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草行业)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
烟草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烟草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根据国家局《2016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国烟办〔2016〕89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三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办〔2016〕14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烟工业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专项检查,切实增强规范意识,明确规范主要任务,完善规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投资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为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领导组织为切实开展好“**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中烟工业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三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工程投资项目专项目检查组职责:在**中烟工业公司“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所属各企业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和省公司复查工作,检查结果汇总后,统一上报江苏中烟工业公司“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检查范围各卷烟厂、直属公司2016年7月1日至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实施”的内涵包括:实际动工、在建、投产或竣工验收的项目。
“工程投资项目”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含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含交通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检查内容(一)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工程投资项目在立项审批、项目管理、招标投标、比价采购、工程监理、过程审计、竣工验收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有关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情况。
各卷烟厂、直属公司根据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的工程投资的有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浅议烟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风险控制
损失的. 要追 究有 关人 员责 任 。要严格 审计 工作 责 任 制 度 . 行统 一 领 导下 的 分工 负 责 制 . 计人 员 对 所 实 审 审事 项 负责 . 主审 人员 对 主 审项 目负责 , 审计 组 长 对 审计项 目全 面 负责 要把 审计 责任 贯穿 到整个 审计 工
作 中去 . 反 映的 情况 不 够 清楚 、 对 提供 的证 据不 够 充
分 和 问题 线 索没 有 查 清 的 . 限期查 实 ; 审计 中发 要 对 现 的重大 违纪 违规 问题要 一查 到底 ,查个 水落 石 出 , 并责 成 有关 部 门 和单 位 采取 措施 , 限期 整 改 , 好 落 抓 实 : 因 l 作 失误 造 成重 大 损 失 的 , 追 究 有关 人 员 对 T 要
控制 风 险就越 小 f 烟 叶生 产基 础 设施 建 设 项 目检 查 风 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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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烟 叶生产 基础 设施 建设 项 目检查风 险是 指 审计 主体未 能 审计 出建设 项 目过程 中的 重 大 漏洞 而分 担建设 项 目风 险 的可 能性 。检 查
叶生产 基础 设施 建设 项 目而言 .烟 草企业 所 坚 持 的“ 划 立项 以我 为 主 ” 实 际 上就 是 针 规 .
对 固有 风 险的控 制措 施 .因此 审计人 员可 以 通过检 查 规划立 项 资料 的完整性 、 规性 , 合 合 理 判 断建设 项 目的固有风 险 ( 实施过 程跟 踪 审计 , 二) 降低控 制 风险 。 在通 常 的 审计 项 目中 。 制风 险对 审计 人 员而 言属 于不 可控 风 控 险, 国际 审计 准则甚 至将 固有 风 险与 控制 风 险合并 成 为重 大舞 弊风 险 。 但是笔 者认 为 , 在建设 项 目审计 中 . 审计 人员 是可 以通 过事前 、 中和事后 相 结合 的 审计 事 方法 , 时发 现项 目建设 的控 制 漏洞 并采 取措 施予 以 及 纠正 . 而影 响建设 项 目的控 制 风险 这 也是 建设 项 从 目审 计 与其他 类型 审计 在风 险控制 方面 的 区别 在 烟 叶生 产 基 础设 施 建 设 项 目审 计 中 .审 计 人员 可 以从
烟草行业工程审计管理实施细则草本-云南中烟
第八章 罚则
• 凡违反工程建设相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或浪费 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受托审计中介机构及人员不作为、玩忽职守、与相关利益 方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提交其所在行业协会按有关 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建设单位要及时予以纠正;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审计内容
项目立项及设计阶段 • 重点审计监督项目的决策程序,检查监督项目的 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及概算申报和批复文件完整、合规性。 • 审计监督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情况。 • 审计监督施工图设计是否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 算范围内 。
第六章
审计内容
招标投标阶段 • 通用部分:审计监督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咨询) • 工程类(总承包、专业分包) • 货物(设备、材料)招标 • 其它采购方式
工程质量审计
• 审计各单项工程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对项 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和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 合格原因等主要情况进行审计。
工程变更审计
• 对涉及结构变化、工艺流水线变更的重大设计(工程)变 更,在下达变更文件前是否经过有关项目咨询公司审核, 是否对设计变更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其测算的造价过程底 稿是否存档备查。核查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是否按照 烟草行业有关规定和制度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同 意或建议,并经设计院慎重计算、认证后才出变更设计文 件;设计(工程)变更、工程洽商是否控制在此单项分解 的投资概(预)算指标之内。
第六章
合同管理审计
审计内容
分为合同商务谈判阶段审计和对已签订的工程建设项目 合同的分类审计。重点介绍施工合同审计内容如下: • 审计施工合同是否就承包范围、结算方式、价差的调整、 措施费及风险费、甲供材料和设备的价格、采保费、总分 包之间的配合与责任、工程索赔以及工程变更部分价款调 整等内容予以明确。
烟草专卖局(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细则
目次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4)4 管理要求 (4)4。
1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4)4。
1.1可行性分析和设计阶段44.1。
2施工阶段64。
1.3验收阶段7前言本标准对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作出规定.Q/QYYC AQ。
1—2012 《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分为十四个部分:—-第1部分:安全组织机构与安全责任制;——第2部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细则;——第3部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细则;——第4部分:安全培训教育管理细则;——第5部分:安全标识管理规定;——第6部分: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7部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部分:机动车与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9部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10部分:仓库与储存安全管理规定;——第11部分:基层班站安全管理规定;——第12部分: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13部分:职工食堂安全管理规定;——第14部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管理。
