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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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保护公众健康,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确保抗菌药物的持续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等涉及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为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负责。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用药的原则,避免对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第五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科学方法,合理选择抗菌药物,避免盲目使用。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等信息,避免使用对患者不适宜的抗菌药物。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按照抗菌药物的说明书和药品的适应症进行合理使用,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疗效情况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避免过度使用。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整用药方案,避免患者受到伤害。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信息,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剂量、疗程等相关信息,以便日后的用药评估。

第三章抗菌药物供应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药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合法销售抗菌药物,不得违法销售抗菌药物。

第十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和监督,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

第十五条药品零售企业应记录抗菌药物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相关信息,以便监管部门的检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滥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给人类健康和公共卫生带来了巨大挑战。

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养殖场和兽医单位等使用抗菌药物的场所。

三、制度内容1.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1.1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和兽医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抗菌药物的使用申请。

1.2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药剂师、微生物学专家等组成,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抗菌药物的疗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使用抗菌药物。

1.3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要定期评估和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当使用行为。

2. 抗菌药物处方管理制度2.1 医疗机构和药店必须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临床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处方。

2.2 临床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必须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原微生物的敏感性结果进行合理选择,并在处方上注明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和药敏结果。

2.3 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抗菌药物处方,不得出售。

3. 抗菌药物库存管理制度3.1 医疗机构、药店和养殖场等单位必须建立抗菌药物库存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存储、配送和使用符合规定。

3.2 抗菌药物库存必须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变质和损坏的药物。

3.3 抗菌药物的配送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4. 抗菌药物教育和培训制度4.1 医疗机构和兽医单位必须开展抗菌药物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兽医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和安全意识。

4.2 抗菌药物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抗菌药物的分类、使用指南、不良反应和耐药性等方面的知识。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第一条医院内抗菌药物的开具与使用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医院审批通过,具备相应的权限。

第二条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为以下三级:1.一级权限: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具备一级权限,可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并使用。

2.二级权限:医院全科医生具备二级权限,可开具抗菌药物口服处方。

3.三级权限:其他医务人员不得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需向具备一级权限的医师申请使用。

第三条医院将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对各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数量、种类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和提升。

第三章抗菌药物配送与存储第一条医院抗菌药物需统一由药品库房进行配送,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条医院药品库房应建立相应的抗菌药物存储区域,保证药品的存储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的进货、验收、登记、使用和报废等流程规范,确保药物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

第四章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第一条医院应订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包含常用疾病的抗菌药物选择原则、用药剂量和疗程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第二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

第三条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评审委员会,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监督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矫正和处理。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依照临床诊疗指南和使用指南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合理用药,避开滥用和过度使用。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控体系,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数据,为科学决策供应依据。

第五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与惩罚第一条对于违抵抗菌药物使用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抗菌药物管理(5篇)

抗菌药物管理(5篇)

抗菌药物管理(5篇)第一篇:抗菌药物管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的应用及管理1、医院药剂科及院感染科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率的监测统计,并定期向全院公布。

2、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3、检验科和药剂科定期(每年1~2次)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4、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药物。

5、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治疗。

6、医师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与本原则有冲突时,应在病程日志上注明原因。

7、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生素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8、药剂科负责全院医护人员的有关知识的培训。

9、患者需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高一级抗生素时,需由上级医师签字方可使用。

(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强有力的抗生素问世,感染依然是治疗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合理化、规范化利用抗生素,对延缓耐药细菌快速增长,延长抗生素的有效使用期限,减少术后并发症,肠道菌群失调及双重感染等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这一点上医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特规定以下原则:1、病毒性疾病不使用抗菌药物。

2、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其他可疑感染指征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

病情严重且细菌感染可能性大者,可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但要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在此期间要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一旦明确为非细菌性感染应立即停用抗菌药物。

3、凡细菌感染的病例,应尽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血、痰、尿、脓、咽拭子等)进行体外药敏试验,根据细菌学结果,必须结合临床,选用敏感性抗菌药物或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

