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记录

合集下载

3503-J5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检验记录

3503-J5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检验记录
8
探测器、报警按钮、控制设备安装牢固,位置、标高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
安装牢固,位置、标高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9
报警控制器(盘)安装牢固,配线整齐,端头标号清晰正确,接地牢靠
标号清晰正确,接地牢靠
10
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正确可靠,其容量分别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11
通电检查报警控制器(盘)的各项功能符合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SH/T3503-J5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安装检验记录
工程名称:番禺恒兴油库油气
回收系统工程
单元名称:电气安装安装工程
名称
点型可燃气体检测仪
施工图号
1697K-04
执行标准
GB50166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
1
报警控制器(盘)、探测器、报警按钮、控制设备等设备铭牌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2
导线、电缆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
管路及线槽安装牢固,支吊架位置及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符合要求
4
同一穿线管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没有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
/
5
接线盒内的接线牢靠,绝缘良好
接线牢靠,绝缘良好
6
测量线路的绝缘电阻,按回路填写于J507中
线路绝缘值350MΩ
7
防爆、防护密封符合规范要求
防爆、防护密封符合规范要求
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12
采用专用检查仪器对探测器、报警按钮逐个试验,其动作均准确无误
符合要求
13
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分别检查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联动功能均正确可靠
控制、联动功能均正确可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新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新版)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组成,能够在保护区域内泄露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条件下提前报警,从而预防由于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系统分类及适用场所根据产品探测气体类型的不同以及使用场所的不同,对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进行了具体的分类。

1.可燃气体探测器分类现有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有7个品种,即: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上述7种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不同特征进行分类。

(1)按防爆要求分类:①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②非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2)按使用方式分类:①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②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3)按探测可燃气体的分布特点分类:①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②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4)按探测气体特征分类:①探测爆炸气体的可燃气体探测器;②探测有毒气体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分类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按系统连线方式分类为:(1)多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即采用多线制方式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及声光报警器的安装和必要性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及声光报警器的安装和必要性

87一、企业现状目前采油厂的站库内的部分早期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不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存在部分固定式可燃气体信号传输线路损坏。

现有的深圳特安公司的ES2000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可通过加装声光报警模块实现现场声光报警功能。

其余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仪由于无法直接加装声光报警模块且投产时间较早,故要考虑更换其余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及相应的可燃气体控制器。

二、可燃气体检测仪的机理分析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原理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是由气敏元件加化学催化剂制成小米球状微孔体,由两个球状微孔组成辉斯登电桥的4个臂,分别由补偿元件和检测元件两个精密电阻组成电桥外加的两个臂。

其中检测元件由带孔的金属罩保护,补偿元件由金属罩密封,对可燃气体不敏感。

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相混合,会触发检测所获器内部的化学催化剂和气敏元件。

催化剂会使可燃性气体燃烧并产生热量,发热的气体会进入进入球状微孔中,气每电阻受温度的影响,其电阻值对快速升高,打破电桥的平衡,同时也造成电位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被当成一种输出信号,触发警报器发出蜂鸣声。

由于空气中泄漏的可燃性气体其浓度和体积会有所不同,在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热量也有差别,理论上讲通过燃烧值就可以通过计算得出可燃性气体的深度,并根据深度的大小来触发控制信号和声光报警装置。

2.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按《GB 6222-200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规定的限值设定。

3.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常见故障现象通过对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结果的分析,可燃气体报警器出现的故障多数为:(1)标定时无法将探测器显示数值调节至标定量程;(2)示值误差超标; (3)探测器通气后无反应;(4)报警器故障; (5)示值不稳定;(6)无法调节零点。

4.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常见故障原因从可燃气体探测器原理可以看出:(1)如果出现电磁干扰会影响探测的信号电桥平衡,出现数据偏差;(2)如果出现碰撞、震动从而造成设备断路会出现探测失灵;(3)如果环境过分潮湿或设备进水,也有可能会引起可燃气体探测器出现短路,或线路电阻值发生变化。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报警器的选型和安装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报警器的选型和安装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报警器的选型和安装发布时间:2021-11-11T03:31:07.530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3期作者:王景丽[导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资源和工业的开采方向也在逐年不断增加,开采力度也变得越来越大,在此过程中就会造成一定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产生,这些气体有的无色无味,很难被人及时地发现和察觉,容易潜移默化的对人身体系统造成损害[1]。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摘要: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是化工生产中经常用到的两种气体,在生产、存储过程中,如果这两种气体大量泄漏,可能造成火灾或者爆炸,严重时甚至导致死亡。

