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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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

浅谈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

人教版英语九年级Unit 6(A卷)Ⅰ.词汇(30分)A.根据首字母和英文释义填入一个恰当的单词或词组(10分)1.p to choose one thing or action rather than another; like better答案:prefer2.l: the words of a song, esp. a modern popular song答案:lyric3. g: kind and ready to help others; light; low答案:gentle4. r:to make sb. remember sb. or sth.答案:remind of5. d :likely to tell a lie or cheat; not honest答案:dishonestB.根据汉语提示完成句子(20分)6.What does it _________ you _________(想起)?答案:remind, of7.It’s the kind of music________________(你能够随着跳舞的).答案:(that) you can dance to8.She likes musicians________________(写自己的歌词).答案:who write their own lyrics9.This is the most delicious food ________________(我曾吃过的)答案:that I have ever had10.She likes singers________________(很清楚地唱出歌词的).答案:who sing the words clearly11.I only eat food ________________(尝起来好的).答案:that tastes good12.I like groups________________(穿着真正酷的衣服).答案:that wear really cool clothes13.I listened to________________(一首名为Heart Strings的歌).答案:a song called Heart Strings14.________________(坦白地讲),I also want to stay healthy.答案:To be honest15.I prefer ________________(不愿吃) too much fried food.答案:not to eatⅡ.单项选择(10分)16.The music is great because you can dance _________it.()A. toB. onC. forD. in答案:A to在此处的意思与with 相同。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是怎样的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是怎样的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是怎样的商业秘密是企业⽣存和发展的关键,有时可以说是企业的⽣命。

现在⼈才流动很普遍,技术⼈员有时会带⾛技术资料,销售⼈员会带⾛客户名单,如果这些流失到竞争对⼿⼿⾥,原企业就丧失了竞争优势,赢利能⼒和⽣存能⼒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那么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来告诉⼤家。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是怎样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性并经权利⼈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括市场策略、计算成本的⽅式、检测报告、样品模型、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改良⽅案和其他技术⽂档等技术信息。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商业秘密的四个构成要件:A、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B、经济性,能为权胡-燕来利⼈带来经济利益;C、保密性,采取保密措施;D、实⽤性,具有实⽤价值,能实施利⽤。

国外没有这⼀规定,即使只是阶段性的成果也受保护。

常见情形下商业秘密的界定与运⽤1、客户名单在何种情况下会成为商业秘密客户名单是⼀个特殊的商业秘密,并不是所有的客户名单都是商业秘密,只有企业花了时间、⾦钱和劳动,经过独特积累、搜集、加⼯和整理,得出的客户保单才能成为企业的商业秘密.所以有独特性的客户名单才是商业秘密。

2、个⼈经验、知识、技能是不是商业秘密员⼯即掌握了商业秘密,也掌握了⼯作经验、知识和技能,有时这两点很难区分。

如果员⼯在进⼊企业后,通过学习和⼯作,掌握了⾏业的⼀般知识、经验和技能,这是员⼯的正常积累,已成为员⼯⼈⾝权的⼀部分,不是商业秘密。

劳动部原来规定有脱密期不超过6个⽉,但新《劳动合同法》出来后,合同中就不能再约定脱密期了,因为员⼯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离职了,没法履⾏。

3、要求员⼯保密,企业要不要⽀付保密费不要。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绝对权利,包括员⼯在内的凡是知道商业秘密的任何法⼈和⾃然⼈,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漏和利⽤。

这个义务是绝对义务,企业不需要⽀付任何费⽤。

企业培训-公司保密培训

企业培训-公司保密培训
启示:
部门主管应对新进试用期的员工与要离职的员工加强管理,使用机密文 件档案要关注,重要会议是否可出席要进行评估。
泄密的途径及案例启示
泄密的途径
• 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 • 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带走商业秘密 • 不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 员工说话不慎 • 员工为取得业务上的承认,发表有关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竞争对手或工业间谍窃 密,包括 通信、谈话截取或窃听、收集或盗取文件资料废旧电脑磁盘、办公废纸、工业垃圾等载体。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
公司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 举措会议资 料,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制,公司签订的 各种合同、协议,技术类文件,如原材料、产品工艺、 模具图纸、客户名单、供应厂商、货源情报、产品策略、 单价销售额情况等。
02.泄密的途径及 案例启示
泄密的途径及案例启示
泄密往往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
国外情报专家根据照片上王进喜的衣着判断,只有在北纬46度至48度的区域内,冬季才有可能 穿这样的衣服,因此推断大庆油田位于齐齐哈尔与哈尔滨之间。并通过照片中王进喜所握手柄 的架式,推断出油井的直径;从王进喜所站的钻井与背后油田间的距离和井架密度,推断出油 田的大致储量和产量。情报人员又利用到中国的机会,测量了运送原油火车上灰土的厚度,大 体上证实了这个油田和北京之间的距离。 这就是著名的“照片泄密案”。
启示:对外发表的工作报告、技术资料以及和客户供应商进行展示时,一定要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门的审核。

