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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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供电的一套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设备设施管理: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包括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供电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2. 电力线路管理:煤矿应建立电力线路管理制度,包括电缆敷设、维护、运行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可靠,减少线路故障和电力事故的发生。

3. 供电安全管理:煤矿应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电气设备的检修、用电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器安全用电的培训和考核等。

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4. 应急管理:煤矿应建立应急电力供应管理制度,包括应急电源的配置和检查、应急电力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等。

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持,保障矿井内工作人员的安全。

5. 监督检查:煤矿应建立供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定期组织对供电设备设施和电力线路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加强对电气设备使用的监督,确保操作人员按规章制度操作,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通过建立和执行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煤矿供电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各级供电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能。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供电业务技术教育工作管理工作,组织对供电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供电事故组织调查、预测并提出处理意见。

积极推广节能降耗和安全供电新技术。

矿长是供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机电副矿长具体安全并负责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程师负责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及电(线)缆管理组。

二、矿井高压供电行政管理(一)矿井的双回路主供电电源线路及矿井高压电网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矿井工作面高压供电不宜超过三级(中央变电所为初级)。

(三)矿井高压线路和设备技术管理由机电副矿长负责。

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调整和试验等工作。

(四)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线路、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序列号登记、建账,要注明供电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及电缆(包括架空线)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等统计数据。

及时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及图表并及时更新:1、井上下用供电系统图。

2、井上、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布置图象示意图。

3、矿坑电气设备布置图,地面高压输电线路示意图。

4、高压供电设备台帐。

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检修记录。

(五)井上下变配电站(所)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六)井下变电所应有两回及以上同理回路电缆供电,并应引自上级变电所的不同主变压器(母线段)。

正常情况下,应采用分列运行,不准随意用联络开关送电。

特殊情况下,需要合联络开关供电系统时,必须由用电队组申请,方可操作。

电缆截面的选择,须要保证在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有效保证时,其余回路仍可担负全部负荷。

中央变电所的高、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

高压母线分段数应与供电电缆回路数相协调。

(七)矿井下供电。

电线选择应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其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供电管理工作,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和稳定,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管理目标:确保矿井的供电设备设施良好,供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稳定可靠,供电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条供电安全责任:矿井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供电安全责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供电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供电管理人员:矿井应当设立供电管理人员,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供电设备设施管理第六条供电设备设施的选用:供电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七条供电设备设施的购买和维护:供电设备设施的购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矿井自身需求进行,并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供电设备设施的检查和测试:矿井应当定期对供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九条供电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升级:矿井应当根据供电设备设施的老化程度和技术进步情况,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以确保供电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供电线路管理第十条供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供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供电线路的维护和检修:矿井应当定期进行供电线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线路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供电线路的保护和防护:矿井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供电线路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并进行防护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供电线路的扩建和改造:矿井在需要扩建和改造供电线路时,应当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线路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供电稳定性管理第十四条供电稳定性的评估和监测:矿井应当定期评估供电稳定性,并进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供电稳定性的改进和提升:矿井应当根据供电稳定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和提升供电稳定性,以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

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

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

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

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一)。

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

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

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4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4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障矿井的供电安全和生产连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矿井供电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矿井供电管理计划。

2. 矿井供电管理小组由矿长和电气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供电设备安全管理1. 供电设备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供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电缆线路必须定期检测绝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 供电设备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确保人员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1. 制定矿井供电设备故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水平。

3. 成立应急抢修队,随时待命,确保故障能够及时修复。

五、供电管理报告1. 每月制定供电管理工作报告,汇总各项指标和问题。

2. 每季度制定供电管理绩效考核报告,评估供电管理工作的成效。

3. 对供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出相应的建议。

六、培训和考核1. 定期组织供电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

2. 对供电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

3.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供电管理人员发挥更大的努力。

七、安全意识培养1. 加强员工对供电安全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成立安全宣传小组,进行供电安全知识的宣传。