所以,做好预防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让人们能够防患于未然,降低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造成的安全隐患。

探测报警器现在是一种有效探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装置,通常被使用化工生产、存储、尾气处理等化工企业当中,能够及时地、有效地做到对于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报警和防范。

但是目前市面上拥有多种类型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探测报警器,如何合理地针对不同场所和单位选择合适的型号安装到合理的位置,是相关工作研究人员需要重视和讨论的问题。

关键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报警器;选型;安装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资源和工业的开采方向也在逐年不断增加,开采力度也变得越来越大,在此过程中就会造成一定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产生,这些气体有的无色无味,很难被人及时地发现和察觉,容易潜移默化的对人身体系统造成损害[1]。

据统计,在工厂上班的人由于常年呼吸工业气体比普通人更容易患上肺癌,因此,各个场所内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报警器设置刻不容缓,通过安装探测报警器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们对于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摄入,从而进一步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让人们能够做到一定的预防,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到工作或学习当中去。

一、安装探测报警器的意义气体探测报警器,也被叫做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器。

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

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

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详细说明1.0.1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计.1.0.3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本规范中的可燃气体系指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V%)为10%以下或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20%的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少量有毒气体.2.1.2 有毒气体toxic gas本规范中的有毒气体系指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2.1.3 最高容许浓度allowable maximum concentration系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即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所不应超过的数值.此数值亦称上限量.2.2 符号2.2.1 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2.2.2 TLV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3 一般规定3.0.1 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B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下同)的2区内及附加2区内,应按本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本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1 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一旦泄漏,可燃气体可能达到25%LEL,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2 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一旦泄漏,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3 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4 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注:2区及附加2区的划分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3.0.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应为一级报警或二级报警.常规的检测报警,宜为一级报警.当工艺需要采取联锁保护系统时,应采用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在二级报警的同时,输出接点信号供联锁保护系统使用.3.0.3 工艺有特殊需要或在正常运行时人员不得进入的危险场所,应对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释放源进行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并对报警进行记录或打印.3.0.4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3.0.5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3.0.6 凡使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标定设备和标准气体.3.0.7 检测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0.8 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在有效覆盖面积内,可设一台检测器.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3.0.9 按本规范规定,应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场所,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3.0.10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为相对独立的仪表系统.4 检测点的确定4.1 工艺装置4.1.1 下列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释放源,应设检测器:1 甲类气体或有毒气体压缩机,液化烃泵,甲B类或成组布置的乙A类液体泵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泵的动密封;2 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或甲B类液体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采样口和不正常操作时可能携带液化烃,甲B类液体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排液(水)口;3 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的设备或管法兰,阀门组.4.1.2 第4.1.1条规定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设备区内,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小于1m.4.1.3 第4.1.1条规定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每隔15m可设一台检测器,且检测器距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有毒气体检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1m.4.1.4 当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布置不同火灾危险类别的设备时,应在第4.1.1条规定的可燃气体释放源的7.5m范围内设检测器.4.1.5 第4.1.1条规定的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检测器,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4.2 储运设施4.2.1 液化烃,甲B类液体储罐,应在下列位置设检测器:1 在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每隔30m宜设一台检测器,且距罐的排水口或罐底接管法兰,阀门不应大于15m.2 在甲B类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测器,且储罐的排水口,采样口或底(侧)部接管法兰,阀门等与检测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4.2.2 液化烃,甲B类液体的装卸设施,应在下列位置设检测器:1 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检测器,且检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2 大鹤管铁路装置栈台,宜设一台检测器;3 汽车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检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当汽车装卸站内设有缓冲罐时,应安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设检测器.4.2.3 装卸设施的泵或压缩机的检测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第4.1.2条和第4.1.3条规定.,4.2.4 液化烃灌装站的检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封闭或半封闭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检测器的距离宜为5~7.5m;2 封闭或半封闭式储瓶库,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规定;半露天储瓶库四周每15~30m设一台,当四周长小于15m时,应设一台;3 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检测器的距离,宜为5~7.5m.4.2.5 封闭或半封闭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检测器.4.2.6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5m范围内,应设一台检测器.当无法安装检测器时,装卸码头的可燃气体检测,应符合本规范第3.0.9规定.4.2.7 有毒气体储运设施的有毒气体检测器,应按第4.1.2条和第4.1.3条的规定设置.4.3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4.3.1 明火加热炉与甲类气体,液化烃设备以及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的释放源之间,约距加热炉5m或在防火墙外侧,宜设检测器.4.3.2 控制室,配电室与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甲B类液体的工艺设备组,储运设施相距30m以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宜设检测器:1 门窗朝向工艺设备组或储运设施的;2 地上敷设的仪表电力线缆槽盒或配管进入控制室或配电室的.4.3.3 设在2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检测器.对于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应于在线分析仪表间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4.3.4 不在检测器有效覆盖面积内的下列场所,宜设检测器:1 使用或产生液化烃和/或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可能积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地坑及排污沟最低处的地面上.2 易于积聚甲类气体,有毒气体的"死角".。