商业秘密标准的格式标准

商业秘密标准的格式标准

商业秘密标准的格式标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拥有的不为外界所知晓,具有经济价值且为其所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所保护的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至关重要,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标准格式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商业秘密标准的格式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

商业秘密是指对于某一特定企业具有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

这些信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如果被获取、使用或披露,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或者竞争劣势。

二、商业秘密标准的制定。

1.明确保密范围,商业秘密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以及在企业内部如何进行保密。

2.保密责任人,商业秘密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在企业内部谁有保密责任,以及他们应当如何履行这一责任。

3.保密措施,商业秘密标准应当规定企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违约处理,商业秘密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包括可能的法律责任和内部处罚。

三、商业秘密标准的执行。

1.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当对所有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以及应当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2.监督与检查,企业应当建立一套监督与检查机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执行的有效性。

3.风险评估与改进,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商业秘密保护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以提高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

四、商业秘密标准的评估。

1.内部评估,企业应当定期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内部评估,评估其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外部评估,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外部评估,以获得更客观的评价,并发现存在的问题。

五、商业秘密标准的完善。

商业秘密标准应当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秘密标准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和法律的变化。

六、结语。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建立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标准格式对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至关重要。

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

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

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本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商业秘密的界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39条规定:“自然人和法人应有可能防止其合法控制的信息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以违反诚实商业行为的方式向他人披露,或被他人取得或使用,只要该类信息:(a)属秘密,即作为一个整体或就其各部分的精确排列和组合而言,该信息尚不为通常处理所涉信息范围内的人所普遍知道,或不易被他们获得;(b)因属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并且(c)除该信息的合法控制人,在此种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保其秘密性质。

”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

1 、秘密性__不为公众所知悉。

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必须具有秘密的一般特性,不特定人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

“不为公众所知悉”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不为权利人或权利人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所知悉;二是指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知悉,一般来说,只要不为同行所一般知悉,就处于法律认可的“不为公众所知息”的秘密状态。

2、价值性__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就在于其自身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和竞争价值。

这一价值可以是现实的,即已经为权利人所应用并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也可以是潜在的,即虽然还未被权利人运用于生产和经营之中或者正处于研究、构思之中,但是一旦应用就可以使权利人获得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既包括了现成、成熟的信息,即只要应用就可获得经济利益;也包括了某些阶段性不完全成熟的信息,即某些失败的技术研究资料和经营信息,对权利人改进科学实验或者经营思路具有重要价值,对竞争对手也十分重要,其本身蕴涵着潜在的经济利益,可以带来竞争优势。

另外,一项信息对本公司来说显示不出价值,但对竞争对手或其他公司却十分有用,这种信息也同样具有价值,其价值等同于情报交易对价。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摘要:商业秘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但在竞争过程中也容易遭受侵犯。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相关法律制度。

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保护手段、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加深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提高企业合法维权的能力。

关键词: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保护制度;案例分析;维权正文: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保护手段商业秘密是指企业运营活动中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或者难以获得的,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具有保密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包括客户名单、生产工艺、市场销售计划、商业机密等。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商业秘密的保护手段包括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其中技术手段包括加密、数字水印等保密技术的应用,管理手段包括内部保密制度、管理人员的保密责任、雇用合同中对于商业秘密的规定等。

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还要注意与供应商、顾客等关联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商业秘密不会外泄。

二、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专门用于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其中,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

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性、获取方式、保护措施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

在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秘密被认定为一种信息财产权,享有法律保护。

不法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保护义务、保密协议、技术保密措施等。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如窃取、侵犯商业秘密等,对于违法行为,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三、案例分析1.淘宝商家侵犯商业秘密案2019年,某企业的采购经理因私人关系向淘宝店铺出售该企业的采购计划、采购明细等商业秘密,被某淘宝店铺购买并使用,企业因此遭受了重大损失。

该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淘宝店铺的侵权行为,最终获得胜诉,淘宝店铺被判定侵犯商业秘密并赔偿企业损失。