3. 开展供电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知。

八、法律法规遵守1.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电力安全法律法规。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供电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九、工作纪律1. 供电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严禁将个人利益置于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之上。

3.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惩处。

十、附则1. 对于本管理制度未能覆盖的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 本管理制度由矿井供电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改。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____验收管理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达到要求,并填写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____使用。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5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5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部负责,机电部由赵永安、张照平、____平、李功专管。

井上机电队与机电运输部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动力部要有以下图纸。

(1)高压供电系统图。

(2)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____位置图。

(3)高压供电设备台帐。

(4)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电部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

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____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____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____,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____m³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供给与使用的管理,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做到平安、经济、合理用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供电管理。

第三条分公司供电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机电科。

第四条供用电实行“平安用电、节约用电、方案用电〞和“谁供电、谁负责、谁用电、谁管理〞的原则。

各部门的用电范围就是管理范围,设专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接受机电科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机电科定期绘制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各用电部门定期绘制本部门用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

第二章平安供电第六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第七条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八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九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操作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十条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十一条各变配电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等〕,并按规定定期做耐压实验。

第十二条确保井下“三大保护〞灵敏可靠,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坚持每日试验;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并坚持执行开关定期整定制度;电气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并坚持执行接地电阻定期测定制度。

第十三条按规定装设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第十四条运行设备的其它试验、整定工作按《电气试验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各变配电场所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十六条各变配电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入口处和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合理、稳定、可靠地供应电力,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规定。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供电设备管理
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台账,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设备,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以免影响供电质量。

2. 用电计划管理
煤矿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用电计划,根据生产需求和用电负荷变化,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避免用电过载和浪费现象。

3. 用电安全管理
煤矿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电气火灾和电击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

4. 应急供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应急供电管理制度,配备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停电或供电中断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应急供电,保证煤矿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

5. 监测检测管理
煤矿应建立电力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用电负荷、电压、电流等关键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

6. 安全教育培训
煤矿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煤矿工作人员对供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根据各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供电管理制度(四篇)

供电管理制度(四篇)

供电管理制度1、各用电单位的电力负荷,实行全矿统一调度管理使用,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防止各行其是。

2、高压配电场所,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值班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现场交接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认真巡视检查,在设备过负荷或异常运行及灾害天气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填好有关记录。

4、各类图纸资料、模拟图、记录等,由机电部门负责组织配齐。

5、各类电气设备的管理、操作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我矿的有关规定。

6、高压输电线路的检修、维护、停送电时,必须执行检修计划任务书、工作票、操作票即“一书两票”制度。

两票的填写和签发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停送电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7、井下不准带电搬迁、检修设备。

检修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进行验电,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只有执行该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8、各配电硐室要配备相应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板,高压验电器等绝缘用具,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并配齐灭火器、沙箱等消防用具。

9、全矿电气系统的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由机电科组织定期试验、校验、整定、测定,并保管好有关资料数据。

供电管理制度(二)是指对电力供应和用电行为进行管理的制度。

这些制度通常由政府部门、能源管理机构以及电力公司制定和执行。

供电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它涉及到各个环节,包括电力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

这些制度规定了供电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供电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电力发电和输电:制定电力发电和输电的计划和政策,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性。

包括对电力厂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管,确保电力的质量和安全。

2. 电力配电:制定电力配电的规则和标准,确保电力供应的平衡和合理。

包括对电力线路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连续性。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煤矿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的供电安全和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供电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供电管理责任1. 煤矿总经理负责矿井供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供电工程师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 班组负责人负责班组供电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三、供电设备维护管理1. 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及时进行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配备专职维修人员,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理。

3. 统一制定供电设备的保养记录表,定期检查设备保养记录,确保保养工作的落实。

4. 发现供电设备故障时,及时上报,由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供电安全管理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操作,确保供电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矿井供电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设备严禁使用。

3. 班组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

4. 供电过程中,班组人员必须佩戴好帽灯,并遵守供电操作安全规程。

五、供电维修记录和报告1. 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维修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的情况、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

