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化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赋税制度,是随土地所有制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从本质上体现了对生产关系的调整。
1、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演变社会形态名称时间主要内容作用或影响奴隶社会贡赋制度西周受田的诸侯臣下作为义务向周王交纳的贡赋这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相地而衰征春秋前期齐国根据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征税承认了土地私有,促进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转化“初税亩”春秋后期鲁国无论公田、还是私田都按照田亩的实际数目收税封建社会编户制度两汉两汉时期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被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向国家的交纳赋税,即田租、更赋、人口税和承担徭役、兵役。
租庸调制隋唐隋朝:沿用了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也比较短。
后来,又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缴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唐朝前期: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
其内容如下: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服徭役期间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农民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使许多荒地开垦出来;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府兵制也得到巩固。
这些都使国家富强起来两税法唐朝原因:唐玄宗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
国家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目的: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内容: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开始以资产和土地为主,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商人都要缴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中国赋税制度演变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
课税范围:商人都要交税
纳税期限: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3.隋唐时期—租庸调与两税法
5、明清时期:
(2)清代——摊丁入亩
措施:a、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 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b、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 收统一的地丁银
意义:废除了人头税,表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 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 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年发表“改定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1928年发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同意大利、法国、西班 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到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 《中日关税协议》
——据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等
3.隋唐时期—租庸调与两税法
唐中期推行两税法
评价:
积极: (1)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2)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3)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 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 (4)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5)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了严格的中央集权制度,对赋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巩固和。
秦朝实施均田制,实现了田地的重新分配,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朝廷的稳定收入。
同时,秦朝还增加了对商业、手工业和矿产资源的税收,扩大了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赋税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
隋朝时,实行均田均税制,推行了区域性的赋税制度,并增加了对工商业和财产的税收。
唐朝时期,进一步完善了均田均税制,实行了户籍土地赋税,实行了与农田面积和品质相关的税赋差异化政策。
宋代赋税制度进一步发展,在北宋和南宋时期,实行“和均赋”,即按照让每个人都能够负担得起的税率来征收赋税。
这一赋税制度对人口负担进行了细致的调整,实施了“和均赋”政策。
北宋时期,增设了差役制度,对民众进行劳役征召,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元代时期,中国实行了不同于前代的蒙元赋税制度。
元代实行只对农田进行赋税的政策,对商业和手工业等其他经济部门没有强制性的税收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商业和手工业的负担,但在农业领域对农民进行重税。
明清时期,赋税制度再次发生了演变。
明代初期,采用市易制模拟商业税,即对市场交易进行征税,但后来被明成祖废除。
然而,明代逐渐增加了对私人财产和户口收入的税收,推行了重税政策,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和民众的反抗。
清朝时期,为了保持统治,制定了严格的赋税制度,对农民和商人实行高额税收,给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
从最初的徭役和供给制到秦代的均田制,再到汉唐时期的亩产税制和隋唐时期的均田均税制,以及宋元明清时期的各种不同的赋税政策,每个时代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贡献。
然而,总体而言,赋税制度的变化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稳定的财政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变革而产生相应的变化。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五次重大变革1.第一次变革(鲁国:初税亩)我国赋税始于夏代,因为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是以土地国有为基础的井田制,所以在赋税制度上行贡、助、彻之法,即“籍田以力”的劳役地租。
随着井田制的瓦解,赋税制度方面也出现了相应的变革。
公元前685年,齐相管仲推行“相地而衰征”的税法,突破了井田制的局限。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实行“履亩而税”,井田制被废除。
初税亩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第一次重大改革,它废除了按劳力计征的力役地租制,确立了以田亩计征的实物地租制,是税收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标记。
2.第二次变革(租庸调制开始于隋完善于唐)秦汉时期的比例农业税制度变革为魏晋至唐前期的定额农业税制。