商业秘密保护培训资料 PPT课件

商业秘密保护培训资料 PPT课件

发表学术论文、散发产 品介绍泄露商业秘密
07
SEVE N
管理不善造成商业秘密 泄露
08
EIGH T
02
主要保护措施
确定需要保密的范围及承担
保密责任的人员;
A
确定商业秘密的密级、保 密期限及相应的保密措施
B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场所采取
防范措施。
B
A B C D
Countries and companies keep business secrets laws and regulations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 道歉;
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人应承担被侵害的权利 人因调查该侵权人侵害其合 法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情节处以侵权人一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 重大损失的”或“造成特别 严重后果的”,按《刑法》 承担刑事责任。
Trade secret protection training
1 商业秘密概述 2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3 国家及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Overview of business secrets
01 商业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 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信息和经营信息。
5、其它相关规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三十九条规定,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商业米米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法(1997)419号依旧九七年七月二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工 商公字[1998>第109号]等。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法律规则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法律规则

商业秘密辩护律师_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法律规则长昊商业秘密律师【摘要】在现代社会,信息的地位日益重要。

作为市场领域内的一种特殊信息,商业秘密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价值。

因此,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几乎毫不例外地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为防范和打击的一个重点。

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侵害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以及对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表现形式法律规制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1商业秘密的概念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一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依据各国的规定.商业秘密主要包含以下三类:一是技术秘密.指人们从经验中或技艺中得来的,能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工业中应用的技术信息.技术数据或技术知识。

二是经营秘密,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如推销计划、客户名单、产品价格、销售网络.招标投标的标底等资料。

三是管理秘密,指组织生产和经营管理的秘密.特别是合理有效地管理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相互合作与协作.使生产与经营有效运行的经验性信息,如管理模式.公共技巧等。

2.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目前有两种说法.即:三性说(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和四性说(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保密性).本文主张三性说,即:秘密性、商业价值性和保密性。

(1)秘密性。

这里的秘密性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或者未被通常从事有关该信息工作之领域的人们所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这是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

(2)商业价值性。

商业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能通过现在或将来的使用给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和竞争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讲的价值既包括现实价值也包括潜在价值。

(3)保密性。

保密性是商业秘密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是商业秘密得以存在的保证.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除了要求具备上述的两项客观特征外,权利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保密意图。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四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 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的保护
我国1993年9月2日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次完整的规定了对
商业秘密的具体保护措施: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 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 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


业秘密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 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 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 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 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 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 成共同侵权。
二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相比所具有的特征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 点: 1、非公开性 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

商业秘密论文商业秘密法律保护论文: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论文商业秘密法律保护论文: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论文商业秘密法律保护论文: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摘要: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和对经营者形成的竞争优势,使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越发猖獗。

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就要求从历史上,概念界定上,权利法理基础上,正确的界定商业秘密的性质特征,并吸取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各个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充分的完善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商业秘密;历史发展;概念;法理基础;现状;完善建议1 商业秘密概述1.1 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和保护范围比较(1)英美法系。

目前各国对商业秘密的界定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列举的方式和归纳的方式。

英美法系的国家主要是判例法,而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也更多的体现在判例当中,英美都没有形成统一的商业秘密的界定。

英美法系国家认为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其新颖性,价值性,还有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即秘密性。

新颖性,即创新性。

价值性,即对于商业秘密的经营者,该商业秘密有着潜在的或实际的独立的经济价值或者竞争优势。

(2)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德国未对商业秘密做出定义式界定,但是按照联邦法院及学说见解,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人有保密的意思、具有正当的经济利益的一切与经营有关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制造方法、销售方式或者其他任何技术或经营信息,该信息作为秘密进行保持,且不为公众所知悉。

”(3)我国。

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构成要件有信息性,保密性,实用性,未公开性。

这里,对比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际公约和我国对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不同,笔者认为,商业秘密作为一种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护商业秘密的初衷在于其价值性,及对于经营者有着独立的经济价值,所以,价值性是不可或缺,其次,商业秘密之所以为之秘密,就在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国际技术贸易——商业秘密

