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立井、斜井)揭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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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石门揭煤管理规范》

《煤矿石门揭煤管理规范》

《煤矿石门揭煤管理规范》1、石门揭煤(包括主石门、采区内部小石门、反眼等),都必须编制石门揭煤防突设计报矿务局审批,设计的内容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石门揭任何一层煤层,均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涌山煤矿、沿沟煤矿的二、五、八1煤层,沿沟煤矿30采区的一煤层,仙槎煤业的八1煤层,东方红煤矿的八1、上煤组煤层必须编制抽放设计,预抽煤层瓦斯。

采取预抽煤层瓦斯防突措施的揭煤工作面,在措施效果检验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预评估,预评估无突出危险,方可对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4、采取预抽煤层瓦斯防突措施,连续抽放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瓦斯抽采量必须达到抽采达标的规定。

要大力开展煤层瓦斯抽采增透技术和煤体固化防突技术的攻关,强突煤层必须采用煤体固化技术。

5、石门揭煤的实施全过程,包括编制设计、制定措施、措施落实、验收、协调指挥等,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设计措施有无及落实到位情况的检查验收和向局汇报,由安全副矿长负责。

6、石门揭煤经局验收的煤层,必须有矿山救护队参加,放炮地点及撤人范围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并在揭煤措施中明确。

7、严格执行石门揭煤向矿务局汇报和局、矿两级现场验收制度:(1)涌山煤矿、沿沟煤矿二、五、八1煤层,沿沟煤矿30采区的一煤层,仙槎煤业的八1煤层,东方红煤矿的八1、上煤组煤层,石门揭煤防突效果检验除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73条“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外,还必须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以上煤层石门揭煤,必须执行局、矿两级验收制度,其它煤层石门揭煤执行矿验收制度。

(2)石门揭煤操作程序:a、执行局、矿两级验收的煤层,石门揭煤措施工程施工完成后,由矿安全副矿长组织对照揭煤措施现场进行验收(至少要有1名副总以上领导带队),填写验收表,符合揭煤要求由安全副矿长签署意见传局调度室,并由安全副矿长向局调度室及局通风副总(或通风处长)汇报,请求局进行验收,局通风、安全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后,填写验收表并签署验收意见,交局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

揭煤管理规定

揭煤管理规定

揭煤管理规定为规范煤矿的揭煤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因揭煤引发突出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揭煤的要求1、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2、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和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揭煤专项防突设计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3)、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置、实施方案;(4)、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5)、工作面防突措施;(6)、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7)、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3、揭煤作业应当按照下列作业程序进行:(1)、探明揭煤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2)、在与煤层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进行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3)、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4)、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5)、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采用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6)、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穿过煤层;(7)、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4、井巷揭穿煤层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放炮时,必须制定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5、煤矿企业揭煤时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揭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指挥协调揭煤工作。

二、救护队参与揭煤工作的程序1、要求揭煤的煤矿必须提前3天将书面报告报救护队,以便救护队合理安排人员参与揭煤工作,书面报告应包括揭煤申请、揭煤措施、通风系统图。

2、书面报告必须经辖区煤管站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

石门揭煤管理规定

石门揭煤管理规定

石门揭煤管理规定1、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2、突出煤层揭煤作业前,地测部门负责落实地质探查工作,搞好地质探查钻孔设计并监督实施,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至少施工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地质探查钻孔施工结束后及时提交地质探查报告和地质剖面图,报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确认,做到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臵、形态。

3、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臵不少于3个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顶)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

3、瓦斯办负责根据地测部门提交的地质探查报告和地质剖面图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设计应包括文字说明和图纸两部分),经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4、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臵的基本情况;(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三)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臵、实施方案;(四)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臵等;(五)工作面防突措施;(六)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七)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5、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6、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防突措施及管理防突管理制度揭煤技术流程规定

