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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分析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分析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上市商业银行动态面板估计段军山2012-7-9 16:05:50 来源:《上海金融》2012年第5期摘要:本文利用动态面板模型的经验估计结果发现,在考虑宏观变量M2的稳健模型下,贷款损失准备金LLP与贷款总量、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和货币供应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中国商业银行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行为与宏观环境、经济周期以及央行货币政策调整有关,今后在准确界定行业景气、行业风险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按预计损失而非实际损失计提特种准备,可在一定程度上做到逆经济周期和提前防范系统性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行为,盈余管理,贷款损失准备,动态面板模型一、引言从实践应用来看,贷款损失准备具有防范银行信用风险与补充银行资本的特性,是目前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一个重点。

有研究发现,缺乏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有效监管会降低最低资本监管的有效性,银行资本的周期性波动不仅是以风险为基础的银行资本监管造成的,更主要的是缺乏以风险为基础的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行为的监管造成的,银行资本的不足很大程度上是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引发的。

从理论上看,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量和质量影响到其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而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又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有通过贷款损失计提来操纵利润的动机,商业银行的盈余和贷款损失计提存在相互的动态影响。

另外,经济景气循环和宏观环境也会影响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

但在实证分析上,还缺乏对我国银行体系的经验研究,贷款损失准备有多种影响因素及复杂的制度背景。

本文正是基于此,采用新的实证分析方法来探讨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影响因素。

二、文献综述(一)商业银行的损失准备金管理与信贷周期关于贷款损失准备管理与信贷周期的研究,国外有多种文献。

Arpa等(2001)、Laeven和Majoni(2003)等将贷款损失准备金LLP与宏观经济变量联系起来,他们假设银行贷款的质量会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在变化波动过程中,银行的损失准备金管理及其派生后果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原因就在于银行在经济低迷期提取较多损失准备会缩减贷款供给,进而通过金融加速器效应来影响实体经济的波动和周期。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 (银发〔2002〕9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 (银发〔2002〕9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颁布时间:2002-4-2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银行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配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实施,经商财政部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各银行应根据《指引》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

国内银行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制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及核销方案,采取分年平均或逐年递增(递减)的方式,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但最晚不超过2005年。

各银行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年计提及核销方案应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特此通知二○○二年四月二日附件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第一条为了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损益,保持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行应当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

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

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第三条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

第四条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银行提取的一般准备,在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按《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原则,纳入银行附属资本。

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

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

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一、偿付能力指标1、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核心资本+附属资本-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核心资本-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50%)/(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注:核心资本=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包括当期损益)贷款损失未提足部分=应提贷款损失准备-已提贷款损失准备应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加权风险资产=金融机构的债权+贷款风险资产+其他资产-资本扣减项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对商业银行债权*20%+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100%对商业银行的债权=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出保证金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存放联社款项-联行存放款项+拨付营运资金+调出调剂资金+入股联社资金+拆放银行业贷款风险资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50%-呆账准备余额+其他对公司和个人的债权(剩余贷款)*100%其他资产=待处理抵债资产-变现利息+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递延资产资本扣除项=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核心资本扣除项=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50%3、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应提贷款损失准备*100%二、资产质量指标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各项贷款*100%2、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100%主要财务指标一、存贷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二、应付利息备付率=应付利息余额/定期存款月平均余额*100%三、备付金比例=备付金/各项存款*100%备付金=现金+业务周转金+准备金存款+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借入中央银行款项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各项存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四、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五、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各项存款*100%六、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呆账准备+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100%七、最大一户贷款比例=最大一户贷款余额/资本总额*100%资本总额=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八、最大十户贷款比例=最大十户贷款余额/资本总额*100%九、资产利润率=实际利润总额/资产平均余额*100%实际利润总额=税前利润总额+本期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本期呆账准备少提金额-本期应付利息少提数-本期应收利息增加数-本期折旧少提额全年资产平均余额=(年初资产余额/2+一季度末资产余额+二季度末资产余额+三季度末资产余额+四季度末资产余额/2)/4十、固定资产比例=(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资本总额*100% 十一、利息回收率=(利息收入-表内应收利息增加额)/(利息收入+表外应收利息借方发生额)*100%十二、实付利息=利息支出-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数十三、扎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支出纳税调整一、纳税的调减1、国债利息收入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贷款风险分类和损失拨备制度变革