国际技术贸易——商业秘密
3.
2014-7-2
5.
中国法中的定义 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中出现商业秘密一词,但并未对其内涵和范围做出明确 规定 1991年中美签订《关于延长和修改两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协议》,该协议 在附件中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定义:拥有该信息的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或者据此 取得对非拥有者的竞争优势,该信息是非公知的或者不能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得,该 信息的拥有者未曾在没有保密义务的安排的情况下将其提供给其他人。 1992年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定义:主要是指技术秘密、 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采购渠道等当事人不愿意公开 的工商业秘密。这是我国首次对商业秘密做出司法解释。 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次从立法角度上界定了商业秘密的含义:不为 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995年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作出进一步补充:技术信息 和营业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 单、贷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2014-7-2
经营性商业秘密
客户名单是经营性商业秘密中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 判断客户名单是否具有秘密性的依据: 1.客户名单的可获得性 2.权利人采取保密措区别
• 技术性商业秘密侧重于工业中的技术知识 和经验。 • 经营性商业秘密侧重于在经营、管理中的 知识和经验。还涉及商业、服务业等产业 领域。
如果你是百事可乐公司的法律顾问你会怎么陈诉你 方观点呢?
原告:其一,未来3年的战略规划,包括竞争策略、收入目标,以及制造、包装、销 售产品的计划。这些对竞争对手来说有秘密 性和突然性,是重要的商业秘密,例如其 中的新口味饮料的生产、包装;其二,原告公司还指出,其年度工作计划也属于商业 秘密,包括未来一年即1995年的工作安排,其中 例如价格政策(对不同地区、不同销售 渠道的价格规划),是原告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 该政策从侧面表现了零售商对价格的 接受程度;其三,原告公司对销售、配送系统的改进,包括与零售商谈判的细节。为 改进该体系,原告公司已经投入几百万美元,预期结 果可使原告公司取得更大竞争优 势。原告公司指出,雷蒙德作为加利福尼亚州地区的销 售总监,参与了上述规划、计 划的制定和执行。此外,他还掌握原告公司在特定市场上对其他品牌饮料发动商业攻 势的计划和安排,例如在某些敏感地区,突然投入大量资金 促销,迅速扩大市场份额 ,缩小与竞争对手差距。由于雷蒙德在被告贵格公司的新位置 ,要求对竞争产品的生 产、包装、销售、利润、成本负责,其必然使用原告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使 被告快克在直接竞争中取得不正当优势。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培训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培训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主讲人:
目录
一、商业秘密的基本概念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四、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基本概念
1 8 8 6 年 , 美 国 亚 特 兰 大 市 药 剂 师 约 翰 ·潘 伯 顿 发 明 了 这 种 含 有 咖 啡 因 的 族 酸 饮料,取名可口可乐,每瓶售价5美分。100多年后的今天,可口可乐公司 已发展为全球饮料界的霸主,这一品牌也成为美国文化的标志之一。虽然 碳酸饮料可口可乐已经风靡全球近百年,其独家配方一直是顶级的商业机 密。可乐发明者潘伯顿手书的可口可乐核心配方——“7X商品” 在可口可乐 的各种成分中只占不到1%,但它却是令这种焦糖碳酸饮料百余年来畅销不 衰的制胜法宝。 据说这一绝密配方目前锁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一个保险库内,受到24小 时严密看守。现在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配方的内容,为确保秘方安全, 他们俩从不同乘一趟飞机,以防发生空难。
2024/6/26
四、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
1、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规章制度:
① 商业秘密的范围 ② 商业秘密的管理者及责任 ③ 商业秘密档案管理 ④ 商业秘密的申报与审查 ⑤ 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处罚 ⑥ 雇佣期间产生的商业秘密归属以及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
2、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合同:

① 与雇员签订保密合同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 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 犯商业秘密论。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和《刑法》第219条一致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这是为我国立法、司法实践所接受的概念。

根据法律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

所谓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规定:“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规定》采用列举的方法列出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范围,由于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规定无法列举出所有需要用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于不属于列举范围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的资料,确实需要通过商业秘密保护的资料,可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

一、技术信息技术信息也称技术秘密是指应用于工业目的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的、仅为有限的人所掌握的技术和知识。

技术信息在60年代出现于国际经济贸易中,我国在985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专有技术的引进。

其中专有技术特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

值得一提的是与技术秘密相公的另一个概念——非专利技术,我国的技术合同及其他法律中也并未对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界定。

在最初使用这一概念时,人们一般是将它与技术秘密等同起来认识的,以为两者所指向的对象属于同一事物。

实际上,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不是同一个概念。

非专利技术是指不涉及专利权的其他所有的技术,它包括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以外的技术、未申请专利而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专利保护期届满后进入公有领域的现有技术。

商业秘密的属性及保护限度

商业秘密的属性及保护限度

商业秘密的属性及保护限度摘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本质属性为财产权利中的知识产权,但与传统知识产权客体相比又存在其独特性,即缺乏公示。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应当以商业现实为基础,注重行为与责任相适度,促进信息的传播,从而达到鼓励创新、创造的社会目的。

严格认定商业秘密的范围,谨慎过度惩罚与不当处罚。

关键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商业秘密的基本概念“商业秘密”一词在我国被规范使用的历史并不长久,在1991年4月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首次使用,但是具体条文中并没有对“商业秘密”一词做出概念特征等方面的具体解释。

直到1993年12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才对其做出了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规定。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19年4月23日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9条第4款重新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定义:“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经修订,使其定义符合时代发展,同时又不违背其自身的法定意义,符合了时代的要求。

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商业信息的存在形式也经历了创新性的发展与变革,对于这种以创新后的形式存在的商业信息是否仍然属于商业秘密的范围问题,争议颇多。