防突措施及管理防突管理制度揭煤技术流程规定

附件6揭煤技术流程规定为了规范公司揭煤流程,防止突出事故发生,特作如下规定:一、揭煤地点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石门(含立井和斜井等)揭煤地点的煤层先进行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然后进行突出危险区划分。

区域预测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区域防突措施1。

经区域预测划分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要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所有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设计符合《防突规定》要求。

从抽采瓦斯开始,实行独立计量,定期收集抽采流量、负压和浓度等,分析瓦斯抽采效果。

效果不好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2。

经过矿井(或采区)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性的煤层,可直接在距突出煤层7m法向距离以外进行区域预抽瓦斯防突措施。

3。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根据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办法执行。

审签完毕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含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竣工图)送通风(瓦)科和相关部门、领导。

四、10m法向距离施工地质探孔在距揭穿煤层10m法向距离(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法向距离)之前,施工地质探孔,探明瓦斯、煤层赋存情况.1.矿井地测科要先进行地质探孔设计,设计图送相关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和矿总工程师签审。

2。

设计图签审完毕后,地测科安排施工,并安排地质技术人员现场收集资料。

3。

地质资料整理成成果资料后,送相关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和矿总工程师签审,签审完毕的地质成果资料送通风科、抽采科和其它相关部门及领导。

五、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编审通风(瓦)科接到生产科提供的石门井巷施工设计图、地测科提供的地质成果资料和抽采科提供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后方可编制石门揭煤综合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综合防突措施经矿井和公司审批完毕后生效(被保护层石门揭煤综合防突措施公司不审批)。

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1.1 工程简况11601回风巷自皮带大巷尾开口,开口点标高+1596.987m,沿M16煤层顶板施工,施工5米时遇一断层,煤层缺失。

目前已经施工约26m处,迎头处于M16煤顶板层位,巷底距离M16煤顶板法距3m,斜距约13.3m。

随着巷道施工下山,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13.3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M16煤。

本巷道设计断面7.28m2,净宽2.8m,净高2.6m,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

1.2 地质情况:该区域M16煤为黑色半亮型煤,以亮煤为主,夹镜煤和暗煤,块状构造,玻璃光泽,硬度较多,煤坚固性系数f=1.15,煤层平均厚2.0m。

顶板为灰色薄至中厚层粉砂岩,夹薄菱铁质粉砂岩及团块状铝土质粘土岩;底板为砂质粘土岩。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附探查钻孔剖面图。

1.3 瓦斯及突出危险性1、根据2009年贵州省动能煤炭技术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所作的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织金县华山宏发煤矿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9.678m3/min,相对涌出量为54.311m3/t,为高瓦斯矿井。

根据2008年6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所作的织金县华山宏发煤矿M16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该矿M16号煤层在矿井井田范围内+1591.8m标高以上区域,不具有突出危险性。

1.4 通风系统:进风:主、副井→北材料大巷→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1601回风巷施工迎头回风:11601回风巷→北回风大巷→总回风巷→风井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5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2.1、目前巷道底板距煤法距3.3米,在巷道距离煤层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排放措施。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1、根据《防突细则》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主斜井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措施

主斜井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措施

主斜井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措施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页主斜井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措施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计划方案,做好单位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更是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您浏览的《主斜井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措施》正文如下:主斜井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措施一、主斜井揭煤情况说明(一)石门揭煤概况1、主斜井掘进作业点位于回风井及副斜井之间,北至煤矿办公大楼煤柱,西到断层,南以副斜井煤柱为界,设计长度为310米。

2、主井井口标高1670m,斜井按-15deg;倾角,在煤系地层中穿层布置。

担负煤炭的运输、进风、行人、铺设管线等任务,掘进断面11m2,净断面9.4m2,采用半园拱形断面,砌碹或锚喷支护;3、主斜井掘进作业预计穿过煤层分别为:井口距煤5斜距60米、煤12斜距90米、煤19斜距130米、煤20斜距195米。

