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目标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保险公司的银行帐户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要求,同时提升帐户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银行帐户开立1. 开立新的银行帐户应遵循公司的内部流程,包括获得必要的内部审批。
2. 选择银行时,应综合考虑各家银行的服务质量、费用、安全性及稳定性等因素。
3. 银行帐户的开立申请应包括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例如公司的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银行帐户使用1. 银行帐户应仅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金流转,禁止将个人资金与公司资金混合使用。
2. 所有银行帐户的收款和付款必须经过授权人员的审批,并遵循公司的付款流程。
3. 内部授权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帐户余额和交易记录,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 银行帐户的密码和授权签名必须妥善保管,禁止将密码告知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操作。
银行帐户关闭1. 不再需要使用的银行帐户应及时关闭,以避免未经授权的资金流动和安全风险。
2. 银行帐户关闭的申请应按照公司内部流程进行,包括获得必要的内部审批。
3. 在银行帐户关闭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措施避免继续接收或发出与该帐户相关的支付指令。
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帐户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的变化。
3. 发现银行帐户管理制度的漏洞或风险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以上为保险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具体操作细则和流程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同时,应与公司的法律顾问合作,确保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险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资金管理,确保保险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保险资金专户,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算、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等专户。
第三条保险资金专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保险资金专户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二)流动性原则:保证保险资金专户资金的合理流动,满足业务需求;(三)效益性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资金的最大效益;(四)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专户管理合法合规。
第二章专户设立与变更第四条保险资金专户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保险业务需求;(二)账户资金来源明确,用途合理;(三)账户管理职责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第五条保险资金专户的设立程序如下:(一)提出设立申请,包括账户名称、资金用途、账户类型等;(二)审批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资金专户协议;(三)在银行开设保险资金专户,并进行账户信息的登记。
第六条保险资金专户的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变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二)变更内容不影响保险资金的安全、流动和效益。
第七条保险资金专户的变更程序如下:(一)提出变更申请,包括变更事项、变更原因等;(二)审批通过后,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三)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更新账户信息。
第三章专户资金管理第八条保险资金专户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专户资金应当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专户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业务需求,确保资金流动性;(三)专户资金的收益分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第九条保险资金专户的资金划转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划转前应当进行审批,确保划转合法合规;(二)划转过程中应当进行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三)划转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第十条保险资金专户的审计与监督:(一)定期对保险资金专户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二)对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违规操作;(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公司独立账户制度范本
公司独立账户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账户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独立账户的开立、使用、管理和关闭。
1.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独立账户的管理工作,确保账户管理的合规、安全和有效。
二、独立账户的开立2.1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开立独立账户。
2.2 开立独立账户时,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等相关材料。
2.3 银行应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开立。
2.4 独立账户的开户名应为公司全称,不得使用简称、缩写或其他不规范名称。
三、独立账户的使用3.1 独立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付,不得用于非经营活动。
3.2 公司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独立账户的资金使用。
3.3 公司应建立健全独立账户的收支凭证和账务处理制度,确保账户资金的合规、安全和有效。
3.4 独立账户的支票、转账等支付业务,应经过授权和审批程序。
3.5 独立账户的资金往来,应实时录入财务系统,确保账务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独立账户的管理4.1 公司应定期对独立账户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4.2 公司应建立健全独立账户的风险控制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4.3 公司应定期对独立账户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账务的准确。
4.4 独立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应定期与财务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五、独立账户的关闭5.1 独立账户因业务终止或其他原因需要关闭时,应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
5.2 关闭独立账户前,公司应结清账户内的所有债务,确保账户无欠款。
5.3 银行应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对账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关闭。
5.4 独立账户关闭后,公司应将账户资料归档,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法律责任6.1 公司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内部进行责任追究。
6.2 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保险投资账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投资账户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险投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型、万能型、投连型等保险产品。
第三条保险投资账户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二)安全性原则:确保投资资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三)收益性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四)流动性原则:保证投资资金的合理流动性,满足业务需求;(五)分散化原则:合理配置投资资产,降低单一投资风险。