二、商业秘密的属性对商业秘密的理论基础及其性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有争论。

就现时的主流观点看,主要包含法益说与知识产权说两种。

1法益说源于我国商业秘密制度被植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遂有观点认为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其他客体一样,属于法益。

知识产权说则来自《民法典》第123条,该条规定商业秘密与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客体一样,都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

商业秘密保护培训资料PPT(31张)

商业秘密保护培训资料PPT(31张)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 道歉;
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人应承担被侵害的权利 人因调查该侵权人侵害其合 法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情节处以侵权人一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 重大损失的”或“造成特别 严重后果的”,按《刑法》 承担刑事责任。
03
02 01
商业秘密的特点
秘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性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 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价值性
价值性是指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应用性, 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性
世界各国法律和有关的国际公约均要求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其 所拥有的商业秘密采取必要的或合理的保密措施,并以此作 为是否对其给予法律救济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01 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立法
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立法
《劳动法》 A
民事法律 B
《反不正当 竞争法》
C
《刑法》 D
其它相关规 定
E
1、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 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民事法律的规定
3、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3、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续)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 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 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将《反不正当 竞争法》中确立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细化。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问题解答(2023年)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问题解答(2023年)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问题解答(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引导当事人更好地参加诉讼及完成举证,根据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各级法院制定业务性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审判实践,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年发布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本解答。

第一部分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法定构成要件1.什么是商业秘密?答:商业秘密通常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什么是技术信息?答:技术信息主要包括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

3.什么是经营信息?答:经营信息主要包括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

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4.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有哪些?答: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

“秘密性”是指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

5.如何提供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载体?答:原告主张其享有商业秘密的,应说明其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并提供商业秘密的载体,如载有商业秘密的合同、文档、计算机软件、产品、招投标文件、数据库文件等。

6.无法明确和提供商业秘密内容、载体的后果?答:原告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明确所主张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

仅能明确部分的,法院对该明确的部分进行审理。

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另行主张其在一审中未明确的商业秘密具体内容的,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与该商业秘密具体内容有关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原告可以另行起诉。

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

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

司法实践zhigong falv tiandi-85-职工法律天地 2017 年第 8 期一、商业秘密的概念1.他国对商业秘密的定义目前世界上尚无统一的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可见其是一个极富弹力性的概念。

在美国的1979年制定的《统一商业秘密法》中,“商业秘密”是指特定的信息,包括配方、模式、编辑产品、程式、设计方案或工艺等。

这种信息:第一,将独立导致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第二,持有人尽了合理的努力去维持它的秘密性。

[1]日本1990年修改后的《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对于商业活动有用的产品制造方法,市场营销策略或其他技术或企业信息,而这些信息必须以保密方式保守,并且不易为一般公众得知。

加拿大的《统一秘密法》中,“商业秘密”被界定为下列条件的任何信息:①被用于或者可能用于贸易或商业之中;②在贸易或商业中不为众所周知;③因不为众所周知而具有经济价值;④为防止其成为众所周知而采取了根据情况是合理的努力。

法国对商业秘密是如此定义:“是制造的某种方法,具有实际的或商业的利益,被用于工业中,并被向公众保密”,“公众无法直接得知,但可获得传授的技术知识”。

[2]Trips 协议则将商业秘密定义为“未披露的信息”,其第39条第二款式这样描述“未披露的信息”:其在某种意义上属于秘密,即其整体或者内容的确切体现或组合,未被通常从事有关信息工作的人普遍所知或者容易获得;由于是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合法控制该信息的人,为保密已经根据有关情况采取了合理措施。

2.我国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第一款规定了经营者不得侵犯商业秘密,而第二款也对商业秘密的定义进行了说明,即“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这应该说是我国现在对商业秘密定义最普遍的解释,它比较全面、明确的规定了商业秘密的要件,也被其他法律规范所引用。

国开作业《办公室管理》方案设计参考803

国开作业《办公室管理》方案设计参考803

办公室处于一个社会集团中的中枢位置,是直接为领导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随时都会产生和接触大量的国家秘密、单位秘密。

其工作人员知密早、知密多,为了维护国家和本单位的利益,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有很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确保国家和本单位的秘密不外漏。

通过本知识点的学习,要了解保密、保密工作、保密管理体系的含义,理解《保密法》中规定的国家秘密和社会集团秘密以及密级的确定,掌握办公室保密工作的要求。

(一)保密、保密工作、保密管理体系保密,是一种不让秘密泄露,保守事物的秘密的行为。

保密工作,是指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秘密泄露以及被非法窃取利用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防范措施与手段。

保密管理体系是指由相对独立、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的保密管理诸要素所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构成这一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保密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工具或手段、管理目标与管理绩效等。

