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适用核定货值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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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公司存货质押监管三方(合同)标准协议书范本模板

仓储公司存货质押监管三方(合同)标准协议书范本模板

仓储公司存货质押监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日期:[签署日期]本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甲方(出质人):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质:[甲方注册地质]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仓储公司):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质:[乙方注册地质]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丙方(监管人):公司名称:[丙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质:[丙方注册地质] 法定代表人:[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丙方联系方式]鉴于:1.甲方拥有一定数量的存货,并希望通过质押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2.乙方为专业的仓储公司,具备安全、可靠的存储能力;3.丙方为独立的监管人,将对存货进行监管、核查和评估。

基于互惠互利的原则,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第一条存货质押基本信息1.1 存货描述甲方的存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存货种类及数量、特征等]1.2 质押权益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质押所述存货,作为债权的担保。

1.3 存货评估乙方将委托丙方对所述存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质押价值和质押比例。

第二条存货监管2.1 存货交付甲方应将存货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给乙方。

存货的交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交付、提供存货清单等。

2.2 存货监管义务乙方及丙方应对质押存货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存储、保管、核查和记录。

乙方及丙方应确保存货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2.3 存货查验乙方及丙方有权对存货进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对存货种类、数量、质量等进行核对和检查。

2.4 存货变现若甲方履行义务不到期或发生违约情况,乙方及丙方有权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变现存货,以回补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

2.5 存货解押在甲方全额履行质押合同约定的义务后,乙方及丙方应及时解除存货的质押。

第三条违约责任3.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质押合同的义务,应对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的损失。

仓储贷业务仓单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仓储贷业务仓单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仓储贷业务仓单质押监管合作协议背景和概述为了规范仓储贷业务(以下简称“业务”),保证业务安全有序开展,确保业务资金流转的透明和合法性,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是指由甲方提供对乙方的企业订购的商品进行质押融资服务,具体形式为乙方将商品存放在指定的仓库中,由第三方质押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监管机构将处理乙方纸质及电子仓单,确保质押仓单和质押品实物的一致性并发放存货检验报告。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仓储贷服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品种和数量,提供质押融资服务,并给予相应的贷款额度。

2.签订质押协议:甲方与乙方签订质押协议,规定质押品种类、数量、价值及质押期限等。

3.监管仓单:甲方将由乙方在存货仓库中保管的商品仓单提供给监管机构,并指定监管机构负责对质押品的存储条件、数量、提交情况进行监管。

4.收取服务费用:甲方根据业务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具体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双方协商确定)的仓储贷服务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存放的商品为其合法拥有或合法经营并得到所有权或经销权。

2.合法规避风险:对于质押品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规避,保障财产权益稳妥过渡。

3.对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乙方需按照业务协议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和费用结算标准按期还款。

4.如乙方逾期未还款,严重影响了甲方的利益权益,则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所质押的商品,以清偿透支款项和利息等费用,甲方通过协议规定所处理的商品公正合理。

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监管机构作为独立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其职责为对存储在指定的仓库中的质押品进行监管。

具体的职责和义务如下:1.监管:监管机构对指定的库房、质押品的存储条件、数量、提交情况进行监管,并将处理乙方纸质及电子仓单,确保质押仓单和质押品实物的一致性并发放存货检验报告。

2.进行监管记录:监管机构应当对每笔质押商品进行电子化管理,所有物流信息可在VIP如实体删除,所有数据信息均保密存放。

货物抵押监管协议书

货物抵押监管协议书

货物抵押监管协议书甲方(抵押人):[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抵押权人):[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丙方(监管人):[丙方全称]地址:[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甲方需要向乙方融资,乙方同意提供融资,甲方愿意以货物作为抵押物,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抵押货物进行监管。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抵押货物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货物作为抵押物:[详细列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

第二条抵押物的交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将上述抵押货物交付给丙方进行监管。

丙方应出具相应的接收凭证。

第三条监管责任1. 丙方应确保抵押货物的安全、完整,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监管。