本标准为Q/QYYC AQ.1—2012的第3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 2 ~本标准由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保卫科归口管理.本标准由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保卫科、北京经典智业认证咨询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应贤、蔡国喜、李国华、王平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第3部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细则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分局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6.24•【文号】国办发[1998]94号•【施行日期】1998.06.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24日国办发〔1998〕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6号),设置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主管全国烟草行业、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职能调整国家烟草专卖局应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烟草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企分开。
其职能作如下调整:(一)省级烟草公司和所属企业,按经济区划组建若干个跨地区烟草企业集团,逐步实现政企分开。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各专业公司进行改造,组建若干个专业性集团公司。
专业性集团公司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国家烟草专卖局。
(三)行业科技成果鉴定、行业经济运行中的信息统计以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并给直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拟定烟草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有关法规草案和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管理烟草专卖派驻机构。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日期】2007.03.29•【文号】•【施行日期】2007.03.2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现将《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国烟草总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投资项目要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在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前须按本规定要求报经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省级公司、省级工业公司、总公司机关二级公司(省级公司、省级工业公司、总公司机关二级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直属公司)批准。
本规定所称批准是指总公司作为出资人对所属工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行使的决策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所属企业以下投资建设的项目适用本规定。
(一)烟草专卖品的仓储、配送、物流项目;(二)雪茄烟、烟叶(含再造烟叶)、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项目;(三)科研与教学投资项目;(四)计算机软件与信息化工程项目;(五)总公司另有规定的其他项目。
卷烟技改项目、企业中外合资和合作项目及变更事项、境外投资项目及设立代表处事项、多元化经营投资项目、办公楼的审批仍按照国家及国家局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一、审计目标和原则1.审计目标:确保云南省烟草公司的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2.审计原则:独立、公正、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
二、审计内容和范围1.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内容,具体包括投资计划、决策依据、项目进度和质量、资金使用、合同履行、预算执行、资源配置等。
2.审计范围:涉及到云南省烟草公司的所有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范围,包括直接投资的项目和合作开发的项目。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1.审计程序: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将审计分为前期审计、中期审计和后期审计三个阶段。
前期审计主要关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规划等方面,中期审计主要关注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等方面,后期审计主要关注项目的投资收益和运行效果等方面。
2.审计方法:主要采用文件审计、会计核算审计、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以采取抽样调查、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进行审计。
四、审计报告和整改措施1.审计报告:每次审计结束后,应及时编写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和建议意见等,报告应送达云南省烟草公司的相关管理部门和领导层。
2.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和建议,云南省烟草公司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
五、审计监督和保密1.审计监督:审计工作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应对审计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保密要求:审计工作中获取的有关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以上是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细则,可以确保该公司的投资项目能够按照合规要求进行,保证项目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草系统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5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9号)等有关文件, 本着“明确职责、加强规划、严格程序、强化监管”的原则,结合烟草系统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烟草系统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仓储、办公、科研、教育和多元化等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形成资产的其他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投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多元化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按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拟建项目进行计划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生产设施、工艺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动力设施、经营业务用房、物流配送中心、烟叶工作站、后勤保障设施、仓储设施等建设和购置项目。
建筑物的维护加固、设备的大修理等维护性工程以及工器具、车辆、办公家具和设备等购置不在本办法所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列。
续建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批复的投资项目并已安排投资且本年度需要继续安排投资的项目。
新开工项目是指已获得项目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本年度准备开工建设的项目。
拟建项目是指项目处于调查、规划、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及报批等前期阶段。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除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还必须符4.直属单位批复项目申请报告备案表5.国家局、总公司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备案表6.项目流程图附件1:投资规划编写提纲(1)企业概况①生产经营状况。
②技术及装备状况。
③组织及人员结构。
④国内外同行业发展状况。
(2)编制依据和总体思路(3)市场分析①国内市场分析及预测。