4、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有更严格的指征。

一般适用于一种扰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二重感染以及需长期用药而细菌又容易产生耐药的病例,以两联为宜。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抗菌药物的疗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宣传,增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进行审批,并记录该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定期制作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使用的建议。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追踪制度,对特殊病情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处方的审核与指导。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会议,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经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店的联动管理,共同提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水平,设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员,负责药店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与培训。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储存、配送和销毁规程,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学专业人员,负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指导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教育机制,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注:本范文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科学、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和改进临床抗菌药物使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使用,合理利用抗菌药物资源,确保患者获得有效治疗,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问题,提高药物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人员,包括临床医师、护士、药品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抗菌药物使用责任人,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监测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调整,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合作,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充足。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致病菌类型、药敏试验结果等因素,对患者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最新的临床指南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方案,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临床指导方针。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采用联合用药和轮换用药的方法,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问题。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禁止医护人员私自泄露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制度,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团队,对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用药合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各种疾病的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对医护人员进行规范培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临床路径,制定具体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临床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细菌耐药、药物不良反应增加等问题。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以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三个级别。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四、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的必要性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有效手段,但其滥用和不当使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和传播,给公众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的原则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类型、临床表现和细菌药敏试验结果等综合判断,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临床医生的责任:临床医生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抗菌药物的选择、给药途径、剂量等,并且定期进行相应的药敏试验。

3、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要积极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管理机构:医院应建立药品管理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

2、抗菌药物处方管理: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处方双重审核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涉及抗菌药物的处方必须经过临床用药会议审议和质控科室审核。

3、加强用药监测: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的用药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发现异常使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抗菌药物的库存管理: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的专门库房,并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正常存储和有效管理。

5、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专家组: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专家组,负责抗菌药物的评估、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专业水平。

6、抗菌药物的采购和使用监督: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的采购和使用监督制度,加强对抗菌药物的供应商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合理使用。

四、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的评估与改进医院应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措施,如增加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培训、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等。

总结: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预防细菌耐药性发展的重要措施。

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和执行相关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医务人员和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共同推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障公众的健康。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____〕____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____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住院部、门诊部等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药师、护士等。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应建立临床用药评价和监督制度:医院应成立药事委员会或药学会,制定医院内部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方案,并定期对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2. 严禁滥用抗菌药物:医生必须按照临床诊断标准进行合理用药,不得随意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适应症、准确诊断、科学用药”的原则,避免无理由和例行使用。

3. 限制特殊抗菌药物的使用:一些强效抗菌药物需限制使用范围,如仅在医疗机构内使用,或在特定疾病或严重感染时使用。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嘱应由临床专家会诊,并经过药事委员会或临床药学部门审查和监督。

4. 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建立适宜的诊疗指南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规范抗菌药物的选择、使用剂量、疗程和疗效监测,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5. 提供教育和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强调合理用药的重要性,防止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

6. 监测和报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信息系统,监测和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并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抗菌药物使用数据。

7. 加强抗菌药物宣传: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减少不合理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保护公共卫生的效果。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是医院和医务人员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滥用和耐药性产生而制定的规范和措施。

它涉及到医院内部的制度建设、医生的抗菌药物使用行为、临床路径管理、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的发生,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用药效果。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3、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

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备案。

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4、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5、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不得超过2种。

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执行,并同时上报XXX市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6、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

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

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7、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8、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9、一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其中:A:碳烯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得超过3个品规。

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医院的良好治疗效果和护理秩序,特订立本制度。

2. 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医院严格依照临床需要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合理选择、使用抗菌药物,以最大程度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现象的产生。

2.优先选择:对于治疗非细菌感染的疾病,避开使用抗菌药物作为首选治疗方案,应优先使用其他合适的治疗方法。

3.谨慎选择:对于临床确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疾病,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及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代谢特点进行谨慎选择。