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一、综述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燃气使用越来越普及,但随之而来的是燃气泄漏事故频发的问题。

为了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安装与部署变得尤为重要。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份《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大家都知道,可燃气体泄漏是个大问题,一旦遇到明火或者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很容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

所以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就显得十分必要,这套系统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检测到空气中燃气浓度超标时,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1. 背景介绍:阐述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重要性及其应用领域嘿,朋友们今天我们要聊的是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听起来好像离我们日常生活有点远,但实际上它就在我们身边,默默守护着我们的安全。

想象一下如果厨房里煤气泄漏而我们不知情,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所以这个报警系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说到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重要性,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它能及时发现环境中的可燃气体,比如煤气、天然气等,一旦检测到这些气体的浓度超过安全值,它就会立刻发出警报,提醒我们采取措施。

想想看有了它,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就更安全了。

这个报警系统可不仅仅是在厨房里才能用,它还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场所、燃气设施、化工企业等地方。

只要是有可燃气体存在的地方,就需要它来保驾护航。

所以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来安装这个系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说说这个系统的施工方案。

2. 写作目的:解释本文档旨在提供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施工方案嘿,朋友们你们知道吗?今天这篇文档就是为了给大家详细讲解如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别小看这个系统哦,它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一些可能存在可燃气体隐患的场所。

有了这个系统,我们可以更加安心,也能及时预警,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危险。

那么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啥呢?就是想让大家了解并学会如何安装这个报警系统,咱们一起行动起来,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保驾护航吧!二、项目概述当我们谈论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施工方案时,其实就是在保障安全的事情上再添一把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点型、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点型、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点型、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编号: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
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
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施工员)
类别
序号
检验
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检查结果
主控项目
1
安装工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岀更换和标定的空间
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发射器和接收器的距离不宜大于60m,两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测器之间的轴线距离不应大于14m
总承包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工程师:
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相关规定
2
点型、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
安装位置应根据探测气体密度确定,若其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岀现泄漏点的上方或探测气体的最高可能聚集点上方,若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岀现泄漏点的下方

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目录一、概述 (2)1.1 工程背景 (3)1.2 工程目的 (3)1.3 施工范围 (4)二、设计要求及标准 (5)2.1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6)2.2 相关国家标准 (7)三、施工准备 (8)3.1 材料准备 (9)3.2 设备准备 (10)3.3 人员安排 (11)3.4 施工现场布置 (12)四、施工步骤 (13)4.1 气路管道安装 (14)4.2 控制器安装与连接 (16)4.3 探测器安装与连接 (16)4.4 报警控制器安装与连接 (18)4.5 自检与调试 (19)4.6 验收与投入使用 (20)五、质量控制与安全措施 (21)5.1 质量控制要点 (22)5.2 安全措施 (23)六、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24)6.1 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26)6.2 解决方法 (26)七、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7)7.1 施工前注意事项 (29)7.2 施工中注意事项 (30)7.3 施工后注意事项 (31)八、附件及参考资料 (32)8.1 图纸文件清单 (33)8.2 技术规范与标准目录 (34)8.3 其他参考资料 (34)一、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施工方案,包括系统的组成、安装位置、设备选择、调试与维护等方面的内容,以期为施工现场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气体监控解决方案。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主要由气体探测器、控制器、报警器和显示装置等组成。

