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标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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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白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3年吉林省白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3年吉林省白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模拟考试(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前提。

A.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B.填制记账凭证C.建立账册D.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

这种征收方式属于()。

A.查账征收B.查验征收C.定期定额征收D.查定征收3.第6题根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该期限为()。

4.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日。

A.60B.90C.180D.3605.6.第34题某公司的会计人员甲伪造会计账簿,尚不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的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是()。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工作由()管理的体制。

A.各级财政部门B.各级税务部门C.各级审计部门D.中国人民银行8.第38题银行本票是()签发的。

9.第3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

10.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 )。

A.提现B.转账C.付款D.开户二、多选题(10题)11.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包括()。

A.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B.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鉴证C.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行为D.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会计行为的监督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当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有()。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评审方法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评审方法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评审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会计人员努力进取,提高全省会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吉林省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从事会计工作,具有会计师及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及相关执业资格的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

第四条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并组织管理。

第五条符合报考条件并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后,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第六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财政厅签发《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该证书是用人单位聘任高级会计师的必要条件。

第七条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评审与聘任相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人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具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忠于职守,近5年在本单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第十条具备会计及相关专业国民教育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2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7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2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15年以上;(五)获得中专学历25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15年以上。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
2.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不符合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任意增减、合并会计科目或任意改变会计科目名称、核算内容的,每科目扣2分;科目用错的每笔扣2分。
3.会计核算选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每项扣2分;无特殊情况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的扣2分。
8
15
(二)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写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填制单位的公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自制原始凭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报表种类、格式和要求未按规定编制和报送的扣1分。
2、报表数字填写不准确,账表不符的,每笔扣1分。
3、报表与报表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有对应关系,数字不一致的,每处扣1分。
3.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相互衔接。
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会计报表、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5.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经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盖章。
4.会计人员按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
1.未设会计机构或未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考核不予通过。
2、任用无会计从业相关知识和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员,考核扣2分。
3.会计人员调动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扣2分;接替人员未继续使用移交账簿,擅自另立新账的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监交的扣2分。
2.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附件齐全,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相符。
3.记账凭证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26•【字号】吉政发[2001]30号•【施行日期】200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1〕30号)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审计厅二00一年九月八日)近年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财务管理,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经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不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预算执行不严,不按预算拨款,滞留和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隐瞒截留预算外收入,不缴财政专户管理,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违规开设银行帐户,资金帐外管理,私设帐外帐、“小金库”;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资产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

特别是一些二、三级单位财务管理出,甚至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隐患。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和我省经济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增强财经法制观念,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确保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要在遵守各项财经法规,维护财经秩序方面作全省的表率。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自律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自律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4: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自律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自律检查工作行为,完善会计自律监管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自律检查是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行社)会计部门对辖内会计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和纠偏的自律行为,是县级行社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自律检查的目标是促进县级行社贯彻落实会计规章制度,规范会计管理和操作行为,防范和化解会计操作风险,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实现会计工作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

第四条会计自律检查工作指导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注重过程控制和持续监管并重,关注全面风险环节,突出重点风险,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的全过程控制,强化风险评价和查错纠偏。

第五条县级行社的会计部门及自律检查员依照本制度行使会计监督检查权,不受本单位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第二章机构及人员第七条县级行社负责会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对开展会计自律检查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会计部门负责人、自律检查员是组织开展会计自律检查工作的管理责任人和检查责任人;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所辖营业网点会计核算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行社要保证至少每15个营业网点配备1名专职会计自律检查员;省联社会计基础考核评价三级以下的县级行社原则上要按每10个营业网点配备1名专职会计自律检查员;每个县级行社至少要配备2名专职会计自律检查员。

县级行社会计自律检查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须向省联社备案。

第九条会计自律检查员实行严格的准入标准。

县级行社应按标准选拔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会计自律检查员,同时向省联社备案,并建立专业培训制度,确保每人每年有一定的离岗培训时间。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0.28•【字号】吉财绩〔2019〕865号•【施行日期】2019.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绩〔2019〕865号省级各预算部门(单位):为加强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财政厅2019年10月28日附件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以下简称“绩效监控”),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监控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等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预算部门分别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财政厅是组织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省级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办法;(二)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监控;(三)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四)督促指导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五)对部门绩效监控工作进行考核,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六)其他应当履行的绩效监控管理职责。