2. 每季度,煤矿总经理应召开供电管理会议,对供电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告上级部门。

六、奖惩措施1. 对于供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和供电操作安全违反规定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理。

2. 对于供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引发严重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即为本公司的煤矿供电管理制度,各班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二)1. 供电管理责任制度1.1 供电管理责任的划分1.1.1 煤矿供电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负责1.1.2 供电管理责任划分为生产部门、供电设备运维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三方面1.2 供电管理责任的履行1.2.1 生产部门负责矿井用电的需求计划和安排1.2.2 供电设备运维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1.2.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1.3 供电管理责任的目标1.3.1 高效、安全地供电满足生产需要1.3.2 提高供电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1.3.3 防范供电设备故障和事故,确保人员安全2. 供电设备维护管理制度2.1 供电设备维护的基本原则2.1.1 预防性维护为主,定期检修和维修2.1.2 维护工作由专职维修人员负责2.1.3 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维护计划进行2.2 供电设备维护的程序2.2.1 维护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审核2.2.2 维护工作的执行和记录2.2.3 维护工作后的验收和评估2.3 维护记录的管理2.3.1 维护记录的归档和保存2.3.2 维护记录的查阅和审查2.3.3 维护记录的分析和总结3.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1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原则3.1.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1.2 网络安全和防火防爆措施的加强3.1.3 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加强3.2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3.2.1 设备巡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3.2.2 供电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3.2.3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3.3 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3.3.1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3.3.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3.3.3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提出4. 供电负荷管理制度4.1 供电负荷计划的制定4.1.1 根据生产需求和供电设备情况制定供电负荷计划4.1.2 定期评估和调整供电负荷计划4.2 供电负荷监测和控制4.2.1 负荷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4.2.2 负荷监测数据的采集和记录4.2.3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电负荷控制策略4.3 供电负荷分析和优化4.3.1 对供电负荷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4.3.2 根据分析结果优化供电负荷控制策略4.3.3 提出优化供电设备配置的建议5. 供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5.1 供电设备运行监控5.1.1 运行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5.1.2 运行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5.1.3 运行监控报警和故障处理5.2 供电设备运行检修5.2.1 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设备5.2.2 运行中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机检修5.2.3 运行检修记录和总结5.3 供电设备运行改进5.3.1 对供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5.3.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运行改进措施5.3.3 运行改进效果的检查和评估6.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6.1 供电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要求6.1.1 提高供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6.1.2 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6.1.3 防范供电事故和灾害的发生6.2 供电安全管理的措施6.2.1 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机制6.2.2 检查和评估供电设备的安全状况6.2.3 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开展6.3 供电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6.3.1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6.3.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6.3.3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提出7. 供电设备能效管理制度7.1 能效管理的基本原则7.1.1 能效评估和分析7.1.2 能效改进和优化7.1.3 能效监测和控制7.2 能效管理的措施7.2.1 对供电设备的能效指标进行评估和分析7.2.2 提出能效改进的建议和措施7.2.3 能效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7.3 能效管理的验收和评价7.3.1 能效改进措施的实施和效果的评价7.3.2 能效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改进8. 供电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8.1 供电管理制度的宣传8.1.1 定期组织供电管理制度宣传活动8.1.2 利用内部媒体进行宣传8.1.3 开展供电管理制度知识竞赛8.2 供电管理制度的培训8.2.1 新员工的供电管理制度培训8.2.2 负责供电管理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8.2.3 定期开展供电管理制度培训和交流以上为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煤矿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其中,煤矿供电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为确保煤矿供电安全,需要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供电管理制度。

本文就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煤矿供电现状分析煤矿供电安全问题是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供电管理制度是确保煤矿供电安全的关键。

然而,目前我国煤矿供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供电设备老化:由于煤矿供电设备的使用时间长,设备老化现象较为普遍,设备的可靠性降低,增加了供电安全风险。

2. 供电线路管理不规范:煤矿供电线路数量庞大,线路杂乱、交叉,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线路短路、火灾等安全事故。