②国外市场分析及预测。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服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讲义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关于印发服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分公司、营销部,机关各部(中心、办):按照国家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烟办〔2012〕313号)、《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云烟专〔2013〕166号)文件要求,以及我州实际,制定了《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服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经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下发。
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13年9月22日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服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全州烟草公司服务项目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规范服务项目运作,依据《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行业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三项工作”管委会)是服务项目的管理决策机构。
第三条服务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项目运作接受监督。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州局(公司)机关各部(中心、办)、各县(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营销部)三项工作服务项目。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五条使用统一、规范的全州服务项目管理目录,明确了采购项目编码、类别、采购方式、采购形式、归口部门。
第六条服务项目分为:宣传促销、管理咨询、科研开发、信息网络开发、金融保险、运输服务、维修维护、后勤服务、印刷、委托服务、专业策划、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1《服务项目管理目录》。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服务项目运作以州局(公司)为管理主体。
遵循“严格规范、兼顾效率、集中采购、归口管理”的原则,对同类服务项目进行合理打包、归类整合,变分散为集中、变零星为批量。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计划管理。
按年度计划、半年调整、季度实施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备案报表管理规定。
第九条服务项目按需求申报→汇总审核→审批→实施→报备→归档的程序进行。
详见附件2.第十条服务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宣传项目归口办公室、政工、党群部门;促销项目归口卷烟营销部门;其它服务项目对应相关部门归口管理。
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中“三重一大”经济决策审计分析
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中“三重一大”经济决策审计分析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中“三重一大”经济决策审计分析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中三重一大经济决策审计分析201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台的《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中明确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及绩效评价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作部署情况、三重一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薪酬发放、职务消费以及廉洁从业规定遵守情况等。
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突出对被审计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用审计监督力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10〕17号),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对外投资、大额采购、技术改造等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运作(包括银行开户、定额存款等)的制度建立、程序执行和实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政策规定。
1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情况11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情况审查被审计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健全。
主要包括:是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决策范围、事项、主体、权限界定等是否全面恰当、依法合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严密、便于操作;是否建立了决策回避制度、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等。
12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审查被审计单位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本文由收集整理过程中是否合法合规,主要包括决策议题的提请和确定是否符合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是否按要求进行调研和论证;决定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是否通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决策会议是否预先告知,是否提前足够时间为与会人员提供相关材料;会议是否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参与决策人员是否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是否按末位表态制规定在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时是否推迟做出决策,是否存在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事项,临时决定事项是否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是否完整、详细地记录议事决策会议全程等。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烟草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计监督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烟草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计监督[摘要]本文提出从抓住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审计入手,针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工程变更和竣工结算4个关键环节分别提出具体审核措施;同时,提出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人员、内审人才培养及造价审计中介机构管理;从“事”和“人”两方面着力,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实现对工程项目有效审计监督。
[关键词]烟草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监督烟草行业资产体量和规模大,工程建设项目数量和资金量也大,而工程建设管理专业人员相对较少,近年来,行业持续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力度,逐步构建程序合法、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防控有力、制度管用、监督到位、问责有力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规范管理持续向好,投资管理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
但是,在造价控制、程序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问题。
针对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顽疾和硬骨头,审计部门应该如何发挥审计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呢?笔者认为在严格执行《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烟草行业工程审计操作指南》等规定基础上,应以工程造价审核为重点,以加强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审计、加强造价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加强内审人员培养锻炼为着力点,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有效审计监督。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当前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具体反映在4方面,一是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深度不够,概算中的建设控制指标未按行业规定执行,二类费用不够规范,存在漏记或多计,导致概算严肃性降低,概算控制投资的作用未能发挥;二是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准确性不足,工程量核算不准,综合单价偏离市场行情,暂估价和暂列金额设置不合理,甚至出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泄露、投标人恶意围标串标抬高投标价等情况;三是施工过程中造价管理缺失或造价控制无力,随意变更、过度签证,未按约定程序进行工程变更,重大设计变更论证不足,甚至出现重复签证、虚假签证,工程造价管控不严;四是结算审核不严,未对标项目批复建设内容,技术经济指标过高,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甚至工程造价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导致结算价偏高。