第五条预算部门是实施绩效监控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绩效监控管理制度;(二)组织预算执行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下同)开展绩效监控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对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15•【字号】•【施行日期】201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2年12月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平稳有效实施,制定了《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吉林省财政厅2013年3月15日附件: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重要任务。

财政部重新修订发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

浅析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

浅析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

企 业信息化能 及大的提高企 业的核心竞争力, 而会计 信息化是 企业信息 化 核心之一 , 社 会经济的快 速发展 和社会分工的细化 , 使得企业 的边界 越 来越模糊 , 会计信息更加 分散 , 会 计信息化就是要 充分 利用网络社会
的优势, 及 时、 准确 的进行会计信 息采集、 存储和 处理 , 为企 业管理 、 分 决策提 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由于 会计信 息化 系统是一 个复 杂且专 做强注册 会计 师行业 、 全面推行会 计信息化 建设 、 稳 步推进会 计人 才发 析、 为了提高 和保证会计 信息化 建设 的质量, 有 展战略 等等, 会计基 础工作面 临着适应新环 境新变化 的严 峻挑战 , 会计 业性极 强的信息系统 工程 , 基础 工作 已经到 了非抓 不可 的程度 。 因此 , 我省率先 颁布 了 《 吉林 省会 必要在会计信 息化建设 中引入中立 、 客 观、 专业的信息制度。 我 国从7 O 年 代末期 开始 引入会 计 电算化 , 信息技 术在财务领 域得到快速 发展 , 由过 计基础工作规范实 施细则》, 为我 省会计 改革创新提供了强大动 力。 去独立 的核算型的会 计电算化 , 发 展为现在 网络 化的 、 与其他信 息系统 2 会计 基础 工作 存 在的 问题
会 计 国际交流与合 作, 会计 准则国际趋 同向纵 深方向发展 的必然 , 我国 会 计基础工作也要 适应国际发展的大 趋势大格局 。 因此 , 完善 会计基础 工作 势在必行。 财政部为适 应形势 的发 展变化 , 对会计工作先后进行 了 系列改 革, 制 定颁布 实施了企业会 计准则 、 企 业内控体 系建设 、 做大
多年 来国家 以及各 个地 方对会 计基 础工作的 重视 , 取得了重要成 互连 的、 面向管理和 决策的会计信 息化 。 会计 信息化 在会计 电算化 的基 果, 但随 着改革开放的 进一步深 入, 经济 全球一 体化的要求 , 一些会 计 础上使会计基 础工作产生了质的飞 跃。 基础 工作 已经不能适应现 代会计 改革的步伐 , 尚存在 着以下主要 问题 : 4 , 结 语 ( 1 ) 在相 当的 一些 部 门和 单位对 会计基 础工作 不重视 , 认为只要 会 计电算化产生于工业社会, 一般 作用于财务部 门范围内 , 设计 时 企 业效益 好, 有利润 , 其他问题抓不抓都 行, 别说会 计基础工作 了 。( 2 ) 只考虑了财务部 门的需 要 , 与业 务处理 和管 理控 制相分 割 的独立 的信 它是 基于手工会计系统的基础 发展而来 , 模拟 人工业务流程 , 有些部门和单位 办理 会计业务手续 不清, 没有制定和执行正常会计工作 息系统 ; 主要是为了减轻手工操作 系统 的重复性 劳动 , 提高工作效率 , 现 行的会 流程 , 差错严重。( 3 ) 有些部 门和 单位记账随意 , 账目 混乱 , 数据 失真, 存在着财 产不 实问题 。( 4 ) 有些部 门和 单位 会计基础 资料没有专 ^ 专柜 计电算化系统 由 于 所产生 的环境束缚和 理论基础 , 决定了它是以事务处 因此, 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离不开 会计信 管理 , 失密现象 时有发生 。( 5 ) 有些部 门和单位任意伪造虚假 的会计凭 理为主的事后 核算型信息系统。 二者 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的。 证、 账簿 、 报 表, 以 掩盖真 实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 6 ) 有些 部门和单 息化 建设 , 位的会计人员违反职业 道德 , 不认真履行监督权 , 参与违 法、 违纪活动 ,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吉财综〔2018〕993号•【施行日期】201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综〔2018〕993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附件:《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1月26日吉林省财政厅附件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财政电子票据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行政管辖内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的单位。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