气体探测器负责实时监测施工现场的可燃气体浓度,当浓度超过设定阈值时,控制器会自动触发报警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通过显示装置将报警信息实时反馈给操作人员。

系统还具备远程监控功能,可通过网络实现对各个设备的远程控制和管理。

在施工现场,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焊接作业区域、油漆喷涂区域等关键部位,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检查、维护人
注:A2、A10、A11为测氨气的有毒气体探头
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
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名称
位置
数量
编号
状况
备注
可燃有毒气体探头
制冷站
4
A01~A04
可燃有毒气体探头
一车间
7
A05~A11
可燃气体探头
二车间
12
A12~A23
可燃气体探头
氢气储区
3
A24~A26
可燃气体探头
三车间
6
A27~A32
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
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使用部门:
使用日期:
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
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
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名称
位置
数量
编号
状况
备注
可燃有毒气体探头
制冷站
4
A01~A04
可燃有毒气体探头
一车间
7
A05~A11
可燃气体探头
二车间
12
A12~A23
可燃气体探头
氢气储区
3
A24~A26
可燃气体探头
三车间
6
A27~A32
可燃气体探头
四车间
7
B01~B07
可燃气体探头
五车间
6
B08~B13
可燃气体探头
危险品仓库1号
4
B14~B18
可燃气体探头
危险品仓库2号
6
B19~B24
可燃气体探头
危险品罐区
3
B25~B27
A主机运行情况:
B主机运行情况:
监控软件运行情况:

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装置验收报告

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装置验收报告

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装置验收报告一、引言二、安装情况系统的安装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包括传感器安装、主机安装、连接线路等。

所有安装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通过验收合格。

三、调试情况1.传感器校准:在安装完成后,对传感器进行了校准。

校准仪器采用了经过检测合格的专业设备,并且在校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了操作。

经过校准后,传感器的准确性得到了保证。

2.报警阈值设定: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对系统的报警阈值进行了设定。

设置了两个报警阈值,分别为低报警和高报警。

低报警阈值设定为可燃气体浓度的80%,高报警阈值设定为可燃气体浓度的100%。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需要对报警阈值进行调整。

3.报警响应测试:通过向系统输入不同浓度的可燃气体,验证了系统对不同浓度的报警响应情况。

测试结果显示,在低报警阈值以下的浓度下,系统没有发出报警信号;在低报警阈值以上、高报警阈值以下的浓度下,系统发出了预警信号;在高报警阈值以上的浓度下,系统发出了高报警信号。

4.报警器测试:测试了报警器的声音和光亮度,并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经过测试,报警器能够清晰地发出报警声音,并有明亮的光亮度。

四、系统运行情况1.监测功能:系统能够准确地监测室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并及时报警。

2.系统稳定性:系统经过持续运行测试,并未出现异常情况。

在连续运行72小时的测试中,系统保持了正常的运行状态,没有发生误报警和漏报警的情况。

3.报警记录:系统具备报警记录功能,能够记录每次报警的时间、报警类型和持续时间等信息。

五、结论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经过严格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后,经受了多次测试,显示出了良好的性能和可靠性。

系统能够准确地监测室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并及时发出报警,保障了人员的生命安全。

同时,系统具备稳定性强、报警记录完备等特点,能够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

六、建议1.在使用过程中,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维护,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调至标准值。
逐渐变小,可能流量减小,达不
48
图1 探测器工作原理图
和 《 可 燃 气 体 检 测 控 制 器 》 丝 的 温 度 升 高 , 使 得 铂 丝 的 2 检测报警器电路原理
GB16808的要求。下面以KCB-J 电 阻 值 发 生 变 化 , 由 此 实 现 对
KCB-J型可燃气体报警器
型可燃气体报警仪为例对可燃气 可燃性气体含量的定量测量。 工作原理如图2所示,该电路将
准的故障。因此,应定期检测接
以重复上述操作,直至符合要求
a.将备用气袋压扁,以排出 地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为止。
空气。
③定期更换易损件
c.检定时主要注意事项。
b.将高压标准气通过减压
从可靠性理论和大量实践证
● 标准气通常采用厂家所选用 阀,采用专用接头充入气袋中,不 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服役期
的检定介质,与被检测气体相匹 能充气太多,以免形成压差,使检 超过使用年限,由于元件老化引
体等。另外,电路输出一组同步 防止雷电和静电的接地保护应符 值。
信号供显示器复式声光报警。
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解除报警可调在10%LEL,
可在检定时观察仪表读数。
调整传感器工作电流:为
保证传感器检测精度,须对每
一显控单元传感器进行工作电
流调整,传感器的工作电流为
1.0mA,可通过检测此值判断其
● 检定过程要注意气路的密 到所需流量)。关键是要控制好
测报警器后,观察显示仪表指示 合性,通入标准气与探测器对接 流量,以免由此引起误差。
值是否为零,可调整“校零”电 时,如气罩与气嘴接触不严密,
(2)维护
位器进行校正,校零时探测器必 实际到达探测器内部的标准气浓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记录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记录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
记录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附录四—A
江苏远大信谊药业有限公司
施工安装




