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格式)
一、实验室名称,学科(领域)分类,建设地点,申请单位、主管部门
二、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该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应用前景;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
三、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等
四、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水平
(一)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的计划
1、学术带头人介绍
3、人才培养能力
4、稳定和吸引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措施
(二)建设规模和预算
1、建设经费概算、落实计划
2、实验室各研究单元的构成
3、主要购置、配备的仪器、设备(附清单)
4、基建或改善配套条件建设、落实情况
(三)实验室管理(运行管理、联合开放、资源共享、人员聘用及流动等)
五、依托单位的支持(建设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
六、主管部门的支持(建设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
山东潍坊获批建设4家省企业重点实验室
测量 仪器 巨头泰 克三大 战 略布局 中国
全球测试 、 测量和监测仪器提供商泰 克公 司今 天宣布 了 其在 中国的最新 战略 , 该战 略名为 “ 克 中国2 0 泰 . 战略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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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动力股份有 限公 司的内燃 机可靠性实验室 、 田雷 沃 国际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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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省级重点实验室
申报书
实验室名称:
研究领域: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填报日期: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五年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书以“四号”字体填写,一式七份。
2、“依托单位”指实验室所在一级法人单位。
3、“主管部门”指依托单位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科技管理部门。
4、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有关内容,语言简炼,重点突出,切忌过于繁琐冗长。
5、请认真填写附件材料(无附件材料恕不受理)。
6、实验室研究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先进制造、农业高新技术、化学与化学工程、海洋科学与技术、空间科学、医药卫生、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应用数学、公共安全等领域。
一、实验室及依托单位基本情况。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试行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的基地,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的窗口,培养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的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科学技术研究平台。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省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优势学科、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重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追踪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获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为增强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
第四条实验室是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社会力量为依托建设的科研实体。
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全省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2、制定实验室发展方针、政策,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3、会同省财政厅批准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消,组织实验室评估和考核;4、会同省财政厅管理监督有关实验室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
第六条省直有关部门和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是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2、依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3、及时落实实验室建设运行的配套经费:4、协助做好实验室的评估考核工作。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实施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1、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经费等配套条件;2、负责聘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3、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实验室研究方向、任务、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条件
该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内,根据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需求,由省政府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设立的以原创性科研和技术创新为主要任务,具备一定规模、核心技术或者权威地位,为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重点实验室。
二、资助管理
省政府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应当识别重点实验室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投入资金支持,并为重点实验室实施妥善的管理,督促重点实验室在业务发展及事件应对方面实施科学有序兼顾社会效益和短期利益。
三、人员管理
重点实验室应当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遴选和聘任资质过硬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依据市场规律跟踪调整人员架构,保障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顺利开展。
四、科研管理
重点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科研实际,制定适当的科研管理办法,实行诚实信用、公正公开、规范合规的原则,以安全可靠的管理手段保证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工作。
五、风险管理
重点实验室应当防范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好系统的风险诊断,及时有效地处理发生的风险,以确保重点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及全面发展。
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加强和改进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科字[20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指列入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的重点实验室。
第三条高校重点实验室是山东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育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四条高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科技发展方针,面向科技前沿,围绕国家和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育省部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第五条高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应被赋予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六条高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施“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省教育厅是高校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和山东省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对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编制高校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书》)。