其基本特征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生成的财政电子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要素及可视化式样。

吉林省财政厅为全省财政电子票据监管部门,负责全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政策的制定,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建设和维护,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吉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4.03.30•【字号】吉人联字[2004]24号•【施行日期】2004.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吉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吉人联字[2004]2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现将《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财政厅二OO四年三月三十日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或专门从事财务会计管理、教学、研究工作中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执行《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政、财会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专科学历2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获得中专学历25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熟练掌握党和国家有关会计、财务和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了解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对本单位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和工作指导。

二、能够系统的掌握经济和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组织和指导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具有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备考2023年吉林省松原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真题(含答案)

备考2023年吉林省松原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真题(含答案)

备考2023年吉林省松原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真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下列会计事项有权自行处理的是()A.核对账目时发现坏账B.登记账目后发现遗漏C.财产清查时发现大额货币资金短缺D.发现贪污、舞弊行为2.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后第一天算起。

A.月度终了B.季度终了C.年度终了D.半年度终了3.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捐赠收入B.股息收入C.财政拨款D.利息收入4.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A.税率B.税目C.纳税人D.征税对象5.第30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稽核制度内容的是()。

6.第25题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记帐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年。

7.采用汇兑结算时,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A.10天B.15天C.1个月D.2个月8. 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称为( )。

A.查定征收B.查账征收C.查验征收D.定期定额征收9. 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A.所在地B.主管地C.营业地D.注册地10.某企业2014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7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营业外支出为80万元,其中通过红十字会向贫困山区捐款100万元,支付的税收滞纳金为8万元。

假定没有其他调整事项,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税额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分别是()万元。

A.724181B.435231C.701230D.678189二、多选题(10题)11.为了减少核定应纳税额的随意性,使核定的税额更接近纳税人实际情况和法定负担水平,税务机关按以下方式进行核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暂行条例一、人员配备各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⑵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⑶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⑷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⑸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

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3.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查、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5.会计人员对外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信息;对内不能随意泄露财务部门不应对外公布的信息。

二、会计核算1.原始凭证的审核⑴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⑵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并相符。

⑶原始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入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⑷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剪口发票上的裁剪金额必须与书写金额相符。

⑸发票要即合法又合理。

不能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比如:发票抬头是XX省修理业统一发票,在发票项目上却写着“广告费”或其他经济事项;摘要内容要与发票类型相符,例如:车队来报账,发票是“吉林省商业零售统一发票”摘要就不能写能“付车队XXX报修车款”,应该是“付车队XXX购车配件款”。

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二)出纳;(三)稽核;(四)资本、基金核算;(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八)总账;(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部门。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指导和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包括中央和外省、市在吉林省境内的单位)、外省市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原则上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中直、省直单位,由省财政厅委托省会计学会负责管理;在长春市以外的中直、省直单位,由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二)在我省没有进行税务登记、没有人员经费拨付或财务管理关系的各类单位,由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三)临时聘用的人员,视同现聘用单位的职工,按上述(一)、(二)条的规定由相应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四)在我省有常住户口的无业持证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无常住户口的无业持证人员,由居住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五)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按财政部规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管理。

吉林省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暂行办法

吉林省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暂行办法

吉林省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吉林省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吉林省金融业的调控、指导和监督管理,保障人民银行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吉林省金融业的贯彻实施,促进吉林省经济健康发展和金融业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吉林省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是指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下同)依据人民银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同)的法定管理职责,对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措施以及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评价等级。

第四条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成立吉林省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关业务的副行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货币信贷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征信管理处、货币金银处、支付结算处、清算中心、营业部、反洗钱处、国库处、科技处、会计财务处、国际收支处、资本项目处、经常项目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制定、修改、完善吉林省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办法;审议相关职能部门上报的评价报告,确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等级;根据不同时期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及时对评价项目内容及权重进行调整;制定督促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效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与评价有关的其他工作。