(二)国家秘密范围和社会集团秘密范围1. 国家秘密范围《保密法》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做了具体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具体内容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2. 社会集团秘密范围社会集团是指在一定时间(如一年)、一定地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

社会集团秘密具体内容(1)商业秘密,指社会集团进行的重大商业活动等中的秘密事项。

(2)科技秘密,指社会集团自己研究开发的科研项目等中的秘密事项。

(3)公文秘密,指社会集团具有秘密内容的文件、电报、信件、简报等。

华东政法《商业秘密法》教案

华东政法《商业秘密法》教案

华东政法《商业秘密法》教案第一章:商业秘密法概述1.1 教学目标了解商业秘密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理解商业秘密法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1.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的定义与分类商业秘密的特征与价值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原则与制度商业秘密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原则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商业秘密案例,引导学生理解商业秘密法的实际应用1.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相关案例和法律文献思考题:讨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意义第二章: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2.1 教学目标理解商业秘密权利的来源与内容掌握商业秘密权利的行使与限制明确商业秘密义务的履行与责任2.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权利的来源与性质商业秘密权利的内容与行使商业秘密权利的限制与例外商业秘密义务的履行与责任追究2.3 教学方法讲授法:阐述商业秘密权利的来源、内容及其限制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商业秘密权利义务的实际案例,提出解决方案2.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权利与义务的相关法律文献思考题:分析商业秘密权利义务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的应用与平衡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3.1 教学目标识别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掌握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责任了解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3.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与判定标准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与程序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特点及其法律责任角色扮演法:模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场景,让学生参与解决3.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侵权案例及其法律责任分析思考题:讨论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解决的关键因素及其法律效果第四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与策略4.1 教学目标掌握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措施学习商业秘密保护的策略与方法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4.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与方法商业秘密保护策略的制定与实施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与教育4.3 教学方法讲授法:介绍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与方法小组讨论法:讨论商业秘密保护策略的实际应用案例4.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策略与案例分析思考题:设计一份商业秘密保护策略方案,包括关键措施与实施步骤第五章:商业秘密国际保护与合作5.1 教学目标理解商业秘密在国际上的保护现状掌握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主要规则了解国际商业秘密保护的合作机制5.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现状与挑战主要国际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与标准国际商业秘密保护合作的机制与实践5.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背景、规则与合作机制比较分析法: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商业秘密保护的差异5.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相关法律文献与案例思考题:讨论国际商业秘密保护合作对我国商业秘密法的影响与启示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续)6.1 教学目标识别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掌握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了解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6.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与程序6.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特点及其法律责任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商业秘密侵权案例,引导学生理解商业秘密法的实际应用6.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侵权相关案例和法律文献思考题:讨论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解决的关键因素及其法律效果第七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与策略(续)7.1 教学目标掌握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措施学习商业秘密保护的策略与方法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7.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与方法商业秘密保护策略的制定与实施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与教育7.3 教学方法讲授法:介绍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与方法小组讨论法:讨论商业秘密保护策略的实际应用案例7.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策略与案例分析思考题:设计一份商业秘密保护策略方案,包括关键措施与实施步骤第八章:商业秘密国际保护与合作(续)8.1 教学目标理解商业秘密在国际上的保护现状掌握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主要规则了解国际商业秘密保护的合作机制8.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现状与挑战主要国际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与标准国际商业秘密保护的合作机制与实践8.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背景、规则与合作机制比较分析法: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商业秘密保护的差异8.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相关法律文献与案例思考题:讨论国际商业秘密保护合作对我国商业秘密法的影响与启示第九章:商业秘密法的执法与司法救济9.1 教学目标理解商业秘密法执法的重要性掌握商业秘密法司法救济的途径了解商业秘密法执法与司法救济的实践案例9.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法执法的重要性与手段商业秘密法司法救济的途径与程序商业秘密法执法与司法救济的实践案例分析9.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商业秘密法执法的重要性与手段案例分析法:分析商业秘密法司法救济的实践案例9.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法执法与司法救济的相关文献与案例思考题:讨论商业秘密法执法与司法救济在实际中的应用与挑战第十章:商业秘密法的未来发展10.1 教学目标了解商业秘密法的发展趋势掌握商业秘密法改进的方向探讨商业秘密法的发展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10.2 教学内容商业秘密法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商业秘密法改进的方向与挑战商业秘密法发展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10.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商业秘密法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改进方向小组讨论法:讨论商业秘密法发展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10.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商业秘密法相关的发展文献与案例重点和难点解析教案《商业秘密法》中的重点环节包括:1. 商业秘密的概念与特征2. 商业秘密权利的来源与内容3.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与判定标准4. 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与方法5. 商业秘密法的执法与司法救济对于每个重点环节的详细补充和说明如下:1. 商业秘密的概念与特征:在这一环节中,需要重点解释商业秘密的定义、构成要素以及其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区分。

