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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模板】

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模板】

**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因受疫情影响,我校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为方便考生快速了解我校复试相关办法、流程及相关要求,特将重要事项制订本须知,请考生认真阅读。

具体要求:一、复试形式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各位考生及家长在复试调剂期间不要大范围流动、不要人员聚集,应加强疫情防控,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健康安全。

二、复试准备网络远程复试环境、设备、画面及调试等具体要求如下:1.环境要求: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设备要求:考生应提前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进行复试的2台带摄像头的电子设备(1台有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及附件(手机支架等),此外还需要1部通讯设备用于紧急通讯。

为保证视频面试能够正常进行,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音箱)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保证设备摄像、话筒和音箱功能完备,保证网络环境稳定,用于复试的主机位电脑要求使用有线网络,监控机位的设备如使用智能手机,可用WIFI联网,并拔出电话卡,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导致复试中断,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耳机。

3.画面要求: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

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候考前15分钟打开视频,开始复试前应将视频设备画面向考场相关人员360度展示考生四周环境,确保环境安静并无其他人员,复试进行中应保持视频画面清晰、角度适中,画面中应涵盖考生复试场面及周围环境。

考研考试流程详细说明

考研考试流程详细说明

考研考试流程详细说明1. 报名阶段考研报名是考生迈入研究生教育阶段的第一步,也是整个考研过程的起点。

报名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开始,考生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查看招生政策:考生可以通过各高校招生网站或考研专业网站,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政策、考试科目和报名时间等信息。

•准备材料:考生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照片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扫描或照片处理。

•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通过高校招生网站或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志愿选择和考试科目等。

•缴纳报名费: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金额通过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费。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考生需要登录高校招生网站或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相关准考证。

2. 考试阶段考研考试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考试)和高校自主命题考试(简称校考)。

具体流程如下:2.1 全国考试•考试科目:全国考试通常包括两门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政治》、《英语》和《数学》;专业科目则根据考生所选择的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全国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2月或次年的1月进行,考试时间为一天。

考试时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考试科目不同。

•考试形式:全国考试通常采用笔试形式,考试内容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等。

•成绩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全国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或相关高校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2.2 校考•考试科目:校考的考试科目和内容由各高校自主命题,通常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时间:校考的时间一般在全国考试结束后的2月至4月之间,具体时间由各高校确定。

•考试形式:校考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一般为专业课程的综合考察,考试题型多样;面试内容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成绩查询:校考成绩通常由各高校公布在相关高校招生网站上,考生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招生报考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招生报考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招生报考须知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包括: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以上,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

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报名前必须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报考定向就业的研究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系)招生学科目录。

招生学科目录中有括号标记为“专业学位”或“工程硕士”的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做标记的属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目录中所列各院(系)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包含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学校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院(系)和统一接收部分优秀统考调剂生源。

各学科招生人数由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确定,考生可在网上查阅往年的录取数据作为参考。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试时间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四、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哈工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哈工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一、培养目标及办学方式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我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7]57号)精神,自1998年起在企业中招收在职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通常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即学生入学不离岗,所学内容、研究的课题与企业实际相结合,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二、报名1、报考条件(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按国家学位办有关要求,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人数占录取总数的10%以内。

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所占的比例单列,但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总数的20%。

(3)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毕业年限的限制,但应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但应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注意:按照学位办的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认真阅读所报考工程领域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报名方式与时间全国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

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考生应仔细核对表中信息,如有错误,需在网报规定时间内改正,逾期将无法再修改。

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就读于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名称),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已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诚实守信,公平参与考试。

二、我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使用任何
电子设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三、我承诺在考试过程中,不抄袭、不偷看他人答案,不与他人交流
答案,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集体作弊。

四、我了解并接受,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学
校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记入个人
诚信档案等。

五、我承诺在备考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培训或购买非法资料,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

六、我将积极维护考场秩序,尊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生,确保考试的
顺利进行。

七、我愿意接受社会、学校和监考人员的监督,如有违反诚信考试的
行为,我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我已阅读并理解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及相关规定,我将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九、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考试结束。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承诺书为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须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须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须知很多考生不知道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注意事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注意事项除了要符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的一般规定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本文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注意事项一些特殊事项进行整理归纳: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条件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2年(具体起止时间见每年的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招生简章)。

符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经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专业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公安学、公安技术两大类进行招生。