江苏安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编号:A-1
第册第页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图纸会审记录编号:1
第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技术交底记录编号:3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施工技术核定单编号:4
第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开工报告编号:6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备、材料相关证件汇总表编号:7
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配管/配线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2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探测器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10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配电线路敷设检查记录编号:10
第册第
页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编号:A-4
页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编号:A-5
册第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管配线隐蔽验收记录编号:A-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缆敷设隐蔽验收记录编号:A-7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器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8
第册第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探测点全点试验记录编号:A-13
页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调试报告编号:A-15
第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自检报告编号:A-16
第页续表
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试运行记录编号:A-17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竣工报告编

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备移交清单编号:13
册第页。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详细说明 1.0.1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详细说明1.0.1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计.1.0.3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本规范中的可燃气体系指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V%)为10%以下或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20%的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少量有毒气体.2.1.2 有毒气体toxic gas本规范中的有毒气体系指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2.1.3 最高容许浓度allowable maximum concentration系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即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所不应超过的数值.此数值亦称上限量.2.2 符号2.2.1 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2.2.2 TLV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3 一般规定3.0.1 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B 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下同)的2区内及附加2区内,应按本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本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1 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一旦泄漏,可燃气体可能达到25%LEL,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2 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一旦泄漏,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3 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4 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注:2区及附加2区的划分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3.0.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应为一级报警或二级报警.常规的检测报警,宜为一级报警.当工艺需要采取联锁保护系统时,应采用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在二级报警的同时,输出接点信号供联锁保护系统使用.3.0.3 工艺有特殊需要或在正常运行时人员不得进入的危险场所,应对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释放源进行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并对报警进行记录或打印.3.0.4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3.0.5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3.0.6 凡使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标定设备和标准气体.3.0.7 检测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0.8 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在有效覆盖面积内,可设一台检测器.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3.0.9 按本规范规定,应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场所,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3.0.10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为相对独立的仪表系统.4 检测点的确定4.1 工艺装置4.1.1 下列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释放源,应设检测器:1 甲类气体或有毒气体压缩机,液化烃泵,甲B类或成组布置的乙A类液体泵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泵的动密封;2 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或甲B类液体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采样口和不正常操作时可能携带液化烃,甲B类液体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的液体排液(水)口;3 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的设备或管法兰,阀门组.4.1.2 第4.1.1条规定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设备区内,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小于1m.4.1.3 第4.1.1条规定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每隔15m可设一台检测器,且检测器距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有毒气体检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1m.4.1.4 当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布置不同火灾危险类别的设备时,应在第4.1.1条规定的可燃气体释放源的7.5m范围内设检测器.4.1.5 第4.1.1条规定的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检测器,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4.2 储运设施4.2.1 液化烃,甲B类液体储罐,应在下列位置设检测器:1 在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每隔30m宜设一台检测器,且距罐的排水口或罐底接管法兰,阀门不应大于15m.2 在甲B类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测器,且储罐的排水口,采样口或底(侧)部接管法兰,阀门等与检测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4.2.2 液化烃,甲B类液体的装卸设施,应在下列位置设检测器:1 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检测器,且检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2 大鹤管铁路装置栈台,宜设一台检测器;3 汽车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检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当汽车装卸站内设有缓冲罐时,应安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设检测器.4.2.3 装卸设施的泵或压缩机的检测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第4.1.2条和第4.1.3条规定.,4.2.4 液化烃灌装站的检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封闭或半封闭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检测器的距离宜为5~7.5m;2 封闭或半封闭式储瓶库,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规定;半露天储瓶库四周每15~30m设一台,当四周长小于15m时,应设一台;3 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检测器的距离,宜为5~7.5m.4.2.5 封闭或半封闭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检测器.4.2.6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5m范围内,应设一台检测器.