4.合理用量:医院严格依照抗菌药物用药指南,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剂量和使用频次,以保证药物的疗效和患者的安全。

3.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医院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委员会,负责订立抗菌药物的使用审查标准和流程,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

2.抗菌药物使用教育: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教育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得和意识。

3.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医院订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各类细菌感染的抗菌药物选择原则及使用方案,依据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为医生供应参考。

4.抗菌药物限制使用: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医院设立限制使用目录,依据抗菌药物的特殊性,严格掌控抗菌药物的申请、发放和使用。

5.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矫正,降低滥用和耐药风险。

6.抗菌药物使用反馈:医院对抗菌药物使用的效果进行反馈,及时通知医生和相关科室,供应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的临床数据和信息,促进医生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4. 抗菌药物库存管理1.特殊管理药物库存:医院设立特殊管理药物库存,包含临床需要使用的高级别抗菌药物和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由特地负责库存管理的人员负责发放和追踪使用情况。

2.库存管理记录:医院建立抗菌药物库存管理记录,包含库存量、发放记录、使用记录等,监督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

202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202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202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控细菌耐药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分类和使用原则一、抗菌药物分为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等。

按照药物的作用机制和适应病原菌类型等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类。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包括:科学合理用药、精准用药、足量用药、规范用药。

三、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守医嘱,严格按照用药剂量和用药频率进行服用,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药量。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经过医师开具处方,患者在药房购药时需出示有效处方。

二、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当慎重考虑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类型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格控制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三、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做好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四、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销售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销售抗菌药物。

第四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检查,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的抗菌药物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抗菌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一、加强对广大民众的抗菌药物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三、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普及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社会广泛的认知度。

第六章应急响应和处置一、发生抗菌药物过敏反应、药品误服等应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急救和救治。

二、当医疗机构出现抗菌药物滥用和其他违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

第七章处罚规定一、对违反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止使用抗菌药物、责令整改、罚款等。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

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

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有样必采: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做病原学及药敏试验,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更换原来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分为一、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5.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5天,超过5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分析记录7.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9.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10.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1.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科学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健康、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临床科室、药剂科和其他与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第三条临床科室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由临床科室负责人担负组长,药剂科、临床药师和感染科医师等相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药剂科应定期对抗菌药物进行管理与监测,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五条临床科室应每月提交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包含药物使用情况、病例信息等相关数据。

第六条医院应订立抗菌药物使用的临床路径和治疗指南,明确各种疾病的治疗方案以及抗菌药物使用的引导原则。

第七条抗菌药物使用需以临床需要为依据,应符合以下原则: 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 合理使用具有较低耐药风险的抗菌药物; 3. 选择药物时,应优先考虑病原学和药理学依据; 4. 按疗程使用,避开过长或过短; 5. 联合用药需有明确的临床依据; 6. 对已知有效的治疗方案,不轻易转变或停止; 7. 抗菌药物使用需谨慎,避开盲目使用。

第八条医院设有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目录,仅供临床科室和医师特殊需要时使用,使用前需经过临床科室负责人审批和药剂科确认。

第九条药剂科应建立抗菌药物预约和管理制度,对限制使用目录中的抗菌药物进行限量配药,并定期进行盘点。

第十条医院设有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监测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滥用和失控情况及时处理。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宣传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活动,包含理论学习和案例讨论,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得和本领。

第十二条医院应订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计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医务人员进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知识和意识。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行为评价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予以嘉奖和表扬,对滥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判和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减少抗药性的发生和传播,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养殖场等使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正确使用抗菌药物,遵循医学指导原则和临床实践指南。

2. 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实施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制度,药店、养殖场等单位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销售管理规定。

3. 监测和评估: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四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措施:1. 建立抗菌药物治疗和预防指南,推广临床路径和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方案。

2. 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抗菌药物的使用申请,并监督使用过程。

3. 加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

4.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分析和报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第五条药店和养殖场抗菌药物销售管理措施:1. 对于药店,应取得抗菌药物销售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销售抗菌药物,不得超范围销售抗菌药物。