考生在网报时,报考专业统一选择“警务”;报考研究方向有3个选择:公安学、公安技术、公安学(国际警务执法合作),3选1。

警务硕士考研咨询QQ2850669583 公安学大方向包括以下9个子研究方向:治安管理、形事侦查、监所管理、警务实战训练、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情报、公安思政与文化。

其中,“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方向仅限“上海合作组织”专项计划学员报考。

公安技术大方向包括以下4个子研究方向:网络安全执法技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警务信息技术。

以上13个子研究方向,在考生入学后,再按照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初试和复试阶段均不涉及。

三、公安大学警务硕士学制与学习形式警务硕士学制为2年,其中,在校课程学习、警务训练时间1学年(脱产),集中警务实践半年,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半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如考生不能处理工作和学习矛盾,建议不要报考)。

四、公安大学警务硕士学费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警务专业学费2年共计3万元,每学年交纳15000元。

另收取警用生活用品费和军训伙食费。

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类别考生网报时请统一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考试时间和报名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同。

研究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流程

研究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流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常要经过前期准备、确定报考单位和方面、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参加初试、初试成绩查询与复试线划定、参加复试、录取与通知书发放等几大步骤,具体流程如下:1、前期准备。

在报考之前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能力以及相关报考资格条件等,然后初步确定报考单位和专业方向范围,了解拟报目标招生单位历年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数线、专业和科目等情况。

2、确定报告单位和方向。

根据前期的准备、了解,最终选择确定报考单位和专业方向,并由此准备相关的考研复习资料和制定考研复习计划。

3、网上报名。

注意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准备相关报考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在浏览报考须知后进行网上报名(通常在正式报名前.,有预报名环节),同时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4、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还需要进行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照报考点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检验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

5、打印准考证。

在开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参加初试。

初试通常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在准考上会注明,到时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即可。

7、初试成绩查询与复试线划定。

初试之后,大约2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初试考试成绩;初试成绩出来之后一般1个月左右将公布复试分数线(分国家线和34所985高校自主划线)。

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与对应划线确定是否有机会进入复试。

未达所报单位和专业复试线,但满足调剂要求的,后续可以通过“研招网”申请网上调剂。

2023年陕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3年陕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3年陕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须知疫情:汉语词汇疫情:单曲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陕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须知,欢迎品鉴!2023年陕西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某年12月24至26日举行。

为及时了解考生考前健康状态,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做好考前健康管理1.考生应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考生每日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进行考前打卡。

3.考生下载《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于12月19日至23日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自行打印并签字确认。

二、填报个人健康信息1.考生须于12月21日0时至15时完成当日“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打卡。

考点将依据当日打卡填报内容分类设置考场。

2.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填报或上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生入场防疫要求1.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首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异常的考生须佩戴N95口罩。

3.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完成身份核验、安全检查、症状询问和体温测量等相关工作,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

体温异常的考生经考点综合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试防疫要求1.考生进入考场后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全程佩戴口罩。

进出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2.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等典型症状及其他较重症状的考生,应及时报告,由考点研判后处置。

3.考试结束后,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佩戴口罩,有序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

教育部研究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研究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单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乌鲁木齐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乌鲁木齐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乌鲁木齐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一、考试时间与地点乌鲁木齐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

考试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各相关考点,具体考点信息请考生关注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通知。

二、考生须知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以免影响考试。

2.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以便完成身份验证和安检程序。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夹带试卷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泄露个人信息。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将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出考场。

三、考试内容与答题要求1.研究生招生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应全面复习各科目知识点,掌握考试内容和基本要求。

2.答题前,考生应认真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上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考生应按照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的答案将无效。

作答时,务必注意文字清晰、书写规范。

4.对于选择题,考生应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对于主观题,考生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作答时,考生应注意保持卷面整洁。

四、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应注意个人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在考试期间发生意外事件。

2.考生应关注天气预报,根据考试当天的天气情况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考生应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以免影响考试发挥。

4.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备考,争取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诚信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诚信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

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规定

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规定(试行)(2007年修订)一、报考条件与要求1、符合当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报考须知》以及《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可登陆/查询)。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参加全国统考:(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必须已取得国家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入学前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6)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院系的专业课。

在北京地区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在外埠地区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不含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点。

报考北航“设计艺术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4、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参加单独考试: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表格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2020年考研考场安排及考生须知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2020年考研考场安排及考生须知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2020年考研考场安排及考生须知各位考生: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2-24日举行,为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确保本考点“平安研考”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公布本考点考生须知:1.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并遵守考场规则(附件一)。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二)。

4.本考点全部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监控及屏蔽系统考试期间将全部开启,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设备,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作弊行为和处理结果将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工作单位、录用单位查询,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文明考试。