解决农业部部属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解决农业部部属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护 和增 加 牧 民 收入 的 “ 赢 ” 果 。 双 效
促使 内蒙古以大规模资源开发为主的
重化 工 业 发展 速 度 加 快 ,但 劳 动 力素 质 的提 高 和教 育 水 平 的提 升 却 处 于 较 慢 速 度 , 源 环境 不 同程 度遭 到 破 坏 , 资
金用于流动人 口的技能培训 ,增强其
合 理 引进 、 用 、 养 和 配 置 好 会 计 人 使 培
名称 ;涉 及 差 旅 费 的 没 有 载 明 出 差 事
由; 及印刷费的没有载 明印刷材料 涉
质 和 业 务 水 平 。 此 , 多 基 层 部 属 单 因 很 位 提 高 会 计 基 础 T 作 的 积极 性 不 高 。
理 规范 化 和 科 学化 具 有 重要 意义 。但 是 , 实 际 工 作 中 由于 种 种 原 因 还 存 在
在 着 一 些 问 题 和 困难 , 要 我 们 认 真 需
管资金尤其是科研资金的有效使用 。
( )会 计 人 员工 作 责任 感 不 强 、 二 业务 能力 有 待提 高
部 本 科 学 位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会 计 学 和 财 务管理 学的授 予学位 为管理学 学士 。
教育 , 会计法 》 以《 为行为准则 , 指导 日
常会计_ 作 , T 树立 良好的职业品质 、 严 谨 的工作作 风 ,不断地提高 自己的道 德修养 , 做到“ 遵纪守法 、 坚持原则 、 廉 洁奉公 、 依法理财” 。
计 基 础 T作 的组 织 领 导 ,适 时 根 据 财
记 人 账 的 记 账 凭 证 ,在 当 年 内 发 现错
误 时 , 有 按 照 规 定 的 方 法 订 正 ; 的 没 有
部属预算单位收到上级拨人 、接 受捐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02•【字号】吉政办发[2004]38号•【施行日期】2004.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38号)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六月二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44号),组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

省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省委决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省属企业(含地方性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一、划入的职责(一)负责省政府授权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责。

1.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方针、政策;提出所监管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对所监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审批,拟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申报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设立和隶属关系划转的认证审批。

3.组织实施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实施所监管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和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负责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

狠抓会计基础工作 逐步强化监督职能

狠抓会计基础工作 逐步强化监督职能

款 没有生成 、而且连施 工合 同都 没有 的情 况下能开 工建 设 , 将 院在 没派 入 总监 之 前就聘 请 纪检 委 、法 院 、审计 为 他们 把 关 来在 工程 质量 、价款 等方 面将 留下极 大地 隐患 , 码将工 程 的 起
》 转 18 页 8
M 0DE N R BUSNE S 现 代 商 业 I S 18 8


受 派单 位 财 务 工作 存 在 的 问 题及 原 因
编 制 财务 报表 和 报告 。但 就这 些 表象 的 工作 在这 些 单位 中都 加 强财 务 管理 , 在 加强 事前 监 管 , 重 加强 事前 监 管 关键 是 存 在着 问题 。 会计基 础工 作 。面对受 派单 位财务 管理 工作 的现状 , 务总 监 财 白城市城市 管理执法 局原隶 属于 白城 市洮北 区 , 月 1 先要 从抓会 计基础 工作 人手 , 于1 9日 然后逐 步加 强其他各 方面 财务 工 上 划 白城 市市 直管 理 。隶 属于 洮北 区时没 有独立 财务 机构 , 只 作 。 有 报账员 一名 , 财务 收支直接 到洮北 区会计核 算 中心 报账 和核 1 财务 总 监被 派人 第 二天 , 月3 . 即3 0日就 开始 帮助 执 法局 算 , 划市直后 组建财务科 , 上 设有 科长 、会计员 、出纳员 、劳 资 做 了2 1 年 的项 目支 出预 算 , 月 1 01 于4 5日制定 了 白城 市城 市 员 。 由于 上划 前只 有一名 报账 员 , 所有 财务人 员都 未接触 过实 管理 执法 局 财务 管理 暂 行办 法》 、 白城市 城市 管 理执 法局 质 性财务工作 , 会计基础工作 基本是零 , 派人委派人 员前各种 财务 人员 岗位责 任 等规 章 制度 。针 对 1 月 份原 始凭 证 中 未 至3 账 簿还 没设置 , 帐也没记 , 当年的项 目支 出预算还没做 。 的错误 , 逐笔 给该单 位的领 导 、财务科 长 、会计员 、 出纳员讲 白城市文化 新闻 出版和体育 局的基 本建设项 目的前 期工作 解 如何 审查 原始凭 证和 相应 的财经 法律法 规知 识 , 然后 又手把 从2 1 年就开 始 了, 0 1 月开工 , 00 2 1 年7 总监派人 时账 簿还没 有设 手 地教 出纳员 、会 计员填 制会 计凭证 和登 记会计账 簿 , 样 白 这