2. 丙方应对抵押货物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向乙方报告货物状况。

3. 丙方应保证抵押货物不被甲方非法转移、变卖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抵押权的实现1. 如甲方未能按时偿还乙方的融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处置抵押货物以偿还债务。

2. 抵押货物的处置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乙方的融资款项。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如丙方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抵押货物损失或价值减少,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必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第八条其他[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或事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一、协议背景与目的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是指在动产质押业务中,质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为了保障质权人的权益而设立的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即质押物为一次性确定且不易变动的动产。

二、协议内容1. 质押物描述质押人应提供详细的质押财产描述,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信息,并承诺所提供的质押财产权属清晰、合法有效,没有任何担保、质押或其他约束。

2. 质权与担保范围质权人对质押物享有首要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质押物的占有、处分、转让等权益。

3. 动产监管质押人将质押物交由监管人进行监管,监管人应具备良好声誉和监管能力,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接管质押物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身份。

4. 质押物价值评估与处置质押物应由专业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所评估之价值作为决定质押物价值的依据。

若质押人违约,质权人有权通过拍卖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置质押物,并优先受偿。

5. 质押物维护与保险质押人应妥善保管质押物,并负责其日常维护与保险工作。

如造成质押物的损毁、灭失或保险事故,质押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补偿质权人的损失。

6. 应急措施在质押物出现危险或贬值的情况下,质权人有权提前处置质押物,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7. 违约处理若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违约方给予的损失。

8.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

三、协议生效与变更1. 协议生效本协议生效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签署、质押物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得到确认、监管方确认接管质押物等。

2. 协议变更未经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四、协议终止1. 协议终止的情形本协议可因以下情况终止:(1)债务得到清偿;(2)债务到期未得到清偿,质权人依法对质押物进行处置;(3)双方达成变更协议,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

库存商品质押监管协议

库存商品质押监管协议

库存商品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出质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保管人):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鉴于甲方以库存商品作为质押向乙方融资,甲方货物由乙方进行监管,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物入库和转移占有1、用于质押的货物(该货物具体为,以下简称“质物”或“存货”)初次入库时,经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确认后,甲方填制《质物库存盘点清单》(附件一,下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预留公章。

2、乙方检查频率不低于每月次,检查期间甲方应全权配合乙方工作。

3、质押合同有效期内,经乙方同意,甲方可按质押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补充或变更质物,并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办理出库或入库手续。

第二条保管和监管甲方在借款主合同到期前履行以下义务与责任:1、为乙方提供符合监管条件的保管场所;2、随时接受乙方查询和对质物的检查;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质物的出库手续;4、在质物出现不利于乙方授信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5、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第三条质物价格1、本协议有效期内,质物总价值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以下简称“质物价值控制线”),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授信额度的调整对质物价值控制线进行调整。

2、按照《质物库存盘点清单》确定的质物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跌幅大于 %时,不论乙方是否通知,甲方应当在3日内按照质物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物;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构成甲方在主合同和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有权宣布甲方对乙方的所有债务提前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并有权直接处置质物或(和)根据主合同和质押合同的约定采取其他措施。

前述市场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前述质物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的跌幅的计算公式为:(质物价格-市场价格)÷质物价格×100%第四条提货的条件及程序1、质物释放时,质物的提取必须凭经乙方同意,并在提货完成后双方重新签署《库存商品质押监管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甲方电子邮箱]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鉴于:1. 甲方拥有一定的质押物(以下简称“质押物”);2. 为了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和保值,甲方与乙方达成一致,由乙方进行质押监管;3. 双方希望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质押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于上述背景,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达成协议:第一条定义1.1 “质押物”指甲方所拥有的被质押给乙方的资产或财产。

第二条质押监管工作2.1 乙方将负责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和完整。

2.2 乙方应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确保质押物的安全保管,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方案。

2.3 乙方应对质押物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质押物的数量、状况、存放位置等。

2.4 如发现质押物有任何损失、灭失或变现困难的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质押物的权属3.1 质押物的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财产权益。