掘进工作面掘至每层煤发线距离距5m时做防突措施。

(二) 煤层赋存及顶底板岩性特征根据煤矿井下观测和钻探岩芯资料:煤层顶板完整,底板无明显的泥化现象。

其稳定性为稳定至较稳定。

5号煤层:顶板岩性为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底板岩性按10m 统计,顶部0.5m为泥岩,其下为粉砂岩或细砂岩或泥质粉砂岩,较坚硬,致密、较稳固。

12号煤层:顶板岩性为泥质粉砂岩、粉砂岩、细砂岩、粉砂质泥岩,夹菱铁矿薄层,不稳定,易垮落;底板岩性为泥岩、粉砂质泥岩、薄煤层、粉砂岩及细砂岩组成,有泥化、底鼓现象。

19号煤层:顶板岩性为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粉砂岩及细砂岩组成不稳固,易垮落;底板为泥岩、粉砂质泥岩及薄煤层组成,稳固性较差,有泥化、底鼓现象。

20号煤层:顶板岩性为泥质粉砂岩,较稳固;底板岩性为粉砂质泥岩,及薄煤,稳固性较差。

图1 煤层结构示意图预计井筒穿过煤层4层,编号为5、12、19、20。

其一般特征见表。

(二) 煤层瓦斯赋存情况1、瓦斯基本参数测定煤矿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工作正在进行中;但在打钻过程中曾出现卡钻、顶钻、抱钻、等瓦斯动力现象。

石门揭煤细则

石门揭煤细则

石门揭煤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范石门揭煤工作,根据股份公司的要求,结合白沙矿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矿区内所有突出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的高瓦斯矿井所有石门揭煤工作(含立井、斜井等岩巷掘进工作面过突出煤层)。

第二章 石门揭煤作业流程第三条 石门揭煤作业按以下流程实施1、在石门掘进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 (复杂煤层20m )之前,用井下探测手段探明煤层的赋存情况;2、编制石门揭煤地质说明书并报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根据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石门揭煤地质说明书,编制石门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并报批;4、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 之前施工石门揭煤区域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5、对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并编制区域消突评价报告报批;生产技术类 白沙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石门揭煤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制度操作制度BSAQ04-E 版V3.密非密 阅读熟读 阅读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编通风部 审 批王双生效2013年4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必须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在地质构造发生变化区域,前探钻孔的施工距离应适当增加,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确保能正确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前探钻孔布置如下图:第五条石门揭煤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1、石门揭煤区域预测在距离煤层法向距离10m前进行;2、预测方法: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预测所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煤层瓦斯含量等参数必须为井下实测数据;3、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的钻孔,可利用石门揭煤的前探钻孔,当前探钻孔不能利用时,则测压孔、测定瓦斯含量的钻孔必须布置在揭煤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4、石门揭煤区域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给出的临界值执行。