浅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浅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浅探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计基础 工作规范
郝 志远 吉林省柳河 县农业广播 电视 学校 1 3 0 5 0 3
【 文章摘要 】 随着我 国市场经济的向前发展 ,市 场竞争越 来越 百热化 ,企业从 内部到外 部 、从定性 与定量结合 、从重物至 重人 《 等 等 ,运 用各 种 管 理 手段 及 工 具 ,加 强 企业财 务管理 ,却 忽视 了会计工作 的基 本环 节、经济管理工作 的重要 基础—— 会计基础工作 。 () 2 建立会计人员培养体系, 从思想政 治、 业务素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方面制 定出具体的规范和要求, 特别要加强会计 人 员的继续教育 ,不断更新知识 ,提高会计 业 、个 人带 来 的风 险 人员的业务技能。 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 实际工作 中,由于不论是会计人 员还 或者委 派制 , 以利 于 会计人 员适 应不 同的 岗 是企业领导,都对会计基础工作不重视 , 对 位,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有利于 其必要性和重要 『认识不到位 ,自然也就不 生 防止 会计 人员腐 败 现象 的发生 。 能清楚的认识它 的不规范,为企业 、 个人带 2 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管理方案,把 、 来 的风 险 。 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执行 l 从会计核算一般要求上看, 、 企业必 效果与考核挂钩; 对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 需及时提供合法 、真实 、准确、完整的会计 题要认真整改,不走过场 , 措施到位、责任 信息。 而会计人员从取得不规范的原始凭证 到人。 开始 , 到使用会计科 目不当,不遵循会计核 ()结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实际 1 算的原则 ( 如前面提到的权责发生制) 而进 工作, 确定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会计基础 行帐务处理 ,再到会计档案 ( 如原始凭证 、 工作应抓的重点,如:①会计核算工作;② 合同)保管不当, . 处处都影响着会计信息的 原始凭证 、自制付款依据的格式、内容、填 质量。 而这些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失去了应 制方法和审核程序;③会计帐薄设置及更正 有的实用价值 , 而且影响企业做出正确的经 错误的方法和数字的准确性;④内部控制制 营决策,带来经营风险。 度和其它会计管理制度。当然, 在抓重点的 2 、在 ( ( 人 民共 和 国会计法 》 , 中华 中 不 同时也还应兼顾其它方面。 这里要说明, 其 仅对会计人员和企业领导的工作职责做了要 它 方 面 未被 列 入 重点 , 并非 等 于它 们 不 重 求, 还从法律责任上对其应承担的责任做了 要, 而是因为其它方面 目前普遍 已做得较好 明确规定。如第四十条对会计人员 “ 因有提 ( 如会计人员持有从业资格证 )或问题不突 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 做假帐,隐匿或者故 出、现象不明显或只是个别现象。 意销毁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 财务会计报告 , ( )定期组织会计基础工作情况的检 2 贪污,挪用公款 , 职务侵 占等与会计职务有 查。 检查工作可以单位 自行对照检查整改为 关的违法行为。 ”规定。第四十五条对企业 主,结合交叉检查 ,互相取长补短,吸取先 领导 “ 、指使 、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 授意 进经验 ; 对检查 中发现的问题 , 要提出整改 员及其他人员伪造 、 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帐 意见 , 并检 查整 改意 见 的落实情 况 。坚持定 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 期复查 , 为防止 已达标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 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下滑,复查期限以一年较为科学。通过严格 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规定。 考核验收和复查 , 从中再发现问题, 提出改 进意见 , 督促其及时改进 , 真正使企业会计 三 、如何 加强 会计 基础 规范 管理 基础工作规范化。 通过对 会计基础工作从现状到风险进 综上分析 ,企业在充分认识到会计基 行分析后, 我们该如何加强会计基础规范管 础工作的重要性后, 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 理 呢? 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 1 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要从思想上提 、 积极采取强化措施, 使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 高认识,增强责任心。要知道会计行为的规 规范化 , 也使会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 范, 在宏观方面的作用远远超过会计工作自 圃 身, 它不仅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 挥更加强有力的作用。 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 而且对确保国家法律 【 参考文献】 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具 1 财政 部注册会 计师考试委 员会 办 有其它手段难 以替代的作用。 公室。经 济法规汇编【】北京:中国 z () 1 企业领导应该保证会计机构、会计 财政 济济 出版社 ,2 0 . 0 5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 不得授意、指使、强令 2 、李 明 . 内部会 计控制规 范【 】 北 M。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领 京:中国物价 出版社 ,2 0 . 0 1 导的支持、理解 , 能够为会计人员依法履行 3 陕 西省 财 政 厅 . 计 职 业 道德 读 会 职责带来有效的工作环境 , 并且协调解决工 本[】西安 :现代 出版社 ,2 0 . M. 0 5 作中出现的矛盾