3.2 甲方在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下,有权根据需要要求乙方返还质押物。

3.3 如质押物发生变现的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处理,并将变现所得返还给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质押监管义务,导致质押物损失、灭失或变现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质押物损失、灭失或变现困难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保密义务5.1 双方应对协议的内容及质押物的相关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经过双方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质押监管业务操作流程

质押监管业务操作流程

河北中外运久凌储运公司动产质押存货监管业务操作流程一、协议的签订1、物流监管部门从集团公司正式公布的合作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单中选择相应的合作银行开展质押监管业务。

2、签订协议(三方协议、租赁及监管协议等)应使用集团总公司与该合作银行共同制定的范本合同以及单证格式。

3、协议的编号由合作银行确定。

二、接收《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1、协议签署后,出质人和银行共同向监管方签发《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

2、监管业务主管或监管经理接收银行和客户共同签发的《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核对其真伪,检验《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记载的协议编号、单证编号是否有效。

经审核无误后,将《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转交监管人员。

3、监管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现场核查《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记载内容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

如一致,在《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确认。

4、上述操作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一项不一致,应及时向银行和出质方签发《出质通知书(回执)》或《追加出质通知书(回执)》述明情况,并同银行和出质方商定解决方案。

三、质物入库1、监管人员对《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现场核查一致后,由监管人员共同对质物进行清点验收。

2、在清点验收中,监管人员应当清点数目、检查质物外包装上的记载与《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的记载是否相符。

如发现破损、污染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中详细记载有关情况。

3、监管员和项目经理/区域巡查员根据《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安排并监督质物入库。

入库完毕,监管员缮制《质物进仓作业单》,回填实收质物数量、件数信息,由监管员、区域巡查员、出质人方面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4、质物入库堆放在指定区域后,由监管员制作质物标识,臵于监管区域内。

5、监管业务人员或统计人员每天按照与银行的约定制作相应的单据报表或邮件、信息传递给有关银行和上级部门。

货物质押监管协议(四方范本)供应链金融

货物质押监管协议(四方范本)供应链金融

货物质押监管协议(四方范本)供应链金融本协议由供应商(以下简称“出质人”)、融资方(以下简称“质权人”)、质押代理人和监管方(以下简称“监管人”)共同签订,为了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保证货物质量和安全,规范质押交易,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经出质人、质权人、质押代理人和监管人友好协商,就货物质押监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相关各方在货物质押监管事项上的权益和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签订。

第二条协议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出质人将货物质押给质权人融资的交易中。

第三条协议约定出质人、质权人、质押代理人和监管人应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惯例确定本协议的有关事项。

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构成各方之间的合法约束。

第二章出质人的责任第四条出质物保管出质人应在约定的地点将出质物交给质押代理人,质押代理人对出质物实行严格监管,确保出质物在监管期间的安全保管和完整性,未经质权人授权不得转移、变卖、抵押、出租或其他类似的处分行为。

第五条出质单证准备1.出质人应向质押代理人提供足够的出质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仓单、贸易合同等;2.出质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出质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出质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1.出质人保证其提供给质押代理人的出质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出质人应确保其出质物的来源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出质物的规格和质量1.出质人应保证出质物的规格和质量符合相关质检标准;2.若出现质量问题,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退货或者进行其他合理解决方式。

第八条还款责任1.在借款到期日前,出质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2.若出质人迟迟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可授权质权人、质押代理人依据法律程序处置质押物,以维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质权人的责任第九条对出质物的处理1.在出质物质押给质权人期间,质权人有权对出质物的存放、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出质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2.如有必要,质权人有权委托或指定质押代理人对出质物进行管理和保管,并负责对其有关行为负责。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动产质押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中的监管规定,保障质押方和借款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业务流程,降低潜在风险。

二、协议主体
2.1 质押方:
(在此处填写质押方的相关信息)
2.2 借款方:
(在此处填写借款方的相关信息)
2.3 监管方:
(在此处填写监管方的相关信息)
三、质押物信息
3.1 质押物种类:
(在此处列明质押物种类)
3.2 质押物数量与价值:
(在此处填写质押物的数量和价值估算)
四、质押流程
4.1 资金放款:
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按照约定将质押物移交给质押方。