第二章账户设立与管理第四条保险投资账户的设立:(一)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向公司总经理提出设立申请;(二)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设立保险投资账户;(三)财务部门应确保保险投资账户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保险投资账户的管理:(一)财务部门负责保险投资账户的日常管理,包括资金调拨、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二)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保险投资账户的投资决策和投资组合管理;(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保险投资账户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三章投资范围与策略第六条保险投资账户的投资范围:(一)债券、票据、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二)股票、基金、信托计划等权益类资产;(三)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金融产品;(四)其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品种。
第七条保险投资账户的投资策略:(一)根据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偏好,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二)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组合情况,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三)保持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单一投资风险;(四)关注投资产品的流动性,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八条保险投资账户的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保险投资账户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二)投资管理部门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三)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保险投资账户进行风险监测,确保风险可控。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保监发〔2000〕26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2.18【实施日期】2000.02.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0〕26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规范分红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我会研究制定了《分红保管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会。
特此通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0年二月十八日附件一: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分红保险业务,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红利请求权的人。
第四条红利分配的方式包括增加保额或现金分配等,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条款中载明其采用的红利分配方式。
第五条保险公司设计、拟订的分红保险产品,应当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方可销售,修改时亦同。
第六条保险公司必须开发专门的电脑系统,并确保能够支持分红保险产品。
第七条中国保监会可以限制分红保险产品销售的地域范围。
第八条保险公司申报分红保险产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一般产品报备要求提交的材料;二、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办法;三、分红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四、红利分配方法;五、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原则;六、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管理办法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管理办法(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资产分账户管理流程,确保投资管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的要求,根据《保险公司财务工作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投连险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独立管理、独立核算。
具体如下:(一)具有满足投资账户单独管理、独立核算要求的投资管理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
(二)投资账户与其他资产之间、投资账户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投资账户与其他资产之间、投资账户之间,不发生买卖、交易、财产转移和利益输送行为。
投资账户建立初期,为建立该账户而发生的现金转移除外。
(四)投资账户的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代人经营与该投资账户同类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损害该投资账户利益的活动,不得与该投资账户进行交易。
(五)投资账户的资产应全部进行托管。
资产托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格条件、服务范围等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第二章独立账户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投连账户独立管理中涉及到的部门有:计划财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风控合规部、企划精算中心。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投连账户独立管理中的岗位职责为:(一)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对投连资产进行财务监督、投连账户的银行账户开设与管理、投连资金的调拨及投连资产的估值与核算。
(二)资产管理中心负责投连账户的资产配置和投连资金的运用,并负责向计划财务中心提供符合规范的交易单据及交易数据。
(三)风控合规部负责对资金运用的监管要求及其风险进行全程监控。
(四)企划精算中心统筹资产负债匹配的管理及新增投资账户发起工作,并负责根据投连产品销售阶段判断账户属性为扩张期、收缩期,通知计划财务中心设置。
第三章独立账户管理第五条公司根据投连险不同的投资策略,分别设立投连险投资账户,确保不同账户在账户设置、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账户记录等方面的独立、清晰与完整。
保险公司账户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账户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账户的分类与用途。
保险公司的账户通常分为操作账户、投资账户和特殊用途账户等几大类。
操作账户主要用于日常的业务往来,如保费收取、赔付支出等;投资账户则是用于资金的投资运作,以获取收益;特殊用途账户则包括保证金账户、准备金账户等,用于特定的财务需求。
各类账户应严格区分,不得混用,以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账户管理制度要规定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流程。
保险公司在开立账户时,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法务合规性审查、风险评估等。
任何账户的变更,如更换银行、更改账户信息等,都应及时更新系统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
账户注销时,应确保相关业务已全部结清,避免遗留问题。
资金调拨是账户管理的关键环节。
保险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资金调拨制度,明确调拨的权限、程序和时限。
大额资金调拨需多级审批,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动都有明确的用途和合理的依据。
同时,应实时监控资金流向,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
账户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账和盘点机制。
保险公司应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确保账务信息的准确无误。