(四)聘任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五)会同省财政厅安排、拨付强化建设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
(六)统筹实施高校重点实验室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七)根据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状况,调整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布局、研究方向及组成,并对重点实验室进行重组、整合、撤消等。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暂行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篇: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暂行管理办法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暂行管理办法发表日期:2011年/12月/06日阅读次数:10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增强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44号)和《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试行办法》(鲁科财字〔2003〕1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对实验室在一定时期内的建设和运行状况,以及省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取得成果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考评工作以提高效益为导向,遵循“公平性、透明性、效能性、激励性”的原则。
第四条考评范围为已批准立项建设的实验室。
每年度分批考评若干学科(领域)实验室,原则上每三年考评一轮次。
第五条考评的主要依据为实验室建设规划、验收或运行绩效报告。
第二章考评的组织实施第六条考评工作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第七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制定考评规则和指标体系,确定考评内容,制订考评方案,公布考评结果。
第八条考评工作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实验室主管部门委托依托单位组织的自评基础上,直接组织专家组或委托考评机构开展。
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考评时,委托方与受托方应签订委托协议,受托方应保证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实验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属实验室的自评工作,审核《省重点实验室绩效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等考评材料,并汇总报送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
第十条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审核自评和考评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撰写《省重点实验室绩效报告》报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省重点实验室绩效报告》主要包括实验室绩效信息报告、省财政科技经费执行情况报告和绩效证明材料等。
山东省生物物理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简介
近年来 ,实验 室成员在 国 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 0 0 余 篇,其中s c i 4  ̄ 录1 5 0 余篇 ;扶批 发叫专
利1 5 项 ,完 成 成 果 转 化 1 0 余 项 :获 山 东 省 自然 科 学 三 等 奖 1 项 ,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l 项 , 山 东 省 发 明创业二等奖 1 项 , 山东 省 高 校 优 秀 科 研 成 果 奖 1 0 余 项 ;主 持 承 担 国 家 自然 科 学 基 金 l 7 项 , 主 持 省 部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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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3 0 余 项。
● 代表性成果简介
★ 固有 无 序 蛋 白及 其 复合 体 的研 究
固有无序蛋 白是一类 柔性较 大而缺 少稳 定结构的天 然蛋 白,广泛存 在于 自然界 中。基 于分子动 力
学 模拟技术 和生物信 启 、 学 分 析 方 法 , 实 验 室 在 国 内 较 早 地 开 展 了 对 固 有 无 序 蛋 白的 序 列 及 结 构 特 征挖 掘 , 为此 类 蛋 白研 究提 供 了重 要 方 法 和 理 论 支 持 。
基 于物种最适温 度数据库 P G T d b  ̄ 1 3 蛋 白质序列数据
库Un i P r o t , 对3 9 个F I g M蛋白进 行系统研究表明 , 这 3 9 个 同源F l g M蛋 白均为 固有无序 蛋白质( B i o p h y s i c a l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手机):依托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公章):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E-mail填报日期: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二○一三年制填表说明1、本任务书以“四号”字体填写。
2、“依托单位”指实验室所在一级法人企业。
3、“主管部门”指依托单位所在市科技管理部门。
4、申请单位应如实、详细填写有关内容。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详见附表)二、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主要内容、建设计划任务书可行性专家论证意见三、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概述实验室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四、实验室定位、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实验室定位,凝炼形成的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具有的优势和特色等。
五、研究水平及成效开展的科研任务及水平,承担的国家、省、市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的科研经费情况;凝炼或解决的影响产业、行业发展的主要科学技术问题,目前在国内同领域处于前端的技术、成果或方向性的研究进展;取得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发明专利、标准、论文等科技成果;研究领域、技术成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程度,技术转让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为行业、产业发展做出的贡献等。
六、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实验室研究团队组建情况,科研队伍知识、年龄、层次等结构组成情况;实验室主任、学术带头人水平及发挥的作用;科研人才引进、培养措施及成效;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及作用等。
七、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实验室规章制度建设;各研究单元设置情况;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设、实施情况;学术委员会设立及作用的发挥情况;开放课题设立与执行情况;产学研合作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获得依托单位外的支持情况等。
八、基础条件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经费投入及经费支出情况;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实验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
九、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支持情况,包括政策、经费等。
十、实验室今后五年发展规划附件:1. 实验室人员(流动/固定)名单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名单3.实验室承担的科研项目明细表;4.实验室重要奖励、专利、标准、论文等明细表;5.实验室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包括建设期内新购)汇总表;6.实验室管理与运行制度汇总表;7. 实验室学术交流、开放课题等证明材料;8.实验室获得的奖励、专利、标准、论文等证明材料;9、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建设计划任务书可行性专家论证意见(复印件)。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内容提纲
附件2: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内容提纲)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建设申请书
拟申报实验室名称:
所属申报类别:学科类企业类省市共建依托单位:
通讯地址:
主管部门:
填报日期: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八年制
一、基本信息表
表1. 实验室基本信息
二、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正文
三、实验室三年建设计划
四、审查意见
附件1. 实验室人员(流动/固定)及学术委员会名单
附件2. 实验室现有主要仪器设备(大于10万元)清单及购置(研制)计划清单
附件3. 近三年实验室在研重要科研项目清单及证明材料