4.2 监管手续:
监管方对质押物进行验收和监管,确保质押物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4.3 解押流程:
在借款方清偿贷款后,由监管方对质押物进行解押操作。

五、风险控制
5.1 监管不力:
如监管方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5.2 质押物损坏:
若质押物在监管期间发生损坏,借款方应赔偿质押方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贷款完全结清并解除所有担保责任之日
终止。

以上是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的内容,其具体细节还需各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
文件。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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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监管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质押监管协议协议背景:本协议是由质押方(以下简称"甲方")和监管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为了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和监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质押物的监管流程和操作方式。

一、定义1.1 "质押物"指甲方将作为质押的具体物品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有价证券、房产、车辆等。

1.2 "监管仓库"指乙方指定的质押物存放地点。

1.3 "质押价值"指质押物的市场价值。

二、质押物的交付2.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质押物交付至监管仓库,并提供详细的质押物清单。

2.2 乙方应对质押物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确认文件。

三、质押物的监管3.1 乙方应对质押物进行安全保管,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水等措施,确保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2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质押物台账,详细记录质押物的数量、规格、状况等信息,并定期向甲方提供质押物的监管报告。

3.3 如发生质押物损失、盗窃、灭失等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质押物的处置4.1 在质押期限届满或甲方提前履行质押义务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将质押物交还给甲方。

4.2 如甲方未能履行质押义务,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4.3 在质押物处置过程中,乙方应尽力获取最优价格,并及时通知甲方质押物的处置结果。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质押期限届满之日。

质押监管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一、协议背景本协议由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管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旨在明确质押物的监管责任、义务和权益,确保质押物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二、协议内容1. 质押物描述甲方将以下质押物交由乙方监管:(1)质押物名称:XXXX(2)质押物数量:XXXX(3)质押物描述:XXXX2. 质押物的存储和保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存储和保管质押物,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质押物不受损失、丢失或盗窃。

3. 质押物的检查和鉴定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定期检查和鉴定,以确保质押物的完整性和价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检查和鉴定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和信息。

4. 质押物的返还(1)一旦甲方履行了质押协议中规定的义务,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质押物返还给甲方。

(2)若甲方未履行质押协议中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质押物的返还,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权益。

5. 质押物的处置(1)若甲方未能按照质押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并以所得款项优先支付甲方的债务。

(2)乙方在处置质押物时应充分保护甲方的利益,确保处置程序合法、公正和透明。

6. 协议的终止(1)协议期限届满,或甲方提前偿还债务并取回质押物,协议自动终止。

(2)协议期间,若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协议自动终止。

(3)协议期间,若乙方丧失监管能力或死亡,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

7.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约定(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

(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X年。

三、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仓储物质押监管协议

银行仓储物质押监管协议

仓储物质押监管协议(仓外)甲方:***商业银行开发支行乙方:丙方:乙方因资金周转所需,将其货物存放在乙方自用型仓库,由丙方进行在库管理并出具货物入仓单,乙方以该仓单向甲方质押,申请融资,甲方委托丙方对仓单项下货物进行监管。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一致,三方均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中的质押监管货物,必须经甲、乙、丙三方到场共同验核后,由丙方签发入库单(见附件一),并经三方确认签字盖章后方生效;三方均同意按照《仓储物质押监管操作流程》(附件二)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乙方以仓单作为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融资业务,最高额度为万元;同时约定本协议中的“最低存货量限额”是以三方确认的仓单明细数量为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对入库监管货物进行确认;2、甲方应按约定放行乙方监管货物;3、甲方应按约定向丙方出具书面放行通知书;(二)甲方的权利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质押入库单项下仓储的实物及账面情况进行核查;2、甲方有权通知丙方是否对监管货物进行放行;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期内对监管货物主张权利;第五条乙方的义务及权利(一)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保证该监管货物不属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国家法律法规、行政部门所规定的非法物品,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保证监管质押货物的品名和实物一致,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乙方自用型仓库应符合监管货物的(包括但不限于)存储条件、安全条件等,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中监管货物的“财产一切险”险种,也可委托丙方代为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并严格执行向甲方出具的承诺函(附件二)。