对于现金等实物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与账面数据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并纠正差异。
为了加强内部控制,保险公司还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通过内部审计,可以不断完善账户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保险公司应积极拥抱技术创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账户管理水平。
例如,通过自动化工具实现账户信息的实时更新和监控,利用智能分析预测资金流动趋势,从而更加精准地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投资账户启动资金管理办法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投资账户启动资金管理办法(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启动资金的管理机制,加强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利益,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等监管规定,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投资账户启动资金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计划财务中心、企划精算中心对启动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设立启动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第三条启动资金是为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主要用于投资账户设立初期的资金支持及投资账户发生净值差错时用于补偿客户损失。
启动资金不得用于其他产品及其他用途。
第四条启动资金的使用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章启动资金的来源、进入和退出方式第五条启动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以购买投资账户份额的方式进入投资账户。
单个投资账户的启动资金初始投资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投连险投资账户正常运作期间启动资金留存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或投资账户资产价值2%的较大者),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第六条当投资账户的资金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时,启动资金可以退出投资账户。
为保证客户利益及投资账户的流动性不受影响,启动资金可以逐步退出。
第七条启动资金的退出方式和客户资金退出投资账户的方式一样,以卖出单位份额的方式退出。
第八条启动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后,公司将建立保证金制度,用保证金代替启动资金履行对单位净值差错进行补偿的责任。
第四章启动资金收益的计算方式第九条启动资金进入投资账户后,和客户资金一起参与投资运作,与客户资金一样享有分配收益的权利。
启动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归公司所有,投资风险完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启动资金因单位净值差错补偿导致启动资金单位数少于450万份时,公司可视投资账户的运作情况决定是否对启动资金进行追加,以保持启动资金单位数不少于450万份。
保险股份公司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保证营运、业务资金的需求及资金运用,减少沉淀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使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权分明,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金管理原则。
公司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即:保费等收入与业务、管理费等支出实施分户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权限。
第二条总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总公司所有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二)总公司投资资金的管理;(四)对各分公司保费的收取及上划工作的管理;(五)对各分公司费用申请和拨付工作的管理;(六)对各分公司业务支出申请和拨付工作的管理;(七)对各分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三条财务会计部门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限额支取现金,严格控制现金支付量。
对于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均应以支票形式支付。
对于支付给个人的超过结算起点的款项,确需支付现金的,必须经授权审批人审批。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门应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50000元。
第五条财务会计部门设专人进行现金的管理工作。
现金管理员的职责是:遵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控制现金收付和库存量,定期盘点现金,按月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附表一)。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六条总公司新开立银行存款账户,财务会计部门填报“银行开户申请表”(附表二),经授权审批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户。
第七条总公司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根据管理需要开立一般账户和专用账户,公司银行账户一律开设在全国性商业银行和经授权审批的商业银行。
第八条银行账户按用途分为保费收入账户、费用支出账户、业务支出账户、专款账户、投资账户、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一般定期存款账户、大额协议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必须明确性质和用途,做到专户专用。
1.收入账户为一般账户,该账户用于接收各分公司上划的保费收入。
2.费用支出账户为基本账户,用于总公司的往来结算、各种费用支付,用于下划各分公司的费用支出。
保险公司结算帐户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结算帐户管理制度我们要明确结算账户的定义。
在保险公司中,结算账户指的是用于日常业务往来、资金收付及清算的专用账户。
它不仅涉及到保费收入、赔付支出,还关联到各种费用的支付和资金的投资运作。
因此,对结算账户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管理。
我们来探讨一个科学合理的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应包含哪些关键要素:1. 账户开立与使用原则:保险公司应根据业务需求和风险控制的原则,合理设置结算账户的数量和种类。
同时,每个账户的开立都应有明确的用途,严禁将不同性质的资金混同使用。
2. 账户权限管理:为确保账户安全,应制定严格的账户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操作,均需经过特定审批流程,并由授权人员执行。
3. 资金划拨规则:保险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资金划拨流程,确保资金划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任何资金划拨行为都应有相应的业务依据,并严格按照内部授权进行。
4. 账务核对与监控:定期对结算账户进行账务核对,是确保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账户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交易。
5.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结算账户进行审查,评估账户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
6.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危机或操作失误,保险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7. 法律法规遵循:所有的结算账户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反洗钱法、保险法等,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
8. 培训与教育:对于涉及结算账户管理的员工,公司应提供充分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提升工作效率和风险防范意识。
保险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保险公司能够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客户利益,同时也为公司的稳健运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单选-数字闯关