附件4. 近三年实验室省级以上重要奖励、标志性成果(不超过5项)、专著、论文(不超过10项)、专利等清单及证明材料附件5.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材料
附件6. 其他材料
备注:附件相应证明材料应该为能够代表实验室研究水平和能力的重要资料复印件,不必提供全部材料。
山东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点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创新团队,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组织等单独或联合组建,分为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三类。
(一)学科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二)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完善、创新实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建设,聚焦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现代工程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三)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我省科研基地建设相对薄弱的地市,突出区域发展特色,通过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建设方式,培育创建重点实验室,带动相关区域源头创新能力提升。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各自创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赢。
第四条省重点实验室按照多方投入、稳定支持、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省科技厅是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实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发布实验室建设重点领域指南;(二)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给予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三)负责省重点实验室的认定;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评价工作;(四)协调解决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决定省重点实验室调整、取消资格等事项;(五)按相关规定及程序,遴选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省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试行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的基地,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的窗口,培养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的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科学技术研究平台。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省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优势学科、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重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追踪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获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为增强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
第四条实验室是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社会力量为依托建设的科研实体。
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全省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2、制定实验室发展方针、政策,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3、会同省财政厅批准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消,组织实验室评估和考核;4、会同省财政厅管理监督有关实验室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
第六条省直有关部门和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是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2、依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3、及时落实实验室建设运行的配套经费:4、协助做好实验室的评估考核工作。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实施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1、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经费等配套条件;2、负责聘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3、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实验室研究方向、任务、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山东省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中医药科学实验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以下简称“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的评审、登记和管理。
第三条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是中医药科学实验的场所,为中医药研究提供科学、规范的专项实验技术服务。
第四条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应当建立符合专项实验技术要求的技术梯队、实验环境,以及实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制度。
第五条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范围与条件第六条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的申报范围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级及以上的医疗、教学、科研单位。
第七条申报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为:1.组织机构与环境(1)实验室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同类实验室工作经历,实验室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年龄在60岁以下。
(2)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能满足不同实验室对环境条件要求,如恒温、恒湿及相应净化设施。
2.专业技术水平与仪器设备(1)建立了稳定、规范、有特色的实验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水平(技术平台),初步确立了实验室技术研究方向,主要关键性技术工作在本室完成。
(2)目前承担以本实验室主要技术为基础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近3年来有完成的厅局级课题或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自选课题。
(3)近3年来以本实验室主要技术为基础的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每年有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以本实验室主要技术为基础的学术论文。
(4)与国内相关实验室建立技术合作与交流,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作大会发言交流,国内曾引用本室研究成果或论文。
(5)在本科生或研究生论文的技术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6)本室核心骨干技术所需仪器设备可保障稳定技术研究方向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技术水平的关键仪器应具有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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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山东省软件工程重点实验室
02
山东省感染与免疫学重点实验室
03
山东省精神疾病基础与临床重点实验室
04
山东省激光技术与应用
05
山东省水环境污染控制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
06
山东省能源减排技术与资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
07
山东省光学天文与日地空间环境重点实验室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8
山东省动物细胞与发育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09
山东省口腔生物医学重点实验室
10
山东省心血管蛋白质组学重点实验室
11
山东省特高压输变电技术与气体放电重点实验室
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学院
负责人
技术领域
出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