烟草专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本质要求: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保障企业健康运行。
第一条市局(公司)审计部门为全市烟草系统内部审计主管机关。
在局(公司)党组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指导与监督全市烟草内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并同意省局(公司)审计处的业务指导、管理与监督。
第二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实行职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培训制度。
享受审计人员应有的各类待遇和津贴。
第三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部门、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四条本企业内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一)全面预算的执行、管理和利用;(二)资产、欠债、损益和与企业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四)局(公司)所属有经济实体的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六)经济合同的签约、履行;(七)大体建设及其他工程项目的立项、概(预)算、决(结)算;(八)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九)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五条本企业内审机构及人员的主要权限:(一)要求各部门、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等;(二)对审计涉及事项向有关部门、个人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三)对正在进行的严峻违背财经法纪、损失浪费的行为,经领导同意,有权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四)对阻挠、妨碍审计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隐瞒真相,提供假资料、假情形的,经主管领导同意,有权采取封账、封资料等临时办法,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五)对发觉问题有权提出改良、提高的建议和纠正、处置的意见;对严峻违背财经法规和造成严峻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有权提请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处置;对模范遵守和保护财经法规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向市局(公司)党组提出建议表彰;(六)对审计中重大事项,有权向上级内审机构或审计机关反映;(七)对达到必然投资规模的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进行审计,做到不审计不结算,先审计后付款;(八)对存在重大管理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就员工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提出审计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烟草专卖局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省烟草商业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实施中的管理行为,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结合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实施是指项目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各阶段。
第三条本办法中项目审批程序按照《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组建必要的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第五条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立项、报批、报建和年度投资预算的编制、申报工作;(二)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三)负责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合同签订和执行工作;(四)负责项目现场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包括对工程监理、审计、施工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五)负责会同设计、监理、审计单位对施工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数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六)负责权限内的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工作;(七)负责工程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人员应熟悉国家和行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其中派驻工地现场代表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独立的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
第八条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和监督小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决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资金预算和拨付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安排,详细、准确编制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并按省局(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容及时上报审批。
严禁随意扩大或缩小预算,严禁预算外实施项目。
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作用,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国家局《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烟计[]号),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审计部门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
第三条烟草行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职责第四条烟草行业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项目批复以后,各级内审部门即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五条投资总额在亿元以上(不含烟草专卖设备)的工程建设项目(含新建项目、恢复项目、改扩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等)以及国家局、总公司机关投资的项目由国家局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局(公司)审计部门;低于以上限额的建设项目由省级局(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各省级局(公司)审计部门可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项目的审计;各省级局(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的审计项目要及时向国家局审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项目要坚持先审计后开工、工程价款要先审计后结算、竣工决算要先审计后验收。
工程款项在没有经过审计的情况下,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第七条建设单位内审部门组织实施日常的审计工作,设计概算、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竣工(结)决算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凡未按照第五条规定,自行对外委托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审计结果不得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为有效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和规范投资行为,不断提高企业投资效率和效益,根据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西卷烟工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投资项目分类管理为便于管理,公司对投资项目申报按照纳入国家局、总公司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范畴的项目和不纳入国家局、总公司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范畴的项目两大类进行划分。