单选-数字闯关1、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应不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
[单选题] *A、0.1B、0.15C、0.2(正确答案)D、0.32、互联网人身险一年期及以下专属产品预定费用率不得高于() [单选题] *A、0.15B、0.25C、0.35(正确答案)D、0.453、对于具有保险销售或投保功能的自营网络平台,以及支持该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相关自营网络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不低于()级。
[单选题] *A、1B、2C、3(正确答案)D、44、保险公司因产品设计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被监管机构责令停售的,应当于停售之日起()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单选题] *A、1B、3(正确答案)C、5D、105、保险公司作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后,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 *A、1B、2C、3(正确答案)D、46、根据《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号),电子化回访信息数据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年。
[单选题] *A、1B、3C、5D、10(正确答案)7、用户进入APP主功能界面后,通过()次(含)以内的点击等操作,能够访问到隐私政策。
[单选题] *A、1B、2C、3D、4(正确答案)8、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至少每()年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演练,检验应对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验证应对预案中有关资源的可用性,提高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
[单选题] *A、1B、2C、3(正确答案)D、59、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对灾难备份等关键资源或重要业务功能至少每年开展()次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演练。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32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32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本通知所称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以下简称投资账户)是指保险公司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设立的、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
投资账户应划分为等额单位,单位价格由单位数量及投资账户中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决定。
二、投资账户可以连结一个及以上投资连结保险产品。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至少连结一个投资账户。
保险公司在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备案前,应完成投资账户的设立。
三、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保人有权利选择投资账户。
保单账户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占有的单位数量及其单位价格确定。
投资账户产生的全部投资净损益归投保人所有,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
四、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上市权益类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二)具有合理的估值方法,以满足投资账户高频次估值的需要;(三)具有公开交易市场或虽不具有公开交易市场但具有稳定收益预期。
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上市权益类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定义遵照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
保险投资账户管理制度
保险投资账户管理制度一、前言保险投资账户是保险公司利用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的主要账户。
合理、有效的保险投资账户管理制度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保险投资账户管理活动,提高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保障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保险投资部门的投资经理、投资分析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投资账户管理原则1. 遵循法律法规: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擅自违背法律法规进行投资。
2. 尽职尽责:保险投资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尊重和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投资情况。
3. 风险控制: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必须有风险意识,审慎选择投资标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保险资金安全、稳健的增值。
4. 团队合作:保险投资人员应当加强团队协作,相互配合,信息互通,共同完成公司的投资目标。
5. 公平公正:在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得为自身利益谋取私利,必须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合作方。
四、投资账户管理流程1. 投资决策:保险投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制定投资计划,确定投资标的、投资比例等。
2. 投资实施:投资决策得到批准后,投资人员应当按照投资计划执行投资操作,确保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
3. 投资监控:投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监控机制,实时监测投资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保持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 投资评估:保险投资部门应当定期对投资运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投资管理制度。
五、投资账户管理工作职责1. 投资经理:负责制定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投资活动,掌握市场信息,确保投资活动的安全和有效性。
2. 投资分析师:负责对投资标的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投资建议,为投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 投资风险控制员:负责监测投资风险,预警风险情况,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央企独立账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央企财务管理,规范独立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央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央企所有独立账户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等。
第三条独立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确保账户合法合规使用。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账户安全防范,防止资金损失和违规操作。
(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账户管理效率,优化资金使用流程。
(四)透明性原则:加强账户信息管理,确保账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账户设立与变更第四条账户设立:(一)设立账户需经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二)设立账户时,应提供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
(三)账户设立后,财务部门应将账户信息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账户变更:(一)账户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二)账户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名称、账户性质、账户开户行等。
