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适用核定货值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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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甲方、丙方之间的保管关系自丙方收到本协议项下质物时成立,同时乙方、丙方 之间涉及质物的保管关系(若有)终止。
2.5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增加、置换、提取质物。
第三条 质物移交和置换
3.1质权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时成立,甲方委托丙方代为接收、占有乙方交付的质 物,乙方将质物交付给丙方、由丙方接收、占有后,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质物。
3.2 甲方在与乙方交接首笔质物前,应向丙方签发《接货通知书》
接货。丙方代甲方接收首笔质物时,应将质物与甲方提供的《接货通知书》核对无误后方
b)丙方验收入库后,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管要求存储保管货物。
C)丙方发现货物有变质、水湿等毁损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d)国家司法机关对货物实施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时,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4.2甲方授权
4.2.1甲方授权乙方,由乙方代替甲方向丙方办理依本协议约定的提货手续,
出库书面通知和预留印鉴式样(附件6)均反映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在不违反本协议3.4条
但未向丙方说明该货物的性质,由此造成货物毁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b)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资料或单据,造成丙方无法验收或验收错误的,乙方应
承担相应责任。
C)乙方应负责货物的包装,因货物的包装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造成货物毁损的,由乙
方承担相应责任。
4.1.10丙方责任:
a)丙方应提供适宜存储货物的仓库。
低于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最新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附件5)确定的质物最低价值 (质
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质物的品种和单价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最新的《质物品种、价格确定
确定。
质物的价值由甲方确定的单价乘以质物的库存数量确定。
第四条仓储保管
名称:
规格:
外观质量:
包装:
标记:
具体货物(或质物)见《接货通知书》 、《质物清单》。
2.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 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融资额度的使 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融资额度。
2.4对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消、不妨碍甲方依据融资合同享有的债权人 的全部权利与地位。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当然地豁免、 降低、减少、抵消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 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4.1.5储存保管
储存条件:
保管要求:
4.1.6损耗标准
仓储期间货物的合理损耗标准为:
在损耗标准内货物发生短少的,甲方、丙方不承担责任。
4.1.7 提货出库
4.1.8仓储期限
货物的仓储期限与本协议的有效期一致。
4.1.9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交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的货物,
第一条 法律关系
1.1在融资合同项下货物质押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 的代理人Baidu Nhomakorabea按本协议的约定代理甲方接收、占有、保管、监管质物。
第二条 质物
2.1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融资的动产质押担保,由丙方按 照本协议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 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及数量、 质量(品 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 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款的前提下视同于甲方的出库指示,丙方经审核无误后可以给予办理提货手续。
4.2.2在乙方违反融资合同或者本协议时,甲方有权随时向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对 乙方提取质物的授权,丙方接到该通知后,不得再为乙方办理提货手续。
第五条质物监管
5.1甲方委托丙方代为保管、监管质物,丙方代甲方接收、占有本协议项下的质物后, 即承担对本协议项下的质物保管、监管义务。
乙方在交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的货物或者易变质的货物 时,应当说明该货物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
4.1.2 仓储地点
仓库或场地为甲方进行仓储、监管,丙方对该仓库或场地中存放质物的区域拥有排他的使 用权或者所有权。
4.1.3 到站接运
到站方式:
到站:
4.1.4质物验收
验收内容一一首笔质物,以甲方提供的《接货通知书》中列明的内容为准;其后的质
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适用于核定货值质押业务)
(适用于出质人以货物质押给银行,监管方代银行对货物进行监管,出质人可就《最低价
值通知书》确定的最低价值超出部分的货物进行提取的业务)
编号:
甲方(质权人):华夏银行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话:
真: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方已经代甲方接收、占有质物的凭据。
3.3丙方代甲方接收首笔质物后,乙方再向丙方交付其他质物时,丙方经审核质物符
方可接收入库,乙、丙双方的货物交接凭证均是丙方代甲方接收、占有质物的凭据,该些
凭据由丙方代甲方保存。甲方可随时向丙方出具《查询通知书》
凭证。
3.4在全部偿清融资合同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置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
传 真: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既可能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也可能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 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而定,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及编号为
额货物质押合同》/《质押合同》 (以下统称为“融资合同” )(《最高额货物质押合同》对应的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 《质押合同》对应的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依法订 立本协议。
物,以甲方提供的《质物品种、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中确定的质物范围、乙方提供的质
物数量为准。
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
单据验收
验收无误后,乙方可与丙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丙方经验收发现实际收到的货物与甲方要求不符的,应拒绝接收货物,乙方应立即采 取相应措施处置货物。