6、乙方应按要求服从丙方的监管,在出入库中虚报、瞒报、错报货物数量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应向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入库单项下的监管费用(元),当该监管货物产生其他管理或服务费用时,由乙、丙双方另行约定。

银行质押货物仓储监管合作协议

银行质押货物仓储监管合作协议

银行质押货物仓储监管合作协议编号监管人:物资储运公司(物流中心)(下称甲方)出质人:(下称乙方)质权人:银行(下称丙方)乙方因业务需要向丙方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授信业务。

根据乙、丙双方约定,乙方同意以其存储于甲方的货物作为在丙方办理相关授信业务(合同/协议号为)的质押担保。

第一条出质甲方根据提单所列明细验收本次所出质的货物,并出具详细的《验收清单》。

乙方根据甲方所出具的《验收清单》以《入库货物质押清单》(格式见附件一)、《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见附件五)所列货物出质,甲方为监管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质权人。

第二条仓储根据乙方和丙方签订的相关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授信业务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号为:),乙方将《入库货物质押清单》、《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项下仓储物交丙方占有,丙方委托甲方监管该批质物,甲方将其储存于仓库的(仓位)、面积约。

丙方每次交付仓储保管仓储物,甲方应单独、分别堆放,并按丙方要求标明合同/协议号或丙方要求的其他标记,以便丙方识别。

第三条监管仓储物监管期限为个月。

监管期届满若仓储物尚未出清,经丙方与甲方协议,可相应延长储存期;协议不成的,甲方应给予不少于60日的合理展期,使丙方得以另寻仓储场所。

第四条入库承运人将货物运抵仓库,并提供有关货权证明。

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验收货物。

验收无误后,甲方将货物移入相应仓位仓储保管。

甲、乙、丙三方对《入库货物质押清单》、《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确认后,三方在《入库货物质押清单》、《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签字加盖预留印鉴,三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置换如果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拟对所质押仓储物进行部分或全部置换,须提出书面申请。

经丙方审核同意后,出具《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

本通知书视为双方就质押合同变更达成的补充协议。

第六条出库仓储物提取需要凭丙方出具的《出库通知单》、《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

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包括乙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人出具的除本条规定的出库有效凭证之外的任何提货指示或提货凭证。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
一、概述
本协议为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特别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业务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拥有动产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有权进行质押;
2.甲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物,确保不受损害或转移;
3.甲方应按期履行质押合同约定的义务;
4.甲方应允许乙方及质权人查验动产情况;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应审慎对待动产质押业务,确保风险可控;
2.乙方应定期对质押物进行检查,保证其价值不受损;
3.乙方应保护甲方动产权益,提供必要协助和保障;
四、质权人权责
1.质权人享有对质押物的优先清偿权利;
2.质权人有权监督质押物动向,保护自身利益;
五、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后,双方应按协议条款结清质押关系;
2.任一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他方有权解除协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其他事项
1.除本协议外,还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载明期限届满之日止。

各方均有义务全面履行本协议及质押合同约定的条款。

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至________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本协议正文,三方均已审慎阅读并同意签署。

银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仓储监管合作方管理办法

银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仓储监管合作方管理办法

附件1深圳发展银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仓储监管合作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规范监管操作,防范质物监管风险,加强对仓储监管合作方的选择和管理,保证我行能有效控制质物,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简称“货押业务”)。

货押业务是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质押,向我行申请融资便利的的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融资等多种。

向生产型企业(制造业)发放的动产及货权质押担保方式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或授信额度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我行对仓储监管合作方的管理原则是“分类认定、区别对待,择优汰劣、动态管理”,基本要求是选择合作意愿强、经营管理能力强、有一定实力、资信良好的监管合作方,及时退出合作意愿差、违约赔付能力弱、经营管理混乱、出现不良合作记录的监管合作方,确保我行对质押物权的有效控制。