石门揭煤程序及要求

石门揭煤程序及要求
(4)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 工至远距离爆破揭煤位置(工作面距3煤层顶板最小法距2m前), 进行最后验证;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实施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5 石门揭石煤门作业揭程煤序设及计要求
5.2 区域验证
(3)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且钻孔施工过程 中无喷孔、顶钻及其它突出预兆,则该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石门揭煤作业程序及要求
5 石门揭石煤门作业揭程煤序设及计要求
5.1 石门揭煤作业范围
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 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 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5 石门揭石煤门作业揭程煤序设及计要求
5.2 区域验证
(1)石门工作面施工到距3煤层顶板最小法距5m前,进行区 域验证。验证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K1、Δh2值)。
4 石门揭煤石区门域揭措煤施实设施计程序及要求
4.2 有突出危险区域措施
4.2 措施效果检验方法和指标 区域措施实施后,揭煤区域3煤层瓦斯预抽率达到30%,预抽时 间满足要求,方可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效果检验方法为:实测预抽区域煤层残余瓦斯压力Pc和残余瓦 斯含量Wc法。 效果检验指标为:全部指标符合以下条件时,判断措施有效, 否则措施无效。 (1)预抽区域内煤层瓦斯抽排率η≥30%; (2)残余瓦斯压力临界值Pc<0.74Mpa; (3)残余瓦斯含量临界值Wc<8m3/t; (4)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及其它突出预兆。
3 安全保障系统
3.1 通风系统 3.2 抽采系统 3.3 供电系统 3.4 监控系统 3.5 通讯系统 3.6 其他设施 3.7 避灾路线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立井揭煤的规定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立井揭煤的规定
≥5m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
2.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
第四十九条(四)[说明]
•很多石门立井突出事故是因控制范围小局部防突措施所致,故需区域防突措施。 •考虑到大量穿层钻孔会使岩柱的强度降低、而距煤层稍远时更易布置钻孔和能 避免误揭煤层,故该条要求在距离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考虑到石门穿层孔距煤层较近且打钻方向较易控制和成孔误差较小,故区域防 突钻孔要求控制石门立井等揭煤处的轮廓线外12m; •考虑到急倾斜煤层巷道底部煤体自重有稳定作用和底部钻孔施工较难,故急斜 煤层底部钻孔只控制巷道轮廓线外6m。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
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第四十二条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 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 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 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 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说明] •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 区域预测以开拓时间为界,划分为开拓前区域预测和开拓后
区域预测。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
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第三十四条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 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 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说明]
突出煤层的区域预测是逐渐展开的,每次区域 预测范围的大小主要是根据开拓、准备的实 际需要等情况来确定。
• 瓦斯风化带的瓦斯压力为0.1~0.15MPa, 地应力小,不具备发生突 出的条件,实际上也没有发生过突出,故定为无突出危险区。

石门揭煤设计规范

石门揭煤设计规范

石门揭煤设计规范(共1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ICS:D 09备案号: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 XXXXX—201×石门揭煤设计规范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工作组讨论稿)201× - XX - XX发布201× - XX - XX实施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定义 (1)4揭煤原则 (1)5揭煤基本程序及技术要求 (1)6揭煤防突设计内容 (4)前言本标准是按照GB/—2009标准的编写规则编写的。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石门(井筒)揭煤设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石门(井筒)揭煤原则、基本程序及技术要求和揭煤防突设计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石门(井筒)揭煤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石门(井筒)揭煤石门(井筒)由煤层顶(底)板穿过煤层到煤层底(顶)板的过程。

不穿过的属不属于揭煤3.2煤与瓦斯突出在地应力(构造应力呢)和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倾出(主要是自重应力,不属于地应力)压出(不抛出只整体移出))3.3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在采掘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

4揭煤原则4.1石门(井筒)揭煤的设计应避免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应力集中带揭煤;避免小角度、长距离揭煤;4.2石门(井筒)所揭煤层的赋存状况和瓦斯参数要具备探测和测量的条件;4.3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4.4石门(井筒)所揭煤层具备区域治理的基本条件。

石门揭煤细则

石门揭煤细则

石门揭煤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范石门揭煤工作,根据股份公司的要求,结合白沙矿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矿区内所有突出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的高瓦斯矿井所有石门揭煤工作(含立井、斜井等岩巷掘进工作面过突出煤层)。

第二章 石门揭煤作业流程第三条 石门揭煤作业按以下流程实施1、在石门掘进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 (复杂煤层20m )之前,用井下探测手段探明煤层的赋存情况;2、编制石门揭煤地质说明书并报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根据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石门揭煤地质说明书,编制石门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并报批;4、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 之前施工石门揭煤区域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5、对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并编制区域消突评价报告报批;生产技术类 白沙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石门揭煤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制度操作制度BSAQ04-E02版V3.密非密 阅读熟读 阅读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编通风部 审 批王双生效2013年46、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之前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并将区域验证结果报批;7、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8、进行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9、采用前探钻孔边探边掘,直至到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10、经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和穿过煤层,直到进入煤层顶(底)板2m以上;11、提交石门揭煤竣工报告。