乙方的行为或货物不利于丙方监管或危及甲方及丙方权利时,丙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信、 货物的权利归属等情况进行调查、询问,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2.5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增加、置换、提取质物。
第三条 质物移交和置换
3.1质权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时成立,甲方委托丙方代为接收、占有乙方交付的质 物,乙方将质物交付给丙方、由丙方接收、占有后,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质物。
3.2 甲方在与乙方交接首笔质物前,应向丙方签发《接货通知书》
接货。丙方代甲方接收首笔质物时,应将质物与甲方提供的《接货通知书》核对无误后方
b)丙方验收入库后,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管要求存储保管货物。
C)丙方发现货物有变质、水湿等毁损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d)国家司法机关对货物实施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时,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4.2甲方授权
4.2.1甲方授权乙方,由乙方代替甲方向丙方办理依本协议约定的提货手续,
出库书面通知和预留印鉴式样(附件6)均反映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在不违反本协议3.4条
但未向丙方说明该货物的性质,由此造成货物毁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b)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资料或单据,造成丙方无法验收或验收错误的,乙方应
承担相应责任。
C)乙方应负责货物的包装,因货物的包装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造成货物毁损的,由乙
方承担相应责任。
4.1.10丙方责任:
a)丙方应提供适宜存储货物的仓库。
低于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最新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附件5)确定的质物最低价值 (质
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质物的品种和单价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最新的《质物品种、价格确定
确定。
质物的价值由甲方确定的单价乘以质物的库存数量确定。
第四条仓储保管
名称:
规格:
外观质量:
包装:
标记:
具体货物(或质物)见《接货通知书》 、《质物清单》。
2.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 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融资额度的使 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融资额度。
2.4对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消、不妨碍甲方依据融资合同享有的债权人 的全部权利与地位。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当然地豁免、 降低、减少、抵消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 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4.1.5储存保管
储存条件:
保管要求:
4.1.6损耗标准
仓储期间货物的合理损耗标准为:
在损耗标准内货物发生短少的,甲方、丙方不承担责任。
4.1.7 提货出库
4.1.8仓储期限
货物的仓储期限与本协议的有效期一致。
4.1.9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交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的货物,
第一条 法律关系
1.1在融资合同项下货物质押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 的代理人Baidu Nhomakorabea按本协议的约定代理甲方接收、占有、保管、监管质物。
第二条 质物
2.1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融资的动产质押担保,由丙方按 照本协议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 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及数量、 质量(品 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 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款的前提下视同于甲方的出库指示,丙方经审核无误后可以给予办理提货手续。
4.2.2在乙方违反融资合同或者本协议时,甲方有权随时向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对 乙方提取质物的授权,丙方接到该通知后,不得再为乙方办理提货手续。
第五条质物监管
5.1甲方委托丙方代为保管、监管质物,丙方代甲方接收、占有本协议项下的质物后, 即承担对本协议项下的质物保管、监管义务。
乙方在交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的货物或者易变质的货物 时,应当说明该货物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
4.1.2 仓储地点
仓库或场地为甲方进行仓储、监管,丙方对该仓库或场地中存放质物的区域拥有排他的使 用权或者所有权。
4.1.3 到站接运
到站方式:
到站:
4.1.4质物验收
验收内容一一首笔质物,以甲方提供的《接货通知书》中列明的内容为准;其后的质
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适用于核定货值质押业务)
(适用于出质人以货物质押给银行,监管方代银行对货物进行监管,出质人可就《最低价
值通知书》确定的最低价值超出部分的货物进行提取的业务)
编号:
甲方(质权人):华夏银行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话:
真: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方已经代甲方接收、占有质物的凭据。
3.3丙方代甲方接收首笔质物后,乙方再向丙方交付其他质物时,丙方经审核质物符
方可接收入库,乙、丙双方的货物交接凭证均是丙方代甲方接收、占有质物的凭据,该些
凭据由丙方代甲方保存。甲方可随时向丙方出具《查询通知书》
凭证。
3.4在全部偿清融资合同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置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
传 真: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既可能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也可能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 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而定,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及编号为
额货物质押合同》/《质押合同》 (以下统称为“融资合同” )(《最高额货物质押合同》对应的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 《质押合同》对应的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依法订 立本协议。
物,以甲方提供的《质物品种、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中确定的质物范围、乙方提供的质
物数量为准。
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
单据验收
验收无误后,乙方可与丙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丙方经验收发现实际收到的货物与甲方要求不符的,应拒绝接收货物,乙方应立即采 取相应措施处置货物。
乙方的行为或货物不利于丙方监管或危及甲方及丙方权利时,丙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信、 货物的权利归属等情况进行调查、询问,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