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控制指南(军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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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控制指南(军用标准)
guideline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surgical site infection
2012 -10-08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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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手术患者 2
4.1 术前准备 2
4.2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 3
4.3 术中手术患者相关因素控制 4
4.4 术后切口处理 4
5 手术医护人员 5
5.1 术前准备 5
5.2 麻醉操作7
5.3 手术操作7
6 手术室环境8
6.1 基本要求8
6.2 洁净手术部环境管理8
7 手术器械及物品8
7.1 基本要求8
7.2 回收及分类9
7.3 清洗消毒9
7.4 干燥9
7.5 检查与保养9
7.6 包装9
7.7 灭菌10
7.8 储存及发放10
8 手术部位感染监测10
8.1 监测对象10
8.2 监测方法10
8.3 分析与反馈11
8.4 ssi暴发报告及处置11
9 手术部位感染控制措施的监测12
9.1 手术人员外科手消毒效果监测12
9.2 洁净手术部主要性能指标的监测12
9.3 消毒灭菌监测13
10 特殊病原体相关手术的管理 13
10.1基本原则13
10.2围术期管理13
附录a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用表14
附录b 动态细菌浓度检测方法17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黎、宋烽、曹晋桂、易滨、邢玉斌、董薪、魏华、胡小华、尹丽霞、唐佩福、王志刚、冯泽国、刘国宾、孙建荷、何丽、许钟麟、胡小灵、许多朵、于秀荣、陈华、赵静雅。
引言
本标准按制定依据的科学性及有效性将条款分为以下两级:
ⅰ-必须执行(应):有国家和军队法规性文件支持,有良好的临床或流行病学研究以及很强的理论支持。
ⅱ-推荐执行(宜):有学科理论支持,有一定意义的临床或流
。
患者应沐浴更衣。ⅰ
e)术前一般不应去除手术部位毛发。ⅰ
f)当手术部位或者其周围的毛发干扰手术须去除时,应在进入手术室之前即时进行,应使用剪刀或电动剪去除,不应用刮刀和脱毛剂。ⅰ
g)宜缩短术前住院时间。ⅱ
4.2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
4.2.1应用指征
4.2.1.1清洁手术:
不宜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使用:ⅱ
a)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的手术。
b)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心脏、内眼等手术。
c)器官移植手术。如心、肺、肝、肾等移植手术。
d)植入物手术。如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人工血管、永久性心脏起搏器、血管腔内支架等植入手术;
e)患者为易感人群。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者等。
4.2.1.2 清洁-污染手术
宜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是经口咽部、胃肠道、呼吸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的手术。ⅱ4.2.1.3 污染手术
此类手术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包括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ⅰ
4.2.2 药物选择原则
应根据手术种类的常见病原体、切口类别、患者有无易感因素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安全、有效、经济、能覆盖引发ssi大多数病原体的抗菌药物,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ⅰ
4.2.3 给药时机
a) 给药时机应确保在切口切开时,血清和组织中可达到有效的杀菌药物浓度,并在整个手术过程中维持治疗水平的血清和组织药物浓度。ⅰ
b) 在择期进行结直肠手术前,除了按4.2.3a)项操作外,应当用泻剂和灌肠剂进行结肠准备。在手术前一天分次给予肠道不可吸收的口服抗菌药物。ⅰ
c) 对于高危的剖腹产手术,在刚刚结扎脐带后给予产妇预防性抗菌药物。ⅰ
4.2.4 给药时间
a) 清洁手术:在术前0.5h~2h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h或失血量大(大于1500 ml),术中增加给药。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h,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h,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h。手术时间较短(小于2h)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ⅰ
b) 清洁-污染手术:术前及术中给药同4.2.4 a)。术后预防用药时间通常为24h,必要时可延至48h。ⅰ
c) 污染手术:术前及术中给药同 4.2.4 a)。术后预防用药时间可依据患者情况酌情延长。ⅱ
4.3 术中手术患者相关因素控制
a) 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手术患者体温维持在正常范围。ⅰ
b) 宜维持血氧饱和度在正常范围,手术中给予患者充足的氧气。麻醉复苏阶段,保证血氧饱和度不小于95%。ⅱ
c) 应维持充足的血容量,保持血压稳定。ⅰ
4.4 术后切口处理
4.4.1 切口评估与记录
每位患者出院时均应对其切口的愈合等级作出评估,将愈合情况分为甲、乙、丙三级,将手术切口分类与愈合情况一并记录。ⅰ
4.4.2 一般切口的处理
a) 切口处理应严格遵守无菌原则。ⅰ
b) 切口应用无菌纱布保护。ⅰ
c) 与切口有任何接触前后均应进行手卫生。ⅰ
d) 切口换药、拆线时应戴口罩、帽子和无菌手套。ⅰ
e) 应指导患者及其家属了解正确的切口护理、ssi症状以及报告这些症状的必要性。ⅰ
4.4.3 引流的处理
切口内留置的引流管应视情尽早拔出;手术创面较大、渗出物较多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要及时更换被浸透的敷料。ⅰ
4.4.4 已发生感染的切口处理
a) 应充分引流,必要时拆除缝线,开放切口;ⅰ