石门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位置,必须进行最后验证,验证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只有在区域效果检验确认“无突出危险”,且工作面预测(或局部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可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位置,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

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石门揭煤发生突出,防止人身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第二条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辖区内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按突出矿井管理的高瓦斯矿井揭开突出煤层的作业,适用本细则。

其它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三条揭开突出危险煤层全过程,是指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整个过程。

第四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全过程,包括编制设计、制订措施、措施落实、协调指挥等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矿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矿井瓦斯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执行。

第五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要按照煤层赋存条件严格编制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其内容包括: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基本概况(巷道布置、煤层情况、地质构造、瓦斯情况、通风系统)、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和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做到不消突不揭煤。

第六条突出煤层在石门揭煤过程中发现消突评判指标超标、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石门揭煤工作,并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石门揭煤工作。

第二章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第一节突出煤层层位控制第七条矿井地质测量部门在石门工作面距离煤层法向距离20m前,编制临近煤层允掘通知单,并报公司(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掘进队(区)执行,同时交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有效监督。

第八条石门工作面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1. 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的实施细节,确保作业安全、高效进行。

煤层石门揭煤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实施细则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风险。

2. 安全措施在进行石门揭煤作业前,必须确保以下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清理石门前的堆积物,确保通道畅通;•确保石门顶部支护的稳固性,排查并处理潜在的支护松动问题;•确保揭煤区域周围的煤层无裂隙、无松动现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禁止使用明火,保持揭煤现场无火源;•组织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石门揭煤流程石门揭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准备1.确认石门揭煤区域以及工作范围;2.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3.准备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揭煤锤、起钢材料、撬棒等。

步骤二:开展揭煤作业1.根据揭煤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揭煤方法,包括炸药爆破、机械揭煤等;2.根据揭煤方法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如安装炸药、调整机械设备等;3.进行揭煤操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石门揭煤,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步骤三:清理和支护1.揭煤完成后,及时清理煤渣和堆积物,确保通道畅通;2.对石门进行支护,确保支护材料的牢固和稳定性;3.对揭煤区域进行巡检,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4. 监控与管理为了确保石门揭煤作业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相应的监控与管理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石门揭煤作业区域;•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揭煤作业人员的监督、考核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石门揭煤作业进行评估和整改;•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开展定期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总结本文档详细阐述了煤矿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的实施细节,指导石门揭煤作业的流程和安全措施,希望能够在煤矿生产中起到指导作用,确保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煤矿矿井石门揭煤措施

煤矿矿井石门揭煤措施

煤矿矿井石门揭煤措施一、工程概况煤矿下水平揭煤石门设计长度约 m,在主斜井+ m水平车场与贯通处布置揭煤石门,设计采用半圆拱断面,锚网喷支护,遇煤采用U型钢棚支护,巷道净宽2.5m,墙高1.2m,开口掘进至11.8m后停止掘进。

二、瓦斯地质条件三、防突安全防护措施石门揭煤时必须坚持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主动采取抽排放瓦斯措施消除突出的原则;二是不具备揭煤条件不得揭煤的原则。

由于本次巷道揭煤段较长,采用分段措施先揭穿M80煤层,后揭穿M73煤层,预计共需二茬钻孔,方可完成揭煤。

一)震动放炮措施1、震动放炮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震动放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必须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和作业,在进风侧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

与该系统相连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出其他区域。

②爆破参数,放炮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警戒范围等,必须在震动放炮设计中明确规定。

③放震动炮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由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值班,放炮后至少30min,由矿山救护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恢复送电、通风及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④震动放炮时,应采用档栏设施,距工作面距离,可根据预计的突出强度在设计中确定。

⑤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30m范围内掘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严格采取防突措施。