第二章管理流程和职责分工第四条我行对仓储监管合作方的管理职责包括:准入调查、评级、审查和认定;日常关系维护;巡库、核库和现场检查;风险预警和重大事项报告;监管资格等级动态管理;退出管理;管理制度建设和流程设计等。

第五条仓储监管合作方的准入调查和监管等级初评一般由分行贸易融资部负责。

支行可以推荐、调查,并由分行贸易融资部进行仓储机构的再调查和等级初评。

第六条仓储监管合作方的准入审查由分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并经分行风险审查委员会审议后报分行信贷执行官认定。

未委派信贷执行官的分行由分行行长负责认定。

第七条仓储监管合作方的日常关系维护由分行贸易融资部负责。

日常关系维护包括日常沟通联系,互访,客户关系管理,仓库经营动态汇报等工作。

第八条仓储监管合作方的巡库、核库和现场检查,以及风险预警和重大事项报告均由分行货押监管中心(或承担相关职责的职能部室,下同)与支行共同负责。

第九条仓储监管合作方的监管资格等级动态管理由分行贸易融资部负责。

仓单质押及 货物监管合作协议

仓单质押及 货物监管合作协议

仓单质押及货物监管合作协议编号:第号甲方(质权人):住所:负责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乙方(出质人、借款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丙方(保管人、监管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为保障甲方与乙方仓单质押业务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

1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保管人,占有、保管货物,出具仓单,同时受甲方委托监管指定仓单项下货物。

2仓单质押、货物监管及印鉴样式2.1乙方将其货物存入丙方仓库,丙方据此开出以乙方为存货人的仓单。

乙方将仓单背书质押,经丙方确认后移交给甲方。

甲方自占有该由丙方确认的经背书质押的仓单时开始享有质权,以担保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授信。

丙方按照本合同代理甲方占有并监管该仓单项下的货物。

2.2合法成立质权的仓单项下货物以编号为的仓单列明的为准(《仓单》格式见附2.1)。

2.3在监管期间,丙方承担如下监管义务与责任:2.3.1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唯一性;2.3.2按照合同法和保管合同妥善、谨慎保管仓单项下货物,在货物出现变质或其他损坏的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2.3.3接受甲方对货物的勘验、检查、查询。

2.4仓单质押及货物监管的存续期间,自仓单交付给甲方之时起至甲方背书解除并退还仓单质押之时为止。

2.5甲乙丙三方互留印鉴及签名式样(格式见附2.4)。

3提货规定3.1仓单是提取货物的唯一有效凭证。

仓单质押给甲方后,如果甲方在仓单上作出了解除质押的背书并交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凭仓单提取货物。

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仓单不得补办和挂失。

3.2.如果乙方申请提取的货物不足一张仓单,而甲方经审核仍同意其提货,则甲方向丙方签发《部分提货预通知书》(见附2.2)。

接到该《预通知书》后,丙方应就《预通知书》所列拟允许乙方提取的货物之外的货物出具新的仓单,并由乙方做质押背书后交付甲方;甲方收妥新的质押仓单后将原质押仓单进行解除质押背书,并交还乙方,乙方可凭已被解除质押的仓单和甲方之前出具的《预通知书》向丙方提取《预通知书》中载明的仓单项下货物。

质押监管制度

质押监管制度

质押监管制度篇一:质押物监管制度质押物监管制度为了在质押担保借款的业务的进行中,有效地监管质押担保物,特制定本制度。

一、移库质押1、是指质押担保借款业务中,客户将其所有的动产转移至我公司指定的仓库质押。

2、此种业务质押物在我公司指定的仓库存放,质押担保物的数量在借款期限内不会有大的变动。

3、指定监管人应当在借款期限内勤加查看,每次查看时间不得超过一周,查看时应当拍照并将照片交至风险部保存备案。

4、仓库应当防盗、防水、防火、防鼠。

5、指定监管人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导致质押物出现毁损或灭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监管人的责任,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非移库质押1、是指质押担保借款业务中,客户的动产并不转移存放地点,我公司仅通过租赁客户占有的仓库来占有库存的动产。