(一)纳入国家局、总公司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范畴的项目。
指根据国家局规定,所申报投资项目由公司审核并编制纳入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经国家局、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包括整体改造、生产设施、工艺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动力设施、科技研发设施、经营业务用房、后勤保障设施、仓储设施、教育设施等的建设和购臵项目。
2、信息化建设项目。
3、多元化投资项目。
4、其他投资项目。
(二)不纳入国家局、总公司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范畴的项目。
指不纳入国家局、总公司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范畴,由公司直接审批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1、建筑物的维护加固、设备的修理等维护性项目。
2、工器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不含汽车)等购臵项目。
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一)由国家局、总公司审批的项目1、整体性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设施的新建和扩建项目以及烟草专用机械购臵项目。
2、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体性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设施的新建和扩建项目以及烟草专用机械购臵项目除外)。
3、500万元以上的多元化投资项目。
4、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
5、新建、改扩建、迁建、购臵楼堂馆所项目经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总公司审批。
6、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
(二)由公司董事会审批的项目1、总投资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体性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设施的新建和扩建项目以及烟草专用机械购臵项目除外)。
2、总投资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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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烟草X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进壹步加强云南省烟草X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且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省烟草X公司系统及投资控股X公司的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在项目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工程项目全过程,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概算(预算)调整情况,以及各种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投资金额50万元之上(含50万元)的须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既能够进行项目全过程的审计,也可进行项目部分环节的单项审计。
第五条省局审计处、各审计派驻办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云南省烟草X公司系统各单位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
第二章审计范围、依据及职责第七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迁建、维修、装修等项目,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超过50万元之上(含50万元)的,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依据包括:1、国家、云南省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烟草行业有关规定;3、工程项目资料: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及招标投标资料、工程承包及设备器材采购合同、协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工程项目决算、竣工资料等。
第九条审计职责。
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结合云南省烟草X公司审计委派制的实际情况,具体职责如下:1、国家局审计的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之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在2亿元之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国家局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
被授权由省局(X公司)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的,完成审计项目后须及时向国家局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报告。
2、省局(X公司)审计的项目省局(X公司)(包括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报账制单位)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下基建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在2亿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由省局(X公司)审计处负责组织审计,必要时能够授权审计派驻办办室组织实施审计。
3、所属各X公司审计的项目所属各X公司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在2亿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审计派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审计,为便于省局(X公司)监督管理,在项目开始实施审计时,要及时向省局审计处备案。
项目审计完成后应及时向省级局(X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包括:(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计。
审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工程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情况,招投标情况、开工条件具备情况,以及施工队伍选定、承包合同签定情况等的合法性、合规性。
1、工程投资项目是否列入投资规划、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2、所建工程是否经过调研论证,内部决策的痕迹记录是否完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是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设是否取得用地、环保、规划、消防等部门的批准。
3、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企业自有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使用是否合规;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计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行业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实施审计。
1)会同招标人审核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2)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栏标价的编制情况;3)不招标的工程项目参和施工单位的选择;4)参和审核合同条款。
是否存在中标后投标人又提出和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不壹致或相违背的情况,是否存在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投资或损害招标人(建设单位)利益的变更设计。
5、监控施工进度,对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加强督促落实。
6、对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完备性进行审计。
审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是否清晰,合同对方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有明显不利于建设单位的条款。