贷款风险分类和损失拨备制度变革

贷款风险分类和损失拨备制度变革在银行监管理论框架中,资本的作用是抵补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资本充足的标准是银行所持有的资本足以覆盖各类非预期损失,而各类资产和表外项目的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应由银行所提取的风险损失准备金抵补。

如果风险损失准备金不足,就要直接冲减资本。

因此,资本与拨备是密切相关的,拨备监管制度是整个资本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严格计提拨备后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才是真实可靠的。

在我国的监管实践中,拨备提取的主要依据是贷款风险分类结果,资本和拨备又与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密切相关,这也是银监会成立后,提出“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监管路线图的根本原因。

为了更为准确、全面地把握我国的资本监管制度,我们必须从全局的角度,系统性地梳理贷款风险分类制度、损失拨备制度与资本制度之间的关系,在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基础上,探讨未来改革完善的方向和路径。

笔者将首先分析贷款风险分类、拨备和资本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确定制度变迁的主线,然后再分别阐述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的沿革历程,最后讨论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未来改革的方向。

贷款风险分类与拨备、资本的内在逻辑在标准的监管理论中,资本的作用是抵补非预期损失,而拨备的作用是抵补预期损失。

如果把全部风险比作一座冰山,预期损失就是已经能够看得到的“水上部分”,用拨备来覆盖;而看不见的“水下部分”就是非预期损失,用资本来覆盖。

而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就是刻度,是监管部门用来判断已提取的拨备与资本是否能够覆盖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依据。

其中衡量“水下部分”的刻度属于资本监管的范畴,本文不做重点讨论,我们将聚焦于“水上部分”的刻度,即与拨备对应的贷款风险分类制度。

该制度的作用在于用一个外部统一的标尺测量风险冰山“水上部分”的大小,确定应当计提拨备的具体数额。

如果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拨备低于应当计提的拨备,即不足以覆盖看得见的损失,就应当将两者之间的差额从资本中扣除,再计算资本充足率;反过来,如果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拨备高于应当计提的拨备,两者之间的盈余原则上允许计入附属资本或二级资本,保护商业银行更为审慎地计量风险和提取拨备的积极性。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与资本充足率关系研究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与资本充足率关系研究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与资本充足率关系研究商业银行在经济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也是一国金融机构监管的重中之重。

贷款损失准备制度与资本充足率水平是商业银行监管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前者是营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覆盖预期损失;后者是银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重要工具。

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主要由各国相关机构自行规定,我国主要监管机构有财政部、银监会以及央行。

资本充足率水平则是《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要素。

在《新巴塞尔协议》第一支柱(资本充足率)中,巴塞尔委员会明确指出:资本充足率必须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基础上。

在本文中,笔者将深入考察资本充率与贷款损失准备的关系。

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

在第一部分导论中本文结合目前全球银行业的情况提出问题,明确文章的研究意义,理清文章的结构和思路。

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和背景知识介绍。

在文献综述中,笔者整理了关于贷款损失准备提取与资本管理的主要实证研究,在背景知识介绍中笔者简要介绍了《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从会计角度和风险管理两个角度分别阐述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资本净额、资本充足率的关系。

从会计角度出发笔者认为:通过净利润的链接,贷款损失准备与资本净额呈反向关系、贷款损失准备对加权风险资产有杠杆作用。

从风险管理角度出发笔者发现:贷款损失准备金与资本净额呈正向关系,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能有效保护银行资本金免受冲蚀。