2、此种业务模式中,客户的动产在借款期限内变化相对较大,同时客户在工作时间能随意的进出担保物,监管难度较大,指定监管人应当从以下方面注意:A)指定监管人应当在仓库每日开关门时应对仓库内的货物存储情况拍照留档;B)指定监管人应当密切留意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变化,如果变化明显,应当及时向风险部领导进行汇报;C)指定监管人应当密切留意仓库内的放火及防鼠设施,如有损坏,应当及时通知客户更换,不得有所延误3、指定监管人应当忠实勤勉的履行监管义务,不得弄虚作假,谎报情况,欺上瞒下,如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巡检1、公司每月应当不少于两次指定专人对质押仓库进行巡检,重点对于放火、防水、防鼠设施进行检查。

2、巡检人应当就巡检结果出具巡检报告,并报风险部存档备案。

(适用于移库质押)(适用于非移库质押)篇二:质押监管部管理制度(ZY)质押监管部管理制度为加强内部各项管理,规范质押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监管风险,提高质押监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规定1. 报表管理要求(1)日报管理要求:质押监管日报必须在每日早上10点前传到公司,若遇停电、网络故障或不可抗力特殊情况,必须提前30分钟通报,并在恢复后的第一时间内补报。

存货质押三方协议

存货质押三方协议

银行、借款企业、仓储企业三方合作协议甲方:xx银行乙方:xxxxxx有限公司丙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为xxxxx加工产业有效发展,适应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效规避信贷资金风险,促进专业仓储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优势互补、银企双赢”的原则,经协商,就质押仓单项下的xxx保管事宜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银行、借款企业、仓储企业三方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一条甲方根据本联社信贷政策,以乙方提供的xxx仓单权利作为质物,向乙方发放xxx收购贷款。

第二条乙方以库存xxx生成的仓单权力作为质物,向甲方申请xxx收购贷款。

第三条丙方对《xxx仓单》项下的库存xx进行保管。

第四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作流程(一)乙方将收购加工的xx,存放于丙方的仓库内,并办理保险。

由甲方指定单位对乙方存放的xx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价值评估报告。

(二)丙方根据xxx入库数量及时填写《xxx仓单》,并签字盖章。

乙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并将《xxx仓单》交甲方。

甲方将《xxx仓单》与实物库存核对无误后,盖章确认,并安排专人妥善保管《xxx仓单》原件。

乙方、丙方各留存复印件1份。

(三)甲方根据《xxx仓单》,与乙方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发放xxx仓单质押贷款。

(四)乙方归还质押xxx对应的贷款本息后,甲方应在《xxx 仓单》反面签署同意xxx出库字样,连同《xxx仓单》原件一同交还乙方。

乙方凭借《xxx仓单》原件向丙方申请解除对应库存xxx的质押监管,办理出库手续。

第六条乙方与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对抗甲方。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核查质押仓单项下的xxx库存情况,核实库存的真实性。

