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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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一、开挖沟槽
1、检查中线的控制点、中心桩、坡度板设置位置与高程、沟槽边坡稳定情况,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采用机挖,应留20cm~30cm,采用人工清底。如发生超挖,用砂卵石回填并夯实,严禁用土回填;
2、地基承载力R≥0.15Mpa,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地基承载力试验。如遇流砂、淤泥、松散杂填土等软弱土,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有换填先向业主方汇报后再决定;
3、应有良好排水措施,槽底不得受水浸泡,严禁带水作业;应有相应的防雨措施。
4、沟槽开挖边坡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执行。深度H≤1.5m时,可按直槽开挖;1.5m<H≤3m时,开挖边坡1:0.3。
5、沟槽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按现行相关规范执行。
二、U型槽的安装:
1、检查U型槽的钢筋、几何尺寸、强度及钢制构件,合格后同意其开始安装;
2、检查安装的高程、中线位置以及相互的连接情况,发现不合格的要求立即整改。
三、排管的检查:
1、检查所用排管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查报告,检查其壁厚、强度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的要求其更换。
2、现浇砼要加强对支模的几何尺寸、稳定性等进行检查,浇注时检查砼的搅拌质量及振捣、养护质量检查砼底板的筑情况,不允许带水作业。
四、T型接口及连接井的检查:
1、检查其高程、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用砖必须充分发水浸泡,砌井砂浆按设计配合比进行拌合。井壁必须垂直,砌体不得有通缝,砂浆饱满,抹面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现象。
五、沟槽回填
1、回填前,须由获得《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认可证书》和《计量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击实标准,确定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
2、回填必须对称进行,并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得超过25cm,控制好含水量。沟槽边坡均应按1:3分层阶梯搭接。承包方应按规范进行密实度测试,监理工程师进行平行检验。
3、回填必须用素土分层夯实,不能用砂砾石及混凝土块、砖等
具体实施的控制程序、工作流程详见监理大纲阐述。
六、道路照明控制监理
1 道路照明控制施工要求
1.1 路照明设备(照明光源、照明灯具、照明灯杆)及其附件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随机技术文件应齐全。
1.2 灯基础的位置、结构、外形尺寸、预埋件、底脚螺栓的规格、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铁板必须保持水平,底脚螺栓的螺纹应完整无损、无锈蚀现象。
1.3 灯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最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中有关的规定。基础的外观光滑、平直、美观。外露部分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必须提供基础制作的隐蔽工程记录和有关检查报告。
1.4 灯供电电缆工程的施工及质量应符合《电力电缆线路及配电装置》中的施工要求。
1.5 灯杆应挺直,无弯曲,表面无裂纹。金属杆表面应有防腐措施。防护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层应光滑、牢固,不应有剥落现象。
1.6 灯杆的安装位置应正确,灯杆偏离中心线不应超过50mm。灯杆安装应牢固、垂直,悬臂伸向交通流方向。灯杆的维修门不应设置在靠近交通流的一侧。安装完毕后,底座法兰和固紧螺栓应用水泥砂浆包封。
1.7 触及的金属杆等金属照明设备均需保护接地,接地电阻≤10Ω。
1.8 灯具型号、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灯具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俯角正确。所有室外灯具必须是全天候。防护等级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金属部件应防腐,灯具的可拆卸部分应安装密封垫圈,以防止水汽和灰尘进入。
1.9 电源的功率、灯具的功率因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10 照明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户外照明控制设备和器件应安装在具有防水措施的箱体内。箱体必须用优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制成,箱门要防水密封,箱体防护等级不低于《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1.11 照明控制箱或配电箱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12 照明控制箱或配电箱内各电气元件布置整齐合理、安装牢固、接线可靠、配线整齐美观,绝缘电阻值≥O.5MΩ。箱内各紧固元件无松动。箱体支架及
非导电金属构件均需保护接地,接地电阻≤4Ω。
2 道路照明控制监理重点
2.1 各种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设备在安装前应首先对其进行开箱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2.1.1 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与施工合同文件相对照。
2.1.2 检查三证(合格证、质保单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进口设备尚需检查商检证。另外设备应有铭牌。
2.1.3 设备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有无损伤,镀层、漆层、零配件是否完好无损。
2.1.4 设备配件、附件、备件是否齐全。
2.1.5 设备与装箱清单相对照有无差错。
2.1.6 必要时应进行电气特性的试验。
2.2 路灯供电电缆的验收与第二点监理重点的第1)条相同。
2.3 路灯安装的随时检查,主要检查:
2.3.1 路灯基础的施工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2.3.2 路灯立杆是否符合要求。
2.3.3 灯具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2.4 路灯供电电缆敷设的随时检查。
2.5 照明控制箱或配电箱安装的随时检查,主要检查:
箱子在基础上安装是否牢固、垂直、平稳,装置于户外的设备是否具有良好的防水、防潮、防尘性能。
2.6 照明设备、供电电缆、照明控制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功能的测试检查。可根据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进行逐项测试。
2.7 接地要求的检查
金属灯杆、路灯控制箱、配电箱金属外壳的接地是否牢固、良好。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道路照明控制质量标准
3.1 路灯基础、设备基础的外形尺寸、预埋件、预留孔、底脚螺栓的规格、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2 灯杆的垂直度≤3mm/m。
3.3 路灯杆的安装位置:灯杆偏离中心线≤50mm。
3.4 路灯金属灯杆的接地电阻≤10Ω。
3.5 路灯控制箱、配电箱的接地电阻≤4Ω。
3.6 路灯控制箱、配电箱及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相间、对地)≥O.5M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