(三)账户变更后,财务部门应及时更新账户信息,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账户使用与管理第六条账户使用:(一)账户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坐支。
(二)严禁利用账户进行非法活动,如洗钱、欺诈等。
(三)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账户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账户管理:(一)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账户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户进行审计,确保账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部门应加强账户信息管理,确保账户信息保密。
第四章账户监督与检查第八条账户监督:(一)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账户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账户合规使用。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内部审计部门报告账户管理情况。
第九条账户检查:(一)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可随时对账户进行检查,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
保险业账户管理财务制度
保险业账户管理财务制度一、前言保险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涵盖的重要职能。
其特殊性和风险性决定了其在管理方面需要更加严格的制度和规范。
保险业账户管理财务制度是保险公司运作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保障客户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当前金融市场环境下,加强保险公司账户管理的财务制度建设,对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保险公司账户管理的基本内容1.保险公司账户管理的概念与作用保险公司账户管理是指对公司在营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保障客户权益的整个过程。
保险公司账户管理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其主要作用包括:(1)资金安全:保险公司账户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公司资金的安全,防止公司资金被挪用或侵占。
(2)风险控制:通过规范的账户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公司在资金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提高公司的资金安全度和稳定性。
(3)合规经营:账户管理制度可以使公司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和客户的权益。
2.保险公司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清晰明确:账户管理制度应具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和操作程序,使员工能够明确其在账户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严格监督:账户管理中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对可能产生风险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和处理。
(3)风险控制:账户管理应注重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4)合规合法:账户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三、保险公司账户管理的主要内容1.账户管理的制度建设a.建立健全的账户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应根据公司规模、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相应的账户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各部门在账户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流程。
公司独立账户制度模板范本
公司独立账户制度模板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独立账户的开户、使用、管理和关闭等事项。
第三条公司独立账户是指为公司经营活动开立的,与其他账户相互独立,专门用于核算和反映公司某一方面经营业务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独立账户,确保账户数量适度,避免账户滥用和资金管理混乱。
二、开户与授权第五条公司开设独立账户时,应向银行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公司章程等。
第六条独立账户的开户权限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行使。
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等相关事项。
第七条公司在开设独立账户后,应将账户信息纳入财务核算体系,建立和完善账户信息管理系统。
三、使用与管理第八条独立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预算和财务计划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经营策略和发展目标。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独立账户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账户管理职责,确保资金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1. 设立专门的账户管理岗位,负责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2. 实行账户分级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合规性;3. 定期对账户进行对账,确保账务准确无误;4. 定期对账户进行审计,评估账户管理风险。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独立申报纳税,确保税收合规。
四、关闭与合并第十一条独立账户在完成预定任务后,应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关闭。
关闭前,应完成账户的清算、结算工作,并将账户资金转入公司其他账户。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评估独立账户的开户和使用情况,对于长期闲置、重复设置等不合理账户,应予以合并或关闭。
五、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
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行为,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代理机构等所有涉及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相关机构。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产品销售、保单管理、理赔服务等环节。
三、账户开立与管理1. 开立条件投保人在具备法定资格的前提下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险个人账户。
保险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审核投保人的资格,并开立个人账户。
2. 资料准备投保人在开立保险个人账户时,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等资料,并签署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应认真审核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3. 账户管理投保人可通过保险公司的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个人账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缴费、查询保单信息、申请理赔等操作。
同时,保险公司应确保账户信息的安全性,妥善保管客户隐私信息。
四、保险产品销售1. 产品宣传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遵循真实、全面、准确、清晰的原则,向客户介绍产品信息、保障范围、费用等相关内容,并针对客户需求推荐适合的产品。
2. 购买程序保险公司应向客户提供购买保险产品的流程和要求,并在购买过程中明确告知客户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客户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如有疑问可向保险公司咨询。
3. 客户权益保护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保险公司应保障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并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性销售手段影响客户的购买决策。