丙方应积极配合。

核查结果不影响乙方及丙方责任的承担。

2、甲方有权监督丙方做好库存xxx保管工作,以确保xxx 检验、仓单填写、xxx出入库、安全保卫等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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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交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的货物或者易变质的货物 时,应当说明该货物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
4.1.2 仓储地点
仓库或场地为甲方进行仓储、监管,丙方对该仓库或场地中存放质物的区域拥有排他的使 用权或者所有权。
4.1.3 到站接运
到站方式:
到站:
4.1.4质物验收
验收内容一一首笔质物,以甲方提供的《接货通知书》中列明的内容为准;其后的质
传 真: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既可能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也可能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 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而定,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及编号为
额货物质押合同》/《质押合同》 (以下统称为“融资合同” )(《最高额货物质押合同》对应的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 《质押合同》对应的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依法订 立本协议。
第一条 法律关系
1.1在融资合同项下货物质押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 的代理人,按本协议的约定代理甲方接收、占有、保管、监管质物。
第二条 质物
2.1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融资的动产质押担保,由丙方按 照本协议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 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及数量、 质量(品 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 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2.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 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融资额度的使 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融资额度。
2.4对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消、不妨碍甲方依据融资合同享有的债权人 的全部权利与地位。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当然地豁免、 降低、减少、抵消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 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款的前提下视同于甲方的出库指示,丙方经审核无误后可以给予办理提货手续。
4.2.2在乙方违反融资合同或者本协议时,甲方有权随时向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对 乙方提取质物的授权,丙方接到该通知后,不得再为乙方办理提货手续。
第五条质物监管
5.1甲方委托丙方代为保管、监管质物,丙方代甲方接收、占有本协议项下的质物后, 即承担对本协议项下的质物保管、监管义务。
5.2甲方、丙方之间的保管关系自丙方收到本协议项下质物时成立,同时乙方、丙方 之间涉及质物的保管关系(若有)终止。
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适用于核定货值质押业务)
(适用于出质人以货物质押给银行,监管方代银行对货物进行监管,出质人可就《最低价
值通知书》确定的最低价值超出部分的货物进行提取的业务)
编号:
甲方(质权人):华夏银行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话:
真: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4.1.5储存保管
储存条件:
保管要求:
4.1.6损耗标准
仓储期间货物的合理损耗标准为:
在损耗标准内货物发生短少的,甲方、丙方不承担责任。
4.1.7 提货出库
4.1.8仓储期限
货物的仓储期限与本协议的有效期一致。
4.1.9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交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的货物,
2.5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增加、置换、提取质物。
第三条 质物移交和置换
3.1质权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时成立,甲方委托丙方代为接收、占有乙方交付的质 物,乙方将质物交付给丙方、由丙方接收、占有后,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质物。
3.2 甲方在与乙方交接首笔质物前,应向丙方签发《接货通知书》
接货。丙方代甲方接收首笔质物时,应将质物与甲方提供的《接货通知书》核对无误后方
方已经代甲方接收、占有质物的凭据。
3.3丙方代甲方接收首笔质物后,乙方再向丙方交付其他质物时,丙方经审核质物符
方可接收入库,乙、丙双方的货物交接凭证均是丙方代甲方接收、占有质物的凭据,该些
凭据由丙方代甲方保存。甲方可随时向丙方出具《查询通知书》
凭证。
3.4在全部偿清融资合同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置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
但未向丙方说明该货物的性质,由此造成货物毁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b)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资料或单据,造成丙方无法验收或验收错误的,乙方应
承担相应责任。
C)乙方应负责货物的包装,因货物的包装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造成货物毁损的,由乙
方承担相应责任。
4.1.10丙方责任:
a)丙方应提供适宜存储货物的仓库。
低于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最新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附件5)确定的质物最低价值 (质
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质物的品种和单价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最新的《质物品种、价格确定
确定。
质物的价值由甲方确定的单价乘以质物的库存数量确定。
第四条仓储保管
名称:
规格:
外观质量:
包装:
标记:
具体货物(或质物)见《接货通知书》 、《质物清单》。
物,以甲方提供的《质物品种、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中确定的质物范围、乙方提供的质
物数量为准。
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
单据验收
验收无误后,乙方可与丙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丙方经验收发现实际收到的货物与甲方要求不符的,应拒绝接收货物,乙方应立即采 取相应措施处置货物。
乙方行为或货物不利于丙方监管或危及甲方及丙方权利时,丙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信、 货物的权利归属等情况进行调查、询问,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b)丙方验收入库后,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管要求存储保管货物。
C)丙方发现货物有变质、水湿等毁损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d)国家司法机关对货物实施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时,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4.2甲方授权
4.2.1甲方授权乙方,由乙方代替甲方向丙方办理依本协议约定的提货手续,
出库书面通知和预留印鉴式样(附件6)均反映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在不违反本协议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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