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计划

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计划

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计划一、前言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包括技术、客户信息、市场策略、产品设计等,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因此,保护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计划,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训目标1. 全面了解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

2. 了解商业秘密的保护法律法规。

3. 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做到严守商业秘密。

4. 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风险意识。

三、培训内容1. 商业秘密概念解读商业秘密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对外保密,有商业价值,并且取得、使用和知悉具有保密义务方投入劳动、财产等创造、发现或者掌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信息、商业计划等内容。

2. 商业秘密的保护法律法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3. 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培养通过案例分析、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员工深入了解商业秘密泄露的危害,树立保密意识,提高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4. 法律风险意识提高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和案例分析,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员工了解泄露商业秘密的法律后果,真正做到遵纪守法。

四、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利用视频会议、在线课程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方便员工在工作之余进行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2. 线下培训利用公司会议室、培训场地等地点,组织员工进行集中培训,通过讲座、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五、培训实施1. 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培训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

2. 培训教材准备准备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教材,包括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讨论题等内容,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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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商业秘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有时可以说是企业的生命。

现在人才流动很普遍,技术人员有时会带走技术资料,销售人员会带走客户名单,如果这些流失到竞争对手手里,原企业就丧失了竞争优势,赢利能力和生存能力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一、商业秘密概念及构成要件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括市场策略、计算成本的方式、检测报告、样品模型、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改良方案和其他技术文档等技术信息。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商业秘密的四个构成要件:A、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B、经济性,能为权胡燕来利人带来经济利益;C、保密性,采取保密措施;D、实用性,具有实用价值,能实施利用。

国外没有这一规定,即使只是阶段性的成果也受保护。

二、常见情形下商业秘密的界定与运用1、客户名单在何种情况下会成为商业秘密?客户名单是一个特殊的商业秘密,并不是所有的客户名单都是商业秘密,只有企业花了时间、金钱和劳动,经过独特积累、搜集、加工和整理,得出的客户保单才能成为企业的商业秘密.所以有独特性的客户名单才是商业秘密。

2、个人经验、知识、技能是不是商业秘密?员工即掌握了商业秘密,也掌握了工作经验、知识和技能,有时这两点很难区分。

如果员工在进入企业后,通过学习和工作,掌握了行业的一般知识、经验和技能,这是员工的正常积累,已成为员工人身权的一部分,不是商业秘密。

劳动部原来规定有脱密期不超过6个月,但新《劳动合同法》出来后,合同中就不能再约定脱密期了,因为员工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离职了,没法履行。

3、要求员工保密,企业要不要支付保密费?不要。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绝对权利,包括员工在内的凡是知道商业秘密的任何法人和自然人,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漏和利用。