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现行的贷款损失准备与资本监管的主要法规条例。

此外,笔者根据世界银行以及中国金融年鉴的相关数据分析了我国以及全球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以及贷款损失做准备的主要数据并加以比较。

第五部分选取了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以及深发展的相关数据分析贷款损失准备与资本净额的关系。

由于选取的银行上市时间较短样本容量较小,利用回归分析无法得出有效的结论,本文未采用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为研究贷款损失准备与资本充足率的内在联系,本文根据所收集数据的绝对值和变动率进行分析。

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4号《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慎监管,提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动态性和前瞻性,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不包括在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不得低于银行业监管机构设定的监管标准。

第二章监管标准第六条银行业监管机构设置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考核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

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第七条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

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第八条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商业银行整体贷款分类偏离度、贷款损失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业务特点、贷款质量、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贷款分类偏离度、呆账核销等因素对单家商业银行应达到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资本属性。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对管理层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及其重大变更进行审批,并对贷款损失准备管理负最终责任。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颁布时间:2002-4-2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银行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配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实施,经商财政部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各银行应根据《指引》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

国内银行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制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及核销方案,采取分年平均或逐年递增(递减)的方式,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但最晚不超过2005年。

各银行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年计提及核销方案应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特此通知二○○二年四月二日附件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第一条为了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损益,保持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行应当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

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

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第三条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

第四条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银行提取的一般准备,在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按《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原则,纳入银行附属资本。

资产负债管理指标

资产负债管理指标

资产负债管理指标资产负债管理指标按监管机构的监管指标要求,伴随着银行监管改革,按照“三性”目标划分,目前主要有以下指标:1、安全性指标。

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不良贷款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最大十户贷款比例、单一客户贷款比例。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00% (≥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00% (≥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00% (≥7.5%)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100%)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专项准备/(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100% (≥100%)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贷款损失特种准备金+贷款损失一般准备金)/(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150%)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1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50%)2、盈利性指标。

主要包括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收入比、中间业务收入比。

资产利润率=税后利润/资产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0.6%)资本利润率=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11%)成本收入比=(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净收入×100%(≤35%)中间业务收入比率=中间业务收入/营业净收入×100%3、流动性指标。

贷款损失准备的影响因素研究

贷款损失准备的影响因素研究

贷款损失准备的影响因素研究山西财经大学 安佳新摘 要:贷款损失准备是处理不良贷款的有效工具,其合理有效计提可以抵御因坏账增多而导致的金融风险,因此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影响因素的研究至关重要。

本文以2004—2017年间125家商业银行为样本,研究发现贷款损失准备受到银行总资产、总贷款、不良贷款、资本充足率、银行利润以及GDP的影响。

关键词: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资本管理;GDP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DOI:10.12245/j.issn.2096-6776.2021.02.162018年,为了让银行更好地加快处置不良贷款,同时也使银行有更多的资金实力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进行了调整。

其中,拨备覆盖率从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从2.5%调整为1.5%-2.5%,两者标准中的较高者作为商业银行计提贷款减值准备的监管要求,并按同质同类和一行一策原则进行差异化监管。

但是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仍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慎决定,那么影响贷款损失准备的因素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贷款损失准备的银行层面影响因素一般认为,银行规模会显著影响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额度,银行规模越大,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越多,所以选取银行总资产作为代表银行规模的控制变量;商业银行要遵守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的双重约束,其中贷款拨备率= 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100%,所以认为贷款总额与不良贷款余额也是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

2 盈余管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进行盈余平滑的主要方式,同时也是最便利的方式。