2. 对于养殖场等单位,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

3. 药店和养殖场应建立抗菌药物销售和使用记录,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1. 对于医疗机构、药店等单位,发现违反规定销售、使用抗菌药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并撤销相关许可证。

2. 对于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由医疗机构进行内部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制定本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六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六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____》(卫办医政(____)____号)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药物是指应用于治疗和控制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药物。

3、医院应建立、健全、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督导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及本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检验科与院感染科定期汇总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未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细菌流行病学依据。

5、诊断为细菌感染者,应有指征应有抗菌药物。

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应控制在____%以内。

对感染性疾病应尽早确定病原学诊断,住院病人尽可能在开始抗菌治疗先留取、送检标本,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

在抗菌药物治疗用药中,细菌培养送检率应达到____%以上。

对于未明确致病菌的危急病例,可根据患者年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临床特点,给予抗菌经验性治疗。

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6、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选择用药。

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科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要联合用药。

8、严格掌握为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加强为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9、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对药物选择、给药时间、给药方法、疗程等规定。

10、医院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管理。

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推荐5篇)

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推荐5篇)

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推荐5篇)1.抗菌药物使用制度第1篇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

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

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

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2.抗菌药物使用制度第2篇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药品价格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类进行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临床医师需依临床需要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减少细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兽医机构及其他使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便民的原则,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滥用、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抗菌药物管理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抗菌药物检验设备和人员,确保抗菌药物质量安全。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的储备、配发和信息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有效。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药与药师共同参与的制度,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开展临床用药监测。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各类感染症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抗菌药物使用指引。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明确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用药量、疗程、剂型等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及时了解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鼓励推行感染科、药剂科等专业团队共同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方案,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制度,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意识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态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管理能力。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储备和配发管理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合理的抗菌药物库房,按照药物分类、存储条件等要求进行储存,防止抗菌药物受到污染。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测、评价、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医疗机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和滥用。

第五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将抗菌药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本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测、评价、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第七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八条本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委员会,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管理。

第九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委员会应当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第十条本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质量监控小组,负责抗菌药物的质量监控和评价。

第十一条抗菌药物质量监控小组应当定期对抗菌药物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采购和储存第十二条本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合理采购抗菌药物。

第十三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采购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四条本医疗机构应当采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抗菌药物品种,不得采购非法生产的抗菌药物。

第十五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储存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四章抗菌药物的配送和使用第十六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配送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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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抗菌药物得使用管理由医疗感染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医疗质管、医院控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2、抗菌药物得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得使用。

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得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

3、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得使用。

4、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得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得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5、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审批后得三线抗菌药物得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6、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7、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得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就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得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

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得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得适应性、毒负反应与给药剂量、用法,制订个体化得方案.限制无指征得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与病毒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

选用药物应以同疗效药物中得窄谱、价廉得药物为先。

力求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得品种,此外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患者得疾病状况(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药物得有效性(包括抗菌药物得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特点、药效学特点及不良反应等),病原菌敏感得抗菌药物,给药途径及其她因素。

(3)、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4)抗菌药物得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就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5)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6)抗菌药物治疗得同时不可忽视必要得综合治疗,不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7)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对临床常用药物耐药得菌株产生。

若局部感染较轻,或感染较重但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选用如下外用制剂:呋喃西林、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莫匹罗星、磺胺醋酰钠等。

不允许擅自将全身用制剂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药物得呼吸道吸入给药。

(8)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中得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疗程中对已知或发生率高得不良反应进行临床监测,并采取必要得防止措施。

必须使用某些不良反应明显得抗菌药物时,尤其就是老年、婴幼儿及肾功能减退等患者应进行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提高用药得安全性与疗效.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得患者,要严密监测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特别就是深部真菌感染。

(9)对病情复杂得难治性感染病例,应组织科内或院内专业人员进行会诊,制定给药方案,院内不能确诊得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及处置.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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