秦统一后,征收田租“舍地而税人”即按每人应有土地亩数征税。
由于没有按实际占有土地数征收,对一般农民负担苛重。
西汉初年,推行“什五而税一”,后又实行“三十而税一”。
东汉初年,曾实行十一税制,但不久重新改为三十而税一。
两汉时期的国家田税不仅是中国封建社会中较轻的,而且也为后世封建国家的田租租率、确定了一个大体的标准。
但并不表明这一时期农民的负担的减轻,秦汉时期的赋税,除田租外还有口税、杂税等,其中人口税及各种杂税远比田赋重得多, 是这一时期的赋税的特点。
魏晋至唐前期逐步改变了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至唐时实行租庸调制,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定额缴纳。
这次改革取消了按土地产量分成的税制,确定了按土地数量定额缴税的制度。
租庸调制是对唐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并有一定的创新。
3.第三次变革(唐中后期:两税法)租庸调制,在当时的一定历史阶段中确实起到了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经济,保证封建国家赋税收入的作用。
但是,随着唐朝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在均田制遭破坏,土地兼并严重,编户流失,赋税剥削加重,国家财政收入日减,危机加深的情况下,租庸调制的不合理性更加明显,最终为两税法所代替。
高中历史【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高中历史【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简述我国古代赋役制度发展严格概况。
1、秦汉时期:说出秦汉时期主要的赋役名目。
(1)赋税:大致包括三部分:田赋、人头税(口赋、算赋)和徭役。
①秦朝田赋税率极高,汉初田赋税率大大降低,直至降到三十税一。
②秦朝口赋极重。
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还征收财产税。
(2)徭役:有更卒、正卒与戍卒3种。
(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2、隋唐时期:说出隋唐时期的主要赋役制度。
隋唐时期主要赋役制度实施的基础是什么?说出唐朝两税法实施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1)主要赋役制度:①隋朝主要征收租调役。
②唐朝继承,成为租庸调制。
(租,指地租。
调,指绢、布等。
庸,指缴纳一定的绢、布来替代徭役)(2)基础(前提):均田制的推行。
(3)两税法:①实施: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破坏,780年,唐朝废除租庸调,推行两税法。
②具休内容: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3、宋元时期:宋元时期主要的赋役有哪些?(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多且重。
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
(2)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实行于北方与南方;另外还有科差(元朝赋税名目之一)。
4、明清时期:(1)明朝:明代主要的赋役有哪些?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实施的?是怎么一回事?一条鞭法的实施有何历史意义?①主要的的赋役: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主要征收米麦实物。
②一条鞭法: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白银流通量的增加;1581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部分丁役摊入田亩;折成银两,统一征收;③意义:一条鞭法上承唐朝两税法,下启清朝“摊丁入亩”,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2)清朝:清代的赋役有哪些主要主要规定?“摊丁入亩”的实行有何历史意义?①康熙帝时期;1712年,规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开始征收固定丁银。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下面是一些主要阶段和特点:
1. 赋税的起源: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人类集群狩猎和农耕经济。
最早的赋税形式是农民向部落或国家上缴一部分农产品,以满足集体或国家的需要。
2. 周朝的封建赋税制度:周朝实行了封建制度,赋税成为国家管理和统治的重要手段。
其中最重要的赋税是井田制,即把土地分配给贵族,而农民必须向国家和贵族支付部分产出。
3. 秦朝的均田制和徭役制:秦朝实施了均田制,规定每个家庭土地的数量,以平均分配土地和赋税。
此外,秦朝还实行了徭役制,强制农民为国家和贵族劳动,而不仅仅是支付税收。
4. 隋唐时期的赋税改革:隋唐时期实行了多次的赋税改革。
隋朝时期实行了府税和田赋制度,将部分税收直接归国家所有,而非贵族。
唐代的赋税制度进一步改革,实行了均田注丁制,将土地和人口进行登记,以确定赋税额度。
5. 宋代的赋税改革:北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贵族和富裕地主享有较低的赋税待遇,但农民的税负相对较重。
此外,宋代还实行了一些以货币为主的赋税制度,如货币赋、物产赋等。
6. 明代的土地赋役制度:明代实行了土地赋役制度,即把地租和赋税合并起来,以土地产出的一部分为税收。
明代还实施了一些非农业税收,如关税和盐铁税等。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历史的长河,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影响。
在不同的朝代和时期,赋税制度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总体上都是以农业为基础,贵族和地主享有特权,农民为主体,向国家和贵族上缴一部分农产品或货币。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完整版)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经济制度的一部分,赋税不但是维持公共权力的经济基础,对于经济发展也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
政府通过对税种和税率的调整,可以有效地控制或鼓励某一经济行为或其他行为。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比如减免田赋,加重商税,以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和发展农业生产,以达到其重农抑商的目的;严格控制盐、铁和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多次进行大幅度的税制改革,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和经济情势等等。
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赋税的种类:①以人口为依据的人头税和以人丁为依据的丁税。
②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③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田租)。
④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兵役和其他苛捐杂税。
(二)概念:赋役:在古代赋税和徭役的合称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三)历代的赋税制度:1、先秦时期(夏商西周):贡赋制,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
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
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此外,还有军赋。
2、先秦时期(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
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
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
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秦朝: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
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
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