吉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吉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2009年8月
本讲结构
一、概述 二、财务管理体制 三、财务管理机制 四、财务预决算 五、财务管理内容 六、概念性问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 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 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 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 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 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 织。
概述
三者之间的关系 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村集体经济组织
和村民委员会合为一体,政社合一。 经济合作时期,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发展本村
的集体经济和社区管理服务,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 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由于村集体经济组 织不健全,大多由村民委员会代行职能。 无论哪个时期,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都是 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长期以来,财务与会计的关系是上分下不分,具体表 现就是财务管理机构与会计管理机构往往是合二为一, 财务人员实际上也只是会计核算人员,村集体经济组 织也不例外。
概述
(五)目前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 1.《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2.《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3.相关法规 4.有关文件
概述
2.做好财务管理,是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村 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职能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工 作,可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集体 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村集 体经济组织以集体经济实力,承担着统一服务, 管理协调等职能。通过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帮助 和指导所属单位和农户搞好生产经营,充分调动 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正确处理好同他们的经济利 益关系,从而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统一经营 服务职能的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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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不任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
3、会计期间、记账本币和文字选择符合规定
1
(二)会计凭证 (20分)
1、按合法渠道取得原始凭证和按规定填制本单位自制原始凭证
2
2、原始凭证要素及附件完整
2
3、原始凭证错误更正符合规范
2
4、原始凭证审签责任手续齐全
2
5、记账凭证编制及时
2
6、编制记账凭证时会计科目使用规范
2
8、财务印鉴和重要票证管理制度健全
2
9、建立财务分析制度或财务分析制度不流于形式
2
10、建立会计监督检查制度
2
五、否决指标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2、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违法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情节严重
4、近两年有重大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未纠正或重犯
2
7、不存在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2
8、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实际核定金额相符
2
9、记账凭证错误更正符合规范
2
10、记账凭证审签责任手续齐全
2
(三)会计账簿 (12分)
1、账簿设置符合规定
2
2、按照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
3、账簿登记符合规定
2
4、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按规定方法更正
2
5、按规定期间核对账簿
2
6、按规定定期结账和结账规范
2
(四)财务会计报告(10分)
1、按规定的种类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2
2、会计报表编报及时
2
3、会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勾稽关系正确
2
4、会计报表审签责任手续完善
2
5、年度报告应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定进行定期立卷、归档、保管的(含电算化存储介质),并定期整理
3
6、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四、内部控制(20分)
1、结合单位特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2
2、按规定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2
3、建立和规范账务处理程序
2
4、稽核制度健全
2
5、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2
6、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2
7、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吉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标准(暂行)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标准得分
扣分
单位自评
考核评分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0分)
(一)会计机构及岗位设置(3分)
1、按规定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或实行代理记账
1
2、会计岗位设置中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1
3、按规定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
(二)会计从业资格条件(5分)
1、会计人员持证上岗
2
2、会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2
3、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符合任职条件
1
(三)会计工作交接 (2分)
1、按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1
2、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符合规定程序
1
二、会计核算(52分)
(一)会计核算总体要求(5分)
1、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或会计科目设置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
2
2、调阅、移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
2
3、按规定程序销毁会计档案或销毁手续齐全
1
三、会计监督(18分)
1、按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3
2、接受外部监督或如实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3
3、对以前相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
4、对财产物资及时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处理
3
5、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予以制止、纠正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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