五、保单管理1. 发送保单保险公司应及时将投保人购买的保险产品保单发送给客户,并告知客户相关保单的保障范围和注意事项。
2. 保单查询投保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查询自己名下的保险产品保单信息,包括保障范围、保费支付情况、保单状态等内容。
3. 保单备案保险公司应将客户购买的保单及时进行备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六、理赔服务1. 理赔申请投保人在需要进行理赔申请时,应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理赔申请表。
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保障保险基金安全,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管理的所有保险个人账户。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确保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保险个人账户的监督管理,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第二章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职责第五条保险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保险个人账户的开户、变更、注销等工作;(二)负责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三)负责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核算、监督和合规使用;(四)负责保险个人账户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五)负责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
第三章保险个人账户开户与管理第七条保险个人账户开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二)实名制原则;(三)一人一户原则。
第八条保险个人账户开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件;(二)开户申请书;(三)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保险个人账户开户手续,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条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保险个人账户的变更、注销手续。
第四章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管理第十二条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户管理,不得挪用。
第十三条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原则;(二)安全原则;(三)流动原则。
第十四条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保险个人账户风险控制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个人账户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一)风险评估制度;(二)风险预警制度;(三)风险应对制度。
第十六条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保险个人账户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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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资产分账户管理流程,确保投资管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的要求,根据《保险公司财务工作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投连险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独立管理、独立核算。
具体如下:
(一)具有满足投资账户单独管理、独立核算要求的投资管理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
(二)投资账户与其他资产之间、投资账户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投资账户与其他资产之间、投资账户之间,不发生买卖、交易、财产转移和利益输送行为。
投资账户建立初期,为建立该账户而发生的现金转移除外。
(四)投资账户的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代人经营与该投资账户同类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损害该投资账户利益的活动,不得与该投资账户进行交易。
(五)投资账户的资产应全部进行托管。
资产托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格条件、服务范围等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第二章独立账户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投连账户独立管理中涉及到的部门有:计划财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风控合规部、企划精算中心。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投连账户独立管理中的岗位职责为:
(一)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对投连资产进行财务监督、投连账户的银行账户开设与管理、投连资金的调拨及投连资产的估值与核算。
(二)资产管理中心负责投连账户的资产配置和投连资金的运用,并负责向计划财务中心提供符合规范的交易单据及交易数据。
(三)风控合规部负责对资金运用的监管要求及其风险进行全程监控。
(四)企划精算中心统筹资产负债匹配的管理及新增投资账户发起工作,并负责根据投连产品销售阶段判断账户属性为扩张期、收缩期,通知计划财务中心设置。
第三章独立账户管理
第五条公司根据投连险不同的投资策略,分别设立投连险投资账户,确保不同账户在账户设置、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账户记录等方面的独立、清晰与完整。
第六条投资账户的设立、投资账户资金划拨、投资账户使用管理参照《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财务管理和核算办法(xx版)》(xx发〔xx〕406号)执行。
第七条账套初始化
账套建立完毕,对账套进行初始化设置,设置内容包括:初始单位净值、账户属性(扩张期、收缩期)、资产管理费费率、假设税费费率等。
(一)账户属性分扩张期与收缩期,从长期趋势来看,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大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反之,当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小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收缩阶段。
由企划精算中心判断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还是收缩阶段,账户初始化设置时默认为扩张阶段,企划精算中心每季度进行评估,当账户属性发生变化时,由企划精算中心填制审批单(附件1),通知计划财务中心进行系统设置。
(二)资产管理费,按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
账户资产净值扣除保险公司本期应收取的资管管理费后,应当等于期末账户价值(NAV)。
投资账户的年资产管理费比例
不超过2.0%。
各投连账户管理费费率由企划精算中心提供。
(三)假设税费是假设费用和假设税的合称。
假设费用是,扩张期假设买入账套内所有投资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收缩期假设卖出账套内所有投资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不同阶段的投连账户,账户价值和投资单位的价格计算如下表所示:
第八条投连险投资账套核算估值办法遵照《xx投资资产估值核算管理办法》(前保寿发〔2012〕62号)、《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财务管理和核算办法(xx版)》(xx发〔xx〕406号)执行。
第九条投连险投资账套数据传递
(一)核算管理室每日接收资产管理中心交易报表文件、委托管理人清算文件、托管行及资金管理室头寸文件,核算管理室估值清算完毕生成估值表,并核对银行头寸。
(二)每日估值完毕,计划财务中心核算管理室人员从恒生投资估值系统下载净值文件,
将净值文件上传至个险核心系统并提交,净值文件在个险核心系统经审核后生效。
(三)按照系统设定时点,个险核心系统每日导出投资份额文件至恒生估值系统。
(四)每日计划财务中心核算管理室与统计信息室核对投连险账务,每月度结束恒生估值系统投连险账务导入EBS系统。
投连险核算数据传递流程图见附件2。
第十条投连险投资账套单据传递
(一)计划财务中心资金管理室每日及时交接资金调拨、银行结息、银行手续费等业务单据至核算管理室。
(二)资产管理中心每日及时交接投资指令单、基金分红单、新股中签等所有交易单据至核算管理室。
(三)计划财务中心核算管理室按照接收的单据登记账务,当日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与托管行对账
核算管理室人员与托管行每日核对投连估值表,保证双方对账一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账户属性审批单
2.投连险核算数据传递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