3、震动放炮要求一次性全断面揭穿或揭开煤层,若未能一性次揭开煤层,需继续放炮时,仍需按震动放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反向风门的设置1、反向风门必须设在掘进工作台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能沿回风道流入回风系统。

2、必须设置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门框和门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风门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细则石门揭煤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细则石门揭煤细则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细则石门揭煤细则————————————————————————————————作者:————————————————————————————————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石门揭煤发生突出,防止人身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第二条茶山岭煤矿的石门揭煤全过程,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整个过程,是指石门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第四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全过程,包括编制设计、制订措施、措施落实、协调指挥等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一通三防”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执行。

第五条突出煤层石门揭煤要按照煤层赋存条件严格编制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其内容包括: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基本概况(巷道布置、煤层情况、地质构造、瓦斯情况、通风系统)、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和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做到不消突不揭煤。

第六条突出煤层在石门揭煤过程中发现消突评判指标超标、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石门揭煤工作,并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石门揭煤工作。

第二章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第一节突出煤层层位控制第七条矿井地质测量部门在石门工作面距离煤层20m前,编制临近煤层允掘通知单,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掘进队执行。

第八条石门工作面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立井揭煤的规定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立井揭煤的规定

2. 石门立井揭煤 区域防突措施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
2.石门立井揭煤区域防突措施
第四十五条 …… 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
……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按上述所列方式的优 先顺序选取,或一并采用多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说明] •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 区域预测以开拓时间为界,划分为开拓前区域预测和开拓后
区域预测。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
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第三十四条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 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 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说明]
突出煤层的区域预测是逐渐展开的,每次区域 预测范围的大小主要是根据开拓、准备的实 际需要等情况来确定。
≥5m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
2.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
第四十九条(四)[说明]
•很多石门立井突出事故是因控制范围小局部防突措施所致,故需区域防突措施。 •考虑到大量穿层钻孔会使岩柱的强度降低、而距煤层稍远时更易布置钻孔和能 避免误揭煤层,故该条要求在距离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考虑到石门穿层孔距煤层较近且打钻方向较易控制和成孔误差较小,故区域防 突钻孔要求控制石门立井等揭煤处的轮廓线外12m; •考虑到急倾斜煤层巷道底部煤体自重有稳定作用和底部钻孔施工较难,故急斜 煤层底部钻孔只控制巷道轮廓线外6m。
区域预测
《防突规定》中有关石门揭煤防突的规定
1.石门立井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第三十三条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 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 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 险区。

焦煤集团揭煤规范

焦煤集团揭煤规范

石门揭煤技术规范矿井在石门揭煤时要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应力集中区,揭煤前必须探清煤层层位、构造,测准煤层瓦斯压力;采掘突出煤层时必须避免造成应力集中,要建立应力集中区预警机制,制定防范措施;加强消突钻孔的验收、检查,制定钻孔验收办法,落实钻孔施工责任,确保钻孔按设计参数施工到位;规范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严格按规定进行测点布臵,测准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掌握钻孔突出预兆;在地质构造带掘进煤巷时,要采取超前探控措施,预抽位于地质构造带的煤层时,要视其具体情况加密钻孔布臵。

具体来讲,石门揭穿煤层的全过程(包括部分区域防突措施)为:自石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米(可用地质资料计算或用其他探测方式确定)之前用井下探测手段探明煤层的位臵、产状→编制石门揭煤专项防突措施并报批→如果所在区域为突出危险区时,在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米之前施工石门揭煤区域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有效(该部分属于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内容)→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米前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该不发既属于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区域验证内容,也属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工作面预测内容)→如果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则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如果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或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经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臵(最小法向距离2米或1.5米)→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若经验证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再次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直到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如果首次揭煤的远距离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则继续按照揭煤的安全、技术措施“过煤门”,直到进入煤层顶板或底板2米以上(巷道全部成型、支护完好)。

在完成以上工作后,石门揭煤作业才算完成。

1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二)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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