盈余平滑指的是银行管理者在银行业绩较好时多计提一些贷款损失准备,在业绩较差时少计提一些贷款损失准备,因此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受到银行利润的影响,税前利润系数可以衡量商业银行是否存在盈余平滑行为,往往银行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要参照税前利润,如果税前利润系数显著为正,则说明商业银行存在盈余平滑行为。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研究及策略建议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研究及策略建议
关键词:贷款损失准备;信贷波动;前瞻性;动态性
一、前言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 40周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 断深化,我国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商业银行的数量突飞猛进。 商业银行主要的业务范围就是吸纳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 数据贴现等。同时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特别是贷款业务, 具有很高的风险 性。 因 此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LLP)作 为 银 行 营 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最主要的一项应计费用,是 银行净利息收益的抵减项,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用来覆盖 预期银行贷款组合的信贷损失。银行监管者持续强调银行 应该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目的是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 的能力,从而缓解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最终支持国家经济 的健康运转。本文将分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对银行的 影响及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演变,从而为我 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贷款损失准备金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响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主要的金融机构,不少学者对其研究 比较深入。在国内大部分学者对于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的动态特征做出了研究,但在顺周期特征还是逆周期特征上 还存有争议。贷款损失准备金除了存在动态特征之外,还存 在对于银行的三大影响,盈余管理、资本管理及信号释放。 (一)贷款损失准备与盈余管理 贷款损失准备作为银行的一项主要计费项目,也是商业 银行进行盈余平滑最主要的一个手段。贷款损失准备是在 税前进行扣除,我国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方法都具有一定的主 观性也就是说可以根据既定的预期进行调节,所以会直接影74Fra bibliotek理论探讨
的投资以此来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上市商业银行比非上 市商业银行更加注重信号释放。陈超、魏静宜、曹利(2015) 研究了我国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发现银行有通过计提贷款 损失准备进行信号释放的动机。施恬(2013)选取 13家商业 银行 2007-2011年的相关数据,建立动态面版数据模型分 析,研究表明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存在信号释放的动机。 陈旭东、何艳军、张镇疆(2014)在研究新的国际会计准则下 贷款损失准备与银行信贷行为时,通过实证分析也验证了贷 款损失准备的信号释放动机。

论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论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论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摘要】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重要保障之一。

通过比较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会计准则与监管政策,可以发现两者存在冲突,主要表现在计提理念、计提技术等方面。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监管政策与会计准则的兼容性问题日益紧迫,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实际操作也受到考验。

为此,本文提出了顺利实施新会计准则和完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政策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贷款损失准备会计准则监管政策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为抵御贷款风险而提取的用于弥补银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从监管的角度,银行需要维持足够的贷款损失准备以抵御预期风险;从会计计量的角度,银行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以准确反映贷款资产价值。

因此,贷款损失准备一直备受银行业监管部门与会计主管部门的共同关注。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政策主要有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2002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2005年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及《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这些法规政策对商业银行风险准备的定义、种类、范围、计提方法、呆账核销中的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准备政策体系。

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从2001年正式运行以来,加快了国际准则的建设步伐与全球推广,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香港等从2005年开始正式采纳和实施多项国际会计准则,其中包括与银行风险准备密切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

我国财政部为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于2006年2月发布了39项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与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密切相关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文称为新会计准则)。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动机及启示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动机及启示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动机及启示【摘要】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是银行应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本充足率管制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西方相关实证文献,银行管理当局主要基于信号传递、盈余平滑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等目的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予以操控。

由于三种功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相关文献对这三个动机的研究视角和研究结论也是多样化的。

金融危机和经济下滑使得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重要性逐渐增强,我国学术界应该注重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动机和经济后果等研究。

【关键词】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信号传递;盈余平滑;资本充足率管理一、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重要性及研究视角对资产减值准备政策选择的动机有两个:“壳资源”契约假说(外部动机)和委托代理关系(内部动机)(印巧云,2006)。

由于以上两个动机的存在,上市公司实现了公司自身效用最大化,并使得管理当局的报酬达到最大化,但也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银行管理当局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充分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是如实反映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贯彻会计稳健性原则的需要。