3. 供电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供电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缺乏应急处理能力,无法有效应对煤矿供电安全事故。

二、煤矿供电管理原则为确保煤矿供电安全,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供电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煤矿供电管理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预防和应急措施,确保供电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法律法规原则:煤矿供电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供电过程合法合规。

3. 综合管理原则:煤矿供电管理必须与其他管理系统相结合,形成一个综合管理体系,确保供电工作有序进行。

三、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为解决煤矿供电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供电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管理程序和规范操作规程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从制度建立和实施两个方面进行阐述:1. 制度建立(1)建立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煤矿应设立专门的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矿供电安全管理的协调、决策等工作。

(2)制定供电管理规定:根据煤矿供电的特点,制定具体的供电管理规定,明确供电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3)明确责任分工:煤矿供电管理必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供电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矿山供用电管理制度

矿山供用电管理制度

矿山供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供用电管理,确保矿山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矿山供用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统一管理,科学施策,明确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确保供用电系统安全可靠。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的供用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矿山应当依法取得电力供应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执行供电合同。

第五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供用电建设及改造第六条矿山供用电工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

第七条矿山新建或改造供用电工程需提交设计方案,报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供用电工程竣工后,需经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供用电工程的改造或维修,需提交改造维修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对于重要电力设备,矿山应当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供电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力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备接地和保护接地必须可靠。

第十二条供电系统必须设置过载、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保护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

第十三条供电线路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供电线路必须定期进行绝缘测试,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矿山应当建立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电力事故,要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四章用电管理第十六条矿山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规划用电需求,避免用电过载。

第十七条用电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八条矿山应当建立用电记录台帐,记录用电量、功率因数等重要数据。

第十九条矿山应当合理安排用电计量,防止漏电等问题。

第二十条对于特殊用电设备,矿山应当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可靠。

第五章职责和奖惩第二十一条矿山领导应当强化对供用电管理的重视,确保相关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电力供应的需要,制定的一系列供电管理规定和措施。

其主要内容包括:
1. 供电保障责任分工:明确煤矿企业和供电部门各自的供电保障责任和义务,确保供电和用电的安全和稳定。

2. 供电计划制定与调度: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和用电需求,制定供电计划,并及时调度和安排电力供应,确保煤矿的正常生产运行。

3. 供电设备管理:建立供电设备档案,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供电设备,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用电管理措施:确定煤矿用电的优先级和用电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用电配额,防止过度用电和不合理用电。

5. 应急供电措施:制定应急供电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供电。

6. 动力配电管理: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稳定可靠的动力配电系统,防止供电设备故障对煤矿生产造成影响。

7. 电力计量和计费管理:建立电力计量系统,对每个煤矿进行电力计费,确保用电量的准确计量和合理计费。

8. 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用电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定用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用电安全措施的执行。

9. 变电站和配电设施管理:加强变电站和配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巡视和检查制度,确保变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0. 环境保护与能源节约:加强煤矿供电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与能源节约工作,提高供电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的内容,不同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可能会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规定和措施的制定。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 1第二章高压供电治理轨制----------------------------------------- 1第三章低压供电治理轨制----------------------------------------- 6第四章停送电治理轨制------------------------------------------- 11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轨制 --------------------- 16第六章电缆治理轨制---------------------------------------------- 19第七章小型电器治理轨制---------------------------------------- 27第八章电气三大年夜爱护治理轨制---------------------------- 30第九章电气实验测试治理轨制---------------------------------- 33第十章安稳用电治理轨制---------------------------------------- 39第十一章电气外表校验治理轨制------------------------------- 43第十二章电气治理处罚条例------------------------------------- 45第十三章附则------------------------------------------------------- 5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长是矿井供电体系安稳的第一义务人,机电副矿长是供电体系安稳工作的重要义务人。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营业技巧综合治理部分,也是矿井供电体系安稳工作的重要义务单位,在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引导下,负责全矿井供电体系的安稳和技巧治理工作。