考场内所挂时钟显示时间仅供参考,考试开始与结束时间以考场指令为准。

5.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请广大考生务必根据本人准考证上所列考试时间,于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抵达所在考场教学楼入口处,从校区平面图(附件三,请打印备查)中箭头所指入口按指令有序进入考场(其他入口将封闭)。

考试期间车辆较多,尽量选择地铁、公交等交通工具前往考点。

为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请送考车辆或考生自驾车辆选择相应的校门进校:考场在学明楼、学正楼、学海楼的考生,请从1号门(文苑路正大门)或3号门(文苑路体育中心附近校门)进入学校;考场在学行楼的考生,请从6号门(文澜路老北区大门)进入学校;考场在中北教学楼的考生,请从学林路中北学院大门进入学校。

进入校园的车辆要减速慢行,服从校内交通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乐山师范学院考点年考研网上报名须知

乐山师范学院考点年考研网上报名须知

乐山师范学院考点2022年考研网上报名须知考研报名频道为大家提供(tígōng),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乐山师范学院考点2022年考研网上报名(bào míng)须知一、报考(bàokǎo)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四川省关于网上报名公告信息以及相关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与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详细的报考点,防止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导致(dǎozhì)不能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网上网报时间(shíjiān)1.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信息时间及地点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地点:乐山师范学院自强楼一楼。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四、报名对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那么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按其所报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或直接向所报招生单位咨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户口在本省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在我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工作地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

本报考点只接收在网报时可以选择本考点的考生。

五、报名程序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好、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报名后,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注册的账号、密码以及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考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考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8日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7日下午外国语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1月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012年考研报考指南:网报流程图来源:考试大【考试大:我的学习乐园,我的考试专家】 2011年2月23日2012年考研网报流程图注:⑴建议教育网用户登陆;公网用户登录,访问速度会有差异;⑵免费注册,请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每个注册帐户只能进行一次网上报名,即对应一个报名号,请不要多次注册,重复填报。

并且注册用户直接与报名号对应,是查询报名号的唯一方法,在后期的信息查询、准考证下载和调剂系统中继续使用;⑶请不要开启有网页拦截功能的软件;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只能重新注册、重新填报,原有帐号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⑷填报信息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准确填报,带*的文本框为必填内容,身份证等使用半角英文输入法输入;⑸填报信息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父母信息和学习经历均至少要填写一项;⑹报考专业名称前面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的专业,其他为学术型专业;⑺报名过程中,请认真阅读各省市招办、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由于违反公告造成无效报名考生自行负责;⑻牢记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在报考点现场确认和照相的重要信息,如遗失,可凭考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报系统查询;⑼在北京和河北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需要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⑽修改或查询自己的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报考点等信息是不可修改的内容;请在网报结束前登录确认所填信息,建议将所有信息保存;在北京和河北报考点报考的考生请检查网上支付是否成功(银行卡扣费即为成功支付);⑾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是有效数据,不需要重复填报。

黑龙江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330)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黑龙江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330)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黑龙江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330)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1.png选择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330)的考生,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报名公告和各报考点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了解各报考点的受理报考范围,按照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一、受理范围1.牡丹江市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

2.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应为牡丹江市高校,我院不接收外省市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市)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市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3.往届生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在牡丹江市。

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阶段提交本人户口簿图片;不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期限至少涵盖报名确认期间。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

三、网上支付须知1.所有在我院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考生网上支付时应按照网报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缴费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3.考生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选报考点的受理范围,慎重缴费。

凡未按公告及有关要求报名,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擅自填报、误填、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及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经对账结算后再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预计于12月底完成。

上海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上海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上海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4、考生在网报前须先核实本人的学历、学籍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要盲目报名。

5、缴费:所有考生均须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具体缴费流程请关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通知。

6、照片:所有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一般应在200×260左右,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

具体要求请参照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

7、打印准考证: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周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8、初试时间:202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9、考试地点:由各考点负责安排。

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站查询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

2023年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

2023年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

2023年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2023年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1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扣班级量化分,写__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

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

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

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

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

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

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__x__月__日2023年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2我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我已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机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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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一项重要制度。

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有助于你了解考试规则,避免因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

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至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

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这表明,不论考生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均将被视为作弊。

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首要问题,请考生提前上网查询。

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切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谨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

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

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

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

祝大家考试顺利!附件:1.考场规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2018年12月附件1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

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

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

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一)组织作弊的;(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第一百二十九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附件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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