当无法安装检测器时,装卸码头的可燃气体检测,应符合本规范第3.0.9规定.4.2.7 有毒气体储运设施的有毒气体检测器,应按第4.1.2条和第4.1.3条的规定设置.4.3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4.3.1 明火加热炉与甲类气体,液化烃设备以及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的释放源之间,约距加热炉5m或在防火墙外侧,宜设检测器.4.3.2 控制室,配电室与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甲B类液体的工艺设备组,储运设施相距30m以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宜设检测器:1 门窗朝向工艺设备组或储运设施的;2 地上敷设的仪表电力线缆槽盒或配管进入控制室或配电室的.4.3.3 设在2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检测器.对于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应于在线分析仪表间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4.3.4 不在检测器有效覆盖面积内的下列场所,宜设检测器:1 使用或产生液化烃和/或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可能积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地坑及排污沟最低处的地面上.2 易于积聚甲类气体,有毒气体的"死角".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5.1 系统的构成及技术性能5.1.1 系统的最基本的构成应包括检测器和报警器组成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仪,或由检测器和指示报警器组成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也可以是专用的数据采集系统与检测器组成的检测报警系统.5.1.2 系统的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1 选用mV信号,频率信号或4~20mA信号输出的检测器时,指示报警器宜为专用的报警控制器;也可选用信号设定器加闪光报警单元构成的报警器;至联锁保护系统及报警记录设备的信号,宜从报警控制器或信号设定器输出.2 选用触点输出的检测器时,报警信号宜直接接至闪光报警系统或联锁保护系统,至报警记录设备的信号可以闪光报警系统或联锁保护系统输出.3 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数据采集系统,宜采用专用的数据采集单元或设备,不宜将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器接入其他信号采集单元或设备内,避免混用.5.1.3 当选用信号设定器和报警控制器时,应按本规范第3.0.3条的规定设置报警记录设备,报警记录设备应具有报警打印及历史数据储存功能.报警记录设备可以是DCS或其他数据采集系统,也可选用专用的工业微机或系统.5.1.4 检测器,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的有关规定.5.2 检测器的选用5.2.1 可燃气体检测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选用催化燃烧型检测器,也可选用其他类型的检测器;2 当使用场所空气中含有少量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磷,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测器或半导体型检测器;3 氢气的检测宜选用电化学型或导体型检测器.5.2.2 有毒气体检测器的型式,可根据被检测的有毒气体的具体特性确定:1 硫化氢,一氧化碳气体可选用定电位电解型或半导体型;2 氯气可选用隔膜电极型,定电位电解型或半导体型;3 氰化氢气体可选用凝胶化电解(电池式)型,隔膜电极型或定电位电解型;4 环氧乙烷,丙烯腈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定电位电解型;5 氯乙烯气体宜选用半导体型或光子电离型.5.2.3 有毒气体检测器的选用,应考虑被检测的有毒气体与安装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气体的交叉影响.5.2.4 检测器防爆类型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2 根据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3 对催化燃烧型检验器,宜选用隔爆型;4 对电化学型检测器和半导体型检测器,可选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防爆型;5 对电动吸入式采样器应选用隔爆结构.5.2.5 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按以下规定选用检测器的采样方式:1 宜采用扩散式检测器.2 下列情况宜采用单点或多点吸入式检测器;a 因少量泄漏有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场所;b 由于受安装条件和环境条件的限制,难于使用扩散式检测器的场所;c Ⅰ级(极度危害)有毒气体释放源;d 有毒气体释放源较集中的地点.3 采用吸入式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可燃性有毒气体时,宜选用气动吸入式采样系统.5.3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选用5.3.1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分别具有以下基本功能:1 能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及所连接的其他部件供电.2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警.3 检测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0~100%LEL;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0~3TLV.在上述测量范围内,指示报警器应能分别给予明确的指示;采用无测量值指示功能的报警器时,应按本规范第3.0.3条的规定,将模拟信号引入多点信号巡检仪,DCS 或其他仪表设备进行指示.4 指示报警器(报警控制器)应具有为消防设备或联锁保护用的开关量输出功能.5 多点式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号.6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发出报警后,即使环境内气体浓度发生变化,仍应继续报警,只有经确认并采取措施后,才停上报警.7 在下列情况下,指示报警器应能发出与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浓度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报警信号:a 指示报警器与检测器之间连线断路;b 检测器内部元件失效;c 指示报警器电源欠压.8 报警记录设备应具有以下功能:a 能记录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时间,计时装置的日计时误差不超过30s;b 能显示当前报警部位总数;c 能区分最先报警部位;d 能追索显示以前至少1周内的报警部位并区分最先报警部位.5.3.2 报警设定值应根据下列规定确定:1 根据本规范第3.0.2条规定,选用一级或一,二级报警;2 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高限)设定值小于或等于25%LEL;3 可燃气休的二级报警(高限)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LEL;4 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1TLV,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2TLV以下.5.3.3 指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燃气体的指示误差:指示范围为0~100%LEL时,±5%LEL.2 有毒气体的指示误差:指示范围为0~3TLV时,±10%指示值:指示范围高于3TLV时,±10%量程值.3 可燃气体的报警误差:±25%设定值以内.4 有毒气体的报警误差:±25%设定值以内.5 电源电压的变化小于或等于10%时,指示和报警精度不得降低.5.3.4 检测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扩散式小于30s;吸入式小于20s.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扩散式小于60s;吸入式小于30s.6 检测报警仪表的安装6.1 检测器的安装6.1.1 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0.6m.注:气体密度大于0.97kg/m3(标准状态下)即认为比空气重;气体密度小于0.97kg/m3(标准状态下)的即认为比空气轻.6.1.2 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m.6.1.3 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且周围留有不小于0.3m的净空.6.1.4 检测器的安装与接线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6.2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6.2.1 当工艺装置或储运设施有中心控制室时,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安装在中心控制室内.6.2.2 当工艺装置或储运设施设有中心控制室以外的其他控制室或操作室时,其操作管辖区内设置的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宜安装在该控制室或操作室内;需要时,其报警信号再转送至中心控制室.6.2.3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6.2.4 一般报警用的报警系统,可使用普通仪表电源供电.6.2.5 下列情况的检测报警系统,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1 与自动保护系统相连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2 人员常去场所的可能泄漏Ⅰ级(极度危害)和Ⅱ级(高度危害)有毒气体的检测. 附录A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蒸汽特性表表A 可燃气体,蒸汽特性续表续表注:①本表数值来源基本上以《化学易燃品参考资料》(北京消防研究所译自美国防火手册)为主,并与《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险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J43-91,《石油化工工艺计算图表》,《可燃气体报警器》JJG693-90进行了对照,仅调整了个别栏目的数值;②"蒸气密度"一栏是在原"蒸气比重"数值上乘以1.293,其密度为标准状态下的.表B 有毒气体,蒸汽特性表注:①本表中,第1~7项数值来源基本以上《常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手册》为主,并与《工业企业卫生标准》TJ36-79及《有毒化学品卫生与安全实用手册》进行了对照,第8项数值来自《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第9项数值来自《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②环氧乙烷危害程度分级中的Ⅱ来自《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说明书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说明书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说明书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说明书一、产品介绍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的设备。