煤矿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供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矿井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为矿井供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矿井供电安全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供电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供电安全措施的落实。

3.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及安全管理工作。

4.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矿井供电安全工作。

三、供电设备管理1. 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 供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供电设备改造、安装、拆除等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四、供电线路管理1. 供电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查、检修,确保线路完好,运行正常。

2. 供电线路附近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 供电线路周围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五、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安装、使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供电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供电,并迅速上报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3. 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 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1. 引言为确保煤矿供电的安全和有效管理,加强对电力设备和供电环境的维护、检修和管理,订立本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企业以及相关供电设施的管理部门、运维人员和使用人员。

3. 供电设备管理3.1 设备维护•全部供电设备必需依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

•每个供电设备都必需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和修理和保养。

•针对紧要的供电设备,应订立维护计划,并进行定期的设备检查和维护记录。

•定期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工作。

3.2 设备保护•全部供电设备必需设置防护措施,以保护设备免受损坏和恶劣环境的影响。

•防雷装置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维护。

•供电设备的接地必需符合国家规定,并进行定期的接地测试。

•供电设备四周必需保持清洁,确保通风和散热。

3.3 电缆布线管理•电缆布线必需依照规范进行,避开电缆交叉、弯曲和过长等不合理布线。

•电缆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更换和维护和修理。

•全部电缆必需进行标识,包含电缆类型、电压等级和用途等信息。

4. 供电环境管理4.1 供电环境检测•定期对供电环境进行检测,包含电气安全、防爆、防尘、防水等方面。

•对供电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如发现供电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需立刻采取紧急停电措施。

4.2 防火措施•供电环境必需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如禁止在供电站、配电房等场合吸烟、乱放杂物等行为。

•全部供电场合必需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响应本领。

5. 供电管理的管理标准5.1 组织架构•煤矿供电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并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煤矿供电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确保供电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5.2 制度文件•煤矿供电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制度文件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提高煤矿供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供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煤矿供电管理工作由煤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四条供电设备鉴定与验收(一)供电设备的鉴定与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二)供电设备的鉴定与验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并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五条供电设备维护与检修(一)供电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应按照规定进行。

(二)供电设备维护与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供电设备备用和备品备件管理(一)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备用和备品备件的管理制度。

(二)供电设备备用和备品备件应储备充足,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三章供电系统管理第七条煤矿电网规划(一)煤矿应制定合理的电网规划,保障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电网规划应考虑安全、经济、环保等因素。

第八条高压供电管理(一)高压供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二)高压供电设备应设置防护措施,保障供电安全。

第九条低压供电管理(一)低压供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二)低压供电设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断路器,保障供电安全。

第四章电气安全管理第十条电气设备检查与试验(一)电气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电流负载等指标。

(二)检查与试验应由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记录检查与试验结果。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维护与保养(一)电气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包括清洁、紧固、润滑等工作。

(二)电气设备维护与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停电操作(一)电气设备停电操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操作安全。

(二)停电操作应事先做好安全告知和警示。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突发供电事故处理(一)煤矿应建立突发供电事故处理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突发供电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供电安全。

第十四条火灾安全管理(一)煤矿应加强火灾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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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第1条矿井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

第2条煤矿必须配备电工、并持证上岗。

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3条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第4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的额定等级,高压不超过1万V,低压不应超过1140V,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l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第5条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装置。

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管路,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第6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低瓦斯矿井的井底车场、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可选用矿用一般型;采区进风巷采用矿用防爆型;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风、回风巷应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第7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的防爆性能。

第8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防爆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

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

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

才有权摘牌送电。

第9条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和加锁。

第10条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电缆要悬挂整齐,严禁井下使用明电。

第11条井下供电要做到“四有”(有过电和漏电保护、螺栓和弹簧垫、密封圈和档牌、接地装置);“三无”(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三全”(防护装置、绝缘用具、图纸资料全),“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坚持”(坚持使用煤电钻和信号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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