这个义务是绝对义务,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当然这个义务是在法域范围内。

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给予补偿是例外,因为人的生存权大于企业的商业秘密权。

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设立竞争企业或到竞争企业工作。

如果有竞业限制协议则不可以设立竞争企业或到竞争企业工作。

来源:(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qq/360592.html)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好商标具备哪些条件_商标为什么要注册/qq/859269.html∙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_认定著名商标的程序是什么/qq/859268.html∙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_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qq/859267.html∙商标复审的类型_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qq/859266.html∙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_企业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qq/859265.html∙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_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qq/859264.html∙立体商标是指什么_立体商标能不能申请注册/qq/859263.html∙怎样确定商标使用许可权限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qq/859262.html∙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注册_商标注册程序是怎样的/qq/859261.html∙申请商标异议有何理由_申请商标异议注意哪些事项/qq/859260.html∙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有哪些_注册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qq/859259.html∙音乐版权保护期有多久/qq/859258.html∙商标异议如何答辩_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qq/859257.html∙商标侵权如何进行行政投诉_商标侵权行为怎样认定/qq/859256.html∙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条件_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qq/859255.html∙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怎么签订/qq/859254.html∙如何在海外办理商标注册_办理海外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qq/859253.html∙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_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形式有哪些/qq/859252.html∙各国专利保护期限 /qq/859251.html∙商标转让如何办理_商标转让一般需要多少钱/qq/859250.html∙哪些人申请商标异议_对商标异议结果不服怎么救济/qq/859249.html∙申请商标注册有哪些途径_申请商标注册前要做哪些准备/qq/859248.html∙驰名商标的权利限制_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qq/859247.html∙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多久/qq/859246.html∙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_商标转让手续怎么办理/qq/859245.html∙郑州街头现粗俗商铺店名_法律对商店名称有何规定/qq/859244.html∙如何判定商标侵权_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qq/859243.html∙商标公告的内容有哪些_商标公告的后果是什么/qq/859242.html∙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和处罚/qq/859241.html∙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_哪些人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qq/859240.html∙商标使用许可注意事项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注意事项/qq/859239.html∙商标变更的书件格式_需要注意哪些事项/qq/859238.html∙如何申报驰名商标_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那些材料/qq/859237.html∙商标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_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注意什么/qq/859236.html∙商标注册该如何申请_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注册商标/qq/859235.html∙商标注册纠纷怎样解决_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qq/859234.html∙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内容_商标专用权质押不予登记情形/qq/859233.html∙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转让_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qq/859232.html∙商标权可以无偿转让吗/qq/859231.html∙商标侵权商品何时会被销毁_商标侵权纠纷需要什么证据/qq/859230.html∙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况_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后果/qq/859229.html∙商标抢注是指什么_商标被抢注后应该如何应对/qq/859228.html∙申请集体商标的条件_使用集体商标有哪些要求/qq/859227.html∙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_如何申请商标注册/qq/859226.html∙商标变更是指什么_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qq/859225.html∙注册商标依职权撤销的情况_注册商标被撤销如何救济/qq/859224.html∙什么是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撤销有什么法律程序/qq/859223.html∙构成商标的条件有什么_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qq/859222.html∙商标续展注册的续展期限多长商标续展注册有什么程序/qq/859221.html∙认定著名商标对企业的好处_认定著名商标的标准/qq/859220.html∙申请注册商标要满足哪些条件_怎样进行商标检索/qq/859219.html∙怎么查商标侵权_商标被侵权怎么办_商标侵权如何处理/qq/859218.html∙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_商标注册的程序是什么/qq/859217.html∙著作权权利人的含义是什么/qq/859216.html∙商标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_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qq/859215.html∙商标许可合同如何签订_商标被许可人履约注意哪些事项/qq/859214.html∙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_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种类/qq/859213.html∙怎样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qq/859212.html∙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_商标许可合同不登记能生效吗/qq/859211.html∙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如何确定_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qq/859210.html∙怎样认定商标侵权_商标侵权怎么办_商标侵权如何索赔/qq/859209.html∙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以及措施有哪些/qq/859208.html∙可以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情况_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程序/qq/859207.html∙商标异议答辩的内容_如何进行商标异议答辩/qq/859206.html∙商标使用的条件_商标使用不当情形有什么/qq/859205.html∙商标被异议后申请人怎么办_商标评审案件有哪些类型/qq/859204.html∙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_商标注册后需要备案吗/qq/859203.html∙律师代理外国人商标注册的注意问题_提交的手续有哪些/qq/859202.html∙我国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是如何规定的/qq/859201.html∙注册商标转让的途径有哪些_注册商标转让注意哪些问题/qq/859200.htm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2018年) /qq/859199.html∙某公司诉某某公司转让商标后仍使用该商标生产同类产品侵权案 /qq/859198.html∙商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_商标专用权如何保护/qq/859197.html∙使用注册商标亦可构成侵权/qq/859196.html∙非洲小孩举牌广告走红朋友圈非公益性质违规将查处/qq/859195.html∙版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qq/859194.html∙老干爹雷碧不是山寨品牌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有哪些/qq/859193.html∙怎样认定商标侵权_商标侵权如何计算赔偿额/qq/859192.html∙假冒知名产品商标进行生产怎样认定属于相同产品/qq/859191.html∙怎样认定是否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商标/qq/859190.html∙拿走客户名单被诉侵权_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qq/859189.html∙将驰名商标作为字号使用是否侵犯其专用权/qq/859188.html∙销售侵权产品_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qq/859187.html∙什么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qq/859186.html∙商标在先使用权能否对抗注册权/qq/859185.html∙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内容/qq/859184.html∙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_商标异议的费用/qq/859183.html∙商标异议申请的途径_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注意什么/qq/859182.html∙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运用专利无效抗辩/qq/859181.html∙专利申请受理范围有哪些/qq/859180.html∙侵权吗2018商标在先权与商标影响范围是否有关/qq/859179.html∙商标异议的手续_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和程序/qq/859178.html∙擅自销售他人独占使用商标产品侵权吗2018 /qq/859177.html∙商标代理组织能办理的业务_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的条件/qq/859176.html∙什么是强商标什么是弱商标/qq/859175.html∙如何注销商标代理机构_如何变更商标代理机构/qq/859174.html∙什么是三维商标商标法对其又有哪些规定呢/qq/859173.html∙域名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qq/859172.html∙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侵权将承担何种责任/qq/859171.html∙什么是集体商标 /qq/859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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