的支付,因此,其支付的数额如果换算为税前的数额,是高于实际支付的税额的,这无疑是个人的税负。
如果能将这些名义收入从个人领取的工资、薪金中扣除,以企业的名义对个人的这些支出进行支付,那么名义上工资、薪金减少了,但个人的实际收入并没有减少,从而可以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减轻税负。
其常用的方法有:①企业为员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设施免费接送;②企业为员工购置专用的办公设施;③企业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餐;④企业为员工租房解决住宿问题等。
【案例一】王经理2019年1月工资收入15000元,每月的交通费用1000元,吃饭2000元,除去交通费和吃饭,王经理可用的收入12000元。
王经理1月预扣预缴税额=(15000-5000)×3%=300(元)如果公司为王经理提供上班接送的福利和免费食堂吃饭,当月工资下调为12000元,则王经理应纳个人所得税为:预扣预缴税额=(12000-5000)×3%=210(元)经过此筹划后,王经理可节省所得税税额70(300-210);而对于公司来说,没有增加任何支出。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为具备条件的雇员购买住房或者汽车时,产权凭证上应当是雇员的名字,并商定雇员工作达到一定条件,该实物的所有权归雇员。
(二)用足优惠政策,减少名义工资的税收筹划税法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允许在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目前,单位和个人可以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将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有的企业不愿意按照最高的12%的比例为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此时,员工可以与企业协商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减少个人应发的工资、薪金,实际上是将一部分应税收入转化为可以免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案例二】上海某公司职工王某2019年1月工资9000元,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目前为7%,不考虑其他税前扣除因素。
王某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额=9000×7%=630(元)王某预扣预缴应纳所得额=9000-5000-630=3370(元)王某的预扣预缴额=3370×0.03=101.1(元)若公积金提取比例提高到12%,为不增加公司负担,王某自己协商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9000+630=0.12A+A A=8598.2(元)所以,按12%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王某的缴税情况为:住房公积金=8598.2×12%=1031.79(元)王某预扣预缴应纳所得额=8598.2-5000-1031.79=2566.41(元)王某的预扣预缴额=2566.41×3%=76.99(元)可见,提高公积金提取比例后,王某合理节税了24.11元。
二、均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一)工资、薪金均衡发放的税收筹划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市场变化、行业的季节性以及产品的周期性等因素,许多行业的职工会出现1年内收入高低差距较大的情况。
在收入较低的时候,可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较少,甚至无须纳税;但在收入较高的时候,其应纳税额会因适用累进税率而大大超出一般水平。
这样,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就很不均衡,总体上会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根据对个人年收人情况的预计做出收入分期的适当安排,在旺季少发一些工资,或者在财务上先把工资提出来,然后在业务淡季再适当发放,这样可以使各月工资收入相对均衡,相对减少应纳税额。
【案例三】付先生是一家卷烟企业的员工,每年6个月淡季每月的工资为4000元,6个月旺季每月的工资为7000元。
假定2019年该如何为其进行税收筹划?方案1:企业采用月薪制绩效工资。
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5000)×3%×6=360(元)税后收入=4000×6+7000×6-360=65640(元)方案2:企业采用年薪制绩效工资。
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6+7000×6-60000)×3% =180(元)税后收入=4000×6+7000×6-180=65820(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采用方案二比采用方案一每年税收负担减轻180元(65820-65640)。
由此可见,对于收入不均衡的企业,采用年薪制要比采用月薪制更能为员工减轻税收负担。
(二)奖金均衡发放的税收筹划为奖励和激励职工,企业往往在年底给职工发放奖金等额外收入,但从税收角度考虑,这样做并没有真正起到激励职工的作用,或者说没有能够实现预期目标,因为一部分发给职工的收入要缴税。
根据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等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案例四】郭先生为某公司总经理,实行年薪制,2017年全年工资、薪金性质的应税收入为30万元。
原方案是每月发工资5000元,年终一次性发奖金24万元。
郭先生2017年应如何筹划纳税?在原方案下,郭先生的纳税情况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00×25%-1005=58995(元)全年个人所得税总额=45×12+58995=59535(元)若郭先生年终奖金发60000元,剩余180000元分在12个月内发放,则其纳税情况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3500)×25%-1005=3120(元)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555=11445(元)全年个人所得税总额=3120×12+11445=48885(元)年终奖金发放办法的改变使郭先生少缴个人所得税10650元(59535-48885)。
但应注意,要根据员工的全年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最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避免应税收入微小变化所导致的税负跃升。
三、应税项目转换的税收筹划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和40%的超额累进税率。
由此可见,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不同;同时,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又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在某种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将两者合并就会节约个人所得税,因此,对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就具有一定的可能性。
在纳税人工资、薪金较高,适用边际税率较高的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劳动报酬所得可能更有利于节省税收。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那么,提供劳务的个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正式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支付单位据此入账,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存在雇佣关系,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征增值税,支付单位可以采取工资表列支的形式发放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进行项目之间的转换时,到底在多大收入水平上工资、薪金所得转换为劳务报酬是合适的?我们可以通过计算两者税负相等时的收入来确定。
当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低于20%时,工资、薪金所得的税负低于劳务报酬的税负;而当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均为20%时,就需要计算两者的税负水平。
设两者税负相等时的所得为Y,则下列公式成立:Y×(1-20%)×20%=(Y-3500)×20%- 555解得:Y=31375(元)当所得为31375元时,两者税负相等。
当所得小于31375元时,采用工资、薪金所得的形式税负较轻;反之,则采用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税负较轻,但考虑到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均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因而有相对税负轻重比较区间可供进行税收筹划。
【案例五】根据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来确定应税项目陈某于2017年8月从单位获得工资类收入30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陈某于同月为A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当月报酬为2400元。
如果陈某与A企业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开计算征税。
这时,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超过基本扣除限额(3500元),不需要纳税,而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为320元,计算公式为:(2400-800)×20%。
如果陈某与A企业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由A企业支付的24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与单位支付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85元,计算公式为:(2400+3000-3500)×10%-105。
本案例中,陈某与A企业建立固定的雇佣关系,每月可节税235元,计算公式为:320-85,一年可以节税2820元,计算公式为:235×12。
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同时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又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