银行管理当局具有动机操控贷款损失准备计提金额的因素有以下方面:第一,Ahmed et al(1999)的文章样本数据显示,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金额占贷款损失准备及所得税前盈余的19%,贷款损失准备已经成为银行应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本充足率等具有重要影响;第二,银行的高杠杆经营使其极易受到资产价值波动的影响,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对银行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影响;第三,银行在决定贷款损失准备的金额上具有重要的控制权。

目前,西方关于银行管理当局操控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研究主要关注三种动机:收益平滑、信号传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

二、管理当局操控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三大动因(一)信号传递功能1970年Akerlof提出的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公司管理当局和股票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的错误定价。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权威发布)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银行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配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各银行根据《指引》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

国内银行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制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及核销方案,采取分年平均或逐年递增(递减)的方式,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但最晚不超过2005年。

《指引》全文如下:第一条为了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损益,保持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行应当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

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

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第三条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

第四条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银行提取的一般准备,在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按《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原则,纳入银行附属资本。

第五条银行可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第六条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殊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2.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2.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 年第4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慎监管,提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动态性和前瞻性,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不包括在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不得低于银行业监管机构设定的监管标准。

第二章监管标准第六条银行业监管机构设置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考核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第七条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

5 % ,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

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第八条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商业银行整体贷款分类偏离度、贷款损失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业务特点、贷款质量、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贷款分类偏离度、呆账核销等因素对单家商业银行应达到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资本属性.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对管理层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及其重大变更进行审批,并对贷款损失准备管理负最终责任。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管理层负责建立完备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贷款风险的管理制度,审慎评估贷款风险,确保贷款损失准备能够充分覆盖贷款风险。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影响因素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影响因素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影响因素
贷款损失准备是银行针对贷款损失估计和提取的用以防范可能发生贷款风险的准备金,是银行稳健经营的前提。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世界各国重新审视并更加重视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并对银行资本监管及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保证银行的稳健经营及金融系统的稳定。

本文从我国的制度和政策背景出发,以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商业银行2002-2009年间104个公司年为样本,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本文从主客观影响两个角度出发,将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决定因素分为非任意决定因素和任意决定因素两类。

结论表明:银行收益水平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显著正相关,银行规模、未来收益水平的变动及贷款增长率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不相关,在非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不良贷款和资本充足率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显著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显著负相关。

即商业银行有通过贷款损失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此外,非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还有通过贷款损失准备进行资本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动机。

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我国银行各项政策制度的制定提供有益的数据支持,以明确拟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的实施可能对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影响,并为后续的实证研究提供线索。

关于《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的解读及相关建议

关于《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的解读及相关建议

关于《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解读及相关建议作者:胡健孔宁寇妙融联合资信金融部摘要本文对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最新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新规进行了解读,结合数据预估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我们认为,新政将最先利好大型商业银行,并带动整体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夯实资产质量。

此外,相关配套细则仍有待完善。

一、基本情况介绍2018 年2 月28 日,银监会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 号,以下简称“7号文”),在原有《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事项提出修改意见,提供了差别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规则。

根据7 号文的相关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将会按照“同类同质”及一行一策”的原则,对于部分符合相关要求的银行降低贷款损失准备的相关要求。

1. 贷款分类的准确性7 号文设定了“逾期90 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贷款的比例”这一指标,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分类为纳入不良贷款和未纳入不良贷款部分,通过计算纳入不良贷款部分/ 逾期90 天以上贷款判断银行风险分类结果的准确性。

若逾期90 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则上述指标计算结果为100% ,即可适用最低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从而促进商业银行收紧五级分类标准,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见表1 )。

2.处置不良贷款的主动性在强化贷款分类真实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将有所抬升。

为此,7 号文设定了“处置的不良贷款与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这一指标,要求根据单家银行处置的不良贷款与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对积极主动利用贷款损失准备处置不良贷款的银行,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从而通过强化清收存量不良贷款及完善授信政策两个方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具体而言,7 号文按照处置的不良贷款与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设定了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最低监管要求(见表2)。