它通过探测细胞感应环境中的气体浓度,并根据设定的报警阈值来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提醒用户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泄漏风险。

二、产品特点1. 高精度检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采用先进的传感技术,能够准确地检测环境中的可燃气体浓度,并具备较高的灵敏度。

2. 快速响应:一旦探测到可燃气体浓度超过设定阈值,报警器能够迅速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及时提醒用户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易于安装:报警器仅需通过固定底座即可简便地安装在墙壁或天花板上,操作简单便捷。

4. 可调节灵敏度: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设备上调节报警阈值,以适应不同环境下的可燃气体浓度要求。

三、使用方法1. 安装:将报警器的固定底座固定在适合的位置(如墙壁或天花板),确保安装牢固。

2. 接通电源:将报警器的插头插入插座,确保报警器能够正常供电。

3. 设定报警阈值:根据实际需求,通过旋转报警器上的调节钮,调整报警器的灵敏度。

请注意,过低的灵敏度可能会导致漏报,而过高的灵敏度可能会导致误报。

4. 测试功能:按下报警器上的测试按钮,检查报警器的声音和灯光是否正常工作。

若正常工作,则表示报警器已经准备就绪。

5. 日常使用:报警器在正常运行期间,会不断监测环境中的可燃气体浓度。

一旦浓度超过设定的阈值,报警器将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此时,请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关闭燃气源、通风或呼叫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同时,必要时可以自行进行排气处理,并确保事态安全。