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
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汉朝编户齐民:①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经历了很大的变革,主要的变化包括推行均田制,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及加强中央集权。
秦朝时,实行国家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及穀、禄、税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汉朝时期,实行均田制,推行政区划分,建立郡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农民田地的控制。
在这个制度下,国家根据农民的田地面积,征收一定的赋税。
此外,还设立了丝绸、酒、盐等特产税,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的赋税制度有了较大的改变。
隋朝时期实行均田制,但后来废除了均田制,通过赋税品等分类严重影响了赋税公平性。
唐朝时期推行了三税法,即租庸调、免役赋,以及赋砧石和亩产税。
这个制度对农民非常不利,导致了农民起义的频繁发生。
宋代的赋税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北宋时期,由于财政困难,实行了归率赋税制度。
这个制度以农业产出的一定比例作为赋税,并由官府经营,从而解决了财政困难。
南宋时期,继续实行这个制度,但取消了由官府经营,改为由地方官员管理。
此外,还加强了在民族地区的赋税征收,增加了财政收入。
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在中央集权的同时,也有一些特点。
明代时,实行府、州、县三级税收制度,主要以捐纳为主要形式。
清代时,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以田赋为主要形式。
此外,还设立了徭役税、盐税、酒税等特产税。
清朝的赋税制度相对稳定,但因为负担重,也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经历了周朝、秦汉、隋唐、宋代、明清等时期的变化。
从封地赋税到均田制,再到归率赋税和捐纳制,赋税制度与社会经济形势的变迁密切相关。
每一个时期都在强化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增加财政收入,但也导致了农民的负担加重和社会的不稳定。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①初税亩: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实行,前提是“私田”的出现。
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实际田亩数征税,鲁国初税亩,承认私田合法,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
它与以前齐国“相地而衰征”等新税制的出现,促使耕地由国有转向私有。
②编户制度:主要盛行于两汉,前提是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确立地主土地私有制。
秦始皇时,让百姓自己申报土地,载于户籍,国家依户籍征发赋税余徭役。
西汉时期,政府把农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和土地财产等情况都详细登记在户籍上,作为征收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根据。
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的义务有四项: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头税)、徭役和兵役,并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它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古代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③租调制:主要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前提是实行均田制(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
受田农民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还必须服徭役、兵役。
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
④租庸调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
租是田租,调是人头税;庸是指纳绢(或布)代役。
隋朝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交纳一定数量的绢来代替服役。
唐朝则取消了庸对年龄限制。
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
⑤两税法:唐朝中后期,为解决财政危机,于780年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每户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
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变化的产物,标志着以人丁为主的课税标准开始改变。
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神宗于 1069年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其中“募役法” 收取免役钱,限制了地主的特权;“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亩纳税,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⑦一条鞭法:明朝后期开始实行,1581年,张居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把田税、丁税、杂税合一,按田亩的多少征收,用银两交纳。
由于大地主的阻挠破坏,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纳银代役、赋役征银的办法,标志着赋税制度由繁到简、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春秋鲁国——初税亩,中国赋税制度的开始;北魏、隋——租调制;初唐——租庸调法,交谷物叫租,调是交绢、绵或布、麻,以绢或布代役叫庸。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中唐——两税法。
分夏秋两季交税,由按丁征税变为按田亩和资产征税。
改变了税收方式,由人丁税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宋——王安石变法中:募役法(由政府雇人服役),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 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
赋、役、杂税合并为一,一律折银交纳,改按丁数和田粮摊派。
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的作用;清——康熙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地丁银。
(下面的具体一点还有材料)秦代的赋税制度《汉书·食货志》中载有董仲舒关于秦代赋税制度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田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
”秦代的赋役是三代的20~30倍,农民租佃地主的土地,要缴纳给地主“见税什伍”的租赋,因而广大农民一贫如洗,许多农民无法生存,只得逃往山林,变为盗贼,许多农民揭竿而起,这是强秦短命的重要原因。
秦代还改“因地而税”的制度,而改行“舍地而税人”的制度,即索取“人头税”,其税率20倍于从前。
《通考》在评论秦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时指出:“秦坏井田,任民所耕,不限多少,已无所稽考,以为赋敛之厚薄,其后舍地而税人,则其谬益甚矣。
”汉代的赋税制度汉高祖刘邦记录了强秦死亡的教训,在汉初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政策。
《汉书·食货志》中说:“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既收田租,又出口赋”。汉律要求农民按田亩如实向国家报告应缴租额,报告不实或家长不亲自报告,要罚铜二斤,还要把未报的农作物及贾钱没入县官。两汉实行编户制度:
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
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主要内容:
1、课税对象: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2、征课内容:
户税+地税。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3、课税标准: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5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局限性:
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地位:
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这些做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赋役负担不均的不合理状况,对改善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生活是有积极作用的,总之两税法是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以及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相适应的,是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
④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本定时。如两税法。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在这个时期,赋役制度主要是基于封建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获得土地的同时也享有征收赋税和征召劳役的特权。
这一制度使得贫苦农民沦为了地主的附庸,他们被迫为地主耕作,交纳赋税和服兵役。
然而,赋役制度的演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的变迁,赋役制度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在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社会混乱,这导致了赋役制度的进一步恶化。
地主土地权力更加强大,对农民的剥削更加残酷。
农民被迫负担沉重的赋税和劳役,生活陷入困境。
这种情况下,一些思想家开始反思赋役制度的不公平和剥削性质,提出了的设想。
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集中独裁的中央政权,赋役制度也发生了重大的变革。
秦朝实行了一种以货币和劳役为主要形式的赋役制度,贫苦农民可以通过缴纳赋税或提供劳动力来免除部分赋役。
这使得赋役制度更加灵活,也减轻了一部分农民的负担。
但是,随着秦朝的短暂统治结束,中国赋役制度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在唐朝达到了一个高峰。
唐朝的土地制度非常复杂,土地所有权被分割成了皇室所有的“内什”和地方势力拥有的“外田”。
皇室对内什征税和征召劳役,地方势力则对外田进行剥削。
这导致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同时也使赋役制度更加复杂化。
到了宋朝,赋役制度发生了重要的演变。
在统治者的调控下,宋朝实行了以赋税为主要形式的赋役制度。
赋税的征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也更加灵活。
此外,在宋朝还出现了“均输法”这一与赋役制度直接相关的农田,这使得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赋役制度变化最为剧烈的一个时期。
在明朝初期,朱元璋实行了一系列的农田,限制地主的权力,减轻农民的负担,以加强国家的财政能力。
然而,在明朝中后期,赋役制度又回到了原来的剥削性质。
地主豪强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导致了很多农民起义的发生。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是一个由早期基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制度到后来以赋税和劳役为主要形式的制度,再到以赋税为主要形式的更为规范化和灵活化的制度的过程。
浅析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
浅析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从最初的行粮租和徭役制到后来的方田制、均田制和府田制,最终演变为均税制。
这一过程既反映了中国古代经济社会的变迁,也反映了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变化。
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早期,赋税制度主要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
最早的赋税形式是行粮租和徭役制,即农民要向国家上交一定数量的粮食和劳动力。
这种制度是根据当地土地的肥沃程度或农民人数来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的军事需求和官僚阶级的生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行政机构的建立,中国的赋税制度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
最早的制度是方田制,即国家按照土地面积来征收税款。
这种制度于战国时期开始出现,主要通过官员到田间地头进行调查,确定土地的面积大小,再计算出应交的税款。
方田制的好处是简单明了,容易执行,但其缺点是无法考虑土地的肥沃程度,导致部分土地过度征收,对农民造成一定的压力。
为了解决方田制的缺点,均田制逐渐提出并得到了推广。
均田制是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来分配田地,并按照田地的肥沃程度来征税。
这样能够保证农民的权益,避免过度征收。
均田制在南北朝时期达到了顶峰,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公正的税收制度。
然而,由于均田制的执行过程比较繁琐,需要大量的官员和人力物力,因此在后来的隋唐时期逐渐被府田制所取代。
府田制是根据家庭的人口数量来确定该家庭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并按照土地面积来征税。
府田制的好处是简单易行,且可避免过度征收。
它的出现正是隋唐时期国家财政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府田制使得国家能够更加高效地征收赋税,确保国家的稳定运转。
到了宋代,中国的赋税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出现了均税制。
均税制是根据农田的地力和种植作物的产量来确定税款的征收标准。
这种制度能够更加科学地反映农田的肥沃程度和农民的种植作物收入,较为公平地征收税款。
它也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最后一个阶段,为后来的明清时期奠定了基础。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从最初的行粮租和徭役制逐渐演变为方田制、均田制、府田制,最终形成了均税制。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古代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
从远古时代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变迁,赋税制度也经历了多次演变。
一、远古时代的赋税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
在夏朝时期,赋税主要是以实物形式缴纳,包括粮食、布帛等。
此时,赋税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需要,维持国家的运转和军队的供给。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赋税制度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发展和耕地的增加,农业成为了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
此时,赋税制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在这一时期,各国开始实行“什一税”,即按照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按人口征收赋税的制度,即“口赋”。