是否存在没有详细工程清单的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内容是否和事实相符。
施工合同是否就承包范围、结算方式、价差的调整、措施费及风险费、供材的价格、采保费、总分包之间的配合和责任以及变更部分价款等内容予以明确。
工程监理合同是否明确业务范围和责任、有无对违约责任的追究条款。
7、总、分包之间责任是否明确,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无违反规定将分包的工程再转包等问题。
8、审查是否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是否存在没有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投标的现象。
9、审查建设项目各参和方(设计、招投标代理、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质,支付的费用是否超过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
(二)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审计。
建设期间审计,是指从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项目竣工决算编报之前,审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投资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目的是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行审查和评价,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止投资资金流失和浪费,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审计主要内容为:1、审查项目调整概算情况,检查调整概算是否合规合理,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有关机关批准;审计影响项目建设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变更,是否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报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的问题。
2、审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问题;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乱收费问题;对施工单位付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严格执行;有无损失浪费等问题。
3、审查设备及材料购置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购置,有关设备的会计资料等是否真实、可靠,设备成本的核算是否正确。
4、审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审查设计单位是否按期提供图纸,是否有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损失;审查监理X公司是否按照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对隐蔽工程进行了有效记录和影像取证;审查材料、设备是否和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以及技术标准相壹致;审查各咨询以及审计等中介机构是否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审查各单项工程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是否有超进度付款的现象,收款单位是否和合同方吻合,对方是否提供了建筑业正式发票等。
5、壹般工程备料款是否超过合同价(含水、暖、电)的20%,设备安装工程是否超过安装费的30%,对方是否提供金额相当的银行保函。
是否存在超进度付款的现象。
(国家局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相当的难度,是否仍保留?)6、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已达合同价的75%后必须停止付款,待单项(位)工程竣工结算后再支付余款;合同必须约定暂扣不低于竣工结算价5%的质量保证金。
(省X公司当下执行是到80%,应用多大的比例?)7、设计变更是否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的四方代表签字(壹式四联),现场变更是否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授权的代表签字(壹式俩联);在变更时,是否书面约定计价方式,变更内容是否真实。
8、内部控制审查。
主要检查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招投标制度、主材、设备采购的比质、比价制度、变更洽商的审批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的内控制度和相互制衡的部门,所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当、是否能有效执行。
(三)工程结算审计。
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审计工程结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准确;审计结算项目是否和设计文件相符,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审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的变化、补充合同的内容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事项。
单项(位)工程竣工结算重点审核以下内容: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设备、材料用量是否和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壹致;设备、材料是否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划到竣工投产(使用)全过程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必须在所有工程以及前期的设计费等费用审计结束以后才能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审计部门应该审核竣工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且出具相应的审计复核报告或对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查批复。
1、审查资金投入情况,核准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且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核准实际投资完成额。
审计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
2、核准概预算总投资,且审查概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预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的费用。
核实项目超概预算的金额,分析超概预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预算外投资情况。
3、审查验收前资料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是否系统整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否已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是否汇总整理工程建设的各项记录、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各类资料是否分类立卷且妥善管理。
4、交付使用资产审查。
主要审查编制的总表和明细表是否正确,实地核对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检查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非运营性项目转出投资支出以及收尾工程。
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及分摊情况,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审核未完工工程量及所需投资,是否有将新建项目作为未完工项目。
5、审查结余资金。
对上级专项拨款的建设项目,应审查有无虚列往来款项,隐慝结余资金;审查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账坏账的处理情况等。
6、审计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的情况。
第四章审计程序及审计方式第十壹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程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工程规模、工程性质等制定具体审计程序。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按照审计权限,通知内部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部门接通知后应及时制定审计方案。
第十三条工程投资项目的审计可分为自行审计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俩种方式。
第五章委托审计及相关付费标准第十四条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力量不足、不具备工程造价审计资质或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能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向委托单位提交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