四、注意事项1. 定期检查:请定期检查报警器的工作状态,确认报警器是否有正常的电源供应和运行状态。

2. 避免遮挡:报警器在安装时,请确保周围没有物体阻挡报警器,以免影响报警器的正常工作。

3. 防水防潮:报警器在安装的位置应避免受到雨水或水汽的影响,以免造成故障。

4. 防尘处理:保持报警器的清洁,避免积尘影响传感器的工作效果。

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施工方案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专项施工方案报验申请表绝缘漆仓库可燃气体报警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安徽大海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分公司编制:审核:日期:目录1、工程概况2、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安装3、质量保证措施4、工期保证措施5、安全技术措施6、施工人员组织7、本方案中的有关规范(除特别指明外)是指下列规范部分或全部:气体报警系统施工方案1. 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马鞍山开发区。

工程内容为:绝缘漆仓库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施工方案,供业主备案及施工时严格执行。

2.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安装2.1一般施工要求2.1.1安装工程以设计施工图、设备技术文件、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中有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之处,及时提出修改建议,经现场指挥部或业主、设计人员研究决定按修改意见施工。

2.1.2安装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按自检、互检和专业施工人员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详见质量保证措施),并以这些检查记录作为工程验收的资料。

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检查合格,甲方监理签字方可隐蔽并及时做好记录交资料员妥善保管。

2.1.3安装过程中所需要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是经计量部门检查的合格产品,以保证施工作业的产品质量是合格的。

2.2电气管路敷设要求2.2.1配电管、箱、盒的安装管线应按图纸及实际现场按最近线路敷设,水泥保护层面不得少于15mm。

并尽量避免三根管路交叉于一点。

箱体在墙上应固定牢靠。

标高应符合规范要求,接线盒与电管之间必须用黄绿双色线跨接。

2.2.2电管拗弯无折皱和裂缝,管截面椭圆度不大于外径的10%,弯头半径大于6个管径。

使用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1M,特殊情况应有加固措施,两端应用锁母接头固定,并有可靠接地。

2.2.3明配电管,用支架和骑马卡固定,水平及垂直管敷设时,应做到横平竖直。

管长在2M时,偏差不得大于3mm。

2.2.4所有钢质电线管均采用丝扣连接,管接头及过路盒应有圆钢跨接对于大于40的电钢管连接处应有套管,连接处管道顺直,焊接严密。

DB4102_T 014-2020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使用要求

DB4102_T 014-2020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使用要求

ICS 17.120.10P 94DB4102开封市地方标准DB4102/T 014—2020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使用要求2020 - 12 - 01 发布2020 - 12 - 15 实施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

本文件由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出,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I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使用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和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JJG 693-201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3基本安装要求3.1在生产、储存或使用可燃气体的易燃易爆场所,应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3.2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员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

3.3装置区域内现场报警器的布置应根据装置区的面积、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布置、释放源的理化性质和现场空气流动特点等综合确定。

3.4选择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采用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的产品。

3.5生产区及储运设施现场固定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

加油站、加气站、分散或独立的易燃易爆经营设施,其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可采用普通电源供电。

4检测点的确定4.1一般要求:4.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点,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并选择气体易于积累和便于采样检测之处布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记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附录四—A
江苏远大信谊药业有限公司
施工安装




江苏安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编号:A-1

册第 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图纸会审记录 编号:1
注:设计修改应由设计单位另发变更通知单。

表内不够填写时,可附后。

第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技术交底记录编号:3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施工技术核定单编号:4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开工报告编号:6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备、材料相关证件汇总表编号:7
注:各种证件整理附后。

第册第页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配管/配线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2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探测器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10
第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配电线路敷设检查记录编号:10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编号:A-4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编号:A-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管配线隐蔽验收记录编号:A-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缆敷设隐蔽验收记录编号:A-7
第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器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8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探测点全点试验记录编号:A-13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调试报告编号:A-15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自检报告编号:A-16
第册第页续表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试运行记录编号:A-17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竣工报告编号:12
第册第页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备移交清单编号:1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