这一时期的赋税制度也包括了货币形式的赋税,如银钱等。
三、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变革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秦朝时期,实行了“户赋”和“口赋”两种赋税制度。
户赋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赋税,而口赋则是以人口为单位征收的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徭役”制度,即强制征召民工为国家无偿服务。
在汉朝时期,赋税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汉武帝时期,实行了“均输”政策,即按照土地质量和产量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算缗”制度,即对商业活动征收的赋税。
汉朝时期还实行了“口赋”和“徭役”制度。
四、唐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鼎盛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唐朝时期,实行了“两税法”,即按照土地和财产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市易法”,即对市场交易活动征收的赋税。
在宋朝时期,实行了“青苗法”,即对农作物收成征收的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方田均税法”,即按照土地面积平均分配赋税。
五、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转型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明朝时期,实行了“一条鞭法”,即按照土地和人口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商税”制度,即对商业活动征收的赋税。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一、春秋时期【相地衰征制与初税亩制】始于战国的封建赋税征收制度的萌芽,我国古代按地亩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相地衰征制由齐国管仲创立,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承认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初税亩在鲁国实行,规定将公田交给耕者,按亩收税,承认耕者对所耕土地的所有权。
相地衰征与初税亩的实施前提在于铁农具的大量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显著提高,大量私田出现以及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
其实质在于承认私田的合法性,从而标志着井田制开始瓦解,奴隶制社会土地国有制为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
【初税亩】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
公元前594年,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其内容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
即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税率为亩产量的十分之一。
初税亩的实行,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制,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二、西汉西汉初年的主要赋税有田租,算赋和口赋,更赋。
(1)田租。
又叫田税,是对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土地税,对象是土地,征税的主要手段是实物,包括粮食和谷物。
汉代田租的税率前后有变化。
西汉建立至景帝元年(前151年)大体十五税一。
(2)算赋和口赋。
两者都是人口税。
算赋是丁税,十五至五十六的男女,每人每年纳一百二十钱(一算)。
口赋是儿童税,七至十四岁的儿童每人每年纳二十钱。
(3)更赋。
又叫代役税。
西汉规定,男子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之间,要服兵役两年。
此外,每人每年在本郡服役一个月,叫做更卒或卒更。
不服役的每月出钱二千,叫做践更。
每人每年还要戍边三天,不服役的,出钱三百,叫做过更。
【算缗与告缗】汉武帝打击商人势力的一项措施。
为了打击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势力,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汉武帝于元狩四年(前119年),颁布算缗令。
算缗就是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
规定商人向官府自报资产价值,财产每2000钱,抽税一算(120钱),即征收百分之六的财产税;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4000钱,抽一算;不是三老和北边骑士而有车者,每辆抽一算,商人的车则抽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只船抽税一算。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第十六页,编辑于星向国王的纳贡到国家征
收土地税。
2.从征收标准看:由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
到以土地财产(田亩)为主的征税标准,直至取消 人头税的变化(以两税法为变化的标志),反映了 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 ②影响: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 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减少,对我国人 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三:六点 七分。
• 理解: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 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
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 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
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 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有利 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
• b、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证,府兵制 巩固,国家富强起来
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三:六点 七分。
4、唐中后期两税法
• ①原因: • a、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
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 b、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两税法 • 实行: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
实行两税法 • ③内容: • a、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
第一页,编辑于星期三:六点 七分。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夏商周时期:贡赋制,如 :分封制, 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按其向周王 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
第二页,编辑于星期三:六点 七分。
1、春秋末年:齐国管仲“相地而衰 征”,鲁国实行“初税亩”
• ①含义:“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 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初税亩” 是指无论公私田,按实有亩数收税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在这个时期,赋税的主要形式是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