3. 资本充足性7 号文要求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高低,对其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设定不同的监管要求,同时按照系统性重要银行与非系统性重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设定差别的监管宽松限制,在提供贷款减值准备指标下降空间的基础上,通过对系统性重要银行设定更高标照资本充足率指标,设定了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最低监管要求(见表3)。

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定量参考标准

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定量参考标准

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定量参考标准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定量参考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
备计提标准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银行监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根据该标准,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不同的贷款类别和信用风险等级,计提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

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贷款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确认的违约损失等因素,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贷款进行分类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此外,该标准也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调整。

其中,对于贷款违约率较高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将要求其计提更高的贷款损失准备,以保证其资本充足率和风险防范水平。

总的来说,该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促进银行业的稳健发展,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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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分析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分析

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分析摘要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为抵御贷款风险而提取的用于补偿银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贷款损失的准备金,用来应对未来对银行资本的潜在需求,具有防范银行信用风险与补充银行资本的特性,也是目前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重点。

本文主要研究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概念,现有理论,发展现状,以及贷损失款准备金提取面临的确认标准模糊、计量方式不明确,制度管理上的疏漏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现状提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政策建议。

此外,中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的不完善还有其自身特殊的原因,本文还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其他政策等多种角度提出了解决的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会计政策;银行监管目录引言 (1)一、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理论综述 (1)(一)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概念 (1)(二)前瞻性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制度概述 (2)(三)周期性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概述 (2)(四)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对银行业发展的影响 (3)二、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发展现状 (3)(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政策沿革 (3)(二)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发展现状 (4)(三)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 (4)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面临的问题 (5)(一)商业银行在外部制度上存在着缺陷 (5)(二)商业银行内部实施上的不足 (5)(三)监督管理部门缺乏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监管的可操作性.. 5(四)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6)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政策的建议 (4)(一)加强各部门协调,规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 (6)(二)监管当局要审慎监管,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 (6)(三)重视贷款损失准备、资本充足率监管在货币政策传导方面的作用.. 7(四)进一步完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夯实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基础 (7)(五)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7)五、未来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制度的发展方向 (7)(一)建立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准备政策是未来最重要的发展趋势 (8)(二)前瞻性的贷款准备金政策意义重大 (8)结束语 (8)主要参考文献 (9)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分析引言自从中国加入WTO后所获得的市场准入过渡期也已结束, 这意味着中国的金融部门将全面走向对外开放, 中外银行之间的实质性竞争将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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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的贷款损失准备及资本充足率计算
2009-12-06 00:46:48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

统称拨备但有时拨备仅指后2项。

1、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1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你可以把看作是任意盈余公积金。

这个“法定一般准备”含在所有者权益中。

2、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及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后按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分别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报表反映的实际提取余额不是应提数当年新增提取数进入当期成本核算。

五级是常规的此外还有自成体系的十、十三级分类比例各不同。

计提比例是风险损失经验数据加国际上讨价还价的结果合不合理鬼都不知道。

3、特种准备是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这是个虚数一般不提的。

4、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除项/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即上面说的1的那个、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如果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2项拨备提取不足存在缺口要与商誉、非自用不动产和对外资本投资一并作为扣减项从分子中扣除。

市场风险数据一般也是按照经验和概率瞎估的甚至很多机构不计算因为算不出来。

该比例巴赛尔最低要求是8有人对150多个国家的银行监管的统计研究表明未能证实它和银行经营稳定之间有正相关关系所
以不要太迷信它但又不能没有它。

根据银监会《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拨备覆盖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二计提方法比较《指引》对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建立在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并规定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可上下浮动20.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别采用单笔减值测试和组合减值测试方法计提贷款减值准备。

在实际操作中贷款单笔减值测试法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逐笔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算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减值测试是银行通过运用迁徙矩阵模型将具有相似特征的贷款作为整体在对贷款评级的变动及损失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贷款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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