农业是古代中国最主要的经济活动,所以赋税主要以农产品为主。
这些赋税直接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收取,用于维持官府开支和军事需求。
税收标准主要基于土地面积和产出数量来计算,即所谓的"田赋"和"丁赋"。
随着周朝的衰落和分裂,赋税制度逐渐失去了中央集权的特点,各个封建国家开始独立征收和管理赋税。
这个时期的赋税制度不太规范,征收标准和税率差异较大,导致了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
到了秦汉时期,赋税制度经历了重大的和调整。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完善了赋税制度,推行了土地平均制,即将土地以乡为单位,均分给农民,以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和征收更多的赋税。
此外,秦始皇还推行了统一货币制度,建立了铁板钱的统一货币,为赋税征收提供了便利。
随着王朝的更替,赋税制度也随之变化。
在东汉时期,赋税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东汉政府开始将赋税收入的用途进行分类,其中包括官方支出、国家军费和赈济活动等。
此外,东汉还实行了编户田制,通过编订田地册和人口登记表,进行赋税的征收和管理。
到了唐代,赋税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标准化。
唐代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税制法律和政策,以规范税收的征收和使用。
唐朝的税制中,赋税的标准主要基于土地的质量、用途和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
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机构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实施了相对统一和集中的赋税制度。
宋代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个分水岭。
宋朝开始注重轻赋遣散,减轻农民的负担,实行了一系列减税政策。
其中最为重要的政策是赋税由钱粮赋转向单一的银钱赋,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和税负。
此外,宋代还实行了代赋制度,即由地方官员直接向农民收取赋税,减少了中央政府的干预,提高了地方政府的自治权。
到了明清时期,赋税制度基本上延续了宋代的制度。
明代以后,赋税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税种和税率更加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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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
(一)奴隶社会“贡赋制度”
实施背景:奴隶主建立国家政权后,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确保国家机器的运转。
目的: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
内容:部落(夏、商)或受封的诸侯(周)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品(物)。
评价:巩固了奴隶制国家政权,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奴隶社会国家的分裂,年年战争不断。
(二)鲁国“初税亩”
实施背景:1.铁器的使用,使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
2.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
3.私田主人控制私田的产品,不交纳给国君。
实施目的: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
评价: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三)西汉赋税制度
实施背景:恢复社会秩序,巩固统治。
实施目的:增加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编户农民向封建国家交田租,即土地税,交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
评价:将农民尽可能地固定在土地上,以确保封建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剧Do
(四)北魏新租调制
实施背景:1.民族大融合趋势的出现。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砌有的财政收入。
内容: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
评价: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同时,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进程,促进了北方民族大融合。
(五)唐朝初期租庸调制
实施背景:1.唐太宗即位后,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作“租”;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
评价:农民依旧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但纳绢代役,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六)唐朝中期两税法
实施背景:1.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频繁,土地兼并严重。
2.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收税。
评价:两税法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
它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
在两税法开始实行的一段时间内,唐政府财政收入增多了一些,但唐朝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并未解决。
(七)北宋方田均税法
实施背景:北宋中期,封建统治危机严重。
实施目的:使官僚和大地主不能隐瞒土地、逃避赋税,增加国家赋税收入。
内容:由政府核实土地,按土地的多少、好坏平均赋税。
评价:新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1086年司马光出任宰相后被废除。
(八)明朝一条鞭法
实施背景:明朝中期,社会矛盾尖锐,豪民隐占田地,逃避赋税,给明政府带来严重的财政危机。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增加收入。
内容: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
评价: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
它是我国赋税制度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实行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
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也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九)清朝“地丁银”
实施背景:清朝建国之初,赋役制度混乱,赋役负担不均。
实施目的:稳定税收额数,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雍正帝时,清朝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
评价:我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废除了,这有助于封建秩序和税收的稳定。
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二、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发展变化所呈现的主更趋势
1.由向国王纳税转变到国家征收土地税。
2.由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转变到以土地财产为主要的征税标准,直至取消人头税。
3.由赋役分征转变到赋役合征,名目手续简化。
4.由实物、劳役地租转变到货币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